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偷渡帶什麼值錢
『壹』 緬甸對偷渡的人有何法律規定
一、根據刑法規定法律規定,組織他人偷渡國家(邊境)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組織他人偷渡國家(邊境)邊境的集團的主要成員。
2、多次組織他人偷渡國家(邊境)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渡國家(邊境)邊境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的人身自由。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6、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8、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
(1)為跨境走私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偷渡國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偷渡原因:
1、出國很難獲得簽證。不符合出境條件的,盡量偷渡入境。
2、為了謀取個人或者團體的利益,或者達到一定的目的,逃避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的檢查逮捕,選擇走私。
3、落後沿海地區的人和蛇、豬、農民是主要的。他們認為國外到處都有黃金。
4、這個地區有出國的傳統好沖。福建等沿海地區有數百年的出國工作傳統。
5、地方官僚腐敗。走私猖獗的地區往往是走私和走私猖獗的地區。一些守衛國家大門的部門無法或參與其中。
6、一些國外的流氓同胞(犯罪集團)為了牟取暴利而全面參與這個組織。
7、政府部門的官僚作風很嚴重。正常工作很困難,沒有人知道出入境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有些走私者在國外有親戚,可以通過正當途徑出國。
(1)緬甸偷渡帶什麼值錢擴展閱讀:
1、不論安達曼海還是地中海,每一條偷渡船上,擁擠的不是一個個數字,友信殲而是一條條生命坦神。偷渡潮愈演愈烈,不容國際社會迴避。應對偷渡潮不可或缺的是地區和國際的協調努力。
2、譴責蛇頭黑心貪婪殘酷容易,批評拒絕偷渡船靠岸的國家狠心也不難,關鍵還是要拿出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不清除貧困、歧視、動盪和戰亂的土壤,僅靠抓捕到幾個蛇頭不是治本之策。
3、偷渡對於國家來說,影響了正常的國家間的人員交往,減少了簽證收入,擾亂了邊境管理與安全,進而對整個國家安全帶來隱患。對個人而言,違反了邊境管理規定,加大了危險系數,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4、出境
1、第二十二條外國人出境,憑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件。
2、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國人,不準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3)、有其他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尚未處理,經有關主管機關認定需要追究的。
3、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國人,邊防檢查機關有權阻止出境,並依法處理:
(1)、持用無效出境證件的。
(2)、持用他人出境證件的。
(3)、持用偽造或者塗改的出境證件的。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偷渡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人民網-應對偷渡潮需強化國際協調
『貳』 偷渡緬甸怎麼處理
法律主觀:
偷渡是一種違法行為,但不一定會坐牢。如果情節不嚴重的,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會正銷被罰款或者拘留。情節嚴重的就有可能觸犯刑法,構成偷越國邊境罪,這是就有可能坐牢。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舉滲游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喊喚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叄』 達州男子經「朋友」介紹偷渡緬甸「撈金」,背後有著怎樣的內幕
這件事我覺得並沒有什麼內幕,而是存在了很多的問題。首先邊境管理不夠完善,不然他們也沒有辦法偷偷出境,其次,現在的人為了賺錢沒有防備意識,聽到賺錢從不考慮會淪為他人的賺錢工具。另外現在無論是在境外還是境內,都存在私自賭博的現象。
現在賺錢如果那麼容易的話,就沒有那麼多人遠離家鄉,飽受相思之苦了。所以每個人都應該腳踏實地,做好眼前的事情。
『肆』 偷渡去緬甸怎麼處理
偷渡去緬甸一旦被邊防兵抓到,肯定要押解回國,視情節輕重,輕則罰款,重則判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伍』 在緬甸帶了70萬現金回中國被查
那要看你是咋過來了,如果是偷渡過來,用個大點的行李箱裝里邊再裝上衣服,就是入境了直接進雲南了,找幾家銀行分別存進去就好了-如果都存在一家銀行明顯不妥,只要分開幾個賬戶存進去,誰又能咋地?到家了,把其他幾個賬戶取出來集中到其中一個賬戶就好了,就是緬甸再是毒品之地,這錢也是在那邊掙的,在國內也沒違法犯罪,有啥理由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