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多少罪犯
『壹』 新加坡生活中有哪些違反法律的事情
新加坡的嚴峻刑罰在文明國家裡,是少有匹敵的。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也要被重罰好幾千塊錢,還要被起訴。著名音樂大師喜多郎因為留著長發(在新加坡,頭發遮住耳朵是違法的),也被拒絕入境,被迫取消了專場音樂會。
在眾多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體刑罰——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新加坡鞭刑使用的是皮鞭,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開,疼痛難忍。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其中既包括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牆上噴塗油漆或者重犯在牆上張貼廣告、海報)等。
對許多輕罪來說,鞭刑是「可選刑」,是否鞭刑由法官決定。這些罪名包括聚眾鬧事、敲詐勒索、容留組織賣淫、誤殺及傷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後也可判處鞭刑。盡管對有些罪,鞭刑是非強制刑,但法官一般會無一例外地判處鞭刑。比如「非禮(即所謂侮辱婦女)」,大法官曾表示如果罪犯接觸了被害婦女的陰部,至少應判9個月3鞭。
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樣的罪行,情節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監禁,而男犯在監禁之外還要判處鞭刑。刑事執行條例規定,每次審判最多可判鞭刑24下。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個。
執行鞭刑的獄警是受過專門訓練的,獄警知道怎樣才能在犯人身上製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時產生最小程度的永久傷害。
大赦國際堅決譴責這種刑罰,曾給新加坡政府寫信希望廢除鞭刑。但這些信沒有回應,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鞭刑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當地行政長官解釋說,「我相信,對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濫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對那些環境惡劣,赤著雙手混飯的人來說,監獄生活未嘗不愜意……只有鞭打才能產生實在、長久的效果。」新加坡社會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位作者這樣為鞭刑辯護:「新加坡民眾多數支持鞭刑。……鞭刑的結果是在他們的屁股上留下終身鞭痕,這正好達到教育的目的,永遠提醒他們再也不能犯罪。」新加坡當時的監獄局長說:「鞭痕是除不掉的,這將伴隨他們一生,是他們一生的恥辱。」這使得鞭刑不僅是一種刑罰,更是一種恥辱記錄,類似中國古代在囚犯的臉上刺字。姑娘擇偶,先得掀開男方衣服,驗過有無鞭痕。倘有鞭痕,斷無婚配之理。
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議會修法。
受過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許在新加坡軍隊中服役的。但這對於有些國家的人來說,也許剛好給那些想逃避兵役的人提供了機會,受點眼前苦,換來一世安。往往,臉面不能不敢也不好意思承擔的重任都交給了屁股來完成,屁股在一生中不能承受之痛苦不可謂不艱辛,真是禍福相依啊!
十幾年前,有一美國男子在新加坡塗鴉,被法官判處鞭刑6鞭。當時,美國政府得到該消息後,美國總統出面求情,新加坡總理說:「看在美國總統的面子上,減去2鞭,但必須執行4鞭。」該美國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後來該美國男子說:「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中國也有人受過此鞭刑,有一男子簽證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賺錢,後被警察查到,被判處4鞭,再被遣送回國,該男子後來說:「我想,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了,因為它在讓我領略了天堂般的繁榮和富庶時,也讓我體驗了地獄般的痛苦與酸楚。」
新加坡適用鞭刑的罪名很多,既包括嚴重暴力犯罪也包括非暴力犯罪。有些罪行在西方國家看來非常輕微,在新加坡這個連吃口香糖也是犯罪(不是適用鞭刑的罪),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也要被起訴罰款的集權國家,當然成了重罪。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政客們一直在媒體上鼓吹鞭刑,要增加鞭刑的使用。改造罪犯的想法已經被公開拋棄,至少司法高官們早已拋棄了這種理想,大法官袁鵬豪曾公開表示:「『改造罪犯』是一件我永遠不理解的事……我的理想、熱情多年前就被扔到窗外了。現在我只主持正義。」(見「對待犯罪立場應強硬」 馬來西亞 星報 1996年5月5日)
作為強制刑 (必判鞭刑,不能減免)
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其中既包括強奸(法定最少鞭刑12下)、搶劫(持械搶劫法定最少12鞭)、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牆上噴塗油漆或者重犯(第二次)在牆上張貼廣告、海報),以及販賣、運輸、進口槍支等。
在新加坡,非法入境或簽證過期非法滯留90天以上必須判處
『貳』 新加坡的刑法
新加坡刑法具有「剛柔並濟,以剛為主」的鮮明特色。本書翻譯了新加坡刑法中較為重要的幾部法律:《新加坡刑法典》、《刑法(臨時規定)法》、《新加坡反賄賂法》和《恐怖主義(制止提供資助)法》,為讀者提供了進一步了解新加坡刑法的窗口。
『叄』 新加坡法律鞭刑適用罪名
新加坡的鞭刑適應范圍非常廣,目前有30多種刑罰會被判鞭刑。當然,鞭刑僅僅適用於男性,不對女性實施。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實刑的時候,犯人後面都是裸露的,針對女性不是很好。也正因為鞭刑適應范圍廣,所以新加坡每年都有眾多的人遭受鞭刑。
目前新加坡每年有近萬名男性因犯罪被執行鞭刑。不僅針對國內男性,國外的男性如果在新加坡觸犯法律的話,也會被實行鞭刑。在這方面,新加坡寧願引起國際糾紛,也要執行。新加坡是一個有鞭刑的國家。新加坡法律規定,法院只對犯了強奸、嚴重傷人、破壞公物、觸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一般來講,鞭刑是由獄中的特種部隊執行。行刑的鞭子大約長1米,粗的一端由獄警握著,尖的一端將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執行鞭刑時,都有醫師在場檢驗,也會有幾名高級官員在旁觀看及做記錄。鞭打時,犯人的雙手及腳被綁成「大字」。
每打一鞭,醫師必上前檢查,一直到該犯人的體力承受不住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時犯人承受不了,醫師就會上前檢查。若是醫師認為犯人的身體狀況目前不適合再承受鞭打,餘下的一鞭將留到下次證明可承受時再補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兩三下,再強壯的犯人都會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會昏倒。在承受鞭打後,犯人2至4個星期內都沒法坐下,醫師會定時檢查他的身體狀況。在新加坡,女人和50歲以上、18歲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一、合法基準:
1)成年罪犯介於18至50歲,並且通過體檢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監獄的法庭(mini
court),如果他破壞監獄規矩。(不超過12下)
二、罪名:
1、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時,已經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
2、其中既包括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公共場所或公共設施上)、挾持人質、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幾率被判)、逾期逗留超過90天(俗稱跳飛機)。攜帶口香糖是不會被判鞭刑的,只會罰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肆』 外國人在新加坡做出什麼行為會受到鞭刑
當今世界共有16個國家仍保留鞭刑,即亞洲的阿富汗、伊朗、約旦、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汶萊、馬來西亞、新加坡,非洲的南非、蘇丹、辛巴威、史瓦濟蘭,美洲的特立尼達和多馬哥、巴哈馬,其中最出名的是新加坡鞭刑。
許多西亞和非洲的國家之所以保留鞭刑,大多是為了保護宗教原則和出於對*關系的保守,而新加坡鞭刑則廣泛應用於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懲罰。
新加坡鞭刑程序極為嚴格,不僅對刑鞭的長度和直徑、刑鞭架的高度等有要求,還有對受刑人的體檢、行刑者的資質、每一鞭打下去後應有的效果等有極為詳細的規定,現場還有醫生在每一鞭後檢查受刑人的狀態,整個過程都在法律的范疇之內。
在新加坡,適用鞭刑的罪行有性侵、搶劫、販毒、重犯吸毒、非法金融交易(有幾率被判)等重罪,也有小到塗鴉(包括在公共場所或公共設施上)、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逾期逗留超過90天等較輕的罪行。
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不能減免的必判刑,而且受型對象是16歲以上60歲以下且身體狀況良好的男性,女性不再鞭刑的受刑范圍之內。
數據顯示,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2007年的受刑男性罪犯共有6404名,這些受刑人不僅包括新加坡本國公民,還包括在當地有違法行為的外國人。
新加坡鞭刑由於極為殘酷,受到了大赦國際等組織的強烈反對,但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鞭刑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而新加坡民眾也多數支持鞭刑,雖然鞭刑會在他們的身上留下終身鞭痕,正如中國古代在囚犯的臉上刺字的「黥刑」,是一種除不掉的恥辱,許多受刑人會因此受到不公的待遇,但他們認為這正好起到了懲戒的作用。
新加坡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也與鞭刑的威懾有關。
『伍』 新加坡的刑法是什麼
新加坡刑法具有「剛柔並濟,以剛為主」的鮮明特色。本書翻譯了新加坡刑法中較為重要的幾部法律:《新加坡刑法典》、《刑法(臨時規定)法》、《新加坡反賄賂法》和《恐怖主義(制止提供資助)法》,為讀者提供了進一步了解新加坡刑法的窗口。
『陸』 為什麼新加坡鞭刑讓各國人害怕,究竟有多殘酷呢
相信不少愛看歷史的朋友都聽說過“十大酷刑”,它們是中國古代殘酷刑罰的代表,包括車裂、凌遲、烹煮等等,十分殘忍暴力,極具威懾力,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早就退出了歷史舞台。
對於新加坡鞭刑,各位讀者朋友是怎麼看的呢?
『柒』 新加坡是不是有一種刑罰叫鞭刑怎麼執行的
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 1948年新加坡監獄調查委員會記錄了如下獄規:「對於嚴重違反獄規的犯人,可由監獄當局判處藤鞭最高12鞭,或由來獄的法官判處藤鞭最高24 鞭;對於15歲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來獄法官判處最多細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對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徑不能超過半英寸,對未成年犯應使用細藤鞭。」
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半英寸)。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監獄局表示這樣做是因為乾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一旦斷裂藤條上的木刺就會扎到犯人肉里。獄方表示,之前關於「刑鞭浸在鹽水或特製葯水中」的傳言是不正確的,但確實用消毒劑擦拭過。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開,疼痛難忍。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鞭刑室非常寬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鋥亮。在房間盡頭有一列桌子,監獄的官員坐在桌子後監督行刑。在房間的另一頭立著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料製成,相當牢固。如前所述,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頭底座。犯人將被赤條條綁在刑架上,兩個獄警分立兩側伺候。打鞭時,只有監獄官,獄卒和醫療人員能在場。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時,已經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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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新加坡毒品犯罪多少克會被判死刑死刑是槍斃,注射還是其他什麼請出示官方依據~謝謝~O(∩_∩)O~
首先,個人極為鄙視毒品、毒販和一切沾毒事物
其次,回答一下有關新加坡的毒品犯罪條例:
適用人群:年滿18歲的任何國籍公民
適用范圍:新加坡境內
觸法劑量:攜帶有15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30克嗎啡、或者500克大麻
刑法條款:強制執行死刑
刑法方式:絞刑
以下這個是新加坡的同事告訴我的
從92年到08年,新加坡一共執行死刑大約600人,其中420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執法機關執行了死刑。
新加坡是全世界死刑執行率最高的國家,每百萬人的年度處決比率高達13%左右,領先第二名10+個百分點。
『玖』 新加坡的鞭刑
新加坡的嚴峻刑罰在文明國家裡,是少有匹敵的。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也要被重罰好幾千塊錢,還要被起訴。著名音樂大師喜多郎因為留著長發(在新加坡,頭發遮住耳朵是違法的),也被拒絕入境,被迫取消了專場音樂會。
在眾多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體刑罰——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國和英屬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監獄調查委員會記錄了如下獄規:「對於嚴重違反獄規的犯人,可由監獄當局判處藤鞭最高12鞭,或由來獄的法官判處藤鞭最高24鞭;對於15歲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來獄法官判處最多細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對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徑不能超過半英寸,對末成年犯應使用細藤鞭。」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監獄局表示這樣做是因為乾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一旦斷裂藤條上的木刺就會扎到犯人肉里。獄方表示,之前關於「刑鞭浸在鹽水或特製葯水中」的傳言是不正確的,但確實用消毒劑擦拭過。 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開,疼痛難忍。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
下面還有你自己看
http://ke..com/view/437966.htm
『拾』 新加坡鞭刑到底是啥樣的為何各國人都害怕
法律是約束人道德的最後一道底線,當人模糊了法律的界限之後,便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而這時候相應的刑法也會根據罪犯來定,從古至今,刑法在不斷的更替,但進入文明社會之後,一些刑法也開始取消了。
正是因為如此,鞭刑成了世界各國都相當害怕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