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多少年紀可以結婚
1. 緬甸人嫁到中國怎麼辦理結婚證
必須在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一般涉外婚登機關在省直轄市。比如湖北的就只能在武漢涉外婚登辦結婚。1,外國人一方在自己國家開單身證明,再做好雙認證。2,中國人一方准備好戶口,身份證。3,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備,尺寸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處。4,外國人拿著護照(前往中國的簽證)、單身證明,中國人拿著戶口,身份證,以及三張照片,到中國人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5,填表格,登記,領取結婚證。6,如中國人一方要隨外國人去國外居住,則另需將結婚證進行雙認證——先到公證處將結婚證公證(1-2天),然後聯系雙認證代理公司將公證文件做雙認證(2-4周)。7,中國人持結婚證雙認證及各國所需其他材料,申請簽證或居留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2. 世界各地的法定結婚年齡都是多少
<p>從世界各國的立法看,絕大多數國家所規定的婚齡,男子在<strong>21歲至24歲之間</strong>,女子在<strong>18歲至22歲之間。</strong>但是各地的法定結婚年齡<strong>均不相同:</strong></p><p><strong>1、韓國</strong></p><p>父母同意下18歲。未滿20歲者,要申請結婚時必須有父母的同意。</p><p><strong>2、緬甸</strong></p><p>結婚的最低年齡要求是18歲,但眾所周知,有童婚。對於早婚和逼婚,沒有可靠的統計數字。</p><p><strong>3、巴西</strong></p><p>法定最低結婚年齡為18歲(16歲,經父母或法定代表人同意)。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數據,超過11%的20-24歲女性在15歲之前結婚,36%的20-24歲女性在18歲之前結婚。</p><p><img src="66105000334" /></p><p><strong>4、汶萊</strong></p><p>男孩和女孩的法定最低結婚年齡均為14歲,並徵得父母和參與者的同意,除非法律規定的宗教或習俗另有規定,通常規定較高的最低結婚年齡。《伊斯蘭家庭法》規定穆斯林女孩的最低結婚年齡為16歲,穆斯林男子為18歲,並規定使用武力、威脅或欺騙手段強迫某人違背其意願結婚是違法的。</p><p><strong>5、維德角</strong></p><p>法定最低結婚年齡為18歲。根據2012年一項由婦女署(UN Women)發起的研究數據,女性的平均結婚年齡為34歲,而男性的平均結婚年齡為38歲。</p><p><strong>6、安道爾</strong></p><p>婦女和男子的最低法定結婚年齡為16歲,在司法機關任職的最早為14歲。<br /></p><p><strong>7、阿爾及利亞</strong></p><p>男女雙方的法定最低結婚年齡為19歲,但未成年人可在徵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結婚,不論男女。</p><p><img src="66104904725" /></p><p><strong>(2)緬甸多少年紀可以結婚擴展閱讀:</strong></p><p><strong>一、法定婚齡的背景</strong><br /></p><p>不同國家對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有不同的年齡方面和其他方面的要求,但一般是18歲,而許多地區允許在得到父母和/或司法批准,或是懷孕的情況下,在稍微不滿法定年齡時結婚。法定結婚年齡不應與成年、同意結婚的年齡、或在特定社會中實際的結婚年齡相混淆。</p><p>55個國家是「同意結婚、最低結婚年齡和婚姻登記公約」的締約國,這個公約要求其締約方以成文法的形式確定最低結婚年齡,其權威性應高於習俗、宗教以及部落的法律。</p><p>當宗教團體的結婚年齡低於政府(國家)的標准時,理應以國家法律為准。然而,一些宗教團體卻不接受國家法律在這方面的權威。</p><p><strong>二、域外規定</strong></p><p>大多數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大多在18歲或16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為,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於15歲。但因宗教、民族、種族、地區、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普遍低。中國大陸是目前世界上的國家和地區中法定結婚年齡最大的國家。</p><p><strong>參考資料來源:</strong>2016年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Marriage Laws around the World 報告</p>
3. 緬甸女孩嫁中國需要哪些證件
【法律分析】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願結婚、復婚和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
一、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4. 全世界各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一、中國大陸及港台地區
1950年中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性20周歲、女性18周歲,後來因為計劃生育的需要,我國的法定婚齡在1980年開始變更為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
但是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
如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之第二條和第十三條分別規定: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不得早於十八周歲。本補充規定適用於我州各少數民族,也適用於和少數民族結婚的漢族。
中國香港的法定婚齡與大陸有所不同,根據香港《婚姻條例》規定,在香港注冊結婚,不論男女年齡應均滿16周歲,已滿16周歲不滿21周歲的人結婚,還需獲得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並且結合的男女之間不可存在禁止的近親屬關系。
台灣與香港相同,都是十六歲。
2017年的時候,伊拉克議會討論了一項新的法律:將女性法定結婚年齡提前至9歲。此法案的提出緣由是因為傳說伊斯蘭教先知穆罕拉德的妻子是在9歲出嫁,但是未獲得通過。
參考資料來源:
2016年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Marriage Laws around the World 報告
5. 緬甸結婚簽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緬甸結婚簽證辦理流程:
1、申請結婚雙方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婚姻登記申請。該申請必須本人親自到場。
2、審查結婚登記機關接到申請後應當審查,即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核與查證。因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3、登記結婚登記機關對於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 緬甸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在緬甸風俗習慣法中:
(一)對男子沒有規定結婚的年齡,不必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二)對於女子卻規定年齡不得小於14歲。如果在14歲至20歲之間 ,就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超過20歲就沒有這些規定了,寡婦或離過婚的女人也不必有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 中國男的26歲和緬甸女的18歲,能正常結婚嗎
可以 只是在中國領證好像沒辦法 當然去緬甸領證也不可能,那邊好像不允許本國人外嫁到其他國家 如果要嫁的話必須注銷國際 中國法律是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 必須外國人到中國來辦手續 所以領證沒辦法了 但是你們可以先辦酒席 到結婚法定年齡了 你們再去領證。緬甸女孩還是不錯的,好好對她吧。
8. 和緬甸女人結婚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需要雙方一起,到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9. 去緬甸找老婆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和充分的心裡准備。
老婆,丈夫對妻子的稱呼,也指陪伴老公一起變老的女人。最初的含義是指老年的婦女。不同的人對老婆有不同的稱呼,如古代皇帝稱老婆叫梓童、宰相稱老婆叫夫人等。
後來王晉卿詩句有雲:「老婆心急頻相勸」,指「老婆」老是主持家務的妻子。因此,後來稱呼自己的妻子叫「老婆」。另有同名歌曲及電影。
老婆與「老公」這類叫法,都含有「相濡以沫、恩愛長久」的願望。在我國民間,夫妻之間常互稱「老公」、「老婆」。這是怎麼來的呢?相傳此稱呼最早出現於唐代,已有一千多年了。
唐朝時,有一位名叫麥愛新的讀書人,他考中功名後,覺得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產生了嫌棄老妻再納新歡的想法。
於是,寫了一副上聯放在案頭:「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恰巧,對聯被他的妻子看到了。妻子從聯意中覺察到丈夫有了棄老納新的念頭,便提筆續寫了下聯:禾黃稻熟,吹糠見米現新糧。
以「禾稻」對「荷蓮」,以「新糧(新娘)」對「老藕(老偶)」,不僅對得十分工整貼切,新穎通俗,而且饒有趣味,針鋒相對。麥愛新讀了妻子的下聯,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愛心所打動,便放棄了棄舊納新的念頭。
妻子見丈夫回心轉意,不忘舊情,乃揮筆寫道:「老公十分公道。」麥愛新也揮筆續寫了下聯:「老婆一片婆心。」這個帶有教育意義的故事很快流傳開來,世代傳為佳話,從此,漢語中就有了「老公」和「老婆」這兩個詞,民間也有了夫妻間互稱「老公」和「老婆」的習俗。
之前有人說,「老公」「老婆」的稱呼,是先在港台等地流行起來後,才傳進大陸的。其實,老公,老婆的稱呼在大陸古已有之。《水滸傳》中便有稱丈夫為老公的說法。
如《水滸傳》第四十五回:潘巧雲對裴如海說:你且不要慌,我已尋思一條計了。我的老公,一個月倒有二十來日當牢上宿。
我自買了迎兒,教他每日在後門里伺候。若是夜晚老公不在家時,便掇一個香桌兒出來,燒夜香為號,你便入來不妨。
至於稱妻子為老婆的例子,古書中亦不勝枚舉,《夢筆生花,杭州俗語》中有:「打老婆,罵老婆,手裡無錢買老婆。」《蜃中樓》雜劇:「你就是怕老婆的烏龜了。」《紅樓夢》第七十五回:「這個怕老婆的人,從不敢多走一步。」港台地區的流行稱呼,也是源於內地的。
10. 娶緬甸偷渡的媳婦犯法嗎
法律分析:確核實女方身份信息,年齡為重點,緬甸法定結婚年齡為18周歲。一定要核對其身份證,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合法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是偷渡,那麼就涉嫌拐外人口,是犯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