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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什麼是反掌罰法

發布時間: 2023-05-24 09:53:55

A. 旅遊投訴處理案例

旅遊投訴是影響旅遊質量和滿意度的重要因素,隨著我國旅遊業的迅猛發展,旅遊服務質量問題也較為突出,旅遊投訴不斷增多。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旅遊投訴案例,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旅遊投訴案例之購物篇

案例1

誘導遊客高消費,退貨換貨不配合

事件:遊客10月11日參加了深圳某旅行社的紐西蘭雙飛12天游,在10月21日導游帶領遊客前往一間商店購買了魚油、蜂膠產品,買魚油和蜂膠共花了1萬多元(2880紐西蘭幣),遊客在紐西蘭的其他地方無意間發現導游介紹購買的同款魚油只賣100元人民幣/瓶,而遊客之前購買的平均算價為1200元人民幣/瓶。遊客覺得自己被騙了並要求退貨,導游卻告訴遊客回國後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貨。遊客就帶了一半魚油、蜂膠產品回國,留了一半貨物在紐西蘭地陪處。遊客多次與旅行社協商,旅行社負責人卻告知遊客,紐西蘭不允許蜂膠產品入境,帶回國的蜂膠不能退貨,只能退留在紐西蘭的魚油和蜂膠。遊客隨後投訴導游沒有事先告知遊客紐西蘭不允許蜂膠產品入境,誤導遊客,並要求將購買的魚油蜂膠退貨。如無法退貨,遊客要求旅行社出費由權威機構證明該產品能正常食用。

處理:該投訴的核心問題在於:投訴人認為購買的產品價格偏高,並且旅行社或導游沒有盡告知的義務。對此,質監所的協調建議是:按買賣自願原則與商品明碼標價原則,如果投訴在自願的情況下購買了產品,商家沒有隱瞞其價格的話,投訴人的要求不予支持;投訴人購買的產品要求退貨,需自行舉證該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是假冒偽劣產品,舉證成功後,旅行社要盡義務協助投訴人向商家退貨,旅行社以產品不能出境為由拒絕投訴人要求行為不合理。

點評:消費有心理落差是常見的,要切實維護好自身利益,最基本的防騙招數還是要懂的。國外購物,了解清楚大概的價位,掌握哪些可出入境等信息,極有必要。導游誘導遊客高消費的問題當然要得到相應的處理和規范,但上了當的遊客並不能吃啞巴虧。

案例2

導購假貨騙錢財,光憑良心不靠譜

事件:2011年10月2日遊客參加了某海外旅行社的香港澳門5天游,並與其簽訂合同。未經遊客同意,該旅行社將參團的29名遊客轉團給深圳某旅行社,在澳門遊玩回來經過珠海時,導游將遊客帶到珠海一家珠寶店,店面打出“國慶折扣優惠”,遊客購買了戒指和項鏈共7000元,經鑒定發現所購買的戒指和項鏈都是假貨,遊客要求退貨、退款。

處理:已跟投訴人溝通,遊客表示不予再追究。

點評:賣假貨,除了珠寶店要承擔責任之外,帶領遊客入店的導游是否要負相應責任?旅行社是否要予以相應賠償?其實導游的“導購”也可以讓遊客買到貨真價實的東西,但還得看導游的良心了。

旅遊投訴案例之旅行社篇

案例1

同團不同費,收多退少

事件:遊客對廣州某旅行社安排的2012年1月25日福建5天4夜遊(大人:3599元/人,小孩:1999元/人)行程非常不滿,其投訴的內容包括:

1、旅途中得知團費比他人貴100元,旅行社也未對此作出合理解釋。2、遊客所帶小孩不足1.2米,所交團費包含了動車費,旅行社表示若小孩不佔座,回程後可退還小孩車票費,但回程後旅行社只退還26元,而按票價動車費起碼200元。3、旅行社服務質量非常差,行程單寫明全部住宿標准為四星級酒店,但實際旅行社給遊客安排的是招待所,其中兩晚住宿的招待所房間沒有窗戶。4、行程結束後向遊客索要10元的導游小費。

處理:經廣州市旅遊質監所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旅行社退回全陪導游費50元/人,小孩火車票202元。

點評:同團不同費,已經違反相關管理規定。住宿條件不吻合,違反簽約合同,遊客有權利進行投訴並得到相應解釋,但這方面處理中並未體現。先付團款後出團的模式,無形中讓消費者處於議價的劣勢一方。如何維護自身利益?最好的 方法 就是出團前,認清合同上的條款,因為它是事後談判的依據。

案例2

低價團費為餌,釣的就是你

事件:遊客反映參加了2012年1月29日廣東某旅行社的海南4天3夜遊(通過華爾達酒店旅遊宣傳單的電話報名,上門簽的合同),人在海南興隆參團遊玩時,地陪堅持要求每人必須參加400元以上的自費項目才能入住酒店,遊客讓步讓其丈夫參加,自己不參加,但地陪仍然不同意,遊客遂要求12301客服人員協助解決。客服人員已代遊客向地陪和旅行社了解情況,地陪表示遊客團費較低,不能維持成本,只能按公司要求做,旅行社表示會解決好。半小時後,遊客回電表示旅行社同意其丈夫一人參加自費項目(530元)就可以讓他們入住酒店,遊客認為基本能接受,表示不投訴。但1月31日早上,遊客再次致電繼續投訴,她發現同團的其他遊客(並不是同一個旅行社的,按遊客意思該團應為拼團)並沒交自費項目就可以入住酒店,且當晚其丈夫不忍心妻子在外等候,交了兩人費用一共800多元,遊客要求旅行社退回所交的自費項目費用,並道歉。

處理:當旅遊質監方進行協調時,遊客已與旅行社方協調處理,旅行社退回相關費用。根據《旅遊投訴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不予受理情形規定:旅遊投訴機構已經作出處理的,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現無其他投訴理由,因此不受理。

點評:這是很典型的低價團費所造成強迫購物、消費的問題,實際上這類現象在旅遊市場中十分普遍。很多時候,遊客早已意識到了低價團所帶來的各種購物、加點等風險,但仍然會選擇此類旅行團出遊,而這恰恰助長了這種畸形的營運模式,通過購物加點收費來彌補營運成本甚至榨取利潤,大大影響出團質量與旅遊服務,侵犯遊客權益。要從根源上找到解決零負團費問題,不能僅靠事後調解,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等方式,改善整個旅行社市場環境方才現實。

案例3

住宿不達標,以次充好

事件:遊客提前10多天報名參加2012年1月22日廣州某旅行社的馬爾地夫6天4夜遊,並一次性全額繳納團費23000元/人,合同上寫明行程中入住水屋和沙灘屋各兩天,但到達目的地後入住的是低於合同標準的房間,多次與旅行社協商未果。遊客認為是因旅行社疏忽而導致無法正常入住,且被迫接受降低住宿標准。

處理:經調解,該旅行社賠償遊客900美元,免收導游服務費,投訴人不予追究。

點評:標准前後不一致,這在旅行團出遊過程中實為普遍。因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線路行程、住宿方面有可能會發生改變,但這並非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要為更改承諾而付出相應的代價。事後予以懲罰當然有一定的打擊作用,但真正的改善應要從事前監督開始做起。

旅遊投訴案例之酒店篇

案例1

酒店臟亂差,傷人不道歉

事件:2011年10月2日中午12點,遊客入住江門市某酒店的標准間,晚上發現床鋪、被單、枕頭下面布滿了十幾條吸血的蜱蟲,遊客向酒店負責人反映後,工作人員給遊客更換了房間,但遊客發現更換的房間床鋪一樣布滿了蜱蟲,且遊客的朋友被蜱蟲咬傷。酒店很不情願地退還了房費,且收回了遊客的單據。此間,酒店並無歉意,態度還十分惡劣。遊客要求酒店賠償費用並給予合理解釋。(遊客已經將床鋪的蟲子與入住單據拍攝下來。)

處理:遊客將床鋪的蟲子與入住單據拍攝下來,並上傳至優酷網將該事件曝光。

點評:既曝光丑惡,又出口怨氣,而今不少消費者善用網路手段維護權益。這種方式固然能對企業起到一定的打擊作用,但問題並未能得到解決。證據確鑿,酒店應予以一定的賠償。只是目前酒店中發生的類似糾紛在取證方面並不易,消費者往往吃啞巴虧,索性整理一本酒店糾紛取證手冊更實際,以上案例便可收錄其中。

案例2

旺季不退房,吞你訂金沒商量

事件:遊客於2012年1月初預訂了2012年1月25日-27日乳源某溫泉酒店的6間房(2個標准間,4個大床房),交付了2000元訂金,沒有簽訂協議。遊客1月25日在乳源麗宮國際溫泉酒店住了一天,打算退房。可是酒店工作人員以 春節 期間不能退房為由不允許遊客退房,如果退房的話需要支付3天的住宿費用(每天7000元住宿費,三天房費共21000元),否則就扣擔保人的錢。遊客多次與酒店工作人員協商,但是遲遲未得到解決。遊客對該酒店的強制消費進行投訴,並要求酒店對此給予一個合理的處理結果。

處理:經調解,酒店收取了客人1000元違約金,客人於當天退房,雙方表示滿意。

點評:在未簽訂協議的前提下,在退還訂金方面,可視實際情況而定,酒店以旺季不予退房為由,無異於霸王條款。

旅遊投訴案例之導游篇

案例1

導遊行為缺規范,遲到拖延是常事

事件:遊客致電反映:2012年1月14日在網上報名參加廣州某國際旅行社惠東順寮灣旅遊,旅行社要求遊客早上8:00集合出發,但導游無端遲到15分鍾,使整團人等導游到達才能出發,拖延了行程。中午休息時,導游告知遊客有1個小時的自由活動時間,並約好13:30集合,等遊客全部集合完畢後導游卻遲遲不現身,讓遊客站在寒風中等了40分鍾。

處理:經調解,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某旅行社給予下次報團優惠,投訴人表示接受。

點評:遲到、拖延行程等,因導游個人行為對行程造成影響的,應該有相應的條例予以懲罰。盡管處理結果偏向維護遊客利益,但在規范導遊行為方面未有作為,我們期待相應的管理條例及辦法的出台約束並規范導游帶團中的行為。

旅遊投訴案例之景區篇

案例1

動物意外傷害遊客,賠款了事

事件:遊客2011年8月21日自行帶小孩到廣州某動物園遊玩,並參加了與小白虎合照的景點項目,拍照時小孩不慎被與其合照的小白虎抓傷。遊客當即要求景點人員馬上帶小朋友到附近的醫院打狂犬病針,並要求景區作出賠償。景點人員表示同意賠償這次意外的全部費用(包括醫葯費,車費等),但要求遊客簽訂不再追究責任 協議書 ,遊客認為這是無理的要求。

處理:經調解,景區賠償投訴人醫療費4600元。

點評:國內外動物園發生的動物傷害遊客的案例並不少見。事實上,在人和動物共處的世界,除了保護人的安全,動物的身心健康也同樣重要。讓他們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中保有穩定的情緒,或許才能對雙方的安全起到更好的防護。

案例2

景區收費不規范,免收門票藏貓膩

事件:遊客於2011年10月25日到佛山市某景區遊玩,據該遊客了解,景點平時是免收門票的,但這天卻被告知門票10元/人,但遊客看到有些遊客進出免門票,隨後遊客咨詢為何不統一收取門票。該景點負責人解釋道,免門票的進出者是清潔工等工作人員之類的。但遊客覺得是該景點胡亂收費,要求景點負責人給予合理解釋。

處理:經調查,該景區24:00-8:00間免門票,其餘時間收取門票10元/人,向遊客作出解釋後,遊客對此表示接受。

點評:景區門票是否收費,收多少,這些本應該讓消費者知道的信息卻不明確,令人產生誤解。無論數額大小,景區收費制度都應得到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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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西方國家議會的議事規則有哪些。

議會議事規則主要是指議會會議制度、議會議事程序以及應遵守規則的規定。有些國家在憲法和法律中規定了議會議事的基本條款。大多數國家為了保證議會的平穩運轉和工作效率,都制定了 議事規則,對議會會議的召開,議案的提出、審議和通過,議會的表決,議會組織機構及其工作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議會由兩院組成的,議事規則通常由議會的兩院各自製定,一般情況下對每屆議會都適用;也有的國家每屆議會都制定相應的議事規則。由於各國的具體情況不一樣,議事規則的內容和繁簡程度也有所不同。現將國外一些主要國家議會的議事規則介紹如下:
一、會議制度
議會舉行會議是議會議事、行使職權的基本方式。議事規則通常都對議會會議的會期、會議的召集、會議的形式以及法定人數作出規定。
議會會議的種類及會期。議會會議的形式主要有:議會例行會議、議會非常會議、議會兩院聯席會議、議院會議、議會委員會會議、議會小組委員會會議。例行會議又稱例會或常會,是議會會議的主要形式,按法律規定在固定時間內召開。有的國家規定每年召開一次,如美國、日本;有的國家規定每年召開兩次,如法國、義大利。例行會議往往有相對固定的會期,會期的長短各國有所不同,如法國議會每年的兩次例會,第一次例會從10月2日開始,會期80天,主要討論預算問題;第二次例會從4月2日開始,會期不超過90天,主要討論立法問題。俄羅斯國家杜馬會期分為春秋兩季會議,春季會議從1月12日至6月20日;秋季會議從9月1日至12月25日。日本國會一般會期為150天,韓國國會的常會會期為100天。議會例會期間,議員並不是每天開會,實際上是宣布議員正式工作的開始和液沒議會內部機構的工作時間。在此期間,議員未經議會准假,不得離開舉行會議的城市,不得出訪或進行其他與開會無直接關系的活動。議會非常會議又稱特別會議、臨時會議,是在議會例會之外,國家遇到關系全局的重大事件而必須召開的會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一般作出決定即算完成當次會議的任務,因此這種會議的會期較短,一般只有幾天。非常會議的召開需要有關人員或機構提議,由議會指導機關或議長作出決定。有權提出召開非常會議的人員或機構一般包括:國家元首、政府、議會指導機關、聯邦制國家中的一個或若干組成部分、一定數量的議員、選民團體等。但因西方國家的議會正常會期比較長及對提起召開非常會議的動議作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因此議會非常會議較少召開。
會議的組織。議會會議由議會指導機構主持。指導機構可以是一個人(議長),如英國、美國;也可以是一個集體(執行局或主席團),如法國、德國。指導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召集和主持會議、安排議程、主持會議的辯論、主持會議的表決等。指導機構通常由選舉產生,作為指導機構的執行局或主席團,一般由議長、副議長、各議會黨團主席、議會秘書長等組成。集體指導機構也由一位議長主持工作,決定由集體作出。
議事日程的安排,是議會工作中的關鍵部分。在多數國家,議會的議事日程由議會指導機構排定。但有些國家的政府對議會有相當大的控制權,由戚皮政府決定議會時間表;德國、義大利等國,政府可派代表參加制定議事日程的機構。議會的議事日程一經確定,一般不做隨意改動;如有特殊情況,可按規定的法律程序變動。如法國,議事日程確定後,只有涉及到法律規定優先列入的問題時,議程表才能修改。日本規定,議長認為有必要,或議員提出修改動議時,議長在徵求議院的意見後才能修改議事日程。
會議的公開制度。多數國家規定議會的會議一般公開舉行。公開的內容包括:議會會議公開舉行;議會議程和日程提前公布;准許公民旁聽;報道自由;議會議事記錄和簡報登載在公開鬧仔納刊物上。在信息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議會網站已經成為議會公開的重要渠道,還有些國家設有專門轉播議會活動的電視頻道。但在實踐中,各國對議事公開的理解和公開的程度是有區別的。
不少國家的議事規則還規定可舉行秘密會議。秘密會議一般討論外交、國防、公共安全等涉及國家機密;不宜公開討論的問題。秘密會議除議員外,其他人不得出席旁聽或報導,議事記錄作為秘密文件保管。為了不破壞公開性原則,規定秘密會議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由一定的機構或一定數量的議員提議才能召開。美國、英國等國家議會召開秘密會議時,需要關門進行,無關人員必須清出會議場所,所以秘密會議也被稱為「閉門會議」。
西方各國議會一般都允許公眾旁聽。議會設有專門的旁聽席,願意參加旁聽的公民,只要到議會大廳領取一張旁聽證,即可參加旁聽。旁聽證按先來後到,發完為止。有的國家也把一部分旁聽證發到有關部門,邀請有關部門派人旁聽。還有的國家,每一名議員都可以掌握一部分旁聽證,由議員送給有關人員。旁聽人員都要遵守旁聽秩序。
開會的法定人數。無論是召開例行會議還是非常會議,多數國家議會議事規則都有法定人數的規定。大多數國家規定為全體議員的過半數,也有的國家規定為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三。當開會時間已到而法定人數不足時,各國議事規則規定可以將開會時間適當推遲,推遲後仍不足法定人數時,則宣告休會。
為了保證議員能夠出席會議,多數國家的議會實行請假制度,如芬蘭、瑞典,規定議員不能出席會議時,必須請假並經批准;對無故不出席會議的議員,規定了制裁的辦法。也有少數國家沒有規定請假制度,如法國、荷蘭,但有其他相應的督促措施。
二、議事程序
(一)議案的提出
議案是指被授予專門許可權的機構和人員向立法機關提出的法律或決議草案等議事原案。為了保證議案的質量,許多國家議會議事規則對議案的提出都作了詳細而嚴格的規定。
提案主體。哪些人可以提案通常由憲法和議事規則規定。多數國家議會議事規則規定,一定數額的議員、國家元首、議會的兩院及各種委員會或政府擁有提案權。在責任內閣制國家,政府的提案在議會討論中占優先地位。聯邦制國家中,有些規定聯邦的組成部分擁有提案權。有的國家規定,一定數量的選民也可以提案。俄羅斯憲法規定,聯邦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在由其管轄的問題上也享有立法動議權。
議案一般需附有說明,寫明提案理由,議案要在會議召開前一定時間內提出。議案在列入議會的議事日程之前,通常先交由一定的機構審查。議會的領導機構在通過議事日程之前,必須把它所收到的議案情況向議會全體會議匯報。
議案撤回。有的國家規定,議員要撤回已經提出的議案和動議時,必須由提案者請求。在成為委員會的議題後,撤回須經委員會准許;在成為會議的議題後,撤回須經議院准許。
(二)議案的討論
委員會討論審查。一般議會收到議案或決定將議案列入會議討論後,通常先將議案交有關議會委員會討論。委員會會議在聽取提案起草者或起草單位的代表就起草問題及有關事項所作說明後,委員會成員充分發表意見,最後要對所討論議案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向議會或議院會議作匯報。決議以報告形式寫出,獲得委員會簡單多數贊同的意見、建議和修正案均列入報告,作為委員會的集體意見。
「三讀制」。西方國家對議案的討論一般實行「三讀制」。「三讀制」是指任何議案都必須經議會三讀審議後才能通過。「三讀」議事程序是在英國形成的,後來被美國、德國、丹麥、紐西蘭等主要西方國家所仿效。一讀階段,是在議會全院會議上宣布議案的名稱和要點,然後把議案送到有關委員會進行審查。二讀階段,是宣讀議案內容,在專門委員會審查和修改的基礎上進行辯論,再行修改。三讀階段,即進行表決。在一院制的議會,議案經過三讀通過後,即完成了在議會的立法程序。在兩院制國家,議案在一院三讀通過後,要送到另一院按照同樣程序三讀通過。如果議會一院批準的議案在另一院獲得通過,或者經過兩院聯席會議的協調獲得通過,那麼這項議案的「三讀」過程就告結束。
辯論。辯論是議會主要的、最常用的議事方式。一般議會或議院在聽取了委員會對議案的審議報告或提案者的報告後,議會或議院會議便開始正式討論,進行大會發言或辯論。許多國家的議事規則都對辯論的程序、辯論的規則作了規定。辯論要求辯題集中、態度分明、限定時間。辯論程序一般分幾個步驟:即動議——雙方首席先後發言——雙方其他議員輪流發言——雙方代表總結——表決。
議員的發言。外國議會議事規則中一般都對議員的言論免責和發言時間限製作出規定,前者旨在保護議員的言論自由,後者旨在約束個別議員漫無邊際的發言和利用言論自由阻撓討論的行為。議員在議會中任何會議上的發言只要不使用誹謗、侮辱性語言,不泄露國家機密和揭露他人隱私,且遵守發言程序規則和會場秩序規則,發表任何言論均受法律保護。違者議長可行使處罰權,如禁止其發言、驅逐出會場等。對於議員的發言,大多數國家對發言次數和發言時間有所限制,一種辦法是限制每個議員的發言次數和時間,另一種辦法是限制每個議會黨團的發言次數和時間。對發言時間的規定從不超過10分鍾到不超過30分鍾不等,法國、義大利、德國、日本等國對發言時間按該議會的議會黨團所佔議席比例分配。議事規則通常還規定,就同一問題的第二次發言時間應少於第一次發言,如表達反對意見,發言時間可適當延長或不加限制。如發言人超過規定時間偏離議題,主持人可令發言人停止發言或言歸本題;對不聽勸阻者,主持人有權取消其發言權。
議員在辯論中的發言,不論在哪一個國家,都由指導機構負責安排。通常的做法有兩種:一種是議員可以(或必須)預先向每一場辯論的主持人登記;一種是在辯論過程中,議員可隨時向主持人請求發言。議員發言,有些國家不準議員照稿宣讀,有些國家允許使用發言提綱或宣讀有關技術性材料和引文。極少數國家不對發言加以任何限制,如芬蘭等國,只要議員願意,想講多久就講多久,想講幾次就講幾次。
「一事不再議原則」。這一原則是議會議事的傳統和慣例,即對於議會已經議決的事項,在同一次會期中不得再次審議和做出決議;如確有必要討論,也只能在下一次或以後的會期提出和審議。這一原則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議會意見的一貫性,保持議會決議的權威,也有利於提高議事效率,尤其是防止議會內少數派阻撓議事過程的正常進行。
(三)表決
表決是代議機關作出決定的重要法定程序。各國根據方便實用、公正合理、烘托氣氛等原則,並從自身的歷史傳統和習慣出發決定採用何種表決方式。各國常用的表決方式有:口頭表決、舉手錶決、起立表決、分組或分門列隊表決、唱名表決、投票表決、擲球或作記號表決、鼓掌歡呼表決、使用表決器表決、無異議表決。在議事過程中,議會所採用的表決方式不限於一種。電子表決技術因其准確、方便、快捷的優點,在各國議會表決中得到廣泛應用。
關於表決的法定人數各國規定不一,主要取決於議案的重要程度。例如對憲法的表決,通常要求有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絕對多數票才能通過,而對一般法律案的表決,過半數即可。對同類別法律的表決,各國規定亦有差別,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即可通過法案的國家最多,其他還有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等。在表決議案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等的情況下,通常有兩種解決方法:一是由議長或其他主持會議的人投票決定。在美國國會中,議長不進行投票,但在贊成票與反對票相等時,議長的一票就是決定性的。二是提案被視為否決。例如,法國國民議會議事規則規定「贊成與反對票相等,付諸表決的問題算不通過」。關於法定票數的計算基準,主要有「出席表決比例制」、「出席會議比例制」和「全體成員比例制」。
整體表決和逐條表決是表決法律案的兩種主要方法。就各國的慣例而言,逐條表決為常規方法,而整體表決則為例外。美國在表決時分兩步進行,先對議案的各種修正案進行表決,然後對整個議案進行表決。
在議員因故不能參加投票的情況下,有些國家議事規則中設計了委託投票規則,允許議員將表決權委託他人代為行使,但也對這種委託投票的操作做了嚴格的限制,如委託他人投票的議員必須出具書面的表決委託書。在允許委託投票的國家中,法國兩院的委託投票規則是比較完備的。
一般情況下,各國議會的表決都是公開進行,只有個別人事選舉或有關個人權利的表決等極少數情況例外。例如,在德國,秘密投票這種投票形式專門用於選舉聯邦議院議長、副議長,聯邦總理和議會國防專員。
(四)議事記錄
議事記錄是議會會議的重要文件,幾乎所有國家的議會都記錄議員在各種問題與事項上的辯論發言、一切動議。會議暫停或結束後,向議員提供議事記錄,議員有權利也有義務審閱本人的發言記錄。如發現所記內容與發言有出入,可以向會議主席提出校正要求。如議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就記錄提出異議,就被認為批准了記錄。有的國家允許議員將未講過的資料或未能完成的發言增補進記錄中。議事記錄付印後由議長或有關負責人簽署,存入議會檔案室備查。一般國家的議事記錄要在會後公開發表,有的是完整記錄的發表,有的只發表記錄概要。當會議發生爭執時,會議主持人可以根據議事記錄作出決斷,公眾也可以通過議事記錄了解立法意圖以及各種審議意見。
三、委員會工作程序
各國議會大都根據需要設置若干委員會,就各種問題向議會提出意見、報告或者議案。議會的各種活動,特別是法律的制定和審議大都在委員會中進行,委員會實際上是議會活動的中心。
根據外國議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分常設(或稱專門)或臨時(或稱特別)兩種。常設委員會是根據立法需要,以管轄范圍劃分的委員會。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出於議會自身活動的需要而設置的,如日本參、眾兩院設有議院運營和懲罰兩個委員會,美國參議院的規則和行政委員會;後一種委員會的具體設置有的與政府部門對口、有的按專業領域設置。常設委員會下面還可設小組委員會。委員會的成員都是對委員會管轄事務具有專長的議員。特別委員會是為處理特定問題而設置的,任務結束、向議會提出報告後,即告終止。
委員會的活動主要是審議議案。議案提出後,議長或議會主持人將議案送交有關常設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應對與議案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它可以派員到各地巡視了解情況,也可以通過召開征詢意見的會議或舉行聽證會收集材料。經過調查後,委員會根據調查結果對議案逐條審議,向議會提出審查報告。在以美國為代表的總統制國家,委員會可以通過議案,也可以修正議案,對於它認為不成熟的議案,委員會可以將其擱置。在以英國為代表的責任內閣制國家,委員會也有權修改議案,但無權否決議案,而必須將自己的意見連同被審議議案交付議會,由議會最後定奪。委員會對於傾向通過的議案應在報告中說明議案的目的、范圍以及推薦的理由,經委員會審議的議案即列入議會會議的議事日程。

C. 現在毛利人與歐洲人的矛盾,(原因)

從19世紀中葉以後,毛利人也漸漸掌握了做*意的方法。在海豹皮與鯨油商品的貿易中,歐洲殖民者受到毛利人的排擠,而歐洲人在領土擴張的過程中又侵佔了毛利人的領地。
毛利文化的復興與民族意識的覺醒
雖然紐西蘭的殖民化的過程是通過一種相對較平和的方式實現的,土著毛利人和移民者之間的關系也不像其他移民國家那樣對抗和激化,但是殖民者對於殖民地人民經濟上的掠奪文化上的同化這個根本的目的是不會改變的,在紐西蘭也是如此。紐西蘭建國後在對待土著毛利人的政策,可分為兩個階段,20世紀70年代前,《懷唐伊條約》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毛利人失去大量的土地。在經濟掠奪的同時是文化上的強制同化,主要表現在對毛利語的限制。在紐西蘭的歷史上,有很長一段時間政府曾規定所有毛利學生均嚴禁在學校使用毛利語,違者將遭受體罰。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60年。
面對失去土地,失去傳統,生活艱難的困境,毛利人的民族意識也在逐漸形成。毛利人與殖民者之間的沖突最終導致了長達30年(1843—1872)的戰爭,史稱毛利戰爭。在此期間,毛利人的反抗遭到了殘酷的鎮壓和屠殺,人口銳減。但是,毛利人一直表現出不屈不撓的斗爭精神。1857年開始了毛利國王運動,他們當時選出了一位自己的國王,1858年4月建都,並開始制定法律、設立議會,招募警察部隊和選定國旗。實質上這次選舉毛利國王的運動是毛利握春鄭人第一次有組織的反抗殖民統治的斗爭,標志著毛利人民族意識的真正覺醒。此後,毛利人為爭取自身權利的斗爭一直沒有停止。1942年3萬毛利人共同簽名要求國會重新重視被長期忽略的《懷唐伊條約》,舉行大規模的遊行示威呼籲政府重視毛利文化,要求將毛利文列入中小學課程,開設毛利語教師訓練班等。在毛利人的堅持不懈的努力下,移民政府不得不做出讓步,開始改變過去對毛利人的政策,毛利人的斗爭取得了重大的勝利,他們的地位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政治上,國會為毛利人設立了東、西、南、北四個席位,並將「懷唐伊日」即每年的2月6日定為建國日。經濟上為糾正過去的錯誤,政府於1975年設立懷唐伊裁判法庭,專門受理毛利人對過去失去土地的申訴,而且法庭的權力可以追朔1900年。法庭成立以來受理了大量的毛利人的上訴,毛利人也森圓爭取到了巨額的補償金,截止1995年毛利人獲得了總計1.7億美元的補償金。20世紀60年代起,隨著政府對毛利人政策的改變,開始了一步一步的語言和文化的復興。第一,紐西蘭政府把紐西蘭定位於自己人與毛利人共同組成的兩個種族兩種文化的國家,承認毛利文化具有獨特的存在價值,並且也努力將毛利文化建設成為紐西蘭的主體文化。第二,以法律的形式確定毛利語的地位。1987年通過毛利語言法案。毛利語言法案有以下三個主要內容:將毛利語定為官方語言;任何人都有權利在法律程序中以毛利語發言;成立毛利語委員會負責執行監督毛利語的推行。毛利語言法案賦予毛利官方語言的地位,為毛利語言文化的復興奠定了基礎。第三,採取積極有效的方式推動毛利語言的發展。其中一些重要的步驟包括:保護毛利事物與價值的運動;1979年開始的社區運動,焦點在毛利族成人對毛利語言的再學習;家庭發展計劃,就是以傳統的段頌家庭觀念去建立醫療照顧的規范,而說毛利語的習慣是其中最根本的;語言巢計劃,這是學習毛利語的一種方式,由年齡大的毛利族的家長義務照顧學前的孩童。筆者在紐西蘭學習期間曾進行過考察,那裡的教師都是年齡很大的祖父母,他們的教育方法靈活多樣,孩子們在輕松有趣的環境中學習毛利語。現在紐西蘭每年都有二、三千的學童入學前就有了一定程度的毛利語學習的經歷,為他們進入小學及中學繼續學習毛利語打下了基礎。培養大批毛利語教師。1995年紐西蘭政府通過了毛利語教師訓練方案,制定了3年內訓練600名教師的計劃。1995年全國已有38所師范學院,將毛利語列為必修的課程。大量師資的培養,為毛利語的教育創造了條件。1976年紐西蘭全國有123所中學和100所小學教授毛利語,三年後增至170所,小學增至250所,到了90年代,毛利語言學校就已遍布全國。毛利語教育的發展是復興毛利文化傳統的最重要領域。2001年7月24日,毛利語電視台開播,毛利語電視台使用毛利語和英語播出,毛利語電視節目法定的有7個台,毛利語節目在黃金時間對觀眾播放,每天不少於3個小時。
在毛利文化的復興過程中,毛利人也越來越關注自身的權利和地位,民族意識也在不斷加強。其中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2005年紐西蘭大選前毛利人自己的政黨毛利黨成立,毛利黨現在已是一個全國性的政黨了,而且毛利黨在2005年紐西蘭全國大選中,形成了同執政的工黨相抗衡的力量。 「毛利人已經復甦了」,這是許多紐西蘭政治評論家的共同看法。同時,毛利的人口近幾十年發展的也非常快,紐西蘭建國時毛利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3%到5%,而上個世紀60年代毛利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10%,如今毛利的人口已佔紐西蘭全國總人口的15%。

紐西蘭的土著問題及其走向
紐西蘭的土著人問題實質就是毛利人的發展問題。近些年來,土著毛利人無論是從地位上還是生活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觀和提高。土著人同政府的關系同其他移民國家相比也是比較好的。但是由於歷史造成的原因以及毛利人自身的原因,毛利人無論在政治上還是經濟上都還處在社會低層,距離真正的當作主,和白人一樣擁有平等的地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從政治上講,紐西蘭議會是170多個席位,只有7個席位是毛利人的,這和毛利人的人口及官方宣稱的主人地位是極不相稱的,而這就使制定法律以及決定國家大事上起主導作用的肯定是白人,體現不了毛利人的意志。下面這組數字還能充分說明毛利人的經濟情況:根據資料統計1999~2001年,毛利人失業率是10.8%,而非毛利人失業4.9%。家庭年收入在7萬紐幣到10萬紐幣的家庭(在紐西蘭屬高收入家庭),毛利家庭佔2%,非毛利家庭佔5%,年收入在5萬紐幣到7萬紐幣的家庭,毛利家庭佔3%,非毛利家庭佔6%。在領取政府救濟金人當中毛利人佔33%,非毛利人佔15%。根據1996年統計,50%的毛利人擁有自己的房屋,而72%的非毛利人有自己的房屋。
那麼怎樣看待紐西蘭土著毛利人與白人之間的關系,未來發展趨勢是怎樣呢?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發生,一般的來講,紐西蘭不會發生大的動盪和分離或分立的局面。從紐西蘭歷史的發展可以看到,紐西蘭殖民地的過程不是通過暴力而是在一種相對和平的方式下進行的,要在這樣一個遠離世界其他大陸的「孤島」上生存,他們之間互相需要,所以毛利人較早在社會生活甚至婚姻上與白人有了密切的聯系。《懷唐伊條約》不但是過去,而且一直到今天仍然深刻地影響著紐西蘭國家生活,從大的方面規定著毛利人與白人關系發展的趨向。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在紐西蘭無論哪個民族都不可能形成一個單憑本身力量生存的國家,當然這是我們從發展的趨勢上來分析的。要建立一個毛利人和白人和諧共處的紐西蘭,紐西蘭政府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要幫助毛利人發展經濟,這應該是目前最主要的工作,經濟發展的程度制約著民族關系的發展走向,只有幫助毛利人大力發展經濟,消除了毛利人白人之間的發展差距,毛利人才會有和白人一樣的主人地位,他們也才會從國家利益方面來考慮各種問題,包括現在的土地問題。土地問題是紐西蘭毛利人問題的焦點,近年來紐西蘭歷屆政府都努力為解決毛利人的土地問題都支付了高額的賠償。但是一味的賠款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2003年紐西蘭政府通過了一項海灘及海岸法,內容是將海床及海岸劃歸為公共區域,以保障一般民眾得以自由進入,但此法案遭到了毛利人的激烈反對,原因是根據《懷唐伊條約》,毛利人世代擁有海岸地的領土權,在毛利人的強烈抗議下,政府又提出了一項修正建議案,目前有關此議題的爭執仍在進行中。鼓勵勞動,鼓勵創造,這應該是一個國家的主流,因此紐西蘭政府需要研究制定更好的鼓勵勞動的機制。其次,強化紐西蘭的國民認同意識,使毛利人同白人之間互相包容產生凝聚力。紐西蘭政府實行多元文化政策,把紐西蘭定位於兩個民族兩種語言並存的社會,多元的實質就是共存,紐西蘭政府推行這一政策,是為了表示各個不同的人們集團都有平等的權利,體現了重視所有個人和集體有價值的成就。這一政策符合民族平等、尊重民族個性的原則,但是多元文化盡管它超越了同化主義,緩和了民族文化沖突,但並沒有消除文化差異與社會平等之間的矛盾,有可能使少數民族固守自己原有的落後文化,失去了一些改善社會地位的機會。當同一民族文化認同發展到一定程度,共同的國家意識可能變得空洞,失去強大的凝聚力。對一個國家來說,在多元基礎上需要形成一種共同的文化和共同的國民意識。尤其是在紐西蘭這樣一個土著和外來移民共同組成的國家,更需要強調一種共建共融的思想。強調多元不應忽視統一,對於現階段的紐西蘭,在一定意義上說統一比多元更重要。
紐西蘭的歷史就是土著毛利人與白人兩種文化、兩個民族不斷沖突又不斷和解的歷史。歷史提供了土著毛利人與白人共同居住在此的事實根據。150多年的發展使土著毛利人與白人之間形成了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關系。土著毛利人同白人一起和諧共處,建設美好的紐西蘭,這既符合兩個民族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D. 關於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E. 各種手勢分別代表什麼意思

手的姿勢 ,通常稱作手勢 。它指的是人在運用手臂時,所出現的具體動作與體位。它是人類最早使用的、至今仍被廣泛運用的一種交際工具。在一般情況下,手勢既有處於動態之中的,也有處於靜態之中的。在長期的社會實踐過程中,手勢被賦予了種種特定的含義,具有豐富的表現力,加上手有指、腕、肘、肩等關節,活動幅度大,具有高度的靈活性,手勢便成了人類表情達意的最有力的手段,在體態語言中佔有最重要的地位。手勢是指人類用語言中樞建立起來的一套用手掌和手指位置、形狀構成的特定語言系統。其中包括通用的,如聾啞人使用的手語。還有在特定情況下的該種系統,如海軍陸戰隊。

詳細解釋

1. [sign;gesture]∶手的示意動作,用以表達思想或用以傳達命令

2. [fingering]∶指彈琴的指法。

1.用手作的表示意思的各種姿勢。徐遲《不過,好日子哪天有?》:"其中除了許多術語、引用語,還有洋文,還有動人的手勢。"金近《啞巴國奇遇記》詩:"我說的話他不懂,他裝手勢我也弄不清。"

2.彈琴的手法。《魏書·柳諧傳》:"頗有文學,善鼓琴,以新聲手勢,京師士子翕然從學。"

3.手面;氣派。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五論"文人相輕"--明術》:"則這御駕一定不過是有些手勢的花花公子,抬來抬去,終於脫不了原形。[1]

折疊 編輯本段 手勢覽表

余指握拳直接任意球 球門區。

(四)角球

助理裁判員應將旗斜下舉指向近端的角球區。、

(五)替換隊員

助理裁判員發現某隊請示替換隊員,應待比賽成死球時用雙手將旗橫舉過頭,向裁判員提示某隊請示換人。

除了上述五種旗示外經裁判員委託,助理裁判員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員提供協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員發現在自己附近范圍內隊員有犯規行為,而裁判員未察覺到時,助理裁判員可將旗上舉並加搖晃動作。當裁判員見到旗示並令比賽暫停後,助理裁判員應將旗側斜上舉,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員發現在自己附近的擲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門球等有不符合規則情況時,應將旗上舉並加搖晃動作,提示裁判員予以紀正或另作判處。

戰隊手勢

戰斗語言

以下手語是西方通用的戰斗語言

1成人--------手臂向身旁伸出,手部抬起到胳膊高度,掌心向下。

2小孩--------手臂向身旁伸出,手肘彎曲,掌心向下固定放在腰間。

3女性嫌疑犯--掌心向著自己的胸膛,手指分開呈碗狀,寓意是女性的胸部。

4人質--------用手卡住自己的脖子,寓意是被劫持的人質。

5指揮官------食指、中指、無名指並排伸直,橫放在另一手臂上。

6.手槍--------伸直大拇指及食指,互成90度,呈手槍姿勢。

7.自動武器------手指彎曲成抓狀,在胸膛前上下掃動,像彈奏吉它一樣。

8.霰彈槍--------發信號的是手持霰彈槍的隊員,只需用食指指指自己的武器便可。

9.門口---------用食指由下方向上,向左再向下,作出開口矩形的手勢,代表門口的形狀。

10.窗戶--------用食指由下向上,向右,向下再向左作出一個閉合矩形的手勢。

11.聽到--------舉起手臂,手指間緊閉,拇指和食指觸及耳朵。

12.那裡--------伸開手臂,用食指指向目標。

13.掩護我------把手舉到頭上,彎曲手肘,掌心蓋住天靈蓋。

14.放催淚彈----手指分開呈碗狀,罩住面部的鼻子和嘴巴。

15.集合--------手腕作握拳狀,高舉到頭頂上,食指垂直向上豎起,緩慢地作圓圈運動。

16.推進--------彎曲手肘部位,前臂指向地上,手指緊閉,從身後向前方擺動。

17.明白--------手腕舉到面額高度並作握拳狀,掌心向著發指令者。

18.發現狙擊手--手指彎曲,像握著圓柱狀物體放在眼前,如同狙擊手通過瞄準鏡進行觀察一般。

19.趕快--------手部作握拳狀態,然後彎曲手肘,舉起手臂作上下運動。

20.看見--------掌心稍微彎曲並指向接受信息的隊員,手指間緊閉,將手掌水平放置在前額上。

21.檢查彈葯------手執一個彈夾,舉到頭頂高度,緩慢地左右擺動。

22.向**攏------伸開手臂,手指間緊閉,然後向自己身軀的方向擺動。

23.指令已收到----伸開手,大拇指和食指呈圓形狀,同"OK"的手勢相同。

折疊 編輯本段 交警手勢

1、停止信號:不準民警前方的車輛通行

動作要領:民警的左臂由前向上直伸與身體成135°,掌心向前與身體平行,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平視前方。

2、直行信號:准許民警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

動作要領:民警的左臂向左平伸與身體成90°,掌心向前,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同時轉向左方45°;右臂向右平伸與身體成90°,掌心向前,五指並攏;右臂水平向左擺動與身體成90°,小臂彎屈至大臂成90°,掌心向內與左胸衣兜相對,小臂與前胸平行。右大臂不動,右小臂水平向右擺動與身體成90°,掌心向左。右小臂彎屈至與大臂成90°,掌心向內與左胸衣兜相對,小臂與前胸平行。

3、左轉彎信號:准許車輛左轉彎,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掉頭。

動作要領:民警的右臂向前平伸與身體成90°,掌心向前,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同時轉向左45度;左臂與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擺動,掌心向右,中指尖至上衣中縫,高度至上衣最下一個紐扣;左臂回位至不超過褲縫,面部及目光保持目視左前方45°

4、左轉彎待轉信號:准許交警左方左轉彎的車輛進入路口,沿左轉彎行駛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轉彎信號。

動作要領:民警右臂向左平伸與身體成90°,掌心向下,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同時轉向左方45°;左臂與手掌平直向下擺動。

5、右轉彎信號:准許交警右邊的車輛右轉彎。

動作要領:民警的左臂向前平伸與身體成90°,掌心向前,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保持目視左方45°。右臂與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擺動,掌心向左,中指尖至上衣中縫,高度至上衣最下一個紐扣;右臂回位至不超過褲縫。

6、減速慢行信號:手勢含義:車輛減速慢行。

動作要領:民警的右臂向右前方平伸,與肩平行,與身體成135°,掌心向下,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同時轉向右方45°;右臂與手掌平直向下方擺動。

7、變道信號:車輛騰空指定的車道,減速慢行。

動作要領:民警面向來車方向,右臂向前平伸與身體成90°,掌心向左,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平視前方;右臂向左水平擺動與身體成45°。

8、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車輛靠邊停放。

動作要領:民警面向來車方向,右臂向前平伸與身體成45°,掌心向前左,五指並攏,面部及目光平視前方;左臂由前向上直伸與身體成135°,掌心向前與身體平行,五指並攏;右臂向左水平擺動與身體成45°。

折疊 編輯本段 佛相手勢

佛教的手勢被稱為"印相"或"印契",又稱"手印"。在象徵佛說的思想意念時,和世俗生活中的手勢絕不可同日而語。"手印"在開始出現佛像時就是和佛像的造型融匯在一起的。在佛教造像中,必不可少的手印造型,歷來以釋迦牟尼五印為典型。

1. "說法印"是佛陀說法時的慣用手印,它的形態是用拇指捻中指或食指、無名指,並使其它手指自然舒張,手心向上、向下、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均可,藉以顯示說法的庄嚴性。 左手橫放在左腳上,右手向上屈指作環狀。(圖見說法相)

2."禪定印"是佛陀在菩提樹下習道時禪思入定的象徵手勢。這時雙手心向上放在下腹部,把右手置左手上,兩拇指尖相接,表示禪心安定之意。

3."降魔印"是象徵佛陀成道時降服魔王的手勢,是把右手心蓋住盤腿的右膝,將手指直垂向下,做觸地狀,所以又叫"觸地印",表示釋迦牟尼在成道之前為了眾生,犧牲自己,這些惟有大地可以證明,因為這些都是在大地上做的事。

4."施願印"是普渡眾生,滿足眾生心願的慈悲象徵,是一手自然下垂,手心向前,手指並攏伸直。

5."施無畏印"表示能解除眾生的苦難,是單手舉至胸前,手心向前,手指向上伸直的造型,通常和"施願印"同時使用。 以上五種手印,合稱為釋迦五印,這是最常見的幾種印相此外,還有一些復雜的密宗手印在佛像中使用。

而佛像的形態也因著手印的不同,呈最常見的成道相、說法相和旃檀佛像三種。

1.說法相:說法印+結跏趺坐,表示佛說法的姿勢。

2.成道相:定印(左手橫放在右腳上)+觸地印(降魔印)

3.旃檀佛像:一般為佛祖立像,左手施願印+右手施無畏印。

F. 去紐西蘭哪些葯品不能帶

不要攜帶中草葯、盡量少攜帶中成葯,海關在入關紐西蘭的時候會檢查您的葯物是否禁入紐西蘭。

感冒類葯物千萬不要攜帶含有麻黃鹼的制劑,例如康泰克、白加黑等等。

咳嗽類葯物不要攜帶液體、膏狀或是含有蜂蜜成分的制劑,因為這些物品乘坐飛機或是入關紐西蘭的時候可能會有問題。

腸胃類葯物,來到紐西蘭不可避免要吃一些生冷食物,那麼黃連素等等腸胃類葯物應該准備一些。

暈車葯,如果您暈車,那麼一定要帶暈車葯,紐西蘭境內景點到景點之間的交通基本上全都要坐汽車。

外傷葯物,例如創可貼、消毒紙巾。

消炎葯,紐西蘭購買消炎葯很不容易,家庭醫生開消炎葯的時候非常謹慎,建議您准備足夠7天服用的消炎葯。

針對自身慢性疾病准備的葯物,例如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心臟病等等每天必須吃的葯物,要多准備一些。

蚊蟲叮咬的葯物,紐西蘭自然環境好,蚊蟲也較多,咬起來痛癢無比,清涼油、風油精、薄荷膏等等。

G. 出國留學應注意些什麼和帶一些什麼東西

1樓 出國前 在國內一定要買好的五樣東西 每年都有不少准備出國留學的朋友問我出國留學需要准備什麼,今天給大家寫個攻略,幫助大家准備行李。 1. 電源轉化插座。 美國的插孔和中國不太一樣,並且電器伏特標准也不一樣,所以建議在中關村太平洋或者海龍買一個質量不錯的電源轉化器。否則到了美國很多電器都沒法充電; 2. 電器發票和保修單。 我在出國前兩天奧林巴斯相機miu800突然打不開鏡頭蓋了,送到朝陽去維修,那邊急匆匆地給我修了一下,還是不穩定。無奈只好帶著發票和保修單跑到美國,寄到紐約維修站去修,三天就寄來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壞過。如果當時不帶發票(中文也沒關系)和保修單,這個相機估計維修成本會非常高。 3. 一張雙幣信用卡。 我當時辦的是招商銀行的,可以在網上還款,非常方便,比中國銀行的好很多。唯一的問題是額度太小,不過中國的信用卡普遍都有這個問題。剛剛去美國的學生沒有社會安全號,沒有辦法辦理信用卡,所以信用卡很重要,否則機票網購都沒有辦法。 4. 框架眼鏡和隱形眼鏡。 在美國配眼鏡必須有醫生的prescription,如果沒有的話,眼鏡店都不給配。我有一個朋友的隱形眼鏡破了,在國內很簡單就可以買一付眼鏡,可是在美國卻非常麻煩,價格也很貴。所以建議准備隱形眼鏡和框架眼鏡各兩幅,這樣就不用那麼麻煩了。 5.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提示。 如果是想購買歸國留學人員免稅車的人出國以後9個月以內千萬不要回國,否則名額自動作廢。9個月以後回國就沒問題,在拿到畢業證書之後第一次回國一年以內辦理。目前北京有兩家公司可以辦理免稅車手續,大家可以在網路上找到,關鍵詞是「歸國留學人員購車」。購買30萬以上的車可以節省大概3萬-4萬塊錢。 菜鳥留學:出國行李必備錄 菜鳥」們沖破了重重難關,終於拿到大洋彼岸的簽證嘍!當初的「菜鳥」倪瑋自述:拿到簽證時,大腦一片空白,只有一個聲音在喊「我可以出國了」。等他平靜下來,才發現原來自己對將要去的地方了解是那麼的少、那麼的膚淺。如今他回憶說:「現在想來,如果當時有個過來人指點一下,也就不會發生那麼多笑話了。」曾經移民紐西蘭、澳大利亞的倪瑋,第一次要出國時,行李重達80公斤。以致於在機場工作的朋友也不得不勸他,還是拿出點東西吧。思之再三,倪瑋只拿出一隻枕頭。後來,他才發現,枕頭在當地並不貴,質量也比國內的好。他帶去的十幾套棉毛衫、重重的書、電熨斗、電吹風統統沒什麼價值,因為這些東西要麼用不到,要麼在當地的價格不貴。反而沒有帶去的拖鞋、插線板、電話機、指甲鉗,在國外的價格都不便宜,倪瑋在當地花30多元人民幣買到的拖鞋,還不如上海 的地攤貨。 文件類 有關身家性命的東西,千萬不能出錯。 護照:學校正式入學通知書及繳納學費的收據;機票,別忘了確認航班;護照照片,12張;學校、IELTS或托福的成績單原件;駕駛執照,如有;出生公證;學歷公證;重要文件的復印件;以前的申請文件的COPY(軟盤或光碟);至愛照片,如有。 日常用品類 如果你打算和同學合租房子,拖鞋、廚房用品記得帶充足。 鞋(2~4雙,舒適的優先);襪子(1打,耐穿、純棉的);內衣(4套);拖鞋(塑料和棉的各一雙);衛生用品(女孩特備);針線盒(不會也要帶,總找得到人幫你的);梳子;毛巾和牙刷,牙膏(1套);保溫杯一個;指夾剪;飯盒(密封性好些);筷子4雙,勺子2個;床單、被套、枕套和枕頭;衣架(數個);防雨風衣;多功能瑞士軍刀。 電器類 拖線板比什麼都重要,因為國外的電源插孔是大三項,和許多國內的電器規格不符。 三轉二插頭(2~3個);拖線板(2個);充電電池(4~8節)和充電器;筆記本電腦(最好配有DVD光碟機)或主機配件(機箱、顯示器等就在當地解決);電飯鍋(如果有打算自己住);手機(雙頻或三頻);照相機(數碼的比較合適);鬧鍾;電話線(3~5米)和滑鼠(自己有比較愛好的);電話(國內買的可真是物美價廉);電子詞典(必備)。 眼鏡類 近視眼鏡(除了現戴的再備1副);隱形眼鏡(如有);太陽鏡兩副;眼葯水6盒(防疲勞類和抗菌素類各3盒);護理液兩瓶。 葯品類 感冒類葯、黃蓮上清丸、螺旋黴素 (防牙痛)、皮炎平(治蟲咬)、雲南白葯、清涼油、風油精、西瓜霜噴劑、抗菌素(先鋒等) 註:各位平時若有其他常規補葯,也可適量帶上,但千萬不要帶中草葯(可帶成葯),免得進海關麻煩。抗菌素或其他特效葯量多時,最好附上醫生的診斷書以做說明。 書類 我的建議是能少帶就少帶。 耐用美觀書包;專業字典;英文字典;最喜歡的閑書或雜志(1~3本) 文具類 簽字筆、簽字筆芯、自動鉛筆+筆芯、固體膠、剪刀、訂書機、便簽條、透明膠、塗改帶等,由於這些物品均為低值品,在當地購買的話也花費不多,所以建議大家看著辦。 衣服類 保暖內衣、厚、薄毛衣、長短袖T恤、牛仔褲、西褲、休閑褲、夏穿短褲、防水外套、羽絨服、領帶、腰帶、長短袖襯衫、運動衣褲、游泳褲、冬季手套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帶多冬衣還是夏裝,取決於大家各自去的國家的平均溫度,無需都帶,請大家多問問前輩們。 以上8大類的清單僅是本人一些的參考意見,請各位依自己實際情況而定! 出發前必需掌握的知識 大家出發前,最好通過各種渠道,如:INTERNET、朋友、同學、中介公司等了解情況,這里有些常識可以告訴大家: 1、注意隨身攜帶的現鈔數 一般外國海關規定進入時,若隨身攜帶的外幣額超過當地貨幣一萬元以上者必須申報。而中國海關對出境人員攜帶美元和人民幣的數額也有規定,中國居民出境可攜帶人民幣現金6000元,外幣現金摺合2000美元,在沒有銀行、外匯管理部門簽發的貨幣攜帶證件時,無論何種情況下,旅客都不能擅自攜帶超出限量的貨幣。 2、注意隨身攜帶行李的重量 一般航空公司的機票上都註明旅客可托運的行李重量為20公斤,平時旅客不多時,航空公司也會酌情允許25公斤。但不能太離譜,筆者聽到有個學生出境時,隨身行李重達65公斤,在被航空公司罰款後,把氣發在辦理他孩子出國的中介頭上。 3、出發前最好做一次體檢 一方面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另一方面也可以把一些在國外會很貴的治療做掉,如補牙。 4、安檢 由於911的關系,大家注意隨身包里不要攜帶水果刀和一些噴霧劑,以免過不了安檢。 5、休閑娛樂 由於各位即將開赴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家,思鄉之情是一定難免的,在這里勸大家多帶一些消遣的CD,如音樂、游戲、DVD或VCD之類的,可以幫助你打發時間,也可以利用這些在當地多交一些朋友(那些東東在當地可是很貴的啊,而玩家就會 出國留學行李准備 攜帶必須品之葯類 1. 感冒: 維C銀翹、聖濟感冒片、感冒清、康泰克、抗病毒口服液 2. 退燒: 百服寧、促效傷風膠囊、感冒退燒沖劑、甘和茶 3. 胃葯: (如有較嚴重的胃病)胃炎消、胃腸寧、胃乃安、嗎叮林、金佛止痛丸、普魯苯辛、六五四二、甲硝唑(婦科也可用)、洛塞克(價格很貴,16.7元/粒) 註:帶的胃葯要根據自己常用的葯 4. 腸道: 霍香正氣丸(急性性胃腸型感冒)、保濟丸(腹痛嘔瀉)、保和丸(消食導滯和胃)、腹可安、黃連素 5. 清熱: 牛黃解毒片、穿心蓮、夏桑菊沖劑 6. 止咳: 復方蛇膽川貝末(粉劑) 7. 過敏: 朴爾敏、皮康霜(無激素)、皮炎平(適應症較廣) 8. 消炎: 先鋒 9. 眼: 氯黴素眼葯水、 10. 鼻: 滴鼻凈 11. 耳: 復方新氯黴素滴耳液 12. 喉: 喉風散、復方草珊瑚含片、板藍根喉片 13. 牙: 牙痛葯、牙周寧片 14. 尿道感染: 氟哌酸 15. 便秘: 便秘通、開塞露 16. 睡覺: 顱痛定、安定片、六葉安神片 17. 營養: 維生素A、C、D、E 、B1、B2、B6、(或 金施爾康)、谷維素 18. 婦科: 甲硝唑(外用)、阿膠丸、復方益母草口服液 註:帶的婦科葯要根據自己常用的葯 19. 骨傷: 雙柏散、跌打貼 註:帶的骨傷葯要根據自己常用的葯 20. 美容: 粉刺膏 註:帶的美容葯要根據自己常用的葯 21. 其他油、膏: 萬花油、萬金油、風油精、紅黴素軟膏或四環素軟膏 22. 外用: 止血貼、體溫計、棉簽、安爾碘/酒精(也可不帶)、紗布、膠布

H. 誰的懲罰方式更高明

每一位父母在陪伴孩子成長的日常生活中,都不可能只表揚孩子而從來不批評他。批評有時候對於孩子的確是非常重要的。但關鍵要看父母如何給孩子適當的批評,並讓這些批評收到良好的結果。盧梭說:「我們不能為了懲罰孩子而懲罰孩子,應當使他們覺得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這也許就是自然懲罰的要旨。

其實,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會遇到許多的問題,不良的習慣,不好的方法等等,大人反復地說教有時不但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反而會激起相反的作用。所以作為父母一定要巧妙機智地表揚、懲罰孩子。特別是自然懲罰法。有時候確能在教育孩子的方面直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的方法就是來自不同國家父母的經驗之談。

紐西蘭:承擔後果

在紐西蘭,打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Bernny是位三歲孩子的父親。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只要不影響到別人。Bernny一般都會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比如隨他鬧去。如果影響到別人,Bernny會將孩子抱走,將他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讓他繼續鬧,直到他鬧夠為止。

Bernny認為,孩子鬧是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如果孩子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他自然會選擇放棄。

有段時間,孩子總喜歡往花園的魚池裡扔鵝卵石,並且屢教不改。Bernny就對兒子說:「你看看,你把小魚砸痛了,把水池弄亂了。水池不漂亮了吧?」然後Bernny會要求兒子把水池裡的石頭撿出來。有的時候,兒子可能也會耍賴,不肯去撿石頭。如果兒子耍賴,Bernny一般不會強迫他去,他會自己下去把石頭撿出來給兒子看。如果正好碰上兒子鬧著要跟爸爸玩,Bernny就會借機對兒子施行教育:「你看看,你把石頭扔進水池了,現在我要去撿石頭,沒有時間陪你玩。」這時候,兒子會意識到他不良行為的後果。於是,他會明白,他真的不能再把石頭扔進水池。

日本:給寶貝留下尊嚴

對日本家庭來說,父親是絕對的權威。正是因為習慣了服從,所以日本人才成為最守紀律、最富於集體主義精神的民族。如果寶貝犯了錯誤,日本父母會採取各種措施懲罰孩子。比如取消寶貝外出遊玩的計劃,甚至讓寶貝餓上一頓,或者進行適度的體罰等等。

但是,如果寶貝在公共場所犯錯,父母一般不會當眾處罰孩子。TsukuBa像大多數的日本父母一樣,她認為在公共場所處罰孩子是不符合禮儀規范的行為,而且也會傷害寶貝的自尊。因此,她會在回家之後再對孩子的表現進行點評,或者給寶貝一些懲罰。

英國:養育智慧的搖籃

英國父母基本是愛孩子的典範。他們對孩子的愛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又絕對不溺愛孩子。英國人的紳士風度對孩子進行著潛移默化的教育,因此孩子一般也會比較紳士,很少在父母面前撒潑。每當孩子出現不良行為。英國父母也會採取一些懲罰措施。但是他們的懲罰十分耐人尋味。

Echo描述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女兒4歲那天,Echo給她買回一隻會學多種小動物叫聲的特別漂亮的玩具小鬧鍾。小女孩對那隻小鬧鍾愛不釋手。為鬧明白鬧鍾「肚子」里的秘密,她將鬧鍾拆了個稀巴爛。無法妙手回春的女兒急得大哭起來。Echo平靜地對女兒說:「你把鬧鍾弄壞了,你可以自己把它修好。如果需要幫助,你可以找媽媽。」小女孩真的動手開始「修理」小鬧鍾。雖然最終她沒有把她的小鬧鍾修理好。但是整個修鬧鍾的過程給了她不少很特別的體驗與鍛煉,並從中學到很多知識,同時也讓她明白了,她必須對她所有的行為負責任的道理。

美國:懲罰教育從小做起

美國父母十分關注寶貝個性、創造性、獨立性與心理健康等問題,因此。對美國父母來說,懲罰是一件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一般從寶貝一出生開始。父母就會考慮如何懲罰孩子以及怎樣掌握懲罰的「度」的問題。當女兒幾個月的時候,Holly就開始對她進行懲罰教育了。

某一天,女兒咬了Holly。Holly對女兒說:「哦,你把媽媽咬痛了。」與此同時,Holly將女兒放進她的嬰兒床,並離開她一會兒以示懲罰。Holly對小寶貝的懲罰總是善意的。並且她在懲罰孩子的時候也會盡力讓寶貝體會到她深厚的愛意。美國人從來不打罵孩子,因為他們認為打罵會損害孩子的自尊。

每次女兒有比較過分的舉動,Holly都會以很嚴肅地眼神看著女兒,大多數時候,乖巧的女兒立刻就會明白媽媽的意思,並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檢點。當然女兒也有不乖巧的時候,如果她的錯誤比較嚴重,Holly會採取一些措施對女兒進行懲罰,比如取消周末女兒最喜愛的活動等等。

美國的幼兒園、學校也會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懲罰。他們的懲罰方式是:讓犯了錯誤的寶貝一個人到某個角落單獨呆上幾分鍾。當孩子意識到他所犯的錯誤帶給了自己麻煩之後,老師就會抓住時機對寶貝進行教育,讓寶貝明白自己究竟錯在哪裡。如果寶貝過分頑劣,幼兒園或學校則會同家長聯系。讓家長一起參與來改造孩子。嚴重的甚至會請家長把孩子領回家教育好了再送回幼兒園或者學校。

加拿大:懲罰有度

加拿大也是個不主張體罰孩子的國度。以往時常有家長因為體罰孩子而被警察帶走的事情發生。不過最新的加拿大法律規定對2—12歲的孩子可以適度地進行體罰。體罰孩子的程度可重可輕。問題是這個度很難掌握。如果孩子不懂事,在幼兒園向老師告發父母打罵的話,有關部門就會立刻介入。情節嚴重的,父母甚至會喪失撫養權。

加拿大家長認為懲罰孩子應該制定一個長遠目標,並圍繞這個長遠目標來進行。Paul是三歲孩子的父親,在對孩子的懲罰上,首先,他會給兒子定一些必須遵守的規矩,讓兒子明白自己的底線究竟在哪裡,一旦越過這個底線,他就會受到懲罰。前不久,Paul經歷了一件讓他十分難堪的事情。

那天他們在一家餐廳吃飯。兒子Johnny一坐下就開始玩他的刀叉,並故意將刀叉扔到地上。Paul不動聲色從地上撿起刀叉,將刀叉放在原來的位置,並堅定地對Johnny說「No」,但是Johnny繼續拿起刀叉往餐桌下扔,並大聲而生氣地喊叫起來。Paul平靜而堅定地將Johnny手中的刀叉拿走,從椅子上站起來,抱著Johnny到了外面。Paul將Johnny抱進自家的汽車,嚴肅地對Johnny說:「Johnnie,你把刀叉扔在地上,影響了其他人。我告訴過你不能這樣做。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你學會服從。現在我要讓你明白我說『不』究竟什麼意思。」Paul在Johnnie的小屁股上以適當的力度拍了五六下。受了懲罰的Johnnie安靜下來。並立刻明白Paul並沒有跟他鬧著玩的意思。

不同人種、不同民族、不同國籍的父母懲罰孩子的方式各不相同,但是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懲罰孩子,懲罰只是愛的一種手段,因此父母的懲罰一定要講究方法,並且懲罰有度。

威爾遜的野營

許多父母往往喜歡替孩子承擔做錯事的後果,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對的。這僅讓孩子失去了責任心,更使他不會反省自己的錯誤,從而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相同的錯誤。因此,明智的父母不要替孩子承擔後果而是應該讓孩子自己來承擔做錯事的後果。

威爾遜要到山裡去參加為期兩天的野營活動。學校向他們介紹了營地的一些情況,並為他們的准備工作提出了建議。讓孩子們自己回家去准備營地的生活用品。媽媽問威爾遜是否需要幫忙,威爾遜說自己能夠照顧自己。在他出發前。媽媽檢查了他的行李,發現他沒有帶足夠的衣服,因為山裡要比平原冷的多,顯然威爾遜忽視了這一點。媽媽還發現他沒有帶手電筒,這是野營時經常需要帶的東西,但是媽媽並沒有給他更多的提示。威爾遜高興地走開了。

過了兩天,等威爾遜回來時,媽媽問:「怎麼樣?這次玩得開心嗎?」威爾遜說:「我的衣服帶的太少了,而且由於我沒帶手電筒。每天晚上都要向別人借,這兩件事搞得我好狼狽。」

媽媽說:「為什麼衣服帶少了呢?」

「我以為那裡的天氣和這里一樣,所以我只帶了平常穿的衣服,沒想到山裡會那麼冷!下次再去我就知道該如何去做了。」

「下次如果你去佛羅里達,也帶同樣的衣服嗎?」

「不會的,因為佛羅里達很熱。」

「是的,你應該先了解以下當地的天氣情況,再做決定,是嗎?那麼,手電筒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想到要帶手電筒,可我忙來忙去,最後把手電筒給忘了。我想,下次野營時我應該先列一個單子,就像爸爸出差時列的單子一樣,這樣就不會忘記東西了。」在媽媽和威爾遜的一問一答中。媽媽幫助威爾遜總結了這次活動的教訓。其實,這位媽媽完全可以在事先提醒孩子,但她認為,經驗對於一個人的成長是很重要的,因此,她沒有提醒孩子,而是讓孩子在體驗中嘗到自然懲罰的後果。

教你運用自然懲罰法

如何運用自然後果懲罰法,讓錯誤成為孩子成長的催化劑?教育專家提出了下列建議:

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是每個孩子成長過程中重要的一步。「自然後果懲罰法」的目的是讓孩子體會到他們的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從而知道要對自己的後果負責。在這種方法運用的過程中,父母要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干涉,讓孩子自己選擇,他會在實踐中嘗到自己選擇的後果。如果父母總是不停地嘮叨、埋怨,孩子們就會轉移注意力,他們覺得保護自己不受譴責和維護自尊心才是最重要的,因而有時候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父母可以提醒孩子,但不要教訓孩子

父母可以和孩子講清道理,讓孩子懂得某種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當孩子出現某種不良行為的時候,父母可以提醒他,但不要教訓他,因為過失所造成的後果將會給孩子適當的教訓。

父母態度堅決,同時又要充滿愛心

有的父母在運用這種方法的時候,只記得要懲罰孩子,因此常常放棄了父母應該具備的愛心當孩子沒有按照事先說好的去做時。父母不是自然後果懲罰孩子,而是過於嚴厲,對孩子大聲斥罵。這樣的教育,不再是「自然後果懲罰法」,而變成了父母對孩子的懲罰行為。

「自然後果懲罰法」並不是對孩子的所有行為都適用

一般來說,只有當過失後果不會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時候,父母才可以讓孩子嘗嘗這種後果帶來的懲罰,如孩子挑食,父母可以讓孩子嘗嘗挨餓的滋味;孩子不好好穿衣服,父母可以讓孩子嘗嘗受凍的滋味;孩子倔強,父母可以不管他,讓孩子感受倔強帶來的麻煩。如果過失造成的後果可能給孩子帶來心理上的折磨,父母最好不要用,因為孩子的自尊、自信比什麼都重要。

給孩子積累經驗的機會

孩子從出生開始,成長大都是從經驗中獲得的,一開始的時候,孩子不知道糖是甜的,鹽是鹹的,不成熟的果子是澀的;不知道冰是涼的,火是燙的,刀是可以劃破手的等等。隨著年齡的增加,經驗的豐富,孩子從一系列活動中體會到了這些不同的味道以及事物不同的屬性。成人都知道火是燙的,所以輕易不去玩火,可是成人如果從來沒被火燙過,那麼肯定對火可以傷人這個屬性是很模糊的。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誡孩子不能玩火,火是燙的,可以傷人,或者我們想讓孩子知道火是怎樣地燙,也許孩子只是睜大好奇的眼睛看著我們,然後木然地看著晃動的火苗走開,可是他對火能燙人的屬性又能真正知道多少呢?如果孩子不信火能燙人。我們就讓孩子伸出小手,摸一下火苗,孩子本能地就會抽回他的小手,同時他也一定記住了火是燙人的,下次再也不需要我們的說教了,他一定不會去摸火苗。

引導孩子預見事物的後果

許多孩子往往比較沖動,他想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根本就不考慮後果。而且由於孩子經歷比較單純,能夠預見到的後果往往與成人能夠預見的不一樣。這時候,父母可適當指導孩子,如果孩子無法跟成人一樣思考,父母不妨讓孩子嘗試一下,結果肯定會出乎孩子的意料,這時,孩子就會反省自己的行為了。

著名經濟學家大衛·李嘉成9歲的時候,有一次,父母帶他去商店。大衛在商店的櫥窗里看到了一雙帶皮毛的漂亮皮鞋,非常喜歡,就吵著要父母買下來。母親同意了,但是父親不同意,因為這是一雙木頭做的鞋子,不適合孩子穿。

大衛哭鬧著執意要買。父親想了想。就對大衛說:「我可以答應給你買這雙鞋子,但是,你要承諾,買了以後你必須穿這雙鞋子,否則我就不給你買。」

大衛想著可以買自己心愛的鞋子,高興地答應了。誰知,鞋子買回來後。大衛才發現穿起來會「喀噠喀噠」作響,非常不舒服。如果長時間穿這又鞋子,腳會很累。現在他才知道父親之所以不讓自己買這雙鞋子的原因。自己確實太虛榮了,現在穿這雙鞋子簡直就是受罪。這個時候,大衛深深地意識到自己的虛榮,他甚至願意付出一切代價,只要能不穿這雙鞋子。

聰明的父親看出了大衛的想法,他對大衛說:「孩子。我並不強迫你去穿這雙鞋子,但是,你要學會反省自己,不要讓自己陷入不良思想的陷阱。」

雖然父親沒有強迫大衛再穿這雙鞋子,但是,大衛覺得應該給自己一個警示。於是,大衛把這雙鞋子掛在自己房間里容易看到的地方,讓它時刻提醒自己不要任性,不要貪圖虛榮。

讓孩子學會總結教訓

總結教訓事實上就是對自我行為的一種反省。例如,一個孩子用打架來解決與同學之間的矛盾,如果他在打架上吃了虧,他會想:「上次我感到生氣的時候是用打架來表達我的憤怒的,結果我被別人打了。那麼下次發生這樣的情況時,我該怎麼辦呢?我不用打架可以嗎?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呢?」

當孩子直接感受到行動與結果之間有某種關系後,他們往往會先想一想再採取行動。孩子們可能會對自己的行為有一個預先的評價,看是否會出現他們預料的結果,如果結果正如他想的,那麼他會繼續這么做。如果結果與他想的不一樣,孩子就會總結經驗教訓,調整自己的想法,這也是一個人做事的一種反應機制。

這種時候,父母最好不要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孩子,而是要善於引導孩子進行總結。例如,父母不要這樣說:「我早就跟你說過了。你就是不聽,現在嘗到苦頭了吧?」「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說的就是你這種人呀!」這種論調只會加強孩子的逆反心理。父母應該對孩子說:「怎麼會出現這種結果呢,你好好想一想,如果用媽媽跟你說的方法去做,結果會怎樣呢?」「有時候。你需要聽聽他人的意見,這樣就會避免一些問題。」這種語氣,孩子比較願意接受一些。

如果孩子學會了經常總結經驗和教訓,他就已經學會自覺地進行反省,這對他的人生會有很大的幫助。

對孩子的錯誤進行自然疏導

約翰已經8歲了,上學時還經常忘記帶午飯。每當這個時候,媽媽都會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為兒子送飯。雖然媽媽經常提醒他,但他老是記不住。後來,媽媽去向一位學心理學的朋友咨詢,這位朋友給了她一個建議,那就是當孩子犯錯屢教不改時,父母可以暫時不要去管他,讓孩子自己嘗嘗錯誤的結果。

媽媽認為這是個不錯的辦法,於是決定試一試。回家以後,媽媽把約翰叫到跟前,平靜地對他說:「你已經長大了,有些事情應該不用媽媽操心了。以後可要記著帶午飯。媽媽每天都很忙,不可能老是給你送飯。今後,媽媽不會再到學校給你送飯去了。」

約翰點了點頭。但是,這一計劃開始實施的時候,卻不是那麼順利,因為約翰的老師借錢給約翰,讓他自己去買吃的。為此,媽媽又來到了老師的辦公室,說出了自己的打算。老師贊同她的做法,答應不再借錢給他買午飯了,讓約翰自己去解決這個問題。一次,約翰又沒有帶午飯,他向老師去借錢。老師看了看他,說:「很抱歉,約翰,我答應了你媽媽不再借錢給你,這個問題你必須自己解決。」約翰給媽媽打電話,讓她送午飯過來。媽媽沒有答應他的要求。

最後,約翰向同學借了一塊麵包,但他還是被飢餓折磨了一個下午。他因此體驗到了不帶午飯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從那以後,媽媽發現。約翰再也沒有忘記帶午飯了。

當孩子在行為上犯了錯誤時,父母不應對孩子進行過多的指責,而應該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直接造成的後果。使孩子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錯誤,進而改正錯誤。

有一位媽媽發現自己的兒子出什麼差錯都不想想自己的問題。總是責怪別人,於是想著應該讓孩子學會找找自己的責任。

有一次,兒子要在周六去參加學校的奧林匹克數學比賽。平時,兒子的數學成績非常好,而且又善於動腦筋,這個比賽取勝的可能性太大了。

周五晚上。兒子像平常一樣,放學回家後就去跟同學踢球了,然後看電視、讀課外書一直到11點才睡。周六早上,每次都要睡到9點多才起床的。這天,媽媽硬著心腸不叫他,結果,兒子果然9點才睡醒。等兒子趕到學校的時候。考試已經開始了。由於兒子遲到了快一個小時,考試成績可想而知。

兒子回家後非常沮喪,責怪媽媽沒有叫他早點起床,使他在這次考試中失敗了。

媽媽卻對兒子說:「兒子,你明明知道周六要去參賽,為什麼不早睡?媽媽周六要去加班的時候,有沒有要求你來叫醒我?你總習慣別人提醒你做你自己的事。但是,別人是不可能一輩子提醒你的,你要學會自己提醒自己,做錯事後自己反省自己的錯誤!」從此以後,這個孩子做錯事就會自我反省,只要他錯了一次,就很少犯同樣的錯誤。

孩子是棵小樹,家長應當精心扶植,疏導成長,而不應嚴加捆綁或隨意修剪。否則,只能把孩子變成符合父母意願的、僅供觀賞用的「盆景」。

美國父母給孩子分派家務勞動時很注意孩子的接受能力。每一位5歲以上的孩子都可以做上一兩件家務活兒;小一點的孩子可以取報紙和信件;十幾歲的孩子則可以用吸塵器除去灰塵,每天早晨幫著開動洗衣機等。

蒂娜滿13歲了,已經懂得追求漂亮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她換衣服的頻率越來越高,這直接加重了媽媽的負擔。於是,媽媽決定找她談談。媽媽說:「寶貝,媽媽工作很忙,你已經13歲了,可以為媽媽分擔些家務,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了,以後你的衣服要自己洗。如果你忘記的話,就只好穿臟衣服了。」蒂娜很痛快地點了點頭。

一周過去了,媽媽發現洗衣機里塞滿了蒂娜的臟衣服,她很生氣,於是很嚴厲地批評了蒂娜,蒂娜答應媽媽下次不會忘了。

接下來的一周,蒂娜還是沒有洗,臟衣服更多了,洗衣機里已經放不下了,它們都堆在了蒂娜屋裡,幾乎佔了一地,最嚴重的是蒂娜已經沒有幾件干凈衣服可以換了。媽媽決定對此置之不理,以便好好教育教育她。但是蒂娜有她的應對辦法:她從臟衣服堆里撿出稍微干凈的衣服繼續穿,就是不肯自己動手把它們洗干凈。

幾周過去,蒂娜已經再也揀不出一件稍微干凈點的衣服可以穿了,而媽媽的態度絲毫沒有改變,蒂娜沒辦法,只好把衣服一件件洗干凈了。此後。蒂娜的衣服都是由她自己來洗,而且她發現洗衣服並沒有她想像的那麼難。蒂娜甚至還漸漸開始幫媽媽做其他的家務了。

對這件事正確的處理方法是媽媽應該對蒂娜洗不洗衣服不再提出意見。當媽媽將照料臟衣服的事交給蒂娜管理時,就承認蒂娜已足夠大,可以自己照料這件事,不再需要媽媽操心,洗不洗衣服是蒂娜的事。如果蒂娜不洗,她就穿臟衣服。一個女孩子其實很小就開始愛打扮、愛干凈,她懂得什麼是美觀漂亮,什麼是邋遢骯臟。她不可能長期穿臟衣服,但她絕不希望媽媽干涉,一大堆臟衣服留到洗衣機旁,是對媽媽干涉的抗議。媽媽強迫蒂娜洗衣服是運用權力,許多父母在無法實施有效的教育手段時,就去運用權力強制孩子入軌,這是很武斷的,也是很難成功的。當然媽媽也非只有一個選擇:除了運用自然結果法使蒂娜自覺地洗衣服,媽媽可以同蒂娜談談話,發現她不洗衣服的原因,從而就會避免一場長時間的對抗。

命令孩子做事不是一個可取之法,這往往會導致孩子的逆反心理,不但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反而會適得其反。因此,父母的態度尤為重要,父母的教子方式更是嚴忌命令式的指示。

其實,對孩子的強制命令往往收效並不大,因為孩子沒有弄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做或為什麼不能那樣做。很多成功的家教驗證了這樣一種有效的方法,那就是疏導遠勝於強制。當父母想命令孩子強行他干什麼時,一定要先想一想孩子不是自己的士兵。

當孩子犯了錯誤,父母先了解錯誤的原因,再合理地進行疏導,往往比強迫孩子如何如何更有效。

讓孩子好漢做事好漢當

孩子做了對人沒禮貌或損害別人利益的事,要不要讓孩子向別人賠禮道歉?有些家長認為,孩子懂什麼,非要道歉不可的話,由家長替孩子道歉就行了。這種處理方式顯然是錯誤的。

日本著名的文化人類學學者高橋敷先生,在他《醜陋的日本人》一書中,曾詳細記述了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當年,高橋敷先生在秘魯一所大學任客座教授,曾與一對來自美國的教授夫婦比鄰而居。有一天,這對夫婦的小兒子不小心將足球踢到了高橋先生的家門上,一塊花色玻璃被打碎了。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高橋先生和他的夫人按照東方人的思維習慣,估計那對美國夫婦會很快登門賠禮道歉。然而,他們想錯了。

那對美國教授在兒子闖禍之後,根本就沒有出現。

第二天一大早,是那個孩子自己,在計程車司機的幫助下,送來了一塊玻璃。小傢伙彬彬有禮地說:「叔叔,對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為商店已經關門了,所以沒能及時賠償。今天商店一開門,我就去買了這塊玻璃。請您收下它,也希望您能原諒我的過失。這種事情再也不會發生了,請您相信我。」

理所當然地,高橋夫婦不僅原諒,而且喜歡上了這個通情達理的孩子。他們款待孩子吃了早飯,還送他一袋日本糖果。

事情本來可以劃上「句號」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當孩子拿著那袋糖果回家之後,那對美國教授卻出面了。他們將那袋還沒有開封的糖果還給了高橋夫婦,並且解釋了不能接受的理由:一個孩子在闖了禍的時候,不應該得到獎勵。

在這對美國父母看來,這個小「男子漢」應當學會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擔起他能負的責任了,他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為了賠償這塊玻璃,他幾乎花掉了自己存摺上所有的零花錢。但是,他決不會因此得到家長一分錢的「財政補貼」,如果錢不夠的話,父母可以考慮借錢給他,但他必須有自己的還款計劃。比如,早晨為附近的鄰居送牛奶、取報紙,周末為別人修剪草坪,節約自己每周的零花錢等等。之所以這樣做,是讓他為自己的過失付出代價。只有付出這種代價之後,他才能接受這條寶貴的人生教訓。

孩子做了錯事,由家長替孩子認錯、向別人道歉,其用心是出於疼愛孩子。然而,這種「疼愛」不是真正的疼愛。它在客觀上是在袒護孩子的過錯,孩子既不能從中獲得應有的教訓,也不能樹立起對自己言行的責任感。從而也不可能謹慎自己的言行。很可能還會重犯過去的錯誤。

孩子小時候,一般還不會做出太「出格」的事,但由於家長總是出面認錯,代孩子「受過」,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覺得有家長給他「兜著」,很容易放任自己的言行,逐步變得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到那時候,家長可就後悔莫及了。

中國有句古話:「好漢做事好漢當。」孩子做了損害別人利益的事,讓他自己向人家道歉,賠償損失,這不僅是為了取得別人的原諒,更重要的是使他從小就對自己的言行切實負起責任來,這對增強孩子的自律精神、謹慎言行,以便將來獨立地全面承擔人生的責任和義務。順利地進入社會生活。是非常有好處的。

I. 世界外匯交易平台有哪些主要監管機構

1.美國(NFA)

美國的監管機構簡稱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是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7節的規定,於1976年組建的期貨行業自律組織,屬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是美國期貨及外匯交易非商業獨立監管機構。《商品交易法》第17節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法》第三章,該部分規定了期貨協會的登記注冊和CFTC對期貨專業人員自律管理協會的監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為"注冊期貨協會",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開始運作。
美國全國期貨協會,是一個期貨行業的自律組織。總體上看,美國並不鼓勵發展零售外匯行業,反而一直以嚴厲的監管在打壓零售匯商。
2.英國(FCA)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2013年起被兩個新的監管機構所替代,他們分別是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 FCA)和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其中對經紀商的監管權將全部由FSA移交至FCA。

FCA是英國金融投資服務行業的中央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業務。FCA目前是全世界監管最完善、法律執行力最強的金融監管機構,成為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學習的典範,其權威性得到投資者高度認同。
FCA是一個不屬於英格蘭銀行的獨立機構。從2013年4月1日起,FCA的職責是促進有效競爭,確保相關市場正常運作,監管所有金融服務公司的行為。其中包括防止市場濫用行為,幫助消費者得到公平的交易機會。與此同時,FCA還負責不受PRA監管的金融服務公司的審慎監管,例如,資產管理公司和獨立的財務顧問。
當某FCA成員公司被認定無力償付其債務時,可以啟動補償程序,以賠償投資者的交易資金。因此選擇正規受監管的投資平台,將會極大的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免受不必要的損失。
FCA初期就不要想了。英國的,太折騰,而且新的交易商都沒什麼優勢,比較困難。加上100萬英鎊的保證金plus一個辦公室加上招聘,周期也很長,整個團隊不死也脫層皮了。
3.澳大利亞(ASIC)

澳大利亞金融領域監管機構為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主要牌照是金融服務提供商牌照。持牌人可以開展經紀業務,以及通過自有賬戶交易。資本要求為110萬澳元,年費在3500澳元至5萬澳元,取決於交易量。
辦公地點要求:必須有實體辦公地點。至少有一名澳大利亞人作為公司管理人。只能在澳大利亞范圍內向澳大利亞人提供投資服務。
一些主要監管要求:在申請的最後階段,資本要求資金必須凍結。公司取得牌照後,所要求資本將必須為已發行實收資本,而且50%的資本要求資金必須為流動資產。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投資公司必須履行資本充足率以及大額風險方面的定期報告義務,另外還必須履行內部審計報告、合規報告、風險管理報告、反洗錢報告、經審計財報和審計報告、合規計劃、培訓登記以及產品審查政策的報告義務。牌照持有人必須成為投資者賠償基金成員。持牌人還必須參加職業責任保險以及董事和高管責任險。
所有公司都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准合理保留會計記錄,履行審計義務。
除了保留會計記錄,還有月度稅務報告、月度對賬單、季度稅務報告也需保留,如果有聘用了員工,還要保留月工資單。所有公司都必須披露聲明、條款和條件以及金融服務指引。
4.加拿大(IIROC)

加拿大投資行業監管組織(IIROC)對外匯和所有證券實施同樣的交易法律規定。對外匯交易商和 相關經紀商,IIROC提出了最低資本金要求(前者是250,000加元,後者是75,000加元)。同時,IIROC頒布了其他一些法令,控制客戶的交易風險。通過限制交易杠桿(基於對某一幣種波動性和流動性要求,對即期風險保證金做出評估,以確定是否採用限制政策),保護客戶利益,防止賭場風格的過度投機。並且,為了防止交易者受到經紀商破產的傷害,它還為每個交易者提供了第三方承保的100萬加元數額的金融保險。
5.香港(FSC)

香港金融監管機構是香港證監會。牌照類型有三:一類(證券交易)、二類(期貨合約交易)、三類(外匯杠桿交易)。第三類牌照針對外匯提供商,最受歡迎。申請審批時間為4-6個月。各種牌照資本要求不同,從70萬港元至130萬港元不等。年費依據牌照類型不同從6000港元至1.9萬港元。【註:據ADS達匯李紀綱指正,香港的三號牌照資本要求最低為三千萬港幣】
辦公地點方面:必須設立實體辦公地點,員工必須為香港居民。
牌照申請必須由香港公司或已注冊的香港公司提交。
牌照申請公司至少要有兩名高管負責公司管理,並在其中任命一名為執行董事。申請公司及其高管、員工和股東都必須符合香港證監會規定的適當人選原則。香港證監會將對申請人的償債能力及財務狀況、教育及其他方面資質、擬開展業務方面的相關經驗、正直公平地開展受監管業務活動的能力、公司聲譽以及財務穩健性進行評估。
監管要求:持牌公司必須一直保持實繳股本和流動性資本不少於最低資本要求。持有客戶資金的持牌人必須在香港的銀行開立賬戶。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須保留財務清償能力和財務狀況、財務教育概述、內部合規和內控制度的相關記錄。
所有持牌人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准合理保留財務記錄,提交月報、季報和年報。所有公司都必須向公眾披露財報。
6.新加坡(MAS)

新加坡金融監管局,英文全稱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MAS」。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銀行。
1970年以前,新加坡的中央銀行的各種貨幣職能由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執行。隨著新加坡的快速發展,銀行變得日益復雜和發展所需的貨幣環境要求政府不得不精簡政府機構的各項貨幣職能,從而保證貨幣政策更具活力和連貫性。因此,1970年新加坡議會通過了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法案。1971年1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成立。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法案賦予了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監管貨幣各方面的權力,比如銀行以及新加坡金融領域的各方面。
一般說來,目前的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掌管著貨幣、銀行、保險、證券和金融部門的這項法規。繼2002年10月1日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合並貨幣機構董事會後,他也具備了發行貨幣的職能。
7.模里西斯(FSC)
模里西斯金融服務管理局(簡稱FSC)成立於2001年,為模里西斯非銀行金融服務行業的監管機構。FSC的職權范圍包括對證券、保險等金融服務公司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發展公平、效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從而進一步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8.歐盟(MIFID)
現在,在對外匯和二元期權公司監管方面,最受關注的監管地區是歐盟。在受監管市場、其他交易系統和投資公司有組織的執行投資者交易方面,歐盟創建了全面的監管制度。規定之一就是,投資公司只要從歐盟的一個成員國監管機構獲取牌照,就有按照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 )指令在整個歐盟提供投資服務和活動的自由(通常稱之為牌照權利),可以在歐盟的任何地區開展業務。目前,指令2004/39/EC (MIFID 1) 仍然有效,但將被指令2014/65/EU (MIFID 2)所取代,2016年7月3日,歐盟將發布相關公告。該MIFID指令規定,為了使投資公司行使牌照權利,歐盟成員國不得針對適應該指令的投資公司發布任何額外要求。 除了上述牌照權利,歐盟成為二元期權公司最歡迎的監管地區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2010年末,歐盟承認二元期權是屬於MIFID指令監管的金融工具地位。做出這個決定後,歐盟成員國的監管機構開始批准僅提供二元期權業務的投資公司的牌照申請。塞普勒斯證監會在這方面是先行者,馬爾他的金融服務局緊隨其後。據最新報道,英國也正在將對二元期權的監管從博彩委員會轉移到金融行為監管局。另外,上述監管地區也成為外匯服務提供商的目的地。 歐盟地區的資本要求分為8萬歐元(針對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12.5萬歐元(針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73萬歐元(針對做市商)。牌照年費各成員國有所不同。例如,塞普勒斯從3500歐元至7.5萬歐元。馬爾他為1300歐元至1萬歐元。
9.塞普勒斯(CYSEC)
塞普勒斯的外匯和二元期權提供商均受塞普勒斯證監會的監管。
塞普勒斯有三種類型的牌照: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做市商。最受歡迎的牌照是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特別是對於二元期權提供商。一些外匯服務提供商需要考慮做市商牌照,因為做市商牌照是唯一允許持牌人通過自有賬戶交易的牌照。
申請牌照的時間平均為5-6個月,最近,塞普勒斯證監會宣布加快審批進程,審批將在2個月之內完成。各種牌照的資本要求不同,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8萬歐元,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20萬歐元,做市商為100萬歐元。年費在3500歐元至7.5萬歐元之間。
辦公地點方面,公司必須在塞普勒斯有實體辦公地點。至少要有兩面高管人員管理公司,另外至少要有兩名非執行董事。大多數董事必須為塞普勒斯居民,另外,投資服務必須在塞普勒斯提供。
一些主要監管要求:在申請的最後階段,資本要求資金必須凍結。公司取得牌照後,所要求資本將必須為已發行實收資本。原始股權、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變更必須經塞普勒斯證監會批准。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投資公司必須履行資本充足率以及公司頭寸大額風險方面的定期報告職責。其他報告義務還包括內部審計報告、合規報告、風險管理報告、反洗錢報告、經審計財報和審計報告。牌照持有人必須成為投資者賠償基金成員。
財務和審計方面要求:所有投資公司都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準保留適當的會計記錄,還要履行審計義務。
10.紐西蘭(FSP)
FSP,全稱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務企業),符合該類型的監管則稱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冊金融服務企業)。紐西蘭在2008年9月29日通過了《2008金融服務企業注冊與爭端解決法案》(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

自2010年8月16日開始,金融服務企業監管機構FSPR開始接受金融企業的申請,而自2010年12月1日開始幾乎所有的紐西蘭金融服務企業均需在FSPR注冊才能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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