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哪些行為會受到鞭刑
❶ 新加坡的鞭刑是什麼回事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是一個有鞭刑的國家。新加坡法律規定,法院只對犯了強奸、嚴重傷人、破壞公物、觸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來講,鞭刑是由獄中的特種部隊執行。行刑的鞭子大約長1米,粗的一端由獄警握著,尖的一端將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執行鞭刑時,都有醫師在場檢驗,也會有幾名高級官員在旁觀看及做記錄。鞭打時,犯人的雙手及腳被綁成「大字」。每打一鞭,醫師必上前檢查,一直到該犯人的體力承受不住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時犯人承受不了,醫師就會上前檢查。若是醫師認為犯人的身體狀況目前不適合再承受鞭打,餘下的一鞭將留到下次證明可承受時再補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兩三下,再強壯的犯人都會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會昏倒。在承受鞭打後,犯人2至4個星期內都沒法坐下,醫師會定時檢查他的身體狀況。
在新加坡,女人和50歲以上、18歲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❷ 新加坡什麼情況下要實施鞭刑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時,已經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其中既包括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公共場所或公共設施上)、挾持人質、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幾率被判)、逾期逗留超過90天(俗稱跳飛機)。攜帶口香糖是不會被判鞭刑的,只會罰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❸ 新加坡鞭刑規定
在眾多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體刑罰——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國和英屬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監獄調查委員會記錄了如下獄規:「對於嚴重違反獄規的犯人,可由監獄當局判處藤鞭最高12鞭,或由來獄的法官判處藤鞭最高24 鞭;對於15歲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來獄法官判處最多細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對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徑不能超過半英寸,對未成年犯應使用細藤鞭。」
❹ 犯什麼罪行要受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是一個有鞭刑的國家。新加坡法律規定,法院只對犯了強奸、嚴重傷人、破壞公物、觸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來講,鞭刑是由獄中的特種部隊執行。行刑的鞭子大約長1米,粗的一端由獄警握著,尖的一端將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執行鞭刑時,都有醫師在場檢驗,也會有幾名高級官員在旁觀看及做記錄。鞭打時,犯人的雙手及腳被綁成「大字」。每打一鞭,醫師必上前檢查,一直到該犯人的體力承受不住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時犯人承受不了,醫師就會上前檢查。若是醫師認為犯人的身體狀況目前不適合再承受鞭打,餘下的一鞭將留到下次證明可承受時再補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兩三下,再強壯的犯人都會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會昏倒。在承受鞭打後,犯人2至4個星期內都沒法坐下,醫師會定時檢查他的身體狀況。
在新加坡,女人和50歲以上、18歲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❺ 新加坡什麼情況下會有鞭刑啊
和16周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
❻ 新加坡鞭刑的受刑原則
1、成年男性罪犯介於18至50歲,並且通過體檢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監獄的法庭 (mini-court),如果他破壞監獄規矩。(不超過12下)
5、對許多輕罪來說,鞭刑是「可選刑」,是否鞭刑由法官決定。
6、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樣的罪行,情節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監禁,而男犯在監禁之外還要判處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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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時,已經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
其中既包括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公共場所或公共設施上)、挾持人質、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幾率被判)、逾期逗留超過90天(俗稱跳飛機)。攜帶口香糖是不會被判鞭刑的,只會罰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❼ 誰知道新加坡的鞭刑 什麼追罪行會之行鞭刑
關於鞭刑處罰,新加坡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re Code )第231條規定,鞭刑的對象僅限於五十歲以下的男性;第229條規定,成年犯可處罰至多不能超過二十四鞭;青少年犯(七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則最多以十鞭為限;新加坡對於兒童,都可施以鞭刑,更是西方社會所不可容忍者。此外,對於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別規定。成年犯的刑鞭,橫寬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橫寬則更小。
新加坡在執行鞭刑時也強調殺雞儆猴的功效,在執行時,雖然沒有採行公開行刑的方式,但每次執行時以三鞭為限,待傷勢復元後——至少三個月,才繼續執行。並且行刑前須經醫生做健康檢查,行刑過程倘犯人不能承受時,也會中止鞭刑。同時,如果醫生認定犯人的身體再也無法承受鞭刑時,可以申請法院免除鞭刑,但法院得易以徒刑,最高不能超過十二個月。這些制度乍看之下,這是一個符合人道精神的刑罰,但是在犯罪心理學上,無疑是一個高招,它暴露出鞭刑的可怕:分期執行鞭刑,每次療傷三個月,期間犯人只能卧睡,所以整體行刑的時間甚長,同時,鞭刑後的疤痕,將終生留在身上,形成一個永遠無法抹滅的烙印。因此,一般犯人即使被處以鞭刑的鞭數雖少,但已足以使犯人終生受到震嚇的作用。故新加坡的累犯甚少,多半基於對於鞭刑的恐懼。
李光耀在1966年公布「破壞法」後,便將鞭刑超越刑事制裁手段的角色,進一步作為維持社會治安的工具。按理說,在政府公共建築物上張貼廣告、標語或噴漆,既不會妨害公共衛生、秩序,也不是暴力犯罪,一般國家多半處以罰金了事,但李光耀的「破壞法」卻對這種行為施以三至八鞭的鞭刑,這種嚴厲的處罰,為世界各民主國家所罕見。
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主因是在1994年發生了一件麥可費事件(Micheal Fay),才將世人對新加坡的印象,由外表花木扶疏、秩序井然的現象,轉變到認知新加坡之所以達到此外觀,卻是採行了極為嚴苛的鞭刑手段。所以,麥可費事件可說是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最佳示範。
❽ 在新加坡,犯哪些錯誤才會受鞭刑
3
新加坡適用鞭刑的罪名很多,既包括嚴重暴力犯罪也包括非暴力犯罪。有些罪行在西方國家看來非常輕微,在新加坡這個連吃口香糖也是犯罪(不是適用鞭刑的罪),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也要
❾ 外國人在新加坡做出什麼行為會受到鞭刑
當今世界共有16個國家仍保留鞭刑,即亞洲的阿富汗、伊朗、約旦、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汶萊、馬來西亞、新加坡,非洲的南非、蘇丹、辛巴威、史瓦濟蘭,美洲的特立尼達和多馬哥、巴哈馬,其中最出名的是新加坡鞭刑。
許多西亞和非洲的國家之所以保留鞭刑,大多是為了保護宗教原則和出於對*關系的保守,而新加坡鞭刑則廣泛應用於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懲罰。
新加坡鞭刑程序極為嚴格,不僅對刑鞭的長度和直徑、刑鞭架的高度等有要求,還有對受刑人的體檢、行刑者的資質、每一鞭打下去後應有的效果等有極為詳細的規定,現場還有醫生在每一鞭後檢查受刑人的狀態,整個過程都在法律的范疇之內。
在新加坡,適用鞭刑的罪行有性侵、搶劫、販毒、重犯吸毒、非法金融交易(有幾率被判)等重罪,也有小到塗鴉(包括在公共場所或公共設施上)、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逾期逗留超過90天等較輕的罪行。
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不能減免的必判刑,而且受型對象是16歲以上60歲以下且身體狀況良好的男性,女性不再鞭刑的受刑范圍之內。
數據顯示,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2007年的受刑男性罪犯共有6404名,這些受刑人不僅包括新加坡本國公民,還包括在當地有違法行為的外國人。
新加坡鞭刑由於極為殘酷,受到了大赦國際等組織的強烈反對,但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鞭刑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而新加坡民眾也多數支持鞭刑,雖然鞭刑會在他們的身上留下終身鞭痕,正如中國古代在囚犯的臉上刺字的「黥刑」,是一種除不掉的恥辱,許多受刑人會因此受到不公的待遇,但他們認為這正好起到了懲戒的作用。
新加坡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也與鞭刑的威懾有關。
❿ 新加坡什麼行為被鞭刑
新加坡是一個有鞭刑的國家。新加坡法律規定,法院只對犯了強奸、嚴重傷人、破壞公物、觸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來講,鞭刑是由獄中的特種部隊執行。行刑的鞭子大約長1米,粗的一端由獄警握著,尖的一端將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執行鞭刑時,都有醫師在場檢驗,也會有幾名高級官員在旁觀看及做記錄。鞭打時,犯人的雙手及腳被綁成「大字」。每打一鞭,醫師必上前檢查,一直到該犯人的體力承受不住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時犯人承受不了,醫師就會上前檢查。若是醫師認為犯人的身體狀況目前不適合再承受鞭打,餘下的一鞭將留到下次證明可承受時再補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兩三下,再強壯的犯人都會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會昏倒。在承受鞭打後,犯人2至4個星期內都沒法坐下,醫師會定時檢查他的身體狀況。
在新加坡,女人和50歲以上、18歲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