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市條件有哪些
⑴ 公司申請上市需要具備哪些資格或條件
公司上市的條件如下: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創業板上市條件為: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8-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⑵ 上市要求的國外要求
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為如下3類。
要求一:
(1)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2)近一個財政年度或者近3年中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
(3)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4)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
(5)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6)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7)3個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二:
(1)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
(2)110萬股公眾持股;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達18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3個做市商;
(7)兩年的營運歷史;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場總值為7500萬美元;或者資產總額、收益總額分別達到7500萬美元;
(2)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至少達到20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4個做市商;
(7)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紐約證交所對公司上市的要求嚴格,在公司的盈利和資產上都有很高的要求。
1.對美國國內公司上市的要求
(1)公司最近一年的稅前贏利不少於250萬美元;
(2)社會公眾擁有該公司的股票不少於110萬股;
(3)公司至少有2000名投資者,每個投資者擁有100股以上的股票;
(4)普通股的發行額按市場價格例算不少於4000 萬美元;
(5)公司的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4000萬美元。
2.對非美國公司上市的要求
上市條件較美國國內公司更為嚴格,主要包括:
(1)社會公眾持有的股票數目不少於250萬股;
(2)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
(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於1億美元;
(4)公司必須在近3個財政年度里連續贏利,且在最後一年不少於250萬美元、前兩年每年不少於200萬美元或在最後一年不少於450萬美元,3年累計不少於650萬美元;
(5)公司的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1億美元;
(6)對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項要求;
(7)其他有關因素,如公司所屬行業的相對穩定性,公司在該行業中的地位,公司產品的市場情況,公司的前景,公眾對公司股票的興趣等。 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三個標准,企業只要符合其中的一個標准就可以。
標准一:
(1)稅前利潤過去3年累計超過750萬新元,每年均需超過100萬新元;
(2)業務經營記錄3年以上;
(3)管理層連續服務3年以上。
標准二:
(1)稅前利潤最近一年或兩年累計超過1000萬新元;
(2)管理層連續服務一年以上。
標准三:
根據發行價,上市資本值至少為8000萬新元。
除了主板市場,中國內地企業還可選擇在新加坡創業板(SESDAQ,新加坡自動報價與交易系統)上市。這個市場是幫助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在股市集資,上市條件更為寬松。
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主要有:八方電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漢銘科技有限公司、進升、亞細亞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亞洲創建控股有限公司、亞洲環保控股有限公司、亞洲電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虎威集團、亞洲水務有限公司、亞洲制葯等公司。 (1)公司一般須有3年的經營記錄,並須呈報近3年的總審計賬目。如沒有3年經營記錄,某些科技產業公司、投資實體、礦產公司以及承擔重大基建項目的公司,只要能滿足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細則》中的有關標准,亦可上市;
(2)公司的經營管理層應能顯示出為其公司經營記錄所承擔的責任;
(3)公司呈報的財務報告一般須按國際或英美現行的會計及審計標准編制,並按上述標准獨立審計;
(4)公司在本國交易所的注冊資本應超過70萬英鎊,至少有25%的股份為社會公眾持有。實際上,通過倫敦證券交易所進行國際募股,其總股本一般要求不少於2500萬英鎊;
(5)公司須按倫敦證券交易所規范要求(包括歐共體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務法)編制上市說明書,發起人需使用英語發布有關信息。
⑶ 企業與境外上市的條件與申請方式
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 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但有三大問題要妥善處理:向中國證監會報材料備案,殼公司對國內資產的控股比例問題和選擇上市時機。
境外間接上市,中國審批程序
根據上市方案的不同,所涉及到的國內審批部門也不同。如果以買殼或造殼的方式在境外上市,所涉及的國內審批部門較為簡單, 「S股」(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上市)為例說明國內審批過程:
一、向中證監報送以下文件,作為預申請;
1、企業境外上市的申請報告;
2、地方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銷商(保薦人)對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薦報告;
4、中介機構名單;
中證監會商國家計委和國家經貿委之後,將會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請。
二、就產業政策問題咨詢國家行業主管及外經貿部的意見;
三、公司通過省級政府向國家經貿委報送以下文件,提出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1、省級轉報關於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股份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企業資產重組方案;
4、公司章程草案;
5、資產評估報告及確認批復;
6、驗資報告;
7、土地使用權評估報告;
8、國有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及處置方案的批復。
9、發起人的營業執照;
10、募集資金運用的可行笥報告及涉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批復;
11、前三年經營業績審計報告和未來一年盈利預測報告;
12、有關關聯交易協議(草稿);
13、關於公司設立的法律意見書;
14、關於董事監事任職資格的法律意見書;
15、其他有關文件;
四、在國家經貿委作出批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後,發起人即可召開創立大會,通過公司章程,並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股份公司依法設立;
五、向境外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同時將申請表報中證監;
六、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公司章程,選舉獨立董事,批准轉為社會募集股份公司並在境外上市;
七、以下文件報國家經貿委,申請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1、省級政府關於轉報公司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申請的函。
2、股份公司的營業執照;
3、股份公司創立大會決議;
4、股份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5、股份公司章程;
6、律師出具的關於公司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書;
7、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有關文件,申請在境外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在獲得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後,即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請,並報送以下文件:
1、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公司設立的批復和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的批復;
2、股份公司股東大會關於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建議;
3、關於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批復(如需要);
4、關於土地評估結果的確認批復及土地地使用權處理方案的批復;
5、公司章程;
6、招股說明書(最新稿);
7、關聯交易協議;
8、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
9、律師出具的關於公司境外上市法律意見書;
10、發行上市方案;
11、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國證監會將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批復。
國內企業境外直接上市程序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22 更新時間:2005-6-18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並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我們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約紐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程序較為復雜,因為需經過境內、境外監管機構審批,成本較高,所聘請的中介機構也較多,花費的時間較長。但是,IPO有三大好處:公司股價能達到盡可能高的價格;公司可以獲得較大的聲譽,股票發行的范圍更廣。所以從公司長遠的發展來看,境外直接上市應該是國內企業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境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國內重組、審批和境外申請上市。
中國公司申請境外上市條件
(一) 符合中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二) 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三) 凈資產不少於是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是6000萬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是5000萬美元。
(四) 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五) 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中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六)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國公司申請境外上市須報送的文件
(一) 申請報告。
內容應包括:公司演變及業務概況,重組方案與股本結構,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說明,經營業績與財務狀況(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本年度稅後利潤及依據),籌資用途。申請報告須經全體董事或全體籌委會成員簽字,公司或主要發起人單位蓋章。同時,填寫境外上市申報簡表。
(二) 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三) 境外投資銀行對公司發行上市的分析推薦報告。
(四) 公司審批機關對設立股份公司和轉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復。
(五) 公司股東大會關於是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決議。
(六)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評估的確認文件、國有股權管理的批復。
(七)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文件、國有股權管理的批復。
(八) 公司章程。
(九) 招股說明書。
(十) 重組協議、股務協議及其它關聯交易協議。
(十一) 法律意見書。
(十二) 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
(十三) 發行上市方案。
(十四) 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境外直接上市(H、N、S股方式上市)及政府審批程序
(一) 確定中介機構和重組方案
與採用BVI設立公司境外上市方式相比,以H、N、S股公司方式境外上市需增加聘請境內注冊的地土地及資產評估機構、財務審計機構。
關於公司重組方案,應注意以H、N、S股方式,將可以受《外商投資主業政策》的限制。
(二) 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以下文件,作為公司境外上市的預申請
根據中國證監會去年發布的《關於是企業申請境外上市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企業在向境外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請前三個月,應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以下有關文件:
1、企業境外上市的申請報告;
2、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銷商(保薦人)對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薦報告;
企業確定中介機構後,還應將中介機構名單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中證監會商國家計委和國家經貿委之後,將會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請。
(三) 開展土地資產評估、資產評估、財務審計及法律方面的盡職調查
公司需由土地評估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分別對重組范圍內的土地資產及其他資產進行評估,製作評估機構,並報有關部門確認(對於是民營企業改組成立股份公司並在境外上市,因無先全,其資產評估報告是否需由財政部確認,有待查詢)。財務審計機構就公司前三年的財務狀況出具審計聯交易協議等有關法律文件,並製作公司設立的法律意見書。
(四) 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報送有關文件,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召開創立大會,進行公司登記注冊
發起人應通過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並報送以下相關文件。
1、 省級人民政府轉報關於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 股份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 企業資產重組方案;
4、 公司章程草案;
5、 資產評估報告;
6、 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批復(如需要);
7、 驗資報告;
8、 土地使用權評估報告;
9、 國有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及外圍方案的批復;
10、 發起人的營業執照;
11、 募集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報告及涉及國家資產投項目的立項批復;
12、 前三年經營業績審計報告和未來一年盈利預測報告;
13、 有關關聯交易協議(草稿);
14、 律師出具的關於公司設立的法律意見書;
15、 律師出具的關於是董事監事任職資格的法律意見書;
16、 其他有關文件。
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作出批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後,發起人即可召開創立大會,通過公司章程,並輸工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股份公司即依法成立。
(五) 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請(遞交A1表格)。在遞交A1表格前5個工作日,應將A1表格的內容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六)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公司H股章程及選舉獨立董事,並批准公司轉為社會募集股份公司並在境外上市。
在公司正式注冊成立後,即應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過按照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修訂公司章程(「H股程度「),並通過選舉獨立董事、批准公司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並在境外上市等決議。
(七) 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報送有關文件,申請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通過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並報送以下文件:
1、省級人民政府關於轉報公司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申請的函;
2、股份公司的營業執照;
3、股份公司創立大會決議;
4、股份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5、股份公司H股章程;
6、律師出具的關於公司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書;
7、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 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有關文件,申請在境外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在獲得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並於轉為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後,即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請,並報送以下文件;
1、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公司設立的批復和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的批復;
2、股份公司股東大會關於公司設立的批復和轉為社會募集公司的批復;
3、關於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批復(如需要);
4、關於土地評估結果的確認批復及土地使用權鼾方案的批復;
5、公司章程;
6、招股說明書(最新稿);
7、關聯交易協議;
8、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
9、律師出具的關於公司境外上市的法律意見書;
10、發行上市方案;
11、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國證監會將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批復。
(九) 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的正式申請(進行聆訊)
(十) 公司進行路演及股票公開發行,並在**交易所掛牌上市。
需特別指出的是,如果公司擬納入上市公司的業務,涉及到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問題,公司須在上述所有步驟之前,取得國家行主管部門(局)關於公司重組及境外募集股份的同意。這是公司確定重組方案的先決條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⑷ 高分,請問公司上市需要條件有哪些等問題
以下是公司上市的條件:
1、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上市一般經歷一下步驟:
1、 擬寫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報告。
2、聘請律師介入為公司完善有關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並擬寫、整理有關公司上市的法律文書,如有涉訴案件的,律師代理完成有關訴訟工作。
3、聘請注冊會計師介入完成有關公司上市的審計工作,並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及有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審批。
6、審批。
7、上市。
8、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三年財務審計。
希望能幫上你,祝你成功!
⑸ 新加坡的上市條件有哪些
三所部覺事實新加坡除新加坡立(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南陽理工(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新加坡管理(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所私立新加坡管理院(Singapore Institute of Management)新加坡科技(所挺新明才班Singapore University of Techology and Design)新加坡立新加坡管理院跟其三所真段差距新新加坡科技未知數理工興趣試試看
⑹ 誰知道一個企業能夠發行股票的條件
全球各交易所上市基本條件
2006-1-16 文章來源:財富指數
紐約證交所
對美國以外公司上市的考察內容
1.社會公眾持有股票數不少於250萬股;
2.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
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於1億美元;
4.公司必須在最近3個財政年度里連續盈利,且盈利在最後1年不少於250萬美元、前2年每年不少於200萬美元或在最後1年不少於450萬美元,3年累計不少於650萬美元;
5.公司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1億美元;
6.對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有多項要求;
7.其他有關因素,如公司所屬行業的相對穩定性、公司的行業地位、產品市場情況、公司前景、公眾對公司股票的興趣等。
美國證交所
1.最少要有50萬股的股票為自然人流通股;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萬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4.上個會計年度稅前收入至少為75萬美元。
NASDAQ
非美國公司可選擇的上市標准
■選擇1:
1.最近3個財年稅前總盈利超過1100萬美元,最近2個財年每年稅前盈利超過220萬美元,並且最近3個財年每年稅前盈利大於0;
2.每股股價不低於5美元;
3.有3名證券經紀人;
4.有公司監管。
■選擇2:
1.最近3個財年總現金流超過275萬美元並且每一財年現金流大於0;
2.過去12個月內平均資本市值超過5.5億美元;
3.上一財年總收入大於1.1億美元;
4.每股股價不低於5美元;
5.有3名證券經紀人;
6.有公司監管。
■選擇3:
1.過去12個月內平均資本市值超過8.5億美元;
2.上一財年總收入大於9000萬美元;
3.每股股價不低於5美元;
4.有4名證券經紀人;
5.有公司監管。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條件
1.財務最低要求:申請上市的公司被分為如下3類:工業(綜合)、礦業、石油和天然氣。這3類公司中的每一類都有特定的最低上市條件;
2.管理層要求:無具體要求,但交易所有權根據遞交給交易所的文件,評定管理者、董事、推廣者、大股東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這些人持有公司大量股票,足可以影響公司的控股權),以確保他們能夠公正地保護股東和投資者的最大權益,指導公司的業務發展;
3.保薦人要求:所有申請上市的公司都需要交易所的參與機構提供的保薦人,保薦人將作為交易所評估時的一個重大因素。
香港主板
對中國公司上市的要求
1.目標公司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記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2.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3.業務記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3年合計盈利5000萬港元(最近1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2年合計);
4.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5.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6.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管理層、公司擁有權:3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7.信息披露:1年兩度披露財務報告;
8.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9.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00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3名股東持有。
香港創業板
1.目標公司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記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2.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3.業務記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盈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記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記錄」減至12個月);
4.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到該等目標;
5.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6.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7.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記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8.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10.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倫敦證交所
1.公司一般須有3年經營記錄,並須呈報最近3年的總審計賬目。如沒有3年經營記錄,某些科技產業公司、投資實體、礦產公司以及承擔重大基建項目的公司,只要能滿足倫敦證交所《上市細則》中的有關標准,亦可上市;
2.公司的經營管理層應顯示出為其公司經營記錄所承擔的責任;
3.公司呈報的財務報告一般須按國際或英美現行的會計及審計標准編制,並按上述標准獨立審計;
4.公司在本國交易所的注冊資本應超過70萬英鎊,已至少有25%的社會公眾股。實際上,通過倫敦證交所進行國際募股,其總股本一般要求不少於2500萬英鎊;
5.公司須按倫敦證券交易所規范要求(包括歐共體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務法)編制上市說明書,發起人需使用英語發布有關信息。
倫敦高增長市場(AIM)
AIM對上市公司不做3年業績的要求,這不單單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業不需要有3年業績,沒有規模限制。AIM對上市公司也沒有公眾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
1.任命一名經許可的任命保薦人;
2.任命一名指定經紀人;
3.對其股票的自由轉讓不設任何限制;
4.注冊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類公司,並且依照其注冊地的法律合法成立;
5.編制一份上市文件——該文件包括投資者所需要的、有關該公司和其業務活動的相關信息,如財務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詳細情況。該文件應提供給所有預期投資者,從而讓他們決定是否投資於該公司的股票。該公司的董事則負責上市文件的准確性,並且確保這些文件無重大遺漏。倫敦證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項的資料,如主要股東、所有股東的以往記錄和流動資金;
6.根據當前收費標准向倫敦證券交易所付費,公司再次增發不需另繳費。
新加坡交易所
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過稅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積稅前盈利需要超過新幣750萬元,並在這3年裡每年稅前盈利不低於新幣100萬元。如果近2年累積稅前盈利超過新幣1000萬元也可以達到盈利要求;
2.公司在新加坡創業板(SESDAQ)上市,沒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會有助於上市申請;
3.在計算稅前盈利時,特殊收益將不會考慮在內。如果有特殊損失,而這些特殊損失不會再發生,交易所可以給以適當的調整,但需是與公司直接有關的因素,像美國「9·11」事件或洪水帶來的損失,就不會考慮;
4.申請上市盈利來源需要穩定,帶來盈利的業務要繼續,已轉移走或終止的業務所帶來的利潤可能不會被考慮,並從累積盈利上扣除;
5.財務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財務要健全,流動資金不能有困難。公司如果向股東或董事借錢,需先還清或以股抵債;
6.管理層需基本穩定,也就是說近幾年為公司帶來利潤的管理層基本不變,如有要員離開,公司需證明其離開不影響公司的管理。
東京交易所
東京證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標準的特點是:在交易所內分設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標准低於第一部。也就是說,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業,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掛牌,然後才有可能進入第一部。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標下降到低於第一部的上市標准,則有可能降至第二部。
外國公司到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條件為:
1.公司提出上市申請日前1年的公司凈資產必須達到100億日元以上;
2.公司最近3年的稅前利潤每年都要達到20億日元以上;
3.公司提出上市的前1年必須進行紅利分配,而且要能顯示公司今後具有良好的紅利分配前景;
4.至公司提出上市申請的前1年度最後1天為止,該公司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5年,但若是民營企業,則需有5年經營業績,且提交了東京證交所認為合適的財務文件,才可申請上市;
5.公司的上市股數須按超過以下標准交易單位區分的股數標准進行交易:2000萬股的交易單位為l000(餘下類推),1000萬股為500,200萬股為100,100萬股為50,20萬股為10,2萬股為1;
6.公司股票如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且流通狀況良好,上市時的公司股東人數須達到l000人以上;如僅在東京證交所上市,在日本國內的股東人數須達到2000人以上;
7.公司必須提供近3年每年的年度和中期財務報告,且要有注冊會計師簽字的審計報告,所有財務報告不能有虛假的記載;
8.公司必須承諾,對公司股票的轉讓不作任何限制;
9.公司須制定符合東京證交所規定的股票樣式;
10.公司須提交經認可的各種有重要影響的合並、收購和分離的財務文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經批准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股票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B股股票的條件�
(1)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8條,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③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④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35%。�
⑤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⑥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
⑦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⑧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2)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9條,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除應具備上述①、②、③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③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還必須符合募集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時關於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http://www.stockworld.com.cn/jyyd/fxyss/list.asp?id=11916
⑺ 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及資質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⑻ 新加坡公司上市條件有哪些
廣義對象說。
廣義對象論有兩種觀點:
(1)橫向分析法。該觀點認為經濟學是一門研究經濟理論、經濟問題、經濟政策的科學。它把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規定為經濟理論、經濟問題、經濟政策三個方面。
(2)縱橫分析法。該觀點認為,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包括六個方面:即淵源、流派、理論、方法、問題、政策。
⑼ 如果公司在新加坡上市,需要滿足什麼條件與在內地上市有什麼區別
企業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新加坡股票市場簡介
新加坡股票市場是亞洲乃至世界最先進的金融市場之一,具有市場交易活躍,持續融資能力強,融資成本低,服務質量好,製造業企業比重大,國際化程度高等特點。截至2006年上半年,已有712家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總市值約4662億新元(1新元約合人民幣5元)。其中,製造業企業約占總上市企業的40%,外國企業佔34%。由於我省與新交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所以我們的企業在新交所受到特別關注,2006年全省約有17家企業實現了在新加坡成功上市,僅臨沂市就有9家,形成了頗受追捧的「山東板塊」。企業到新加坡主板上市主要有S股模式和紅籌股模式兩種。S股模式即指國內企業直接到新交所上市,企業通過這種模式上市除了要達到新交所規定條件外,還要達到中國證監會「456」的要求,具體條件和程序可參照上期關於香港H股的介紹。此處重點介紹一下新加坡主板紅籌股上市模式。
二、企業在新加坡上市的主要財務指標要求
企業在新加坡主板上市,主要財務指標需符合以下三條標準的其中一項:
(一)過去三年稅前利潤累計超過750萬新元,每年均需超過100萬新元;
(二)過去最近一年或兩年稅前利潤累計超過1000萬新元;
(三)根據發行價,上市時市值至少為8000萬新元。
三、企業在新加坡上市的操作程序
(一)企業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在海外注冊成立特殊目的公司,並取得境內公司控制權(與香港紅籌模式境內有關操作程序相似);
(二)公司與上市主理商簽訂上市協議,由主理商組織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驗證、審核、評估等基礎工作;
(三)主理商起草上市相關文件,向新交所遞交上市申請及招股說明書,新交所進行審核;
(四)正式呈交招股說明書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新交所,同時公布其招股說明書以征詢公眾意見;
(五)做上市前的披露,確定發行定價,進行上市路演;
(六)企業股票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交易,並將募集資金返回國內使用。
四、企業在新加坡上市所需費用和時間
新加坡主板初次上市的總成本約占融資額的5%-10%,一般在1000萬人民幣左右。從前期准備工作到掛牌上市,整個過程約需6-12個月。比赴香港上市的費用要低,耗時要少。
上海主板A股:最少3年業務記錄,且連續3年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整體改制上市的公司業績可以連續計算,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少於10%,每個年度不能少於6%;上市前股本不少於5000萬元,發行價格不低於每股凈資產;主營業務突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收入和利潤佔70%以上;最低公眾股不低於總股本的25%,4億元股本以上的可少於25%,但不低於15%,持股1000股以上的公眾人數不少於1000人。另外,還要求股份公司依法設立,發行前股東持股占股本35%以上,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文件無虛假記載。深圳主板A股與上海一致。
新加坡主板: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標准中的任何一個即可,同時需要通過或者滿足我國相應審批條件,這三個標准分別為:過去三年累計750萬新元稅前利潤且每年至少100萬新元;過去一年或兩年累計稅前利潤1000萬新元;上市時市值達8000萬新元。另外,最低25%的公眾股至少1000名股東持有;超過3億新元的,公眾股可降至12%———20%之間。
深圳中小企業板:條件等同主板市場,流通盤一般小於3000萬股。
新加坡創業板:無稅前利潤和資本額要求,但上市企業需有盈利前景和高增長性業務,沒有營業記錄的公司必須證明其募集資金是用於項目或產品開發,該項目或產品必須已進行充分研發;公眾持股不少於15%或50萬股(取高者)由至少500名股東持有。另外,上市滿2年,達到新加坡主板任何一個上市標准可以轉到主板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