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娶緬甸或寮國合法的老婆
A. 怎樣才能討寮國老婆
現在沒聽說有中介寮國媳婦的
寮國人的觀念跟中國人差別較大,還是越南人跟中國人觀念近似(具體是指勤儉節約)
想娶也可以,先要兩人有意,女方辦旅遊簽證過來,在男方所在省份的民政廳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最好順帶辦理公證,以後拿到寮國去翻譯和認證,這樣兩邊的法律都承認結婚了
不建議在寮國辦結婚證,會被敲竹杠,很貴的,國內只需幾百元就辦好了
B. 怎麼找緬甸老婆
要麼去緬甸找,在緬甸投資點實業,在那邊自然能找到,但那邊戰亂會有很大的危險。要麼找和緬甸接壤的村子裡面的人牽線搭橋。要麼找身邊的緬甸新娘,請她介紹其它想嫁國內的女孩。還有就是找國際婚介,但容易遇到騙婚的
C. 中國人和緬甸人結婚可以嗎從緬甸該辦理哪些手續從中國又應當辦理哪些
一、可以結婚。在緬甸應該開具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在中國也同樣需要開具婚姻情況證明。
二、涉外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1、中國公民:
(1)、身份證和戶口簿;
(2)、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2、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人和外籍華人所持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期限從公證之日起三個月有效;經我使、領館認證後來我國辦理婚姻登記的期限,從認證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規定也適用於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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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須知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2、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四、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六、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D. 去緬甸找老婆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和充分的心裡准備。
老婆,丈夫對妻子的稱呼,也指陪伴老公一起變老的女人。最初的含義是指老年的婦女。不同的人對老婆有不同的稱呼,如古代皇帝稱老婆叫梓童、宰相稱老婆叫夫人等。
後來王晉卿詩句有雲:「老婆心急頻相勸」,指「老婆」老是主持家務的妻子。因此,後來稱呼自己的妻子叫「老婆」。另有同名歌曲及電影。
老婆與「老公」這類叫法,都含有「相濡以沫、恩愛長久」的願望。在我國民間,夫妻之間常互稱「老公」、「老婆」。這是怎麼來的呢?相傳此稱呼最早出現於唐代,已有一千多年了。
唐朝時,有一位名叫麥愛新的讀書人,他考中功名後,覺得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產生了嫌棄老妻再納新歡的想法。
於是,寫了一副上聯放在案頭:「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恰巧,對聯被他的妻子看到了。妻子從聯意中覺察到丈夫有了棄老納新的念頭,便提筆續寫了下聯:禾黃稻熟,吹糠見米現新糧。
以「禾稻」對「荷蓮」,以「新糧(新娘)」對「老藕(老偶)」,不僅對得十分工整貼切,新穎通俗,而且饒有趣味,針鋒相對。麥愛新讀了妻子的下聯,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愛心所打動,便放棄了棄舊納新的念頭。
妻子見丈夫回心轉意,不忘舊情,乃揮筆寫道:「老公十分公道。」麥愛新也揮筆續寫了下聯:「老婆一片婆心。」這個帶有教育意義的故事很快流傳開來,世代傳為佳話,從此,漢語中就有了「老公」和「老婆」這兩個詞,民間也有了夫妻間互稱「老公」和「老婆」的習俗。
之前有人說,「老公」「老婆」的稱呼,是先在港台等地流行起來後,才傳進大陸的。其實,老公,老婆的稱呼在大陸古已有之。《水滸傳》中便有稱丈夫為老公的說法。
如《水滸傳》第四十五回:潘巧雲對裴如海說:你且不要慌,我已尋思一條計了。我的老公,一個月倒有二十來日當牢上宿。
我自買了迎兒,教他每日在後門里伺候。若是夜晚老公不在家時,便掇一個香桌兒出來,燒夜香為號,你便入來不妨。
至於稱妻子為老婆的例子,古書中亦不勝枚舉,《夢筆生花,杭州俗語》中有:「打老婆,罵老婆,手裡無錢買老婆。」《蜃中樓》雜劇:「你就是怕老婆的烏龜了。」《紅樓夢》第七十五回:「這個怕老婆的人,從不敢多走一步。」港台地區的流行稱呼,也是源於內地的。
E. 想要娶「緬甸」和「寮國」的美女,大約需要多少成本
四到五萬塊錢是足夠了的,首先需要准備結婚的費用,大概兩三萬,還有一萬是給媒婆(養媽)准備的禮金以及一些其他方面開銷的錢。
F. 緬甸、寮國等地區娶老婆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嗎
緬甸,寮國雖然說總體實力比較窮。如果條件差的話你對她好一點,她覺得你人不錯也甘心嫁給你。也有可能不花一分錢!本人覺得如果是過去娶老婆,肯定是要生活一輩子的,一定要有一點感情基礎在這上面!你一定要相互了解對方,然後才是談婚論嫁的時候。不然就是結了婚沒有感情基礎的話,生活也不會幸福!
在緬甸找一個老婆要多少錢,我在瑞麗曾經問過一些華僑和非華僑這個問題,算是比較有發言權,在中國瑞麗,緬甸人對中國人的看法是比較不錯的。如果情投意合,而且女方父母同意的話是用不了多少錢的。大概人民幣1到2萬左右是足夠的。重要的問題是如何把女方的戶口轉到中國,這個是比較麻煩的事情.有的人很多年都沒辦下來。
前幾年在寮國,聽當地人說,寮國娶老婆不要錢。因為要住到老婆家,相當於母系氏族社會。不過現在應該不會這樣了,但這種現象仍然存在。有些偏遠地區,娶老婆,只要給老婆家送去一頭牛就可以了。那頭牛是做什麼用的呢?結婚當天,殺了吃。老婆一家人都會指著你吃喝,一般人估計是負擔不起的。
娶一個寮國緬甸媳婦,在語言方面,生活方面,感情方面,跨國婚姻在辦證方面,都是考慮,女方是不是正規的婚姻公司,娶一個寮國緬甸媳婦花費也不少,有的也用了十來萬或十一二萬,有可能不出半年全都要跑,在當今中國男多女少的國情,是可以考略娶國外女仕,這個須要政府來辦才可靠,不然人財兩空,人生也會受到打擊。
越南女人最近在中國比較多了,很多越南新娘被中國人不用花多少錢一晚就娶回家了。寮國比緬甸更窮,寮國女人整體比較保守,緬甸女人基本上都很溫柔賢惠。
G. 中國人娶寮國人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中國人娶寮國媳婦男方需准備: 1、個人身份證 2、戶口本 3、單身證明女方需准備:1、個人身份證(或護照) 2、個人單身證明(當地派出所辦理) 3、無犯罪記錄證明(當地派出所法院辦理) 4、戶口本附件全部材料備齊後到當地的涉外婚姻(中國國內)辦理即可。備註:1、女方的材料由於是寮國文,去登機是涉外婚姻辦公室專門有翻譯文件的辦公室叫他們翻譯蓋章(外面做好的翻譯可能他們不予受理); 2、登記後女方即可向當地出入境管理局(中國國內)申請探親簽證; 3、注意,在中國登記後僅中國政府認可的婚姻關系。如需要寮國政府承認(寮國法律下)需要雙方帶結婚證書到寮國當地派出所辦理婚姻認證(回去寮國時可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H. 中國男人取緬甸老婆需要辦什麼手續
需要她拿著緬甸方面的證明身份的證明,和一個證明單身的證明。然後你拿著你的戶口本身份證。到你所在市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科),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中國的婚姻法才能保護你的婚姻。
I. 娶緬甸老婆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首先你要先辦好自己的護照和單身證明(民政局開),帶上單身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級市公證處開具中英文兩頁公證書,帶上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單身公證書、健康證(防疫站體撿)、簽證(昆明緬甸大使館辦)
2.緬甸女孩所在地相關政府部門開女孩子的戶籍證明,婚姻證明。然後到內比都緬甸政府外交部、民政部門辦理來中國的合法手續,拿到全部合法手續後在到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申請女孩子來華的簽證和婚姻認證手續。成功後可來中國男方所在地省民政廳辦理結婚證,在憑結婚證到男方所在地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新娘居留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J. 寮國人嫁中國沒證件怎麼辦
法律分析:中國人娶寮國媳婦:男方需准備:1、個人身份證,2、戶口本,3、單身證明。女方需准備:1、個人身份證(或護照),2、個人單身證明(當地派出所辦理),3、無犯罪記錄證明(當地派出所+法院辦理),4、戶口本附件。全部材料備齊後 到當地的涉外婚姻(中國國內)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