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緬甸走國門自首怎麼處罰
1. 緬甸偷渡回國自首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發布的《關於嚴厲打擊偷渡犯罪活動的通知》第4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即為「情節嚴重」: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國(邊)境的;偷渡時對邊防、公安人員等使用暴力相威脅的;介紹、引誘多人一起偷渡的;在偷越國(邊)境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有其他嚴重行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2021年緬甸偷渡回國自首處罰標准
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聽信他人教唆或者為了探親、訪友、趕集等,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的,屬一般違法行為。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厲打擊偷渡犯罪活動的通知》(1993.09.24)四、對一般偷越國(邊)境者要注意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聽信他人教唆或者為了探親、訪友、趕集等,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的,屬一般違法行為。對於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二)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國(邊)境的;
(三)偷渡時對邊防、公安人員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
(四)介紹、引誘多人一起偷渡的;
(五)在偷越國(邊)境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3. 現在緬甸偷渡自首回國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偷渡回國自首可能會減輕處罰,也有可能會免除處罰。這是由於自首是法定可以減輕處罰、免除處罰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 從緬甸回國自首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國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但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強證據材料移交、接收銜接,完善案件處理信息通報機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5. 人在緬甸現在想回國,有案底滿5年走國門回去要判刑還是罰款拘留
別管回國會被罰款、拘留還是被判刑,回來吧!外面形勢不太好,特別是緬甸,又是疫情又是內戰。只要人回來,比什麼都強,命沒了什麼都沒有了。去緬甸,無外乎做不正經的事情:賭博、嫖娼、賣淫、毒品、搞電詐(話雖難聽,還就是這個理)。如果是合法的生意人出去做生意,不會偷渡出去更不會問這問那這么多的顧慮。我有個朋友也像你一樣偷渡出去,幻想著做一番大事業,到現在人已經聯系不上了,家裡上有小下有老的,一家人是多麼的難過。緬甸不是天堂,是地獄。回來坦然面對,接受懲罰,畢竟是自己做錯了。總之,人完好無損的回來比什麼都強!
作為中國人在外漂泊,你要回來,那是好事,終歸是落葉歸根,在外面漂泊久了終究還是會回來的,無論在外是富貴還是貧窮,人生的某個時間點一到就會想著回來的
但你也知道自己的那些事是啥樣的,最好呢是自己先捋一捋那些事,上面對你們這些人也不是說零容忍的,主要看你做的那些對國家 社會 影響大不大。如果是綁架勒索毒品一類的,手上沾有命案的話,(尤其是沾有同胞血的)那就不建議你回來了,因為沒人會接受你回來,國家也堅決不會同意,若只是黃毒騙一類的,那就回來唄,回來後上面怎麼給你安排你就怎麼做,因為可以給你安排就證明國家給機會你回來重新開始,當然,選擇回來就要有覺悟,以前的那些事過去了就過去了,回來後就踏踏實實的生活就行了
到底是拘留還是罰款?或者是判刑?其實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看你的案子的性質,如你是主犯還是從犯?
第二、看給當事人造成了多大的後果?如案子金額的大小以及退臟的程度。
第三、你是自首還是被抓住?這里量刑的區別非常大。
第四、就是你請的律師辯護的力度和角度,這里區別的地方就是法院可判3 7年的時候如果你的律師給力,那麼就可以爭取從輕的年度。
總之,在當前國家大力重視的情況下,自首和退臟是你的出路,僥幸只會讓你越陷越深。
6. 偷渡到緬甸准備走國門自首回國有什麼處罰啊
處罰還是比較嚴重的,這種行為就屬於嚴重的違反邊境的管理法規法則,而且嚴重的話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大概時間是在一年左右,而且也會被拘役或者是管制,而且也會面臨經濟罰款。
7. 第一次偷渡緬甸自首怎麼處理
偷渡自首的按照以下處罰標准進行處罰:一、情節不嚴重尚未構成犯罪的,則會被處五日以下治安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如果情節嚴重構成了偷越國邊境罪的,則會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如果是為了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渡的,則會被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由於是自首所以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標准從輕、減輕處罰;但是最終到底是否從輕、減輕處罰是不一定的,這個是由法官自由量裁的。偷渡緬甸自首的流程如下:一、到到邊境管理局報備。二、由邊境管理局報告給公安機關。三、根據公安機關的安排回國。四、回國後自如實交代,偷渡緬甸的原因,公安機關再根據偷渡行為,確定屬於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如果是治安案件的,行為人將會被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則行為人輕則會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重則會被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刑法規定,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才會被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8. 偷渡到緬甸然後自首回國會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有情節嚴重的情形,可能涉嫌偷越國邊境罪。有自首情節可以爭取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早腔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喚肆。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陸鏈衫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9. 偷渡緬甸自首走國門的流程
法律分析:偷渡緬甸自首走國門的流程:偷渡是違法的,不要偷渡。就偷渡這個行為來講如果有情節嚴重的情形,可能涉嫌偷越國邊境罪。有自首情節可以爭取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如果情節構不成《刑法》上的情節嚴重,可能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法》。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二汪鉛孫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激喚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困鏈出境入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