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紐西蘭也是英國女王
Ⅰ 紐西蘭屬於英國嗎
紐西蘭不屬於英國,它是一個獨立國家。
紐西蘭(英語:New Zealand),又譯紐西蘭,是南太平洋的一個國家,政治體制實行君主立憲制混合英國式議會民主制,現為英聯邦成員國之一。
紐西蘭位於太平洋西南部,領土由南島、北島及一些小島組成,以庫克海峽分隔,南島鄰近南極洲,北島與斐濟及湯加相望。首都惠靈頓以及最大城市奧克蘭均位於北島。
14世紀時毛利人在此定居,1642年後,荷蘭人和英國人先後到此。1840年淪為英國殖民地。1907年成為英國的自治領。1947年獲得完全自主,成為主權國家,現為英聯邦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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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紐西蘭全國設有11個大區,5個單一轄區,下設67個地區行政機構(其中包括13個市政廳、53個區議會和查塔姆群島議會)。主要城市有:惠靈頓、奧克蘭、克賴斯特徹奇(基督城)、哈密爾頓、達尼丁等。此外,紐西蘭還有庫克群島、紐埃、托克勞等殖民地。
11個大區:惠靈頓(Wellington)、北部地區(Northland)、奧克蘭(Auckland)、懷卡托(Waikato)、豐盛灣(Bay of Plenty)、吉斯伯爾尼(Gisborne)、豪克斯灣(Hawke's Bay)、塔拉納奇(Taranaki);
馬納瓦圖-旺加努伊(Manawatu-Wanganui)、塔斯曼(Tasman)、尼爾遜(Nelson)、馬爾堡(Marlborough)。
5個單一轄區:西岸(West Coast)、坎特伯雷(Canterbury)、奧塔哥地區(Otago)、南部地區(Southland)、查塔姆群島(ChathamIslands)。
殖民地:庫克群島、紐埃、托克勞
Ⅱ 英國曾殖民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為什麼這幾個國家獨立後還認英女王為元首
你說的這些國家以前確實是英國人的殖民地,但是現在都改變了國家形式,並非是獨立的國家,而是共同屬於英聯邦國家。名義上都還是屬於英國,與大不列顛是同等的。
Ⅲ 為什麼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這些國家官方語言都說英語甚至國家元首都是英國女王
因為它們都是曾經的英國殖民地,現在仍都是英聯邦成員國。英國女王是它們的憲法「國家元首」。
Ⅳ 紐西蘭和英國的關系
紐西蘭人大多是英國人後裔,實行自治。後來獨立了。為英聯邦成員,其國家元首依然為英國女王,但不掌實權
Ⅳ 紐西蘭國王為什麼由英國女王兼任
紐西蘭是英聯邦國家。所有的英聯邦國家共同的君主就是英國女王。換句話說英國女王的職位就是英聯邦元首
Ⅵ 英國女皇為什麼也是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女皇
那是因為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同屬英聯邦國家,他們雖然有自己的政府,但他們承認是英國女皇的統治。這也就是相對地說,英國的女皇也是加拿大與澳大利亞的女皇。我在下面列出英聯邦因家,你可以參考:
英聯邦國家Independent Commonwealth Countries:
安堤瓜及巴比達 (Antigua & Barbuda)
澳洲 (Australia)
巴哈馬 (Bahamas)
孟加拉 (Bangladesh)
巴貝多 (Barbados)
貝里斯 (Belize)
波札那 (Botswana)
汶萊 (Brunei)
喀麥隆 (Cameroon)
加拿大 (Canada)
塞蒲路新 (Cyprus)
多米尼加聯邦 (Dominica)
甘比亞 (Gambia)
迦納 (Ghana)
格瑞那達 (Grenada)
蓋亞那共和國 (Guyana)(Republic of)
印度 (India)
牙買加 (Jamaica)
肯亞 (Kenya)
基里巴地 (Kiribati)
賴索托 (Lesotho)
馬拉維 (Malawi)
馬來西亞 (Malaysia)
馬爾地夫 (Maldives)
馬爾他 (Malta)
模里西斯 (Mauritius)
納米比亞共和國 (Namibia)(Republic of)
腦魯共和國 (Nauru)(Republic of)
紐西蘭 (New Zealand)
奈及利亞 (Nigeria)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Pakistan)(Islamic Republic)
巴布亞新畿內亞 (Papua New Guinea)
西薩摩亞 (Western Samoa)
塞席爾共和國 (Seychelles)(Republic of)
獅子山 (Sierra Leone)
星加坡 (Singapore)
所羅門竤島 (Solomon Islands)
南非 (South Africa)
斯里蘭卡 (Sri Lanka)
聖露西亞 (St. Lucia)
聖基茨 - 尼維斯 (St. Kitts-Nevis)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St. Vincent and Grenadines)
史瓦濟蘭 (Swaziland)
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 (Tanzania)(United Republic)
湯加 (Tonga)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Trinidad & Tobago)
吐瓦魯 (Tuvalu)
烏干達共和國 (Uganda)(Republic of)
英國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萬那杜 (Vanuatu)
尚比亞 (Zambia)
辛巴威 (Zimbabwe)
Ⅶ 女王是英國世襲國家元首,為什麼還是澳大利亞、新西亞、加拿大等國家的元首。
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的是16個國家
伊麗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麗莎白·亞歷山德拉·瑪麗·溫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現任英國君主,是英國,英聯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同時也是英國國教會的最高首領。她的頭銜全稱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其屬土及領地之女皇伊麗莎白二世,英聯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護者(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她於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時間第二長的國家元首,在她作為國家元首的國度中大約生活著1.25億人。
憲法地位
在英國,伊麗莎白二世的皇位是根據1701年的《王位繼承法》繼承的,她是一名基督教新教徒,並且也未嫁給一名羅馬天主教徒。盡管英國的皇位一般是血緣繼承,但是英國的國會自1688年光榮革命以後就一直有權決定誰來繼承王位。(見英國王位繼承)
在認可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的15個英聯邦國家中,她作為國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憲法承認的。原先這些國家都曾是英國的殖民地或自治領。早先的《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用來區分英國的殖民地和英帝國的自治領,根據該法令,「任何可能改變王位繼承和王室頭銜的法律都必須在獲得英國議會和所有自治領議會的同意後才可實施。」而這15個在獨立後繼續承認女王(或國王)為其國家元首的國家事實上取得了近似於這種自治領的地位,雖然根據《威斯敏斯特法令》這些國家並非自治領,也無權單獨決定改變繼承方法。當伊麗莎白二世去世後她的後人將根據這些國家的憲法成為其國家元首,而非根據繼承原則。因此事實上並不能將加拿大人、澳大利亞人等稱為「女王的子民」。
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的16個國家
安地卡及巴布達
澳大利亞
巴哈馬
巴貝多
貝里斯
加拿大
格瑞那達
牙買加
紐西蘭 (自1981年,作為紐西蘭國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巴布亞紐幾內亞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聖露西亞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索羅門群島
吐瓦魯
英國
Ⅷ 為什麼紐西蘭女王由英國女王兼任
英聯邦元首為英國伊麗莎白二世女王,西蘭是英聯邦成員國,所以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HMQueenElizabethII)兼紐西蘭國家元首;女王委派總督代行其職權。
英聯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英國對聯邦其他成員國在政治、軍事、財政經濟和文化上施加影響的組織,由英國和已經獨立的前英帝國殖民地國家或附屬國組成。
英聯邦不是一個共和國,也沒有中央政府。英王是英聯邦的名義元首。英聯邦不設權力機構,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代表大使級外交關系。
主要組織機構有: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亞太地區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聯邦財政部長會議及其他部長級專業會議。1965年起設立英聯邦秘書處,其職責是促進英聯邦的合作,籌劃英聯邦各級會議。秘書處設在倫敦。
英聯邦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同時身兼包括英國在內的16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
Ⅸ 為什麼英國女王是英聯邦16個國家的元首
英國女王是英聯邦16個國家的元首,是由《威斯敏斯特法案》規定的。
1、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英國殖民地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直轄殖民地、二是保護國、三是自治領。大戰後,殖民地的獨立運動高漲,自治領的分離運動加強。1931年12月11日,英國會制定了英聯邦憲章,即《威斯敏斯特法案》。
規定:白種人統治的自治領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與英國組成英聯邦;自治領是「獨立和平等的主權國,共同擁戴英王為國家元首」。
2、目前的英聯邦國家有:安地卡及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加拿大、格瑞那達、牙買加、紐西蘭(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巴布亞紐幾內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索羅門群島、吐瓦魯、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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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個主權國都是自願加入英聯邦的,也可隨時退出英聯邦。 附屬國在獨立後可自行決定是以主權國身份(若得到其他成員國的承認)留在英聯邦還是退出英聯邦。
2、各個獨立的成員國都是由其民選政府管治,內政和外交完全獨立。
3、英聯邦的現任元首由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兼任,是成員國自由和平等聯合的象徵。2018年4月21日英國王儲查爾斯獲批准繼任下一任英聯邦元首。
4、除了有自己君主的成員國(如馬來西亞)和實行共和制的成員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其他所有成員國的女王,總督代表她出駐在這些成員國(英國除外)。女王根據相關成員國政府的推薦任命總督。成員國之間互派高級專員(不是大使)為外交代表。
5、各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定期在不同地方舉行會議。但這些會議只是供他們交流意見和商討問題,所做決策對英聯邦成員國沒有約束力。
6、尚未實現完全自治的領地成為附屬國。英國的附屬國基本上全部都在逐步走向全面自治,它們擁有獨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統。除了英國附屬國之外,還有一些受其他成員國管治的領地。
Ⅹ 英國女王是哪些國家的元首
英國女王是16個國家的元首,分別是:英國、安地卡及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加拿大、多米尼克、格瑞那達、牙買加、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索羅門群島。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女性君主稱為女王。2020年9月16日,巴貝多總理米婭·莫特利宣布,將在2021年11月前廢除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巴貝多的國家元首職務,並宣布成立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