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緬甸上了遣返名單會受什麼處罰
Ⅰ 緬甸勸返回去會坐牢嗎
一、緬甸勸返回去會坐牢嗎
1、緬甸勸返人員是否還會坐牢,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只是單純的被騙到詐騙公司,然後逃回來自首回國就是隔離和罰款,這屬於違法,並不是犯罪;
(2)但是如果構成偷越國境罪,還是會坐牢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數罪並罰】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一條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偷越國境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出入境時,都應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出境或入境的申請,並辦理一切有關手續,違反上述法律規定,非法出入國邊境者,都是對我國出入國邊境管理秩序的侵犯,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偷越國邊境」,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出入國邊境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向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即明知是國邊境線卻仍決意偷越的。如果行為人不明確或不知道是國邊境界,而誤出或誤入的,不能構成本罪。實施本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違反了紀律,為了逃避處分,有的是犯了罪,為逃避刑事處罰,有的是為了走私販毒等。不同的動機可以作為處罰情節考慮,但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Ⅱ 緬甸遣返回國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兩種情況:1、簽證過期,屬於違反法律,由所在國給負擔機票,被遣送回來,一般會在北京被中國政府調查。詢問有關情況,讓家裡人去領走。這種情況,基本再狠難去這個國家了。其中也有主動遣返的,就是自己負擔機票的情況,屬於非法滯留,主動回國,這樣的情況,只要滯留的時間不長,說明理由也可以再次申請簽證。
2、屬於入境遣返,屬於簽證不合格,或者懷疑非法入境。這種情況,不屬於犯法,只屬於正常簽證有問題。這樣被遣返,一般自己身上有錢,可以自己回家。可以再次申請簽證。主要解釋清楚上次的理由,還是可以再次入境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Ⅲ 請問中國人偷渡到緬甸9月30號沒有回國會拉黑名單嗎
當參與偷渡時就已經入了黑名單了,我國從不特赦偷渡客。
Ⅳ 在緬甸被抓遣返了會拘留罰款嗎
會
Ⅳ 遣送回緬甸後果
法律分析:遣送回去的女孩,如果沒有犯法是不會坐牢的,會讓管制。遣送回國是指將人強制帶回本人所屬國家。遣送回國是一種行政處罰,被遣送回國可能出現的情況有:1、簽證到期;2、簽證無效或者失效;3、根據《刑法》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談旦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所謂的驅逐出境,是指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境內的刑罰方法。4、《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被驅瞎侍純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五條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簽發簽證:
(一)被處驅逐出境或者被決定遣送出境,未滿不準入境規定年限的;
(二)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傳染性肺結核病或者有可能對公共衛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別的傳染病的;
(三)可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或者從事其別的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在申請簽證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國境內期間所需費用的;
(五)不能提交簽證機關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的;
(六)簽證機關認磨咐為不宜簽發簽證的其別的情形。
對不予簽發簽證的,簽證機關可以不說明理由。
Ⅵ 在緬甸非法滯留的後果
情節輕微的罰款,嚴重的判刑,會被遣送,簽證會有記錄,以後出國很麻煩。
簽證,是我們在境外合法停留的重要文件,簽證上都載明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無論你是在境外工作、學習還是旅遊,一定要提前關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在簽證到期之前必須按時離境,如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按時離境的,一定要在簽證到期之前前往所在國家出入境管理相關部門辦理續期手續。也許你會問,簽證逾期未按時離境會有什麼後果呢?後果很嚴重,我們一起來看看有哪些嚴重後果。
第一、簽證到期境外非法滯留被相關部門發現會處以巨額罰款並被強制性遣返回國。境外非法滯留屬於違法行為,被當地相關部門發現將被處以巨額罰款並強制性遣返回國。罰款金額也許會顛覆你的想像,遣返回國也會嚴重影響你日後的簽證辦理和入境。
第二、護照會被特殊標記或蓋黑章,嚴重影響後續簽證和入境。非法滯留屬於違法行為,被當地相關部門發現會被強制遣返,海關會在護照上蓋章標注,後期再申請該國簽證會增加拒簽幾率,同時還被會永久拒絕入境該國。同時申請其他國家簽證也會受嚴重影響,大大增加拒簽的幾率。另外被遣返回國的公民,在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護照。
第三、境外非法滯留將嚴重影響個人徵信。境外滯留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如果實行強制回國,對個人徵信造成的污點是洗不掉的,同時辦理其他國家簽證和入境也會嚴重受到影響。
第四、境外非法滯留回國後將被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的出入境管理法,出國的公民非法滯留境外將被處以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情節嚴重,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境外滯留處罰都比較嚴重,除了巨額罰款、強制遣返、行政拘留外,嚴重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大家在出國之前一定要關注簽證的有效期限,在簽證失效之前,及時到境外相關部門辦理續簽手續,不符合續簽規定的,一定要在簽證到期前離境。良好的出境記錄對自己的國際旅行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良好的出境記錄也是在國際間順利通行的重要保證。否則,會給自己帶來不可估量的嚴重後果,得不償失。
Ⅶ 偷渡緬甸被逮住怎麼辦要罰款多少
法律分析:偷渡被遣返回國後,不會被關進監獄的。偷渡一般屬於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我國嚴厲會嚴厲打擊組織偷渡的人員。但是如果僅僅是個人單純的偷渡行為,行為並不涉嫌刑事犯罪,僅僅治安違法。但是如果是有組織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則可能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治安管理處罰法 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一條 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Ⅷ 緬甸人遣返政策
法律分析:針對無法查實入境時間、無固定住所、無固定務工場所的,採取集中遣返措施。
針對瑞麗市內緬籍人員分類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一是針對有固定務工地點的緬籍人員,完善登記信息,核酸檢測後,就地隔離,不得外出,網格加強監督;
二是口岸關閉前入境但證件過期的緬籍人員,嚴格登記信息,按居住地或者務工地納入網格管理;
三是針對無法查實入境時間、無固定住所、無固定務工場所的,採取集中遣返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公安機關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設置遣返場所。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國人實施拘留審查的,應當在24小時內將被拘留審查的外國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場所。
由於天氣、當事人健康狀況等原因無法立即執行遣送出境、驅逐出境的,應當憑相關法律文書將外國人羈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場所。
Ⅸ 偷渡去緬甸回國被派出所通知
法律分析:偷渡被遣返回國後,不會被關進監獄的。偷渡一般屬於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我國嚴厲會嚴厲打擊組織偷渡的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岩岩冊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粗宏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盜竊毒品等違棗吵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