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結婚需要多少年
㈠ 緬甸婚俗:提親後同居兩三年才決定結婚為何他們婚俗會如此特別
可能是有自己的想法吧。
我們知道緬甸是一個佛教國家。所以緬甸的婚禮自然也是充滿了佛教的色彩。緬甸的色彩之一就體現在,如果兩個人要結婚的話,就要先經過一個相互認識的階段,就是我們說的所謂的同居。
也可以確定這個人是不是你想一直生活下去的人。我覺得這個非常的有利於降低離婚率的,況且離婚以後女方自己本來的財產也是可以帶走的。我覺得這一點還是比較照顧到一些女性的。
緬甸的婚俗總的來說可能是受到信教的影響,可能是別的影響。但是特別還是真的很特別,雖然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但是也挺好的。
㈡ 中國人和緬甸人結婚可以嗎從緬甸該辦理哪些手續從中國又應當辦理哪些
一、可以結婚。在緬甸應該開具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在中國也同樣需要開具婚姻情況證明。
二、涉外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1、中國公民:
(1)、身份證和戶口簿;
(2)、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2、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人和外籍華人所持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期限從公證之日起三個月有效;經我使、領館認證後來我國辦理婚姻登記的期限,從認證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規定也適用於華僑)。
(2)緬甸結婚需要多少年擴展閱讀
涉外婚姻須知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2、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四、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六、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㈢ 緬甸可以試婚嗎
這就是緬甸的結婚習俗,要先試婚一個月,可以接受的話才算正式結婚旅遊能見到各國不同的風土人情,今天就帶大家看一看緬甸的結婚習俗,緬甸人對於婚姻和我國不同,他們會先「試婚」然後在結婚,試婚過程時間有長有短,如果在試婚期間情侶覺得不合適,可以隨意選擇分手。這樣的做法有點像「談戀愛」,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試婚的時候兩個人是要住在一起的。
有一些人認為,婚前和婚後的差別是很大的,這也是為啥許多姑娘會抱怨,丈夫婚前和婚後就像是兩個人一樣,試婚就是為了測試兩個人究竟適合不適合生活在一起,在兩個家庭長大的人,生活習慣和方式都不一樣,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以後,說不定能夠相互磨合,雖然是住在一起,但是兩個人是沒有夫妻之實的。緬甸人把試婚當做是青年男女的「認識階段」,直到大概幾年之後,雙方父母才會考慮讓孩子結婚。當地的習俗是,如果一個男生相中了哪個女生,就會把自己的心意告訴父母,父母會去女方的家中「提親」,女孩和女方家長沒有意見,同意以後會象徵性收取一點「定金」,這對情侶就可以共同生活了。
【(3)緬甸結婚需要多少年擴展閱讀】試婚期結束以後,兩個人還希望繼續在一起,就可以接著談真正結婚的事了。我們都知道緬甸是一個信仰佛教的國家,他們把佛教色彩也帶入了日常生活之中,去過緬甸旅遊的小夥伴經常在大街上就能看見各種佛教建築,佛教的氣息在緬甸是非常濃厚的。當地每年的4月中旬到7月中旬這三個月比較特殊,這是緬甸境內僧侶的「安居期」。所謂安居期的意思是,在這段時間中,僧侶們只能老老實實待在寺廟中,整日念經參佛,不能到寺外參與任何活動,在僧侶們的安居期內,緬甸人也不允許結婚,所以當地人結婚只能挑選7月中旬到次年4月中旬之間的時間。根據當地的時間,每年10月份是整年當中白天最短暫夜晚最長的月份。
當地人習慣在這個時間結婚,婚禮也是充滿了佛教元素的。大婚之日會安排新婚夫婦坐在鋪著席子的地上,並且在他們的面前擺放著鮮花、水果、煙草和棕櫚葉等等,這些東西就像我國會在婚床上放置棗、花生和龍眼等東西一樣,不但有祝福新婚夫婦婚後生活幸福和睦的用意以外,還暗示他們早生貴子。緬甸的婚禮司儀一般會邀請新娘的姑姑主持,整個過程都要聽從她的安排,不僅僅是新婚夫婦,所有到場的嘉賓包括雙方父母和親朋好友都得對她恭恭敬敬的。一系列的流程結束之後就象徵著婚禮圓滿成功。有些國家在婚後,女方要改婆家姓,比如日本,婚前跟娘家姓,婚後就要跟著丈夫姓。
在緬甸沒有這樣的說法,新娘即使在婚後也有自己的自由,不但會保留自己娘家的姓氏,自己帶來的嫁妝也是完全歸新娘所有,她擁有絕對的支配權,這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如果以後鬧掰離婚了,新娘也能把屬於自己的財產帶走。就這點來說,緬甸的婚姻對於女性還是起到一部分的保護作用的,當然了我們不能盼著一對新人走向離婚,對於新婚夫婦來說我們都是抱著祝福的態度。
㈣ 緬甸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在緬甸風俗習慣法中:
(一)對男子沒有規定結婚的年齡,不必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二)對於女子卻規定年齡不得小於14歲。如果在14歲至20歲之間 ,就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超過20歲就沒有這些規定了,寡婦或離過婚的女人也不必有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㈤ 緬甸女孩幾歲可以結婚
不可以
婚姻法規定: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民政部關於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通知
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㈥ 你了解緬甸嗎緬甸結婚習俗都有哪些呢
緬甸這樣一個十分重視宗教信仰的國家,可以說像結婚這樣的傳統風俗習慣是和一些宗教習慣密不可分的。再加上緬甸生活著多個民族,各民族都有著自己獨具特色的結婚習俗。因此提到緬甸結婚習俗就不得不提到緬甸的宗教文化和他的民族文化。
【婚禮習俗】
緬甸結婚習俗中有很多關於婚禮的細節方面的要求,比如舉辦婚禮的時間。受到佛教和傳統文化的影響,他們一般會避開星期二做事。因此對於婚禮的日期也是很慎重的。在每年的4月15至7月15這三個月是不能舉辦婚禮的,因為這個時間佛教僧侶安居期間。婚禮一般會安排在男方家舉行,新人身著緬甸傳統服飾參加儀式,會提前搭好舉辦儀式的檯子,兩家的親戚朋友都會受邀前來為一對新人送祝福。還需要請當地比較有身份地位的人來住持婚禮。
㈦ 娶緬甸老婆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首先你要先辦好自己的護照和單身證明(民政局開),帶上單身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級市公證處開具中英文兩頁公證書,帶上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單身公證書、健康證(防疫站體撿)、簽證(昆明緬甸大使館辦)
2.緬甸女孩所在地相關政府部門開女孩子的戶籍證明,婚姻證明。然後到內比都緬甸政府外交部、民政部門辦理來中國的合法手續,拿到全部合法手續後在到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申請女孩子來華的簽證和婚姻認證手續。成功後可來中國男方所在地省民政廳辦理結婚證,在憑結婚證到男方所在地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新娘居留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㈧ 緬甸婚嫁風俗
1、充滿佛教色彩。
緬甸是一個佛教國家,緬甸人的婚禮充滿佛教色彩。緬歷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的三個月內是緬甸僧侶的安居期。在僧侶安居期內,僧侶不能到寺廟外活動,緬甸人也不許結婚,因此婚禮時間要選擇在緬歷四月十五日以前和七月十五日以後舉行。
2、依照緬甸歷來的習俗,在婚嫁之前,雙方要經過一段很長的「相互認識」的階段。
假如一個小夥子想娶某個姑娘,他便將心事告訴自己的父母,然後男方派人去女方家提親。如女方父母不反對這門親事,青年人便在一起生活。但這不等於開始夫妻生活,只是「認識階段」。二、三年後,如果青年男女雙方發現對方初衷未變,才考慮結婚之事。
3、婚禮財產
新娘在婚後仍是獨立自主的,保留自己的姓,對自己的財產有所有權,萬一離婚,她可以帶走。
4、婚禮布置
舉行婚禮時,地上鋪上席子,一對青年人席地而座。他們面前擺著鮮花、水果、煙草、棕櫚葉。所有這些都是象徵著家庭將來的幸福與和睦。後面的架子上,擺著各種禮物:器皿、鏡子、茶具以及其他家用什物。
5、婚禮主持
整個婚禮由新娘的姑母主持,新郎新娘、新娘的雙親和客人們都恭順地聽從她的吩咐。新郎新娘在席子上坐了一會後,就彼此掌心相對著搭起手來。
然後,新娘的一個朋友就用一根綵帶捆兩只手繫上,再從花瓶里拿出幾朵花,用花莖向新婚夫婦灑水珠,祝福新家庭多子多孫,這時,婚禮即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