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總督什麼級別
『壹』 紐西蘭總督的簡介
紐西蘭總督的正式頭銜是:「紐西蘭首席總督暨三軍總司令」。根據在1986年修訂的紐西蘭憲法(《1986年憲法法案》),除了指明由皇室委任的總督是皇室在紐西蘭的全權代表以外,實際上並未有就總督的限期表明。不過,習慣上每位總督的任期都是五年。
『貳』 紐西蘭地方政府結構是什麼所扮演的角又是什麼
紐西蘭因為人口少,所以沒有採取聯邦制,紐西蘭的中央政府權力比較大,地方政府在財政,交通以及教育還有經濟發展政策都受制於中央政府,地方議會也沒有單獨的立法權,不能單獨的指定法律,這點紐西蘭跟美國,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都不同。
『叄』 紐西蘭最高領導人是什麼職位
總理約翰基
『肆』 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這些國家的總督是怎樣的職務是國家元首的象徵
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早年都是英國的殖民地,殖民政府的總督是當地的最高行政長官。現在兩者都是獨立國家,同時也是英聯邦成員,總督只是象徵性的職位而已,沒有行政實權,主要職責是召集和解散議會,任命民選產生的總理及其政府。因為英聯邦的元首是英國女王,總督只是女王的代表。
『伍』 紐西蘭總督的介紹
紐西蘭總督(Governor-General of New Zealand)是紐西蘭君主的全權代表。紐西蘭是一個君主立憲國家,和英國共享一位君主,現任君主為為紐西蘭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陛下(Her Majesty 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Queen of New Zealand )。由於女王住在英國倫敦,作為紐西蘭的首席總督,他往往被視為紐西蘭的名義元首。
『陸』 紐西蘭的軍事
紐西蘭四周向海洋的獨特環境以及對澳大利亞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合作關系,使其並未直接面對外來的軍事威脅,故以恐怖主義為國家和區域安全為最大挑戰,冷戰後紐西蘭重新檢討國防武力的架構、行動與能力,並賦予紐西蘭國防武力的主要任務:「確保紐西蘭能抵禦外部威脅,維護紐西蘭的主權利益-包含專屬經濟區的利益;使紐西蘭於利益所在的戰略區域能對突發事件采適切行動。」該國國防軍的特質為軍政、軍令二元化,國防部長與三軍司令屬於軍政系統,國防軍司令屬於軍令系統,直接承接國防大臣之命指派聯合部隊執行作戰任務。
紐西蘭總督為武裝部隊總司令,名義上的最高統帥。國防部長在國防軍司令協助下行使對軍隊的實際控制權。國防軍司令是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也是三軍參謀長委員會主席。國防部秘書長是國防部首席文職顧問,負責研提防務政策建議、裝備采購和維修更新等。1951年同澳大利亞和美國簽訂《澳新美安全條約》。1984年,工黨執政後採取反核立場,紐西蘭議會於1987年通過《紐西蘭無核區、裁軍和軍備控製法案》,禁止美國核艦艇訪新,美國因而中止雙邊防務合作。與澳大利亞簽有防務合作協定和《進一步密切防務關系協定》,同東盟和南太島國簽有軍隊互助計劃,與英國、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於1971年簽署《五國聯防安排》,五國於1997年在南海進行簽約後最大規模的軍事演習。
2008年國家黨執政後,著手調整國防政策。2010年11月,紐西蘭政府發布13年來首份《國防白皮書》。該白皮書規劃了未來25年國防戰略藍圖,明確紐西蘭國防軍主要任務是:保護紐西蘭領土及太平洋島國地區安全,與澳大利亞共同應對本地區突發事件;保持並增強在臨近地區的作戰能力,為維護亞洲和更大范圍的穩定作貢獻;保持與主要夥伴協同行動的能力;在維持貿易通道開放、保護海洋資源、實施人道主義救助及減災等方面發揮作用。
紐西蘭於1972年底取消徵兵制,實行志願兵役制。截至2013年6月,新國防軍共有13723人,包括陸軍6614人,空軍2835人,海軍2378人,其中常規部隊8590人,預備役2317人,文職人員2816人。2013/2014財年軍費預算為28.74億新元,同比下降0.8%。紐西蘭國防軍司令是理查德·里斯·瓊斯(Richard Rhys Jones)中將。(資料來源:紐西蘭國防部)
『柒』 目前在英聯邦國家裡,總督的職權是什麼
總督是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
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英聯邦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最初,是國王和英國政府的雙重代表;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徵。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英聯邦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於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捌』 總督相當於什麼官位
總督是指可以管理一省或者多省的民政軍事。總督的職權類似於現在的省委書記,但由於一些總督可以統轄二、三個省(如兩江總督、東三省總督),因此其實際權力往往要比現在的省委書記更大。
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則為正二品。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主要側重於明政。其官職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
巡撫就是單獨管理一個省的官員,軍政民政都管,而巡撫又有兩個屬官,一個是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稱分別是番台和臬台,分管民政和刑。
軍事力量對比上,總督和巡撫都有各自掌握的軍隊,總督直接掌管的部隊稱為督標,巡撫的部隊稱為撫標。
這部分部隊由總督或巡撫直接調配,但調動部隊應通知中央的兵部或軍機處,否則可能遭到彈劾。其將領由兵部任命,但總督巡撫也可直接任命,並報兵部備案。這也限制了總督對巡撫以勢壓人。
『玖』 總督是個什麼官職
總督,中國明清地方軍政大員。又稱總制。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雲南隴川西南),兵部尚書王驥主其事,首次以總督軍務入銜。分專務和地方兩種。專務總督有總督糧儲、總督河道、總督漕運等名,各以所轄專務為職,提督軍務為輔。
清朝時期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台」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
『拾』 紐西蘭總督和首相的區別
紐西蘭總督和首相的區別是 總督是英國君主在紐西蘭的代表 首相是紐西蘭政府首腦。
按照現行的紐西蘭和英國法律,紐西蘭和英國共有一個君主,而這個君主常駐在英國。
因此,紐西蘭總督在一般情況下行使著國家元首的職務。
作為君主的全權代表,總督在法理上擁有很大的權利。憲法賦予他國家的最高行政權。
他也是三軍統帥,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並且有權任命和罷免議會議員,各部部長和總理。
但是,按照英國的西敏制傳統慣例,總督不幹涉行政,並按照總理的建議行使權力。
同樣,法理上總督由總理提名,而由君主任命。早期的聯邦總督任命時,紐西蘭政府、君主和英國政府會進行三方面的溝通,最終人選更多地反映君主的個人選擇和英國政府的意見。
初期的歷任總督大多是英國貴族,而且最初的總督都自認為不但是紐西蘭的代理元首,也是帝國政府和作為帝國領土自治政府的紐西蘭政府之間的聯絡官,對紐西蘭政府傳達帝國政府的意見。
紐西蘭總理(英語:Prime Minister of New Zealand)是紐西蘭政府首腦,由紐西蘭議會中的多數黨,或聯合政府中最大黨派的黨魁所擔任,前任總理為比爾·英格利希(Bill English),現任總理是傑辛達·阿德恩(Jacinda Ard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