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有哪些犯罪
『壹』 三名中國男子因罪在緬甸佤邦被判死刑,他們做了哪些違法的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對於那些違法犯罪的行為,一定要有相應的法律條款進行處罰,視情節輕重去判斷,但是我感覺死刑應該是情況極其惡劣,才會有的處罰。網上一則消息爆出,三名中國男子在緬甸犯罪,居然被判了死刑,這到底是什麼情況呢?
5月3日凌晨,緬甸佤邦南鄧發生了一起惡性金鋪被搶事件。從被搶金店的監控視頻中看到,事發時,金鋪店主葉某已經拉下了一道卷簾門,准備結束營業關門。葉某正准備拉下第二道卷簾門時,後證實為鄭澤勇、葛才德、楊柳等3人進入店中,佯裝查看商品。店主葉某停止關門,陪同3人查看。鄭澤勇、葛才德、楊柳等3人突然動手,兩人將金店老闆葉某控制,另外一人則迅速將店鋪卷簾門關閉。然後葉某被發現死在金店中,店內大量金銀首飾被搶走。
死刑應該算是最嚴重的懲罰了吧?那麼他們到底犯了什麼罪行呢,竟然被判了死刑?
一.在金店展開搶劫
搶劫數目如此之大,再加上故意殺人罪,這讓法律不得不判處死刑這個嚴重的懲罰。因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既然他們三個人犯下了滔天罪行,那麼也就坦然的去接受死刑的懲罰吧!
『貳』 在緬甸金三角殺人,犯法嗎
犯 但是沒人管你
『叄』 有犯罪前科可以去緬甸
只要不是因為偷越國境罪被判處刑罰,釋放後不準離境的期限已過,可以出境。
『肆』 緬甸法律對中國有犯罪紀錄的可不可以與緬甸女孩結婚嗎謝謝
有犯罪記錄並不影響結婚
『伍』 緬甸刑法有死刑罪嗎
有,槍斃就是緬甸刑法的死刑罪。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范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系的,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指僅使用於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就是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陸』 什麼在緬甸做不犯法,在中國做犯法
我這樣跟你說吧。。。。。。。。。在緬甸,什麼都是合法的,什麼都是犯法的!這個就是緬甸的特點!只要你錢給到,只要你關系搞好,你就算販毒也不算犯法!搞好一個地區的官,你生意就好做了!如果你關系搞不好,你開個小店也會整天折磨你!!
『柒』 警方從緬甸押解10名什麼嫌犯回國了
8月29日6時30分,昆明到長春的K2287次列車緩緩駛進長春站,10名在緬甸落網的涉嫌電 信詐 騙犯罪嫌疑人被順利押解返長。至此,這宗涉及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大跨國電 信詐 騙案成功告破,涉案金額達360餘萬元人民幣。
經協調,緬甸佤邦警方同意專案組參與抓捕行動。8月24日凌晨,專案組一舉搗毀兩個詐 騙窩點,抓獲10名中國籍犯罪嫌疑人。警方還當場繳獲十餘台筆記本電腦、幾十部手機和大量銀行卡、U盾、移動WIFI等作案工具。
經查,這10名犯罪嫌疑人自2013年1月開始作案235起,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涉案金額達360萬元。
此後,專案組冒雨行駛250多公里,經雲南省孟連縣將10名犯罪嫌疑人押至昆明,並於29日押回長春。
對這些人就要嚴厲打擊,給大家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捌』 偷渡緬甸判什麼罪
偷渡者就罰款和拘留 ,偷渡組織者判判兩年到七年有期徒刑。謝謝望採納。
『玖』 2017年10月份在緬甸網路詐騙的中國犯罪團伙
是的,緬甸開通的3G服務,網路由中興通訊建設,基於WCDMA標准,目前網路僅覆蓋仰光地區,最大容量3萬線。
WCDMA 是英文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寬頻碼分多址)的英文簡稱,是一種第三代無線通訊技術。W-CDMAWideband CDMA 是一種由3GPP具體制定的,基於GSM MAP核心網,UTRAN(UMTS陸地無線接入網)為無線介面的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目前WCDMA有Release 99、Release 4、Release 5、Release 6等版本。目前中國聯通採用的此種3G通訊標准。
『拾』 3名中國籍男子在緬甸被判死刑,他們都做了什麼
最近三名中國貴州籍男子在緬甸被公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畫面傳回了國內,廣大網友直呼,是不是判得有點重了?劉森祥、周旋、張建波這三名貴州籍男子,本來是去緬甸瓦邦一個電信公司工作的,據說這個電信公司是搞電子詐騙活動的非法機構,他們因為沒有業績被開除了。劉森祥便想出了合夥進行入室盜竊的生錢之道。他們三人在去年5月先是潛入了瓦邦的一家礦業公司內部,翻箱倒櫃始終沒有找出值錢的東西來,結果綁架了裡面的一名姓李的看管人員。綁架李某後,他們轉移到農村的一處偏僻房屋內,對其進行脅迫,李某趁機反抗,結果被劉某等人刺傷了大腿,劉森祥趁機向李某的老闆進行勒索,最終李某的老闆給他們轉了10萬元。三人得到錢款分贓之後迅速逃離現場。
2021年4月8日緬甸瓦邦司法機關對劉森祥犯罪團伙進行了公開審判。宣判詞中稱劉森祥、張建波、周旋三人,因多次入室盜竊、搶劫、綁架、傷人,罪大惡極、藐視法律,對瓦邦的社會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判處三人死刑,立即執行。按照我國的法律,如果入室盜竊的話,情節非常嚴重,盜竊金額巨大,多次盜竊的最高可以判無期徒刑。綁架一般是處以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緬甸地方政府的量刑還是過重,估計是要給中國罪犯一個下馬威。但此三名貴州籍男子確實對緬甸的社會治安造成了極大的惡劣影響,他們被處以極刑,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