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結婚是什麼制度
Ⅰ 緬甸可以試婚嗎
這就是緬甸的結婚習俗,要先試婚一個月,可以接受的話才算正式結婚旅遊能見到各國不同的風土人情,今天就帶大家看一看緬甸的結婚習俗,緬甸人對於婚姻和我國不同,他們會先「試婚」然後在結婚,試婚過程時間有長有短,如果在試婚期間情侶覺得不合適,可以隨意選擇分手。這樣的做法有點像「談戀愛」,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試婚的時候兩個人是要住在一起的。
有一些人認為,婚前和婚後的差別是很大的,這也是為啥許多姑娘會抱怨,丈夫婚前和婚後就像是兩個人一樣,試婚就是為了測試兩個人究竟適合不適合生活在一起,在兩個家庭長大的人,生活習慣和方式都不一樣,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以後,說不定能夠相互磨合,雖然是住在一起,但是兩個人是沒有夫妻之實的。緬甸人把試婚當做是青年男女的「認識階段」,直到大概幾年之後,雙方父母才會考慮讓孩子結婚。當地的習俗是,如果一個男生相中了哪個女生,就會把自己的心意告訴父母,父母會去女方的家中「提親」,女孩和女方家長沒有意見,同意以後會象徵性收取一點「定金」,這對情侶就可以共同生活了。
【(1)緬甸結婚是什麼制度擴展閱讀】試婚期結束以後,兩個人還希望繼續在一起,就可以接著談真正結婚的事了。我們都知道緬甸是一個信仰佛教的國家,他們把佛教色彩也帶入了日常生活之中,去過緬甸旅遊的小夥伴經常在大街上就能看見各種佛教建築,佛教的氣息在緬甸是非常濃厚的。當地每年的4月中旬到7月中旬這三個月比較特殊,這是緬甸境內僧侶的「安居期」。所謂安居期的意思是,在這段時間中,僧侶們只能老老實實待在寺廟中,整日念經參佛,不能到寺外參與任何活動,在僧侶們的安居期內,緬甸人也不允許結婚,所以當地人結婚只能挑選7月中旬到次年4月中旬之間的時間。根據當地的時間,每年10月份是整年當中白天最短暫夜晚最長的月份。
當地人習慣在這個時間結婚,婚禮也是充滿了佛教元素的。大婚之日會安排新婚夫婦坐在鋪著席子的地上,並且在他們的面前擺放著鮮花、水果、煙草和棕櫚葉等等,這些東西就像我國會在婚床上放置棗、花生和龍眼等東西一樣,不但有祝福新婚夫婦婚後生活幸福和睦的用意以外,還暗示他們早生貴子。緬甸的婚禮司儀一般會邀請新娘的姑姑主持,整個過程都要聽從她的安排,不僅僅是新婚夫婦,所有到場的嘉賓包括雙方父母和親朋好友都得對她恭恭敬敬的。一系列的流程結束之後就象徵著婚禮圓滿成功。有些國家在婚後,女方要改婆家姓,比如日本,婚前跟娘家姓,婚後就要跟著丈夫姓。
在緬甸沒有這樣的說法,新娘即使在婚後也有自己的自由,不但會保留自己娘家的姓氏,自己帶來的嫁妝也是完全歸新娘所有,她擁有絕對的支配權,這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如果以後鬧掰離婚了,新娘也能把屬於自己的財產帶走。就這點來說,緬甸的婚姻對於女性還是起到一部分的保護作用的,當然了我們不能盼著一對新人走向離婚,對於新婚夫婦來說我們都是抱著祝福的態度。
Ⅱ 緬甸果敢是不是一夫多妻制
是的,緬甸果敢實行一夫多妻制度。
果敢是緬甸撣邦第一特區,果敢族就是漢族,據說是明朝末年跑到那裡的。果敢的首府是老街,那裡用漢字,講雲南話,用的所有東西都是中國運去的。2009年8月後果敢被政府軍佔領。
果敢於2014年5月宣布獨立成為一個主權國家。但國際上大多數國家並不予以承認。
實行一夫多妻制度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亞、敘利亞、 沙烏地 、非洲史瓦濟蘭 、印度 等
Ⅲ 娶緬甸老婆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首先你要先辦好自己的護照和單身證明(民政局開),帶上單身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級市公證處開具中英文兩頁公證書,帶上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單身公證書、健康證(防疫站體撿)、簽證(昆明緬甸大使館辦)
2.緬甸女孩所在地相關政府部門開女孩子的戶籍證明,婚姻證明。然後到內比都緬甸政府外交部、民政部門辦理來中國的合法手續,拿到全部合法手續後在到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申請女孩子來華的簽證和婚姻認證手續。成功後可來中國男方所在地省民政廳辦理結婚證,在憑結婚證到男方所在地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新娘居留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Ⅳ 你了解緬甸嗎緬甸結婚習俗都有哪些呢
緬甸這樣一個十分重視宗教信仰的國家,可以說像結婚這樣的傳統風俗習慣是和一些宗教習慣密不可分的。再加上緬甸生活著多個民族,各民族都有著自己獨具特色的結婚習俗。因此提到緬甸結婚習俗就不得不提到緬甸的宗教文化和他的民族文化。
【婚禮習俗】
緬甸結婚習俗中有很多關於婚禮的細節方面的要求,比如舉辦婚禮的時間。受到佛教和傳統文化的影響,他們一般會避開星期二做事。因此對於婚禮的日期也是很慎重的。在每年的4月15至7月15這三個月是不能舉辦婚禮的,因為這個時間佛教僧侶安居期間。婚禮一般會安排在男方家舉行,新人身著緬甸傳統服飾參加儀式,會提前搭好舉辦儀式的檯子,兩家的親戚朋友都會受邀前來為一對新人送祝福。還需要請當地比較有身份地位的人來住持婚禮。
Ⅳ 緬甸的婚姻法 - 百度
緬甸沒有專門的婚姻法。
從1872年開始,依據緬甸皇帝時代使用的「法典」和傳統規章,才有了「佛教法典」.到了1898年,緬甸被英國侵佔和統治後, 在緬甸法令 (The Burma Act) 的第13條款中規定,有關婚姻案應該按照當事人所信仰的宗教來判決。
如果案件的當事人是信仰佛教就按佛教法,信仰伊斯蘭教就照伊斯蘭教法,信仰基督教,就按照基督教法處理。
後來,在婚姻和遺產的問題上,緬甸法庭就以緬甸風俗習慣法為基礎進行處理,至今還是如此。 在緬甸風俗習慣法中:
(一)對男子沒有規定結婚的年齡,不必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二)對於女子卻規定年齡不得小於14歲。如果在14歲至20歲之間 ,就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超過20歲就沒有這些規定了,寡婦或離過婚的女人也不必有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三)兩位成親者,不該有親戚朋友不能接受的親戚關系。
(四)女方不可有未離婚的丈夫。
(五)雙方都必須是神經正常的人。
(六)應該給雙方自由表達結為夫婦的願望。
(七)雖然不曾舉行任何結婚儀式,但可以有真正夫婦一樣的生活。
(5)緬甸結婚是什麼制度擴展閱讀:
不需有儀式
如果一位男佛教徒到了他成年時與一位女佛教徒結婚,不需有任何儀式。
不需有契約書
合法的婚姻不需有任何契約書。但是,兩位當事人必須前往法庭公開表示同意結婚的意願,並要在結婚證書上簽名表示同意,這成為目前通行的一個習俗。
同居共飲
為了證明結婚的合法性,丈夫和妻子並不是非要有同居共飲的生活不可。 關系
為了表示婚姻確實合法,在結婚後也不是非有性關系不可。
轉換宗教信仰
結婚之後,即使丈夫或妻子轉換了宗教信仰,婚事還是不會失效。
假婚姻
在婚事上雖然有為消災而假離婚的現象,但並沒有假結婚的習俗 。
夫妻倆離婚後又重新和好
兩人重新和好時,必須家喻戶曉。如果只是普通的結合,不能算為重新和好。
原配與小妾
如今,已沒有原配與小妾之分,只有合法與不合法的問題。如果是合法的妻子,只有第一妻子,第二妻子的稱呼。
成為夫妻的同居生活
對於結婚時沒有任何儀式,也沒簽有結婚證書的夫妻,如果發生是否合法的問題時,就要根據他們的相處行為和名聲名望來做決定。換句話說,如果他們是自立門戶,成家立業,盡人皆知地過著以夫妻相處的生活,才算是合法的夫妻。
以宣誓的方式結婚
在現代,有些緬甸佛教徒為了節省經費開銷起見,不採取隆重的結婚儀式,只是到法庭在法官面前簽上結婚證書,表示雙方願意結合為恩愛夫妻。
如果兩人都是已成年的緬甸佛教徒,雙方也願意到法庭去簽字,那他們就是合法的夫妻。雖然他們沒有讓眾人皆知,但他們的夫妻生活是合法的。
Ⅵ 中緬邊境邊民通婚政策
一、邊民通婚基本情況 雲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孟定鎮河外與緬甸山水相連,國境線長47.35公里,邊民通婚方面,全縣共涉及尖山、尖坪、山頭寨、大水井、色樹壩、班信、清水河等七個村委會有85個村民小組,3240戶16166人邊民,2006年來,全縣共辦理邊民通婚65對130人次。 二、邊民通婚存在的問題 (一)絕大多數的事實婚姻沒有法定手續,直接影響到他們和下一代正常的社會生活。 (二)兩國的邊民們結婚,很少有辦證意識。 (三)由於長期受少數民族歷史原因的影響,以「頭人」或「家長」說了算的現象依然存在。 三、邊民通婚的意見和建議 (一)存在問題的原因。耿馬與緬甸有47.35公里交界線上的85個村寨中,絕大多數接壤的村寨,都存在通婚的現象。中緬邊界的跨國婚姻大多發生在農村,主體也多是農民。從民族來說,耿馬縣通婚的又多是傣族和彝族等少數民族。從緬甸嫁到中國境內的人員,遠遠多於中方嫁出去的。而且,大多數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給他們日後的生活及生育的下一代將帶來很多不利影響。熟悉當地情況的邊境一線村幹部估計,單在耿馬境內至少有幾十名,甚至上百名緬甸邊民和中國邊民通婚,其中不少人手續不全屬於「黑戶」。而在中緬之間的邊界沿線,通婚的情況也普遍存在,讓人難以估計出具體人數。而民政部門登記的只是少數而已。 由於涉外婚姻涉及外交、戶籍制度、出入境管理等多方問題,若按通常情況辦理十分麻煩。然而邊民之間造成的大量事實婚姻,讓管理機關十分頭疼。為加強管理及簡化辦證程序,根據民政部發布的《中國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其中規定毗鄰國邊民登記結婚條件為——擁有本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有效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和同意與中國邊民結婚的證明、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4項,就可與我國的邊民登記結婚。然而,該試行辦法在中緬邊境實施情況看,仍然過於「麻煩」,絕大多數都沒有去按法定程序登記結婚。 針對邊民婚姻登記意識不強,中緬邊民通婚,多數人不去登記結婚的行為,主要源於邊民們的婚姻登記意識不強。她們介紹,發生在兩國接壤地區的邊民婚姻,大多還受著民俗的影響,即通過寨子「頭人」或雙方家長辦了酒席,青年男女就居住在一起,並沒有想到到民政局去辦理手續。這直接造成了「黑婚」,當事人往往意識不到後果的嚴重性。2007年耿馬縣公安局就通婚邊民的落戶問題,進行調研如何解決邊境通婚人員和孩子的落戶問題。 (二)解決的意見和建議。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認為應從以下方面來解決,一是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 國內出生的孩子可落戶,與緬甸媳婦結婚後,已經有了一個孩子的,雖然妻子沒有中國戶口,但他們的孩子應給予落戶。二是由於邊民們的風俗及辦證手續相對繁瑣等諸多原因,邊境至今確實仍有大量的「非法婚姻」存在,只要手續齊全,應該全面做一次摸底調查後集中統一補辦。三是公安部門應對邊民通婚產生的「黑婚、黑戶」作詳細的統計,當地政府應出台相關的政策,形成多個部門協調才能夠解決。四是加大《中國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的宣傳力度。五是對於存在的「跨國黑婚」問題,首先國家應建立相關的政策措施,其次當地政府應該更主動一些,將現實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反饋給制定法律法規的部門。解決好邊民通婚問題,促進邊境地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的發展。
Ⅶ 緬甸真的可以娶好幾個老婆嗎
緬甸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夫多妻制,當然也不避免有娶好幾個老婆的人存在,一夫多妻制是在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會有這種制度。
現在因為中國男女比例有失調的情況出現,好多人想去緬甸找尋自己的另一半,有緣分的話也不是不可以,要考慮一下兩國之間文化的差異和宗教信仰的差異。
緬甸是一個異域風情比較濃郁的國家,吸引著很多人前去觀光旅遊,緬甸是東南亞地區的十個國家之一,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人口大國,全國有超過百分之六十的人從事農業工作。
緬甸吸引遊客的不僅僅是異域風情,更多的是眾多的美食,緬甸的口味和我國雲貴地區一樣,都是以酸辣為主,由於天氣的原因,酸辣口味能夠更好的解暑。
緬甸還有豐富的熱帶水果,種類比較繁多,還有比較有民族風情的緬甸服飾。緬甸人在膚色上和我們的差別並不是很大,都屬於黃種人,因為同處在亞洲大陸,區分起來不算太難。
兩國的合作也是比較的密切,有機會去感受緬甸的異域風情也是很不錯的。
Ⅷ 緬甸克倫族結婚流程
照克倫人習俗,父母要在女兒13歲時,在家裡養一口母豬,稱為「守路豬」,准備在姑娘結婚時宴請賓客用。如果看見克倫人的村寨里誰家有老母豬,這家裡一定有一個尚未嫁出去的老處女。在克倫邦北部丹當市一帶居住的克倫,小夥子看中了一位姑娘時,常請媒人到姑娘家去說親。求親時,要帶去50元訂金和50元哺乳錢。訂金是給姑娘的,哺乳錢是送給姑娘母親的。定婚以後,男女雙方要准備結婚時用來招待客人的食物。一般說來,男方家要准備糧食、一頭水牛和一頭豬,女方家要准備一頭豬。婚禮要在女方家房前搭起的彩棚內舉行,然後在彩棚內招待來賓。如果是基督教徒,要在宴請賓客後到教堂去舉行婚禮,只有在神父主持下舉行的婚禮才是合法夫妻。舉行婚禮的當天下午,男方要准備一隻公雞,女方要准備一隻母雞,把公雞和母雞宰殺後放到一起做菜,新郎與新娘和男女儐相在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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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看一下緬甸佤邦結婚到中國居住的有中國有什麼新的政策嗎
中緬通婚最新政策:雙方一起,到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凡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體檢檢查身體健康,在中國無犯罪記錄,且為中國做出重大貢獻,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成功獲得審批通過,便可以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綠卡一詞源自美國,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證(卡)是淺綠色的,所以簡稱『綠卡』。凡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體檢檢查身體健康,在中國無犯罪記錄,且為中國做出重大貢獻,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成功獲得審批通過,便可以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所謂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不受限制的憑證,又稱中國綠卡,屬於中國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在中國的合法身份證。
我國民政部在《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作了若干規定。規定如下:我國的涉外婚姻登記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區民政廳(局)代表政府統一管理;
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區外事辦公室負責處理對外交涉事項。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有關條款的規定,必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的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必須持的證件: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另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狀況檢查證明。為了國家利益,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及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人員,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持准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後,雙方自願復婚的,按上述有關結婚的規定辦理。
Ⅹ 緬甸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在緬甸風俗習慣法中:
(一)對男子沒有規定結婚的年齡,不必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二)對於女子卻規定年齡不得小於14歲。如果在14歲至20歲之間 ,就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超過20歲就沒有這些規定了,寡婦或離過婚的女人也不必有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