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勸返回去的怎麼處理
1. 2022緬甸回國最新處罰
一、注銷戶口。對逾期不歸,家屬不能證明其是否在國內存活者,按「下落不明」處理,停止其一切戶籍相關業務的辦理,依法視情況注銷戶籍。由此導致今後無法回國後果自負。二、凍結賬戶。對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銀行賬戶、電子支付予以凍結反制,並取消相關業務資質。三、依法追繳違法犯罪所得。對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所獲贓款贓物一律沒收,對用贓款購置財物,依法進行查封、沒收。四、重點打擊治理。凡是參與或幫助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一律列入重點打擊治理對象。五、從嚴政審。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及直系親屬在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從嚴把關,原則上不予通過。六、取消政策補助。對非法滯留緬北等地人員及其可能提供便利的人員,一律取消林業、農業等政策性優惠補貼(助),暫停一切政策補助和資質審查。七、經勸返回國後,再次偷渡至緬北者,由公安機關從嚴從重處罰。
2. 偷渡到緬甸現在想回國怎麼辦
1.可以聯系中國駐緬大使館,尋求幫助。2.偷渡到緬甸被遣送回國,如果不是組織者,不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一條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二)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五)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六)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3. 重慶緬甸勸返有優惠政策嗎
看勸返原因而定。
關於滯留緬北人員的勸返公告。
1、限期回國並主動投案自首。
2、有檢舉、揭發或其他立功等行為可減免處罰。
3、拒不回國者取消本人及家屬優惠政策。
4、滯留緬北人員提供幫助的嚴厲查處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單位、組織和個人為滯留緬北人員提供隱藏住所、財物、交通工具的。
4. 偷渡去緬甸的人想回國怎麼辦
可以請求中國使領館幫助。回來之後,視情節輕重,輕則罰款、治安拘留,重則判刑。如果不是情節嚴重,也不是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還沒有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僅僅是被騙去,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偷渡到緬甸被遣送回國,如果不是組織者,不承擔刑事責任。
凡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具有中國國籍者,都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
言而總之,偷渡去緬甸的人,自身想要回國的先可以請求中國使館的幫助,回來之後應向國家坦白自首,承擔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 湖南昭陽緬甸勸返回去有什麼處罰
湖南昭陽緬甸勸返回去處罰如下:
滯留緬甸北部人員主動回國,並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予處罰。
滯留緬北人員已返回雲南邊境進行疫情防控隔離的,要服從當地警方、衛生防疫部門及我區駐雲南邊境民警指揮,如實說明在緬北工作生活情況,接受盤查,出示務工證明、身份證明,並組織有序返回敘州,開展多頻次核酸檢測,防止無症狀感染者將病毒帶回我區。
6. 在緬甸勸返回來了又過去是什麼罪行
在緬甸勸返回來了又過去是偷越國境罪。
偷越國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
主要特徵是: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不準通過的地點私自秘密出入國(邊)境,或者在規定的地點,未經批准,以偽造證件或其他欺騙手段出入國(邊)境。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國(邊)境而故意進行偷越。
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二)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結伙偷越國(邊)境的。
(三)拉攏、引誘他人一起偷越國(邊)境的。
(四)勾結境外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
(五)因偷越國(邊)境被行政處罰後一年內又偷越國(邊)境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7. 緬甸勸返人員會留案底嗎
行政處罰不會有案底,但如果結伙偷渡等構成偷越國境罪就會判刑。
8. 第一次偷渡緬甸回國自首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偷渡緬甸屬於偷越國邊境。我國刑法規定可能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偷渡到緬甸被遣送回國,如果不是組織者,不承擔刑事責任。自首的話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