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回國的人之後怎麼樣了
Ⅰ 男子偷渡緬甸搞詐騙因業績差逃回國,最終咋樣了
這個人想法設法回國,目前已經被警方逮捕,不知道對於那些在國外詐騙分子來說,是否有何啟發。現在好多詐騙分子為了躲避法律的追擊,會選擇到國外參與電信詐騙,有好多前往東南亞。這個男子故事,聽著有些搞笑,又帶著幾分心酸。事情發生在2020年夏天,貴州的男子楊某在老家收到了朋友發過來的消息,建議他來緬甸從事一項工作,一個月1萬多的收入。這個消息讓楊某十分激動,立馬叫上自己兩名老鄉。
這些年國家,加大對於電信詐騙分子打擊力度,大批犯罪分子被抓捕回國。
發生這一切讓楊某對這一切不抱有任何幻想,決定冒險回國,雖然當時受了傷,還是極力狂奔。這起案子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警方也在提醒大家,不要想著去緬甸發什麼橫財,天下沒有掉錢好事。
Ⅱ 2022緬甸回國最新處罰
需要隔離15天。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截止2022年5月10日。需要隔離15天。在緬甸回國需要單獨隔離十五天,居家隔離十五天,要無異常,隔離結束以後就正常了。
緬甸是世界最不發達國家之一,以農業為主,從事農業的人口超過百分之六十,農產品有稻米、小麥、甘蔗等等。2021年2月1日,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一些民盟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當前,緬甸多座城市出現大范圍通信中斷。緬甸軍方發表聲明說,根據憲法條款,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4月16日,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宣布成立民族團結政府,溫敏任總統。
一、自2021年8月31日零時起,自緬甸搭乘航班赴華乘客,須在登機前進行3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第一次核酸檢測須在登機前第14天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在登機前72小時內進行。第三次核酸及血清抗體雙檢測在登機前48小時內進行,考慮到緬甸實際,第三次仍按現有模式由維多利亞醫院在仰光酒店進行采樣檢測。為確保檢測結果准確科學,最後兩次核酸檢測須在不同機構交叉進行,因此第二次核酸檢測不得在維多利亞醫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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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2021年從緬甸派遣回中國怎樣處理
隔離14天並做核酸檢測。
自2021年11月8日20時起,為減少新冠肺炎疫情跨境傳播,緬甸回國需要隔離21天。自緬甸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需要憑借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雙陰性證明),並且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等。
Ⅳ 現在從緬甸回來的要坐多久牢
有可能會面臨罰款和拘留,所以要看具體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已經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二)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結伙偷越國(邊)境的; (三)拉攏、引誘他人一起偷越國(邊)境的; (四)勾結境外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 (五)因偷越國(邊)境被行政處罰後一年內又偷越國(邊)境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別管回國會被罰款、拘留還是被判刑,回來吧!外面形勢不太好,特別是緬甸,又是疫情又是內戰。只要人回來,比什麼都強,命沒了什麼都沒有了。
Ⅳ 緬甸勸返回去會坐牢嗎
一、緬甸勸返回去會坐牢嗎
1、緬甸勸返人員是否還會坐牢,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只是單純的被騙到詐騙公司,然後逃回來自首回國就是隔離和罰款,這屬於違法,並不是犯罪;
(2)但是如果構成偷越國境罪,還是會坐牢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數罪並罰】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一條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偷越國境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出入境時,都應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出境或入境的申請,並辦理一切有關手續,違反上述法律規定,非法出入國邊境者,都是對我國出入國邊境管理秩序的侵犯,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偷越國邊境」,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出入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向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即明知是國邊境線卻仍決意偷越的。如果行為人不明確或不知道是國邊境界,而誤出或誤入的,不能構成本罪。實施本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違反了紀律,為了逃避處分,有的是犯了罪,為逃避刑事處罰,有的是為了走私販毒等。不同的動機可以作為處罰情節考慮,但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Ⅵ 緬甸遣返回國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兩種情況:1、簽證過期,屬於違反法律,由所在國給負擔機票,被遣送回來,一般會在北京被中國政府調查。詢問有關情況,讓家裡人去領走。這種情況,基本再狠難去這個國家了。其中也有主動遣返的,就是自己負擔機票的情況,屬於非法滯留,主動回國,這樣的情況,只要滯留的時間不長,說明理由也可以再次申請簽證。
2、屬於入境遣返,屬於簽證不合格,或者懷疑非法入境。這種情況,不屬於犯法,只屬於正常簽證有問題。這樣被遣返,一般自己身上有錢,可以自己回家。可以再次申請簽證。主要解釋清楚上次的理由,還是可以再次入境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Ⅶ 從緬甸偷渡回國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緬甸偷渡回國,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般來說,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會構成犯罪。相關司法解釋明確,具有下面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形嚴重:
第一是偷越國(邊)境3次或3人以上結伙偷越國(邊)境的;
第二是因偷越國(邊)境被行政處罰後一年內又偷越國(邊)境的;
第三是拉攏、引誘他人一起偷越國(邊)境的;
第四是勾結境外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
第五是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如果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出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偷越國(邊)境的,最高可以處5日拘留或500元罰款;逃避出入境邊防檢查,非法出境入境的,情節嚴重的,處5日至10日拘留,以及最高1萬元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二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Ⅷ 2022緬甸回國最新處罰
一、注銷戶口。對逾期不歸,家屬不能證明其是否在國內存活者,按「下落不明」處理,停止其一切戶籍相關業務的辦理,依法視情況注銷戶籍。由此導致今後無法回國後果自負。二、凍結賬戶。對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銀行賬戶、電子支付予以凍結反制,並取消相關業務資質。三、依法追繳違法犯罪所得。對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所獲贓款贓物一律沒收,對用贓款購置財物,依法進行查封、沒收。四、重點打擊治理。凡是參與或幫助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一律列入重點打擊治理對象。五、從嚴政審。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及直系親屬在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從嚴把關,原則上不予通過。六、取消政策補助。對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及其可能提供便利的人員,一律取消林業、農業等政策性優惠補貼(助),暫停一切政策補助和資質審查。七、經勸返回國後,再次偷渡至緬北者,由公安機關從嚴從重處罰。
Ⅸ 從緬甸自首回國隔離完回當地
法律分析:自首從國門回到邊境被警察已經處理完了。回到當地公安機關一般是不會處理的,只會做一次筆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