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詢新加坡社保
A. 為什麼網上查詢社保時養老保險那一欄的單位和個人繳費是零
「單位劃入賬戶」為零說明你是在2005年以後參加養老保險的。
2005年之前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中按繳費基數的3%劃入個人賬戶,2006年開始單位繳納的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因此你的「單位劃入賬戶」為零。
你的社保賬戶上只要有「繳費基數」或「繳費工資」這一項的數據就是正常的,說明單位是給繳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我想去新加坡找工作,不知道醫保和社保有什麼區別啊!具體怎麼辦理和收費標准
新加坡哪來的什麼社保呀,就算有社會保障也不會給外國人的,外國勞工的任何保險都是僱主給買的,包括醫療保險。
能保到什麼程度就全看老闆的良心了,大公司通常會好一些。有些小公司的保險只能去小診所看看感冒發燒什麼的,而且還有限額。至於大病就更難報銷了,除非是工傷
至於收費標准,申請新加坡的工作準證是不要錢的,所以只要你能找到工作就是免費申請。
如果你得靠中介找工作的話,那就得問中介的收費標准了,從幾千到幾萬的都有
還有問題的話歡迎追問
C. 求助,准備去新加坡工作了,國內的醫社保,檔
只要不是銷戶移民,不是加入外國籍,就暫時擱置。
D. 你好,想請教下要證明新加坡人沒有子女有什麼途徑,或者新加坡哪個部門能查詢到這個人沒有子女出生登記
這些資料在政府部門都有記錄,但是個人隱私。
除非是這個新加坡人自己想要查,否則外人根本查不到,也沒法查。
還有問題的話歡迎追問
E. 如何管好保命錢 聚焦國外社保基金監管新加坡篇
現行制度模式的一些可商榷處,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所謂投資渠道的拓展問題根子就在這里。 ——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 對社保機構的性質,我個人認為應該是公務員體制,不應該是事業單位。公務員體制是由財政包的,這樣社保局收的每一分錢就和它的利益沒有任何關系,如果是事業單位,它的收益和它的管理有直接關系,那就容易出問題。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 當前大學生擠破頭地考公務員,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會保障不平等,公務員的社會保障好,其他勞動者缺乏保障或保障不足,所以拚命爭當公務員。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 社保基金有其特性,就是採取現收現付制,有財政兜底,是納入國家保障體系的。即便基金有問題,財政是不會有問題的。而社保基金在早期出現問題也很正常。因為任何一個機構在開始起步的時候,國家都不會給它很大的投入。 —— 復旦大學保險系主任、保險研究所所長徐文虎 現在體制上重大的缺陷就是事前監管不足。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主任郭金龍 新加坡——周志凱/文 中央公積金杜絕腐敗 由於中央公積金由政府集中管理,具有規模效應;同時因為沒有大量的私營管理機構參與,避免了為「拉客」而產生的惡性競爭 基金管理模式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是典型的國家集中管理模式。具體的管理和投資運作由中央公積金局負責。中央公積金局隸屬於勞工部,並由勞工部制定有關政策對其進行監督,其性質是半官方機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依法獨立工作,其他部門不得干預其日常事務。中央公積金局集多項職責於一身,既要制定個人賬戶的相關政策,又要具體執行與個人賬戶有關的業務,如徵收費用、保存記錄、支付退休金,還要負責基金的保值、增值。相關的投資決定由新加坡貨幣管理局和新加坡政府投資管理公司執行。 基金投資模式 按照公積金法案,公積金會員的個人賬戶在保留了最低存款額度之後,公積金可以將結余資金的80%用於投資,但只能投資於政府債券。這些政府債券是專門為公積金局償付利息和其他債務而發行的浮動利率債券,沒有市場報價,浮動利率等於公積金局向成員支付的利率。 20世紀80年代,新加坡相繼引進了住宅產業計劃、非住宅產業計劃、教育計劃。1997年又進一步放寬投資工具,引進公積金投資計劃,包括基本和增進投資計劃,允許一部分資金投資於國內股票和公司債券、一些指定國家的股票以及其他投資工具。 養老金發放模式 當公積金會員在55歲保留了一筆最低存款之後,便可以將公積金存款提出。 這筆存款可作三個投資選擇:向獲準的保險公司購買年金保單、存入獲準的銀行獲取利息、保留在公積金的退休戶頭獲取利息。從60歲起會員即可從最低存款中按月領取養老金。(責任編輯:馬丁)[我來說兩句]
F. 如何用微信查社保繳費情況
微信查詢社保繳費記錄流程:
1、打開手機微信,在【我】界面點擊支付,找到【城市服務】;
2、點擊社保,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證進行登錄,輸入密碼獲取驗證碼。如果沒有注冊的話先完成注冊。
3、用戶注冊需要填寫參保人身份證、社保卡、手機號碼、驗證碼並設置登錄密碼。
4、完成注冊後就可以進行登錄了,登錄以後點擊點擊【社保繳費】-【社保繳費記錄查詢】就可以查到社保的繳費記錄了。
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依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應為職工交的保險有5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那麼,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怎麼樣確定呢?
職工本人通常以上一年度自身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月平均工資依據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涵蓋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參保者月平均工資比當地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還少的,依據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來計算繳費基數;在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之上的,依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來計算繳費基數,多出的部分是不計算在繳費工資基數之內的。
其中,企業當年新招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職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從第二年起,依據上一年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企業及其職工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企業交社保費的比例如下:養老保險要交18%;醫療保險要交8.8%;生育保險要交1.5%;失業保險要交0.7%;工傷保險依據行業分類共分為八類,分別是:0.1%、0.2%、0.35%、0.45%、0.55%、0.65%、0.8%、0.95%。企業行業基準費率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所規定的行業進行分類。
職工社會保險的繳費比例是:養老保為8%;醫療保險要交2%;失業保險要負責0.3%,其中農村戶籍職工個人是不繳費的。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是單位交的個人不交。
綜上所述,企業應為職工繳納養老險、醫療險、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以及個人的社保繳費比例是不同的。
G. 中國新加坡社會保險
拿到新加坡pr後中國養老保險可以退。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況下,要想退掉職工養老保險,則需等到年滿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執行,具體的職工養老保險退保條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退掉職工養老保險
1、出國定居國籍變動的人,帶有「IMMIGRANT」(移民)字樣的因私護照簽證或居住地政府部門出具的移民手續,以及戶口簿注銷頁。返還企業繳費期間的個人繳費本息,在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的個人賬戶本息及個人賬戶外個人繳費本金。
2、在職死亡的人,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額為在企業繳費期間的個人繳費本、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的個人賬戶本息及個人賬戶外個人繳費本金。
3、重復繳費,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時,退付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若銀行代扣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退付重復期的企業繳費部分;如事業單位繳費與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信息重復,退付重復期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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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在新加坡打工所繳社保回國後有用嗎
在新加坡打工所繳納社保回國後有用嗎 你是交給新加坡還是交給勞務公司的勞務公司在國內給你交但 要是交給新加坡肯定回國不好使 要是個勞務輸出 你在國內交的就好使要是不明白 回國但社保查一就知道了 或者下一個app用手機就能查
I. 新加坡簽證抽查社保繳費流水單嗎
不需要。就需要你的銀行流水,如果被查到的話。這是不是被查到和你的年齡,性別,職業有關系。你需要知道的話,也許說一下你的信息比較好。不然也許會被拒。
J. 新加坡養老保險模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在養老保險立法原則上,應明確肯定以下各項原則:(1)養老保險水平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相適應原則。西方福利國家推行的高標准福利已帶來許多消極作用,我國應引以為戒。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較高替代率副作用比較多,需要隨著工資水平的提高和養老保險結構的改善,逐步調低替代率。(2)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原則。作為市場經濟社會中的個人,應當有較強的自我保障意識,不得過份依賴國家和社會。社會保障體系一般應以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條件為限度。社會保障體系本身應當是多層次的,以適應不同社會成員的需要。(3)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按照國際慣例和保險原理,享受保障待遇者必須先投保,後受益。先盡義務,後享權利。(4)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養老保險具有在一定范圍內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低收入者有可能通過這一機制享受社會平均基本生活待遇,體現了公平原則。根據個人繳費情況建立個人帳戶,並使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有所差別的做法,則體現了激勵人們勞動熱情的效率原則。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最能體現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5)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分開原則。這一原則是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也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要求。
2.在養老保險對象和范圍上,應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在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尚未打破的客觀條件下,分別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體系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體系。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體系應當覆蓋到所有履行繳費義務的居民;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體系也應逐步推廣覆蓋面。
3.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根據國家、企業、職工各方面承受能力,精心測算,確定繳費比例,並嚴格執行。
4.在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上,既要穩妥操作,又要積極探索。要明確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式和原則。
5.在養老保險基金的待遇給付上,應明確給付的條件、標准和方式,同時明確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的法律機制。
6.在養老保險管理體制上,應明確規定決策、執行機構及分級管理的許可權,解決不同部門、不同級別之間的職責不清、分工不明的問題。
(二)加強養老保險規劃
我們認為應當從以下三個角度對我國養老保險事業進行整體規劃:
1.對城鄉養老保險體系進行整體規劃、分別設計
我國的城鎮、農村仍然存在巨大的差距,但兩者差距應當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逐步縮小,如果在社會保障問題上完全忽視農村,則無疑加劇城鄉的差別。在城市化過程中,城鄉的聯系將進一步加深,城鄉一體化的趨勢也正在發展。應當為將來的城鄉合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留有餘地。考慮到客觀現實,城鄉養老保險體系還是以分別設計為宜。
2.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進行統一規劃
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能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差異。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也是養老保險的重要部分。三者並行不悖,使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更加鞏固。
3.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進行規劃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提出了"逐步由縣級統籌向省或省授權的地區統籌過渡"的目標,國務院領導同志提出最遲在1998年內完成向統一制度並軌的工作。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是否就滿足於省級統籌呢?我們認為,省級統籌仍然是地區性統籌,還不是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應當考慮養老基金的國家統籌問題以及國家統籌中中央與地方的關系。
4.根據中國人口老齡化過程特徵,合理規劃養老保險體系
杜鵬的《中國人口老齡化過程研究》根據人口預測結果指出,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在迅速老齡化,在未來30年內,年齡結構類型將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轉變,此後,向高度老齡化發展。中國未來人口年齡結構變化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1990年-2003年,人口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轉變,60歲以上人口比重從1990年的8.6%上升到10.15%;(2)2003年-2020年,成為典型的老年型人口,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從10.15%上升到15.55%;(3)2020年-2050年,人口老齡化程度急劇提高,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到27.43%.
與人口年齡結構老化相關的是,我國人口總撫養比和老年撫養比在未來數十年間將發生較大的變化。從未來發展趨勢看,少兒人口撫養比繼續呈下降趨勢,老年人口撫養比迅速上升。2000年-2010年,我國總人口撫養比會因少兒人口撫養比的下降而達到最低點,在2010年以後又開始增長,預測計將從2010年的46.65%增加到2040年的70%(2050年可能增加到76.80%)。在2010年-2050年期間,少兒人口撫養比基本穩定,老年人口撫養比上升加快,人口總撫養比的變化主要受老年人口撫養比不斷上升的影響。老年人口成為社會的主要被撫養人口。預計老年人口撫養比將從2000年的15.60%,上升到2020年的23.77%,2030年的36.54%,2040年的42.70%和2050年的48.49%。老年撫養比的變化對社會經濟的影響遠大於少兒撫養比變化的影響,少年兒童最主要的生活消費基本上由家庭支付,而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越來越多地由社會保障系統來滿足。
2010年前後,將是我國人口撫養比最低、勞動人口負擔最輕的時間。我們應當充分利用這段勞動人口最多而總撫養比最低的有利時機,大力發展經濟,建立和完善各項社會保障措施(特別是養老保險),為即將到來的高度老齡化社會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我們認為,中國人口老齡化過程及人口總撫養比老年人口撫養比化的預測結果,應當作為制定養老保障總體方案的重要依據。應盡快著手規劃中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包括養老保險事業規劃)。
(三)嚴格執行養老保險法規政策
沒有法制,就難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在養老保險這樣的事關國計民生的大事上,如不嚴格依法辦事,則容易留下嚴重後患。養老保險立法應規定下列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1)個人逾期不繳納養老保險費;(2)企業逾期不繳納養老保險費;(3)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逾期不支付養老保險待遇;(4)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不依法運用基金;(5)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挪用基金,或侵吞基金;(6)個人騙取養老保險待遇;(7)養老保險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養老保險法規的宣傳咨詢
養老保險法規政策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利益密切相關,但相當一部分群眾並不了解其具體內容,對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也還不夠。通過有組織的宣傳教育,可以進一步提高廣大社會保障對象的參與意識和自覺程度,使養老保險法律制度深入人心。同時要組織養老保險法律知識的專門咨詢服務,解決廣大保障對象的困惑。
(五)加強社會保障法律專門人才的培養
應當建立綜合性的社會保障研究機構或專門性的社會保障研究機構,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執法的研究,發表、出版更高質量的專題論著,在高等院校培養不同層次的社會保障人才(包括社會保障法律人才),為即將迅速崛起的保障事業儲備必要的高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