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緬甸人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發布時間: 2023-06-19 04:40:06
『壹』 離婚需要帶什麼東西去辦理
一、離婚需要帶什麼材料
1、離婚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攜帶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
3、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5、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6、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
7、調解無效,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貳』 緬甸傣族結婚了,沒有結婚證,現在想離婚,怎麼樣才能把婚離掉
1、如果是因結婚證遺失而沒有結婚證要想離婚的,可以先去補辦結婚登記,之後再向婚姻機關提出離婚,或者去法院協議離婚。
2、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但是沒有結婚證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即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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