骨灰怎麼從緬甸帶回國
① 中國人在越南離世後,骨灰帶回國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民政部、海關總署、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發《關於遺體運輸入出境事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事發[1998]1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檢驗檢疫機關對出入境屍體、棺柩、骸骨和骨灰實施衛生檢疫,現將有關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報檢疫:屍體、棺柩、骸骨和骨灰在出入境前三天由承運人或代理人向檢驗檢疫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屍體、棺柩、骸骨、骨灰移運報驗單》並交驗下列資料;
1、 死者的身份證明(如護照、身份證等)。 2、 公立醫院簽發的死亡證明或行政當局簽發的死亡注冊證明,證明死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國籍、死亡原因、死亡日期。 3、 必要時出具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死亡報告。
4、 出具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5、 屍體、棺柩和骸骨經過有關部門進行防腐、消毒和除蟲等處理的證明。
6、 涉外殯儀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② 中國公民在國外死了如何能運回國
中國公民在國外去世了,可聯系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路服務中心和各地殯儀館,並尋求運回國內幫助。
根據《國家八部委關於屍體運輸管理的若干規定》:
對國際間運送屍體實行統一歸口管理。今後凡由境內外運或由境外內運屍體和殯儀活動,統一由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路服務中心和各地殯儀館負責承辦,其他任何部門(包括外國人在中國設立的保險或代理機構)都不得擅自承攬此項業務。
對外國人、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要求將屍體或骨灰運出境外或運進中國境內安葬者,應由其親屬、所屬駐華使領館或接待單位申報,經死亡當地或原籍或屍體安葬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僑務和外事部門同意後,按衛生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口岸衛生監督辦法的若干規定》[(1983)衛防字第5號]和海關總署《關於對屍體、棺柩和骨灰進出境管理問題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號]辦理屍體、骨灰進出境手續,由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路服務中心或分設在國內的地方機構承運屍體。
(2)骨灰怎麼從緬甸帶回國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八部委關於屍體運輸管理的若干規定》:
各地衛生、公安、鐵路、交通、民航等有關部門,要協助民政部門管好屍體運輸工作。醫療機構要積極協助殯葬管理部門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屍體管理。嚴禁私自接運屍體。對患有烈性傳染病者的屍體要進行檢疫,並督促死者家屬在24小時內報告殯葬管理部門處理。凡無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管理部門運屍證明、而將屍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門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③ 外國人在中國去世的話,遺體或者骨灰如何運回國
以下是大陸人士進入我們台灣的細則 給你參考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送件須知-奔喪、運回遺骸、骨灰
一、適用對象:
(一)大陸地區人民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3親等內
血親、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死亡未
滿6個月,得申請來台奔喪。
(二)依規定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奔喪之兄弟姐妹年逾60
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得申請其配偶同行。
(三)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死亡未滿6個月,其
在大陸地區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得
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奔喪,但以2人為限。
(四)大陸地區人民,其在台灣地區之2親等內血親、
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於民國81年12
月31日以前死亡者,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運回遺
骸、骨灰。
二、申請次數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奔喪、運回遺骸、骨灰之次數以1次為限,
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1個月,不得延期。
(二)在台期間如有逾期停留或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
活動,應於出境之日起,不予許可期間屆滿後再
申請來台短期停留,但奔喪不受此限。
(三)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所檢附大陸地
區製作之文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
驗證。
④ 我的親人死在緬甸,我想把他的骨灰帶回家,請問,過檢查站的時候會被扣嗎會被罰款嗎
骨灰是不會被扣的,可以直接過關。最好申報一下,不要被誤會是毒品。
⑤ 國外運送骨灰回國流程
有客戶咨詢關於華人同胞在日本的遺體運輸相關事宜,我們同時向中國海關、和日本駐華領事館確認了,受疫情影響,中國海關暫時不能接受遺體的清關事宜,建議辦理骨灰進出境手續,由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路服務中心或設在國內的地方機構承運。如果沒有疫情的話,境外遺體運送入境回國流程如下:
一、逝者家屬需提供:
1 逝者護照原件&復印件
2 境外死亡證明(由去世所在地醫療機構或者警方開具)
3 非正常死亡的需出具公證書和法醫驗屍報告
二、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當地大使館認證,以及日本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入境許可證。
三、對遺體防腐處理、暫時保存,提供衛生檢疫證明和防腐證明。
四、檢疫封棺柩處理(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認真核查並簽發《屍體/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許可證》。
五、辦理海關出入境手續(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屍體/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許可證》辦理驗放手續)。
六、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手續。
七、遺體棺柩到達首都機場國際貨運站。
八、辦理清關手續。
九、遺體棺柩裝車運往客戶指定地點。
以上就是沒有疫情時遺體回中國的全部流程。疫情當下,建議簡化流程,空運骨灰回到祖國。
⑥ 骨灰是否可以帶出國
液體 還有粉末要托運。
以下的僅供參考:
需托運行李:
1、超過7公斤的拉桿箱;
2、旅客所帶任何刀具:水果刀、剪刀、化妝用刀以及較大的指甲刀;
3、旅客所帶的酒類不能隨身帶上飛機,必須放在拉桿箱托運(酒為2瓶,2公斤。另外散裝白酒及包裝不合格的酒類均不能托運)。
隨身攜帶物品特殊新規定:
1、每位旅客可以隨身攜帶兩瓶500毫升的飲料,通過安全檢查時,必須驗證為其可飲用液體(開瓶證明);
2、中國旅客出境攜帶的四種物品需要向海關進行申報的是: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和可拆卸鏡頭的照相機,攜帶時必須帶有其產品的中文說明書。申報時,在海關處填寫申報單一份。經海關工作人員核實後,在第二頁蓋章。旅客應將第二頁收好。旅遊結束後入關時提交申報單;
3、每位旅客可以攜帶6000人民幣,以及等值於2000美金的外幣出境,超出部分海關扣留,旅行結束回國後到海關部門接受處理。
以上描述中都沒有提到拒帶骨灰這類的,應該是可以的帶的。
還是不確定可以垂詢:114
從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了解到,按照《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今後,公民攜帶骨灰出入境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報並接受檢疫。
據泉州檢驗檢疫局介紹,隨著我市對外交往日益頻繁,公民攜帶骨灰出入境的現象越來越多。僅去年,就有8名死者家屬要求攜帶骨灰出境。為防止傳染病及其醫學媒介生物經國境傳入、傳出,保護人體健康,根據從今年元旦起開始實施的《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公民攜帶屍體、骸骨出入境應辦理衛生檢疫許可證。按照這一新的管理辦法,出入境人員攜帶骨灰等物品出入境應當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報並接受檢疫,未經申報和檢疫的,禁止入境或者出境。攜帶骨灰出入境須持《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才能申報。
⑦ 我親人因病在緬甸去世並火化,骨灰帶回時還需要清關嗎
正常來說是要清的,但還是有些麻煩的,如果能自己直接帶回來那就帶回來吧,沒有那麼嚴
⑧ 帶骨灰回國要什麼文件
法律分析:攜帶屍體、骸骨等入境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及其他相關單證。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出入境的骸骨、屍體等實施現場檢疫。骨灰入境時,攜帶人或貨運人應向口岸檢驗檢疫部門申報,同時提供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死者身份證明、攜帶人或貨運人身份證明。經口岸檢驗檢疫部門同意後,方可放行。具體辦理手續請咨詢實際出入境的口岸檢驗檢疫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第四條 入境、出境的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都應當接受檢疫,經國境衛生檢疫機關許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體辦法由本法實施細則規定。
⑨ 骨灰從國外帶回國手續
法律分析:死者的身份證明(如護照、身份證等);公立醫院簽發的死亡證明或行政當局簽發的死亡注冊證明,證明死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國籍、死亡原因、死亡日期;必要時出具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死亡報告;出具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屍體、棺柩和骸骨經過有關部門進行防腐、消毒和除蟲等處理的證明;涉外殯儀部門出具的火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通航的港口、機場以及陸地邊境和國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簡稱國境口岸),設立國境衛生檢疫機關,依照本法中實施傳染病檢疫、監測和衛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