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對土地有什麼政策
① 中國人去緬甸購買土地是永久性的嗎
2016年《緬甸投資法》將原有的《緬甸外國投資法》與《緬甸公民投資法》進行了合並。根據現行的緬甸土地相關法規,任何外國的個人和公司不得擁有土地,但可以長期租用土地用於其投資活動。新投資法規定,土地使用期限為50年並視情延長2個10年。
另根據1987年《限制不動產轉讓法》,緬甸禁止外國人及外資企業獲得土地的所有權或者長期租賃土地(時長超過1年),但獲得緬甸投資委員會許可的外國人或者外資企業可以長期租賃土地(最長不超過70年)。
② 緬甸公民可以自由在緬甸國內購買房屋別墅和土地嗎
近幾年,雖然緬甸進行了土地法律體系進行了改革,可以買賣經過當事人許可,並過戶之後就可以完成買賣。
但是改革後的法律,依然存在一些缺陷。接下來,我們就具體來說說,土地法律體系存在的不足之處。
不足之一:部分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得不到法律認可
《農業土地法》、《空地、閑地和荒地管理法》、《外國投資法》、《經濟特區法》等法律的出台,對農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中就包括農戶需向地方土地管理機構(FABs)提交申請,獲取土地使用許可證(LUCs)。
但只有擁有公民身份證的農民,才可以申請取得土地使用許可證,而身份證並未在農村地區全面普及,尤其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因此,很多人雖然有大量的土地,但他們的土地使用權得不到法律的認可。這樣就無法進行完整的買賣交易。
不足之二:法律沒有給出具體的賠償機制
根據《外國投資法》和《經濟特區法》規定,投資者需要轉移安置失地農民,並向其支付征地賠償金。但在法律條文中,並沒有給出具體的計算賠償金額的機制。所以是徵用還是買賣,難以界定。
不足之三:沒有專門解決土地糾紛的機構
目前,政府還沒有一個獨立且經驗豐富的仲裁機構,專門負責解決土地糾紛。《農業土地法》規定,土地使用權糾紛處理機構,就是一開始決定土地分配和使用的政策機構,也就是土地管理機構(FABs),而不是法庭。此外,新的土地法忽視了婦女應該享有獨立土地使用權的權利。
最後,由於信息部隊稱,農民對新法的了解有限,很多農民沒辦法很好地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賠償問題處理不好,項目很可能會擱置
對於農民來說,土地就是全部。沒有了土地,他們就失去了經濟來源。在緬甸新上馬的函達瓦迪國際機場項目中,擁有合法文件的僅有300多農戶,其餘900多個農戶的賠償如何界定?
同時,若是項目中涉及到寺廟。在民眾心中,寺廟是一個精神寄託,因此,很多項目如果和寺廟有沖突,都是選擇避開,所以項目要取得進展需要考慮許多。
③ 請問緬甸土地是永久的嗎
莫名其妙無頭無腦的問題,人家緬甸的土地不是永久的,難道是臨時的嗎?
④ 緬甸果敢可以買土地嗎
不能
緬甸的土地在法律上不允許外國人持有。 外國人只能租,不能買。
⑤ 在緬甸承包土地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合同政法處公正是必須的千萬不可大意
⑥ 中國購買緬甸永久土地條件
不能購買。中國不能購買緬甸永久土地,根據現行的緬甸土地相關法規宴輪,任悔祥尺何外國的個人和公司不得擁有土地,但可以長期租用土地用於其投資活動。緬甸全稱是緬甸聯邦共和碧高國,是東南亞的一個國家,也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國。
⑦ 跪求現在緬甸的土地所有制
請起別跪了。土地機制有2種。一種是父母留下的 使用權是永久 一種是與國內一樣。
⑧ 中國人可以在在緬甸購置地皮嗎
2016年1月23日,緬甸聯邦議會審核通過公寓法草案,允許外籍人士在緬甸購買公寓。據了解,該草案尚需總統簽字才能正式生效。
該項新通過的公寓法草案規定,外國人可以依法購買公寓(綜合所有權房屋),但在一棟公寓樓內,外籍人士持有公寓套數不得超過總套數的40%。該法案適用於佔地面積不小於兩萬平方英尺(約合1858平方米)、樓層數不低於6層的公寓樓。
實施細則中,如何界定「外籍人士」。
除緬籍國民(持有緬甸紅卡的人)、緬甸客籍人士(持有緬甸藍卡的人)、緬甸准入籍人士(持有緬甸綠卡的人)以外的人,都屬於外籍人士。
實施細則中,值得關注的一些點:
一、對外籍購房者。
1、外籍人士購房前,需事先咨詢注冊管理人;
2、購房時,只能使用合法從國外匯入緬甸的外匯收入購買;
3、購房後,外籍人士將獲得統一注冊與城市、房屋發展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可自由出售、抵押、出租或轉租。
註:實施細則中,並未明確表示,外籍人士購房後,是否對土地擁有所有權。
二、公寓房項目的外籍投資者或合資者。
1、《公寓法》適用對象是6層以上的高層居民樓,地塊面積大於20000立方英尺,出售給外國人的物業比例不超過40%。但《公寓法》實施細則,則去除了樓層的限制,保留了地塊面積大於20000立方英尺,出售的物業比例不超過40%的規定;
2、外籍人士可以投資建設公寓房項目,也可以作為項目的合資商,但事先必須得到國家投資委員會的批准。項目建成後,投資商或者合資商,最低需要出售75%的公寓房,其中25%的公寓房可使用一個人的名義進行注冊;
3、公寓房項目的外籍投資商或合資商,有權出售的公寓物業,每次出售給外籍人士,都需要先咨詢注冊管理人,再由注冊管理人向公寓監管委員會進行通報;
4、如果要將公寓房用作其他用途,那建設時,需要和居民樓分開分層建設,且需要為商用房另設入口。
有商業用途的房間,開發商需要把房間的類型、面積、規劃圖、總房間數等一一列出;為避免對住戶產生影響,開發商在出售公寓前,如果公寓項目內有其他商業用途的房間,需提前告知購房者,同時,需獲取購房者已經了解相關情況的保證書(註:開發商營業執照由三年變更為五年);
5、公寓房項目地基建設完成30%,就可進行預售,且通過預售獲得的所有金額,須存入銀行,僅可作為公寓房項目建設用途,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8)緬甸對土地有什麼政策擴展閱讀:
一、相關稅費:
公寓法明確規定這兩項經濟活動需繳納印花稅和登記費。鑒於印花稅「行為稅」的性質,開發商在向相關登記機關登記共有土地時需就該等登記行為和公寓登記文件繳納印花稅。若後續住宅單元的所有權發生變更,受讓人為印花稅納稅義務人。
對於登記費,公寓法僅明確規定了住宅單元所有權轉讓的登記費用應當由受讓方支付,但對公寓開發過程中對「共有土地」的登記費用承擔並未規定。
無論是印花稅還是登記費,公寓法雖然明確了支付義務人,但支付義務人並不等於實際負擔人,但實踐中合同雙方仍可自由約定由誰來承擔稅費。
二、開始申請時間。
根據《公寓法》以及《公寓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管理司從2018年1月份開始接受申請。
⑨ 中國人可以在緬甸購買土地么
先了解房屋所在國的法律,看看是否有類似國內的物權法,綜合評估經濟風險、法律風險後,再確定是否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