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如何申請政治避難紐西蘭
㈠ 移民紐西蘭的條件
博宇阿木哥哥 首先:紐西蘭護照全球暢通無阻 作為著名的中立和平國,紐西蘭護照可免簽美國、加拿大、日本、歐共體多國和其他近百個大小國家,作為旅行證件,紐西蘭護照有口皆碑。 紐西蘭現行移民政策可分為技能移民、投資移民、創業移民、家庭團聚、政治避難等。 這里我以技能移民為例 其次:技能移民 現行的技能移民政策(Skilled Migrant Category)、是由2003年12月中旬實施的,它取代了原先的技術移民(General Skills Category)及過渡性技術移民政策(Interim Skills Category)。 它要求申請人年齡低於55歲,具有良好的健康狀況和一定的英文水平(如:雅思5.0)。申請人需要達到100分才可以遞交移民意向申請! 再次:技能移民 評分標准 分數是由申請人的僱用狀態、工作經驗、學歷、年齡及一些額外加分所構成的,於2007年7月30日之後實行的評分標准如下: 1、 工作分數 已經並正在紐西蘭工作12個月或者12月以上:60分 紐西蘭工作聘用邀請或者現在正在紐西蘭工作12個月以下 (最低3個月):50分 在紐西蘭工作或者紐西蘭聘用邀請是在未來發展地區和行業,或者是屬於絕對緊缺職業:10分 * 奧克蘭地區以外:10分 * 配偶工作或者有工作聘用邀請:20分 * 相關工作經驗 2年:10分 4年:15分 6年:20分 8年:25分 10年:30分 相關工作經驗加分: 紐西蘭本地工作經驗1年:5分 紐西蘭本地工作經驗2年:10分 紐西蘭本地工作經驗3年或以上:15分 在未來發展地區工作或者專業短缺工作經驗加分2-5年:10分 * 6年或者以上:15分 * 2、 學歷 大專,本科及研究生學歷:50分 碩士以上學歷:55分 學歷額外加分 認可的紐西蘭大專,本科及研究生學歷:5分 認可的紐西蘭本地兩年以上學歷:5分 * 認可的紐西蘭碩士以上學歷:10分 在未來發展地區和行業或者緊缺專業的學歷:10分 * 配偶認可學歷(配偶紐西蘭學歷本科、碩士、博士均可加分):20分 年齡加分: 20-29歲: 30分 30-39歲: 25分 40-44歲: 20分 45-49歲: 10分 50-55歲: 5分 *表示加分可以累積計算,不是單選!滿100分可以入選移民池,等待入選!滿140可直接分移民官移民! 最後:技能移民的申請基本可分為六步: 1、Requirements 自我評估 2、The Expression Interest 移民意向 3、Invitation to Apply 移民邀請 4、Send application 遞交正式申請 5、Full assessment 評估及調查 6、Residence visas and permits 移民成功,正式定居 PS:移民是人生的一大選擇,每一個明智的人,應該是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揚長避短,選擇一條適於自己的移民道路。希望對你有用,有不清楚的請加我的QQ:61626060 祝你成功
㈡ 如何申請紐西蘭的政治避難
我很敬佩你,國內的政治是很黑暗,有時間交流下,我也很嚮往紐西蘭
㈢ 如何申請政治避難
1.來美國
2.找律師,遞交申請材料
3.去移民局面談
4.如果面談通過,直接拿綠卡;面談沒通過,等待上庭
5.等待上庭期間可以申請打工卡(C8卡)和社會安全號
6.上大庭
7.大庭通過拿綠卡;大庭沒通過拿遞解令
8.拿到遞解令後可以上訴,如果上訴成功,拿綠卡,上訴不成功,final 遞解令。
㈣ 政治避難移民怎麼申請 需要什麼材料 詳細點!
在 1981 年,透過難民法,庇謢和/或難民身份將發給任何外國人在其本國以外的國家中 (或已經在美國內),而此人由於種族, 宗教, 國籍, 社會團體成員資格,或政治意見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會被迫害的根據的害怕,使其不能或不願回到自己的國家。
難民和政治庇護之間的差別: 兩者皆屬同一范疇下。最重要的差別是難民的申請一定在申請人的國外,而政治庇護則可在美國申請。
誰可以申請?
你申請政治庇護一定要以在你國內中,由於種族,宗教,國籍,社會團體成員資格,或政治意見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會被迫害的根據的害怕的經驗。
如果你已在美國之內,你必須在一年之內申請政治庇護,除非你能夠證明特別原因,使你無法在一年內申請。否則,你可以在進入美國時申請。
即使你非法居留美國, 你也可以申請政治庇護。
如果你參與迫害其他人或在第三國已有 "安定地定居",你也許不被允許以政治庇護合法入境。"安定地定居"意味著你獲得了除了你國家或美國以外一個國家的永久住處。
如果你合乎條件,除非 USCIS 證明你國內條件已有充分地有提升,你以政治庇護的申請將被批准。
政治庇護允許你在美國有臨時的拘留和工作。尋求一個政治庇護可以為他或她的配偶和孩子尋求相關的身份。
以政治庇護獲得批準的人數上,並沒有定額極限,然而,在以此身份而獲得永久住留的人數上,每年有 10,000 的上限。
如何申請?
在政治庇護申請過程中的 2 個一般步驟。.
第一步涉及把你的申請 (表格I - 589 和證明文件) 和接見並面試 USCIS 的區域服務中心。如果批准申請,你能夠合法在美國一年和工作。如果拒絕, 你可以要求重新考慮你的案子。如果仍然拒絕, 你可以進入申訴過程。
如果被批准,一年以後你可以申請為永久居留。你提交表格 I - 485 和證明文件向 USCIS 申請及另一個面試。
轉。
㈤ 怎麼申請政治避難
申請政治庇護在目前一般行不通,特殊身份的人員也許有成功的條件,普通公民別國是不會理你的。
僅申請政治庇護,因在國外不涉及中國法律,且也不危害中國主權,因此在我國警方是不會逮人的。如果是國家公務員除外。國外也不一定會把申請庇護人交給中方,這要看在申請所在國觸不觸犯所在國的法律,且與中國有沒有引渡關系或者中國有無提出引渡要求。
㈥ 本人想去紐西蘭,最終目的是拿那的身份。請問有哪幾種途徑可以盡早的拿到身份。不盡感謝! 請詳細說明或留
沒錢去留學,沒親戚在紐西蘭,就只能選擇結婚,除非你有嚴重政治原因申請避難。
結婚的話,需要你找到紐西蘭國籍或已經在紐西蘭呆夠2年以上的PR持有人,在你們結婚以後,要有正式合理的夫妻生活超過1年以上,才較容易申請家庭團聚移民。而你的愛人也需要有足夠的經濟擔保,並能證實你們的婚姻真實性。
另外就是,這一類的移民,在申請的時候,當原則批准後,可能會給你一個訪問簽證,允許你到紐西蘭,在簽證到期時可以續簽,不過在批准之前會考察很長時間,很有可能超過3年。
㈦ 怎樣尋求政治庇護呢。
政治庇護允許你在某國居住,如果在您本國受威脅、暴力、迫害,因為你的政治或宗教思想。政治避難是根據國際人權,第14條法令,各國政府必須實施已簽署的聯合國協議。
誰可以申請政治避難 在你的國家如果您無法使行民主自由的保障,您可以要求政治庇護。如果你不是政治罪犯或違背了聯合國原則。 如何申請政治庇護
根據日內瓦公約,可以向邊防警察的提出申請,或進入某國邊境後,直接向警察局移民部申請。
在證明身份後,您的申請提交到地區移民委員會,由該委員會審批。
必須提交警察局移民部 :
,申請表,用您的語言說明尋求庇護的理由。
,護照復印件(如果有)。
,任何有助於申請的其他文件。
一旦你獲得難民許可,您就可以向移民窗口要求居留證。
㈧ 移民紐西蘭有哪些條件
目前紐西蘭比較熱門的項目是:紐西蘭高額創業移民
申請條件:
1. 擁有充足的管理經驗(五年高管經驗或三年持股25%以上股東經驗均可)
2. 綜合打分滿足120分,並遞交與管理經驗相關的商業計劃書
3. 在紐西蘭當地創業,投資至少50萬紐幣,解釋其合法來源,並僱用3名當地全職員工,如果入股現有企業,持股不少於25%
4. 滿足基本英語要求(雅思平均4分)
這個移民的優勢:
1. 一舉兩得:紐西蘭公民即享受澳大利亞居民的福利待遇
2. 無移民監:獲得永居之後沒有任何移民監的要求
3. 辦理短易快:操作簡單,移民局官方審核時間3-6個月
4. 投資少且靈活:最低資產要求50萬人民幣,實際投資金額靈活
5. 免簽國多:世界上有171個國家對紐西蘭的護照免簽,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均可免簽
另外紐西蘭有暖氣,暖方式有:天然氣(gas),燒木頭,油汀暖氣,電熱爐,空調,地熱等。
㈨ 怎樣申請政治避難
一、申請政治庇護的條件
要成功地申請政治庇護,申請人應能證明:
1、申請人過去曾受過迫害,或確實恐懼會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
2、所受迫害是基於種族、宗教、國籍、隸屬某社會團體或政見。
所謂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爭論的焦點。直至1987年最高法院才在INSVCARDOZA-FONSECA一案中對此作出明確的解釋,即害怕會受到迫害的恐懼感具有合理性,申請人必須以具體的事實證實過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將來會受到迫害。
至於迫害,則是指迫害者為懲罰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點而加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傷害,比如歧視、體罰、因非法離境而加諸的過分處罰,如政府未經司法程序即剝奪一個人的自由、財產則會構成因政見不同而進行的迫害。
應該注意的是,刑事處分不是迫害,騷擾本身也不構成迫害,短期的拘押也比不構成迫害,而屠殺、刑求、長期監禁以及奴役則為迫害,長期的不公平的對待也可構成迫害,經濟上的剝奪雖也可構成迫害,但必須證實剝奪的過分與獨特。
為了證明「合理的恐懼」,申請人應表明:
1、他具有某一信仰或特點會招致迫害者的懲罰;
2、迫害者了解或有可能了解他所具有的信仰或特點;
3、迫害者有加諸迫害的能力;
4、迫害者有加諸迫害的意願。
一般說來,迫害者須是政府,或在迫害發生時政府袖手旁觀或拒絕對受迫害者施以援手。
還應指出的是,要證實恐懼會受到迫害,必須在主客觀兩個方面都提出證據。從主觀方面講,申請人的心態的確真的害怕會受到迫害;從客觀方面講,申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會受到迫害,兩者缺一不可。如果某一國家的政府迫害橫行,但申請人並不害怕會受到迫害,或者雖然申請人極其害怕會受到迫害,但所在國並不對其實施以任何迫害,申請人的政治庇護申請都不會得到批准。
最後,迫害必須基於上述的五種原因,即種族、宗教、國籍、某社會團體的成員或政見。
二、與政治庇護相關的其他事項
1、自行決定權
即使申請人能夠證明本人受過迫害或將會受到迫害,申請也有可能被否決。這是因為移民局可以行使自行決定權。當然,移民局在行使自行決定權的時候,必須考慮正反兩個方面的因素。最近的案例要求移民局必須掌握壓倒性的事實,才能做出遣返申請人回國的決定。
然而,如果申請人試圖以假護照或撕毀戶打仗方式「闖關」,或以其他欺騙的方式擾亂難免審查的正常程序,移民局則可行使自行決定權否決申請人的申請。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以極其充分的事實證明其申請,才能使移民局作出對申請人有利的決定,這也就是為何非法入境者難以得到政治庇護的原因之一。
2、暫緩遞解出境(WITHHOLDING OF DEPORTATION)
即使申請政治庇護被拒絕,申請人還可申請暫緩遞解出境。由於暫緩遞解出境不屬自行決定權范疇之內,如果符合申請條件,則必須批准。
所謂暫緩遞解出境,需要申請人證明如果被遞解回原住國,自由或生命會受到威脅。由於要求條件較政治庇護的審理條件較低,往往會在政治庇護被拒絕之後得到批准。
當然,並非所有人都能申請暫緩遞解出境。
(1)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政治庇護者不得同時申請暫緩遞解出境,須在政治庇護被拒之後,才能提出暫緩遞解出境。
(2)只有船員或偷乘人員(符合特定條件的〕才可直接向移民局直接提出申請。
(3)申請人可以向移民法官提出暫緩遞解出境的申請。
與政治庇護比較,暫緩遞解出境的法律要求較低,如果符合條件,移民法官必須批准。同時,申請政治庇護要求申請人未在第三國有長期停留,而暫緩遞解出境不在此限制之內。但應該注意的是,政治庇護一旦得到批准,一年之後申請人可得到綠卡,暫緩遞解出境則無法申請綠卡。
3、哪些情況下不能申請
(1)第三國長期停留
如果申請人在進入美國之前曾長期停留在另一個國家,則無法申請政治庇護(但可以申請暫緩遞解出境)。長期停留的法律定義是獲得長期居住權、公民權或自由出入權。考量的因素包括居住條件(住難民營不算長期停留),工作許可的范圍,是否有權擁有土地等不動產,是否擁有該國公民所擁有的權利等。
(2)對他人進行過迫害
迫害過別人的人無法申請政治庇護或暫緩遞解出境,即使並非出自個人的意願或被迫對他人加以迫害也會造成無法提出申請,當然,如果在威逼之下才出迫害之事,則另當別論。
(3)刑事處分
如果申請人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分(即非政治犯),無論是在美國之內或境外,都無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