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回來自首會怎麼樣
㈠ 被騙到緬甸做詐騙回國自首會被判刑嗎
法律分析:被騙到緬甸詐騙,回國自首判刑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判斷。假如實施了詐騙行為,而且是在自己明知是詐騙行為的情況下還主動實施的,沒有騙到錢,構成詐騙罪未遂,但你有自首情節,一般會免除刑事處罰。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㈡ 從緬甸回國自首怎麼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國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㈢ 緬甸回國自首會問你什麼
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視為投案:
犯罪後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
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
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
因特定違法行為被採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
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㈣ 偷渡到緬甸然後自首回國會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有情節嚴重的情形,可能涉嫌偷越國邊境罪。有自首情節可以爭取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早腔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喚肆。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陸鏈衫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㈤ 緬北自首回來被限制出境多久
緬北自首回來被限制出境3年渣粗碼。偷渡自首會限制3年不能出境的,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如哪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被凳清限制出境3年。
㈥ 2021年緬甸偷渡回國自首處罰標准
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聽信他人教唆或者為了探親、訪友、趕集等,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的,屬一般違法行為。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厲打擊偷渡犯罪活動的通知》(1993.09.24)四、對一般偷越國(邊)境者要注意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聽信他人教唆或者為了探親、訪友、趕集等,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的,屬一般違法行為。對於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二)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國(邊)境的;
(三)偷渡時對邊防、公安人員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
(四)介紹、引誘多人一起偷渡的;
(五)在偷越國(邊)境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㈦ 偷渡緬甸的自首回中國咋處罰
法律分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歲老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啟雀埋,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悄螞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㈧ 第一次偷渡緬甸自首怎麼處理
偷渡自首的按照以下處罰標准進行處罰:一、情節不嚴重尚未構成犯罪的,則會被處五日以下治安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如果情節嚴重構成了偷越國邊境罪的,則會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如果是為了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渡的,則會被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由於是自首所以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標准從輕、減輕處罰;但是最終到底是否從輕、減輕處罰是不一定的,這個是由法官自由量裁的。偷渡緬甸自首的流程如下:一、到到邊境管理局報備。二、由邊境管理局報告給公安機關。三、根據公安機關的安排回國。四、回國後自如實交代,偷渡緬甸的原因,公安機關再根據偷渡行為,確定屬於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如果是治安案件的,行為人將會被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則行為人輕則會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重則會被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刑法規定,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才會被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㈨ 緬甸偷渡回國自首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發布的《關於嚴厲打擊偷渡犯罪活動的通知》第4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即為「情節嚴重」: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國(邊)境的;偷渡時對邊防、公安人員等使用暴力相威脅的;介紹、引誘多人一起偷渡的;在偷越國(邊)境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有其他嚴重行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㈩ 被騙到緬甸做詐騙回國自首會被判刑嗎
被騙到緬甸做詐騙,在已經有詐騙事實的情況下,回國自首依然是會被判刑的,但可以因為自首的原因而從輕判處。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