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扣押20天了怎麼辦
① 被拘留了20天,怎麼辦呢
一、如果被行政拘留了,對此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如果被刑事拘留了,從實踐中看,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後,家屬胡謹能夠做的很少,且家屬一般不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往往著急但不知道做什麼,作為家屬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不要病急亂投醫,在不了解案件情況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關系,謹防被騙子或者法律「串串」騙取財物。
2)盡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費,讓嫌疑人知道家屬已經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並在關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緊張過度或失落
3)到辦案單位領取拘留告知書,確定涉嫌的准確罪名,並領取與案件無關的扣押財物,如身份證件、手機、包包、銀行卡等。
4)盡快通過正規的律師事務所委託專業的刑事律師,專業的刑事律師可以及時會見嫌疑人,避免在偵查初期被誘供、騙供甚至刑訊逼供,能夠有效地輔導嫌疑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專業的刑事律師還會與辦案單位進行溝通,了解案件詳細信息旅做鬧,提出專業意見。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拆罩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② 我的家人被扣押在緬甸金三角了怎麼辦
匯錢贖回來吧。可恨也可憐阿。
③ 在緬甸公司扣押證件怎麼辦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首先找到一個律師事務所,前往御做律師事務所咨詢。
2、嫌則然後草擬一份投訴文書,前往列印店列印。
3、最鎮者衡後向勞動監察部門提交投訴即可。
④ 我來緬甸過檢查的時候現金扣押。銀行卡被凍結怎麼辦
資金凍結與人在哪兒沒什麼關系。如果你的儲蓄卡裡面的余額被凍結往往是你把余額購買了理財或其他金融產品。要想查出原因,應該從儲蓄卡的狀態查起,是不是儲蓄卡被臨時掛失或其他什麼問題,然後再去查余額問題。建議直接致電銀行客服或使用客戶端網路客服,請銀行給出解釋。
⑤ 偷度去緬甸在昆明雲南臨滄派出所扣了15天怎麼辦
根據查裂納塵詢相關資料顯示:最好委託律師辦理。構成犯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不構成犯茄改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肆禪以並處罰款或單處罰款。最好查詢當地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⑥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分別是:
1、偷渡緬甸被逮住的,一般要拘留的時明基則間為五日以下;
2、如果行為人偷渡緬甸的情節嚴重,則激棚對其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37天。
偷渡罪審判流程是什麼
1、偵鋒困查階段: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一般為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長至37天。逮捕後的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月,案件比較復雜可再延長一個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可申請再延長二個月,如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還可再延長二個月;
2、審查起訴(檢察院)階段:嫌疑人被羈押的,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辦案期為1個月,案件比較復雜的為1個半月。但如出現補充偵查情況的補充偵查期為一個月,補充偵查的次數最多為2次,每次補充偵查後辦案期限從新計算;
3、審判階段:一審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審理期為20天。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⑦ 家人在緬甸的小勐拉被抓16天了,還沒有消息,怎麼辦
先弄清楚為什麼被抓;弄清楚後,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話,可以聯系一下西雙版納州的公安外事部門,它們一般都和小勐拉特區的司法部門有聯系的,看看能否有幫助;如果涉嫌刑事案件的可能就比較麻煩一些,建議聯系西雙版納州的公安部門和已經在小勐拉的朋友,讓他們給予幫助。
⑧ 在緬甸被囚禁怎麼辦
法律分析:向中國國際刑警組織報案,組織解救人質行動。向緬甸警方報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⑨ 偷渡緬甸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最長37天,第37天必須釋放或者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負責偵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准可以延長,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⑩ 中國公民在緬甸被扣留,該怎麼辦
由中國大使館向緬甸政府提出干涉,為他們提供有關領事保護服務。敦促緬方從人道主義出發,善待上述人員,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緬方表示重視中方關切,將為中方人員改善飲食,並同意中方工作組為他們提供生活用品。緬方並表示將加快調查和審理工作,保障中方人員的合法權益。中方將繼續同緬方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