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緬甸結婚有什麼說法
1. 我說的意思中國人在中國已經結了婚去緬甸再結婚是什麼罪
我國婚姻法規定一夫一妻,如果有了夫或妻在結婚那就犯了重婚罪了。在我們國家是不允許的。緬甸的婚姻法是怎麼規定的咱就不清楚了,要是和中國的一樣一夫一妻,那他必定是犯了重婚罪了。這種的很快解除一頭的婚姻,不然的話,讓那一別起訴你會判刑的。應該多學一學各國的法律,不然的話做事情會處犯法,會帶來很多麻煩和痛苦的。各國有各國的婚姻法,要想嫁到外國,必須把前一段婚姻處理完以後再結婚,走到什麼地方或國家在結婚,不會按重婚來辦的。
2. 緬甸到底哪裡好,為啥國人都願意去緬甸娶妻生子
其實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文化習俗和生活方式,驢友們在旅遊的過程中要尊重他國文化,了解他國文化的特性,從而使得自己的視野得到開闊,增長了見識。不知道驢友們還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說說自己的見解!
3. 我說的意思中國人在中國已經結了婚去緬甸再結婚是什麼罪
你的意思是在中國已經結了婚,然後又去緬甸再結婚。這屬於重婚罪,在很多國家都是非法行為。雖然屬於跨國婚姻,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最起碼是不道德的,是不為法律所認可的。
4. 緬甸婚俗:提親後同居兩三年才決定結婚為何他們婚俗會如此特別
可能是有自己的想法吧。
我們知道緬甸是一個佛教國家。所以緬甸的婚禮自然也是充滿了佛教的色彩。緬甸的色彩之一就體現在,如果兩個人要結婚的話,就要先經過一個相互認識的階段,就是我們說的所謂的同居。
也可以確定這個人是不是你想一直生活下去的人。我覺得這個非常的有利於降低離婚率的,況且離婚以後女方自己本來的財產也是可以帶走的。我覺得這一點還是比較照顧到一些女性的。
緬甸的婚俗總的來說可能是受到信教的影響,可能是別的影響。但是特別還是真的很特別,雖然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但是也挺好的。
5. 緬甸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在緬甸風俗習慣法中:
(一)對男子沒有規定結婚的年齡,不必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二)對於女子卻規定年齡不得小於14歲。如果在14歲至20歲之間 ,就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超過20歲就沒有這些規定了,寡婦或離過婚的女人也不必有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 緬甸的文化與習俗
緬甸的傳統文化、習俗如下:
1、緬甸當地人生活。緬甸當地人都非常淳樸好客,非常熱情。除了做體力活的人以外,緬甸人一日兩餐(9:左右第一餐,15:左右第二餐)。當地人每天會洗澡但是不一定洗頭,喜歡在頭上抹上很多類似於發蠟的東西。
2、宗教與文化。緬甸文化深受佛教文化影響,緬甸各民族的文字、文學藝術、音樂、舞蹈、繪畫、雕塑、建築以及風俗習慣等都留下佛教文化的烙印。近現代以來,緬甸文化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緬甸獨立後,始終維護民族文化傳統,保護文化遺產。目前傳統文化在緬甸仍有廣泛影響,占據主導地位。僧伽在整個緬甸是非常受到尊敬的。小乘佛教在西元前三世紀傳入緬甸,在西元十一世紀時成為緬甸居民普遍的信仰,並且延續至今。當時阿奴律陀聽取孟族僧人阿羅漢的建議,排除阿利僧派,定小乘佛教為國教。
3、避諱旅途遇蛇,若遇蛇,必返回並推遲行期。
4、忌在「安居期」結婚、宴請、遷居、娛樂、僧人亦不得外出。
5、吃飯時須按男右女左入座。
6、進佛塔或寺廟,不論男女、高官或外國使節都必須一律脫鞋。黃金法則:要想知道什麼時候脫鞋合適,你要留心其他人。有時經常是可以將鞋留在門外,或隨身攜帶。特殊情況可以穿腳套。記著繞聖壇的時候是從左往右的方向。
7、遊客不能對寺廟、佛像和尚等做出輕率動作,不要背對佛陀,也不要對佛陀拍照。
8、座位一般不應高過和尚座位。
9、在公共汽車上,如果是男士應避免坐在婦女旁邊。在車上盡量避免和地位較高的僧侶坐同排座位。
1、中午過後給僧侶吃東西是不合適的,甚至是罪惡。按照修行的規定,僧侶要在午後一直到第二天早上禁食。
11、參觀佛塔時請注意著裝,男士盡量穿長褲,女士不要穿短裙和過於暴露的衣服。
12、仰光人不吃牛肉,對牛無限崇拜,敬若神明。過去不得對牛進行鞭打,更不可殺牛。路遇「神牛」行人、車輛都要避讓,還會拿出好吃的給「神牛」吃。逢年過節,要舉行隆重的敬牛儀式。
7. 緬甸的婚姻法 - 百度
緬甸沒有專門的婚姻法。
從1872年開始,依據緬甸皇帝時代使用的「法典」和傳統規章,才有了「佛教法典」.到了1898年,緬甸被英國侵佔和統治後, 在緬甸法令 (The Burma Act) 的第13條款中規定,有關婚姻案應該按照當事人所信仰的宗教來判決。
如果案件的當事人是信仰佛教就按佛教法,信仰伊斯蘭教就照伊斯蘭教法,信仰基督教,就按照基督教法處理。
後來,在婚姻和遺產的問題上,緬甸法庭就以緬甸風俗習慣法為基礎進行處理,至今還是如此。 在緬甸風俗習慣法中:
(一)對男子沒有規定結婚的年齡,不必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二)對於女子卻規定年齡不得小於14歲。如果在14歲至20歲之間 ,就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超過20歲就沒有這些規定了,寡婦或離過婚的女人也不必有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三)兩位成親者,不該有親戚朋友不能接受的親戚關系。
(四)女方不可有未離婚的丈夫。
(五)雙方都必須是神經正常的人。
(六)應該給雙方自由表達結為夫婦的願望。
(七)雖然不曾舉行任何結婚儀式,但可以有真正夫婦一樣的生活。
(7)去緬甸結婚有什麼說法擴展閱讀:
不需有儀式
如果一位男佛教徒到了他成年時與一位女佛教徒結婚,不需有任何儀式。
不需有契約書
合法的婚姻不需有任何契約書。但是,兩位當事人必須前往法庭公開表示同意結婚的意願,並要在結婚證書上簽名表示同意,這成為目前通行的一個習俗。
同居共飲
為了證明結婚的合法性,丈夫和妻子並不是非要有同居共飲的生活不可。 關系
為了表示婚姻確實合法,在結婚後也不是非有性關系不可。
轉換宗教信仰
結婚之後,即使丈夫或妻子轉換了宗教信仰,婚事還是不會失效。
假婚姻
在婚事上雖然有為消災而假離婚的現象,但並沒有假結婚的習俗 。
夫妻倆離婚後又重新和好
兩人重新和好時,必須家喻戶曉。如果只是普通的結合,不能算為重新和好。
原配與小妾
如今,已沒有原配與小妾之分,只有合法與不合法的問題。如果是合法的妻子,只有第一妻子,第二妻子的稱呼。
成為夫妻的同居生活
對於結婚時沒有任何儀式,也沒簽有結婚證書的夫妻,如果發生是否合法的問題時,就要根據他們的相處行為和名聲名望來做決定。換句話說,如果他們是自立門戶,成家立業,盡人皆知地過著以夫妻相處的生活,才算是合法的夫妻。
以宣誓的方式結婚
在現代,有些緬甸佛教徒為了節省經費開銷起見,不採取隆重的結婚儀式,只是到法庭在法官面前簽上結婚證書,表示雙方願意結合為恩愛夫妻。
如果兩人都是已成年的緬甸佛教徒,雙方也願意到法庭去簽字,那他們就是合法的夫妻。雖然他們沒有讓眾人皆知,但他們的夫妻生活是合法的。
8. 緬甸可以試婚嗎
這就是緬甸的結婚習俗,要先試婚一個月,可以接受的話才算正式結婚旅遊能見到各國不同的風土人情,今天就帶大家看一看緬甸的結婚習俗,緬甸人對於婚姻和我國不同,他們會先「試婚」然後在結婚,試婚過程時間有長有短,如果在試婚期間情侶覺得不合適,可以隨意選擇分手。這樣的做法有點像「談戀愛」,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試婚的時候兩個人是要住在一起的。
有一些人認為,婚前和婚後的差別是很大的,這也是為啥許多姑娘會抱怨,丈夫婚前和婚後就像是兩個人一樣,試婚就是為了測試兩個人究竟適合不適合生活在一起,在兩個家庭長大的人,生活習慣和方式都不一樣,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以後,說不定能夠相互磨合,雖然是住在一起,但是兩個人是沒有夫妻之實的。緬甸人把試婚當做是青年男女的「認識階段」,直到大概幾年之後,雙方父母才會考慮讓孩子結婚。當地的習俗是,如果一個男生相中了哪個女生,就會把自己的心意告訴父母,父母會去女方的家中「提親」,女孩和女方家長沒有意見,同意以後會象徵性收取一點「定金」,這對情侶就可以共同生活了。
【(8)去緬甸結婚有什麼說法擴展閱讀】試婚期結束以後,兩個人還希望繼續在一起,就可以接著談真正結婚的事了。我們都知道緬甸是一個信仰佛教的國家,他們把佛教色彩也帶入了日常生活之中,去過緬甸旅遊的小夥伴經常在大街上就能看見各種佛教建築,佛教的氣息在緬甸是非常濃厚的。當地每年的4月中旬到7月中旬這三個月比較特殊,這是緬甸境內僧侶的「安居期」。所謂安居期的意思是,在這段時間中,僧侶們只能老老實實待在寺廟中,整日念經參佛,不能到寺外參與任何活動,在僧侶們的安居期內,緬甸人也不允許結婚,所以當地人結婚只能挑選7月中旬到次年4月中旬之間的時間。根據當地的時間,每年10月份是整年當中白天最短暫夜晚最長的月份。
當地人習慣在這個時間結婚,婚禮也是充滿了佛教元素的。大婚之日會安排新婚夫婦坐在鋪著席子的地上,並且在他們的面前擺放著鮮花、水果、煙草和棕櫚葉等等,這些東西就像我國會在婚床上放置棗、花生和龍眼等東西一樣,不但有祝福新婚夫婦婚後生活幸福和睦的用意以外,還暗示他們早生貴子。緬甸的婚禮司儀一般會邀請新娘的姑姑主持,整個過程都要聽從她的安排,不僅僅是新婚夫婦,所有到場的嘉賓包括雙方父母和親朋好友都得對她恭恭敬敬的。一系列的流程結束之後就象徵著婚禮圓滿成功。有些國家在婚後,女方要改婆家姓,比如日本,婚前跟娘家姓,婚後就要跟著丈夫姓。
在緬甸沒有這樣的說法,新娘即使在婚後也有自己的自由,不但會保留自己娘家的姓氏,自己帶來的嫁妝也是完全歸新娘所有,她擁有絕對的支配權,這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如果以後鬧掰離婚了,新娘也能把屬於自己的財產帶走。就這點來說,緬甸的婚姻對於女性還是起到一部分的保護作用的,當然了我們不能盼著一對新人走向離婚,對於新婚夫婦來說我們都是抱著祝福的態度。
9. 中國人和緬甸人結婚可以嗎從緬甸該辦理哪些手續從中國又應當辦理哪些
一、可以結婚。在緬甸應該開具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在中國也同樣需要開具婚姻情況證明。
二、涉外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1、中國公民:
(1)、身份證和戶口簿;
(2)、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2、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人和外籍華人所持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期限從公證之日起三個月有效;經我使、領館認證後來我國辦理婚姻登記的期限,從認證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規定也適用於華僑)。
(9)去緬甸結婚有什麼說法擴展閱讀
涉外婚姻須知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2、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四、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六、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10. 你了解緬甸嗎緬甸結婚習俗都有哪些呢
緬甸這樣一個十分重視宗教信仰的國家,可以說像結婚這樣的傳統風俗習慣是和一些宗教習慣密不可分的。再加上緬甸生活著多個民族,各民族都有著自己獨具特色的結婚習俗。因此提到緬甸結婚習俗就不得不提到緬甸的宗教文化和他的民族文化。
【婚禮習俗】
緬甸結婚習俗中有很多關於婚禮的細節方面的要求,比如舉辦婚禮的時間。受到佛教和傳統文化的影響,他們一般會避開星期二做事。因此對於婚禮的日期也是很慎重的。在每年的4月15至7月15這三個月是不能舉辦婚禮的,因為這個時間佛教僧侶安居期間。婚禮一般會安排在男方家舉行,新人身著緬甸傳統服飾參加儀式,會提前搭好舉辦儀式的檯子,兩家的親戚朋友都會受邀前來為一對新人送祝福。還需要請當地比較有身份地位的人來住持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