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非法行醫什麼罪
❶ 非法行醫罪屬於什麼犯罪類型
一、非法行醫罪是情節犯根據我國《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的具體規定,構成非法行醫罪,只有非法行醫的行為仍然沒有達到法定的要求,除此之外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否則非法行醫罪和沖就不成喚銷殲立。二、非法行醫罪是法定犯:是指根據法律的禁止才被認為是犯罪者。我國刑法是將非法行醫行為作為一個單獨行為加以規制的,成立一個單獨罪名,在其犯罪構成中對非法行醫行為做出了詳細的描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斗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❷ 非法行醫怎麼定罪量刑
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對犯非法行醫罪的人,是這樣量刑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孫液物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行醫罪,指的是行為人在沒有獲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從事醫療救治,情節嚴重的行為;因非法行醫導致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可判處三年以下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導致就診人的身體健康的受到嚴重損害的,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導致就診人發生死亡的,依法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行為人在沒有獲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為就診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摘取子宮內節育器等,導致情節嚴重的,被判處三年以下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極少數案件由檢察院偵查,這里只講公安偵查的問題。公安機關發現犯罪行為時應當立案偵查,接到報案時需要審查,經審查發現可能構成犯罪的,應當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立案之後可以傳喚嫌疑人錄口供,調查案件。之後可以決定是否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如果決定刑事拘留就會將人送進看守所,不刑事拘留的話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期為三天,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到期之後對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對需要逮捕的必須要向檢察院申請批准逮捕,檢察院有七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批准逮捕。拘留期三十天加上批准逮捕期七天,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刑事案件「黃金37天」的由來。這個時候案件並不是真正移送檢察院,只是申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很多人一聽到送到檢察院就容易和審查起訴搞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十四條_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則液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三十九條_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葯品、埋臘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