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怎麼養老的
⑴ 退休後移民新加坡是否有退休金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新加坡移民不移居
退休後移民新加坡是否有退休金?
新加坡盡管沒有退休金規章制度,但養老保險金還是有的,該筆資產包含在中央公積金規章制度里。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是強制性,它規定顧主和員工必須按照員工工資的一定比例一同向政府部門交納,利率以組員結清購房貸款並為以後存儲一筆治療費及其充足的退休養老金為標准來確定,
你一直在大街上逛街購物或者是在餐飲店吃飯時,就算別人並不是中國人,可是很有可能上他們都是能和你用簡短的中文來溝通的,因此正常的的社交等方面的語言溝通是完全不用擔心的。另外就是新加坡這兒的民風民俗尤其朴實,居民們也都很激情,也不會有對外人成見排斥的態度,我們在這里生活就會感覺到家一般的溫暖,讓你感覺到十分的親近,也不會有「獨在異鄉為異客」的孤苦伶仃所感哦。
自然大家移民去一個遠在他鄉,或是要了解那邊的生活環境狀況的。大家在新加坡定居會給大家在國外完全不同的生活感受,在新加坡的各個方面園林綠化做的都是非常好的,在自然環境的保護方面也是做得非常好。
所以這里空氣就非常的清爽,大家生活在這兒天天都可以吸氣到清新的空氣哦。而且這兒的氣侯情況也非常好,綠草如茵的日數佔一年中的大多數天,可以這么說這里一年四季都是夏天呢。楹進集團公司主管表明老年人來這邊開展養老服務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⑵ 新加坡養老制度
法律分析: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是一個以居民個人收入為基礎的強制性儲蓄體系。管理這個系統的是隸屬於政府勞工部的中央公積金局,英文縮寫為CPF (CENTRAL PROVIDEN FUND BOARD SINGAPORE)。而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只要是受雇就業,都需要繳交公積金。56歲以上員工公積金繳交率遞減,目的是鼓勵僱主僱傭年紀大的員工,幫助年長者繼續就業。同時,工作人士和他們的僱主所共同承擔的公積金被指定存放在3個賬戶內。這里需要重點說明的是,自僱人士 (新加坡勞動隊伍中8%-10%是自雇者) 年收入超過6,000美元, 需填補公積金中的保健儲蓄賬戶。除保健儲蓄賬戶外,可自願按比例繳交另外兩個賬戶(普通賬戶、特別賬戶)內的公積金。近年,政府針對55歲至70歲的公積金存款較低的自雇公民推出了「退休戶頭配對填補計劃」,以幫助他們積累更多公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⑶ 聽說新加坡老人沒有退休金那他們靠什麼過下半輩子
很多國家有些人確實沒有養老金,這是正常的,政府會給一些補助吧,就像中國的低保。
⑷ 新加坡社會養老保障求大神幫助
新加坡推行流動福利制 員工「儲存」的福利可隨人帶走 新加坡政府正推行一項流動福利制度,以建立一個穩固的社會安全保障網,確保員工維持穩定的生活。 新加坡人力部長李文獻最近宣布的這項流動福利制度涵蓋了醫葯福利和培訓機會等,其特點是,員工的福利可以「儲存」起來,當職工更換工作時,這些福利可以隨人帶走。根據新加坡1994年開始實行的職工醫葯福利制度規定,除公務員工資的5%劃入由個人使用的個人公積金保健儲蓄戶頭外,政府為公務員提供相當其工資1%的額外保健儲蓄,取代原來的住院補貼,公務員每年還可享受多至350新元約合1750元人民幣的門診津貼。李文獻在宣布這項政策時指出,流動福利制可幫助單位減輕年老員工增多而支付昂貴醫葯費用的壓力,也可以使被裁退而找不到新工作的員工不致於完全失去保障。 新加坡醫療保險 在新加坡全國衛生總費用中,個人自付的比例佔60 %以上。這一方面表明日益富裕的公民願意為衛生消費支付費用,另一方面也說明,政府強調的以個人責任為基礎的指導思想已被人民所接受。新加坡認為「積累作用」是「保健儲蓄」的本質。「保健儲蓄』就是為住院,為未來,為老年,為疾病風險積累資金。儲蓄賬戶只限支付住院費用和少數昂貴的門診費用,可一家三代(父母,子女,夫妻)共同使用,住院費用由國家補貼,個人醫療賬戶和個人三者承擔,而不是全額由個人賬戶支付。 新加坡養老金制度 在新加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養老金帳戶,每個人繳至55 周歲,如果達到政府規定的最低限額,就可以不繳了。政府規定目前的最低限額為9 萬新幣(2005 年7 月1 日)。2013 年將升至12 萬新幣。公積金可在政府的CPF賬戶中繳或在銀行的保險戶口中繳。新加坡永久居民和公民自62 周歲起就可每月獲得政府養老金如果死亡,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將轉給其受益人。 新加坡公積金繳交上下限 按照新加坡目前的法律,月薪低於500新幣(1新幣約合人民幣4.8元)的職工,無須繳交公積金。現在,新加坡職總希望政府將這一下限由500新幣提高到1000新幣,從而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可支配現金收入。與此同時,職總還建議政府填補低收入職工的公積金戶頭,使其在購買住房和退休之後,有足夠的公積金可以使用。 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始於1955年,是新加坡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經過多年發展,這一制度已經成為集養老、保健、住房、家庭保障等多種功能為一身的綜合性社會保障體系。 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面向所有受雇的公民和永久居民,目前的繳交額為工資的30%至36%,其中20%為雇員繳納,僱主繳交10%到16%。在新加坡經濟較好的時候,公積金的繳存率曾高達40%到50%。 從2005年1月起,新加坡調整了需要繳交公積金的工資上限,從月薪5500元降低到5000元,以便高收入者更加靈活地自行管理財務。 中央公積金 中央公積金是一個全面的社會保障與儲蓄計劃,可協助會員應付他們在退休生活、醫葯保健、購置住房、家庭保障和資產增值等方面的需求。 當你退休而停止工作後,公積金可協助你經濟獨立。 如何運作 你的僱主和你每月須繳交一筆公積金,當你55歲時,只需保留最低存款,其餘的公積金存款就可以領出來。 目前的最低存款是7萬新元 在55歲之前,你可使用公積金存款支付住院費、購買住房、購買保險和投資。 其他福利 新加坡公司為雇員提供的福利,往往周詳全面, 許多公司都提供包括門診及專科醫葯治療等主要福利。約半數公司也為雇員的直屬親人提供醫葯福利。僱主一般會為雇員提供人壽、個人意外及住院保險,保額從12個月到36個月薪金不等,平均為24個月。 其他主要獎賞,包括工作相關訓練及享用休閑設施。外籍職員津貼配套下受雇的員工,或許能領取額外福利,如交通/汽車及娛樂津貼。這額外津貼一般每月介於600元到2400元之間。 為外來員工提供的其它工作以外的福利,包括住房津貼、育兒津貼及支付孩子的學費。 報酬配套中,長期獎勵金也是重要部分。約半數新加坡公司以特定形式的股份配給計劃來獎賞及留住重要雇員,尤其是管理層雇員。其中最常見的股票認購,在葯劑、高科技及電子製造業公司中尤其普遍。 重要提示 如果你持有的是就業准證或專業人士訪問准證,你不必繳交公積金。不過,如果你的僱主同意,你也可以自願性地繳交公積金。 當你成為永久居民後,就必須強制性地繳交公積金。 在最初兩年,永久居民的繳交率比較低,分別為5%和15%。不過,從第三年開始,就必須繳交完整的20%,這個繳交率和新加坡公民一樣。 當你55歲時,在退休戶頭里保留7萬元的最低存款後,就可以領取其餘的存款。
⑸ 新加坡的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與其他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比較
一、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簡介
由於世界各國的政治制度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等,歷史傳統各異,不同國家之間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較大差異。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都比較晚,但發展卻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其覆蓋范圍、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為以下類型:
(一)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保險對象一般為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適中,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於低收入人群。
(二)儲蓄積累型養老保險。儲蓄積累型養老保險以智利、新加坡等國家為代表。這些國家的政府強制性規定公私單位的所有雇員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政府的養老基金監管局負責規范與監督基金的管理,不具體參與實際管理事務。私營性質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法定的經營管理者。政府對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准、財務狀況、資產結構進行監管,並要求其交納風險准備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獨立化的原則來進行管理,基金可以用於購買政府債券、企業證券和民營化的公共設施;基金所有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從自己選擇繳費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領取養老金,或者將積累的養老金連本帶利轉向人壽保險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在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國民,均可無條件地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普惠制的養老保險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維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維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須同時加入到其他養老保險計劃中。
(四)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這種養老保險制度不利於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不利於勞動力的流動,不利於培養勞動者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目前,正在退出國際社會保障領域。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概述、現狀及主要特點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概述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沿革主要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蘇聯模式的基礎上建立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該制度持續實施到1956年底。
第二階段,恢復性改革階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工會制度被廢除,勞動保險基金被用於其它用途。這一時期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際上是企業辦保險,其特徵是:企業職工的退休養老資金有企業從生產收益中籌集,並在企業營業外項目列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養老保險金,而職工個人不承擔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
第三階段,探索性改革階段。進入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計劃經濟體制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有企業全部展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以迫使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傳統保障制度進行改革,建立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第四階段,個人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實行試點階段。2000年12月,國務院第42號文件《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我國在東北三省進行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在做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提高統籌層次、加強養老保險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在全國范圍內完善這個制度積累了經驗。
第五階段,全國覆蓋改革階段。2005年12月3日國務院正式頒布《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這一決定主要針對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顯現出的一些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在總結我國20多年來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探索和實踐經驗,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和2001年以來東北三省試點實踐的基礎上作出了改革決策。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三個不同層次的養老保險組成,即基本養老保險計劃、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和個人儲蓄型保險計劃,由此初步構建了我國現代養老保險體系的制度框架。
第一個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我國對城鎮企業職工強制實行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保障水平較低,覆蓋面較廣。在部分有條件的地區,我國政府鼓勵當地政府開展農村養老保險的探索和試點。
第二個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它由政府政策鼓勵,企業自願建立,企業或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通過商業機構運營,給付水平由繳費和投資收益率決定。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目前我國只有極少數效益比較好的企業為職工辦理了補充養老保險,尚處於零星發展的狀態。
第三個層次是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它是由職工個人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補充保險形式。後兩個層次中,企業和個人既可以將養老保險費按規定存入社會保險機構設立的養老保險基金帳戶,也可以選擇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特點
我國是一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眾多、經濟水平較低,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結構社會,工業比較落後,農業比重較大,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口結構的差異很大,加上歷史、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原因引起的各種利益差異,使新舊矛盾相互交織,情況極為復雜。在這樣的基本國情下,造就了我國特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該制度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形式,社會統籌部分由國家和企業共同籌集,個人帳戶部分則由企業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其中存在著不少問題,如覆蓋范圍不夠廣泛,大量的城鎮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空帳運行,沒有真正實現部分積累的制度模式,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求;基本養老計發方法不盡合理,缺乏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機制還不健全,養老金總體水平還不高;統籌層次比較低,基金調劑能力還比較弱;企業年金發展滯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等等。
三、國外與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比較分析
(一)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偏低
在養老金方面,瑞典和英國兩國的養老金制度都包括統一標準的國家的養老金,與收入相聯系的補充養老金,各種職業津貼等制度層次。日本的養老保險也分為三個層次:國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濟組合年金、厚生年金基金。德國養老保險包括:法定養老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個人養老保險。美國有多種養老保險,其中企業年金和個人年金比較發達。截止2007年底,我國已有北京、天津等13個省市實現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遼寧、安徽等7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市級統籌為主;其它省份仍以縣級統籌為主。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分散在全國1800多個統籌地區,成為世界上一道獨特的「景觀」。養老保險基金的分散管理,在實踐中導致了很多問題:一是限制了保險的社會共濟作用,低層次統籌的格局加劇了資金供求的結構性矛盾;二是加大了基金管理的風險,增加了基金監管的難度;三是過低的統籌層次,導致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阻礙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二)我國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過窄
瑞典養老金的覆蓋面具有普遍性,凡是達到在瑞典居住或工作的法定年限者都可以參加基本養老金制度。英國的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也具有普遍性,它的條件是所有滿足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所規定的年齡和資格標準的老年人都可以領取。德國養老保障的受益人涵蓋普通雇員、礦工、公共部門、雇員、自雇者;農民、農業工人,被排除於制度之外者很少。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一般限於全民所有制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的固定職工,而占人口較大比重的農民群體和數量逐漸增多的靈活就業者,還沒有被納入養老保險的框架之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依然較窄,說明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社會化程度不夠,其所應有的保障功能還未實現。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
從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的發展實踐來看,尤其是總結美國、新加坡等養老保險法制建設比較規范的國家的先進經驗,養老保險必須建立在一整套嚴密的法律體系支撐下有效地發展下去。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完善是與國家養老保險立法不完善密切相關的。我國養老保險法律體系不完備,完善養老保險立法已是當務之急。迄今國家對養老保險尚未單獨立法,代而行之的是各種政策、暫行規定、通知、決定等低層次的行政法規模式,且經常變動的政策文件,缺乏整體性和權威性。導致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缺乏原則性的依據,不少退休勞動者的養老費用被拖欠,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維護,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缺乏實施的物質基礎。(四)我國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國外的養老保險資金一般說來有三條渠道:勞動者繳納受保工資的一個比例,僱主繳納工資總額的一個比例,政府做出一定貢獻。發達國家中採取雙方負擔的標准模式是僱主和雇員共同繳費。繳費通常與收入水平相聯系,受保工資有一個最高限額。僱主和雇員的繳費比例可以是相同的,但大多數國家僱主比例更高。政府的貢獻來自於國家總收入,也有少數國家取自專項稅收(如煙草稅、酒精飲料稅)。我國養老保險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征繳養老保險收入及其利息收支、財政補貼,受到經濟條件的制約,養老保險費的欠繳與流失情況十分嚴重。另一方面,由於老年人口數量的不斷上漲,享受養老保險的人數不斷增加,養老金的支出逐年增加,導致部分地區的收不抵支,原有的積累逐漸減少。此外,養老保險管理費用的不合理增加導致養老金開支更加「吃緊」。
(五)我國領取養老金年齡過輕
為了適應21世紀老齡化社會,1994年日本把領取養老金的起始年齡推遲到65歲,對沒有工作或低薪的勞動者,可在60~64歲期間支付部分養老金。瑞典基本養老金和與收入相聯系養老金的年齡資格未滿65歲。美國通過一項國會立法,將退休年齡從65歲推遲到67歲。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規定是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特殊工種職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區和企業為減輕職工下崗和事業壓力,通過採用提前退休的方式解決就業的矛盾,實際上就是把就業的壓力轉移給養老保險,把近期問題推向遠期。
四、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戰略構想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實踐以及當前國際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大趨勢,為我們深入思考養老保險制度科學發展的路徑,提供了充足的土壤和養分。現實的約束條件決定了我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原有的制度安排推倒重來,但是,卻迫切需要對原有的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與完善。
(一)推動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提高
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從理論上講有兩種路徑:一種思路是自下而上,從縣、地市再到省級統籌,從而進一步發展到全國統籌。這種思路看似較為穩妥,實則十分緩慢。目前我國採用的就是這種思路。另一種思路是自上而下,一步到位。一步到位實行全國統籌,企業繳費形成的統籌賬戶資金統一由中央政府籌集、管理、調劑和調動,個人賬戶資金由省級機構負責管理和運營。這就將名義上地方負責、實際上中央出錢的暗補變為明補,充分明確中央政府承擔養老保險的財政責任,進而增強人們在養老保險上的預期和信心,增強人們對於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建立統一制度、統一規則的全國「大一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實現城鄉全面覆蓋、人人皆有保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養老保障體系,符合建立和諧社會的政策需求,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其次,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才是解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問題的根本之策。有媒體報道,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動因是財政負擔問題。若僅將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作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將成為「頭痛醫頭」的改革,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降低到企業水平,而公務員養老改革卻不納入改革的范疇,必將增加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阻力。將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公務員養老改革、農民工養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國養老制度的「碎片化」將從「二元」演變為「三元」「四元」,其面臨的問題和困境將更加嚴峻。
(三)加強養老保險政府配套措施
政府應當建立專業的社會保險監督機構,及時全面地將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情況公開化,並切實實行問責制;讓承擔繳費義務的直接責任主體勞資雙方及其代表組織工會和僱主組織參與養老保險事務的監督管理;國家加強養老保險的法制化建設,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用法律法規及時解決在養老保險參保、退保中出現的問題,保證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提高資金安全性,強化保險費的收繳功能、達到保險基金收支平衡、防範保險基金支付風險。
(四)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的新來源
通過徵收特種稅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政府可以考慮徵收遺產稅、消費稅,以及從個人所得稅、利息稅中劃出一定的比例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還可以從國有土地出讓金、發售社會福利彩票等渠道籌資。一些專家建議建立保險基金對企業的持股,使其獲得了穩定的基金來源,增強支付各項社會保險金的能力;同時,企業因讓渡了一部分產權,也有利於將原來承擔的社會職能轉給社會保險體系。這也有利於減輕企業的負擔,有助於企業改革。按照行業、地區,參照企業現行的稅後利潤上繳比例確定資產的平均報酬率,將歷年來政府從企業中提取的超過這一水平的資產收益視為投資抽回,將國家的再投資和政府補貼視作投資追加。投資抽回與投資追加的差額,即資產存量中勞動積累形成的部分。
(五)適當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我國職工的退休年齡應適當延長,不同性質的勞動者不應「一刀切」規定退休工齡,即不分職業、學歷,勞動者統一按到規定年齡實行退休。而且性別也不應是退休年齡的考慮的必要因素,勞動者的學歷、職業應列於新體制制定退休年齡的考慮因素。採取「一刀切」規定退休年齡,將造成高素質勞動力的極大浪費,同時對高學歷的勞動者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議新的養老保險立法將勞動者的學歷作為參考因素來規定退休年齡,應比未接受高等教育者延長若干年。
五、總結
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的加劇及家庭結構的變化,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進入21世紀後,我國養老保險面臨嚴峻的挑戰。不斷出現的養老統籌層面低、籌資難等問題,已使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力不從心;而傳統的養老模式與現實要求相距甚遠。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改善和完善上,不能一味照搬西方模式進行大范圍甚至全國性的社會統籌,必須認真分析中外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准確定位制度改革方向,結合我國國情與經濟實力,正確地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從而構建符合國情和深得人心的新的養老保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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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新加坡老人為什麼被稱為「樂齡人士」,看看養老政策就清楚了
在新加坡生活的老人或者說年長者,都有一個獨特的尊稱,叫「樂齡人士」!「樂齡人士」主要指60歲以上的老人,字面意思很明顯「到了快樂的年齡」。所謂的「樂齡」,其實是對於60歲以上退休老年人的另一種稱呼,希望他們能夠晚年生活祥和安樂。
從對老年人的特殊稱呼來看,新加坡是一個非常重視養老事業的一個國家。那新加坡都有哪些獨特的做法呢?
首先——政府減負
「養老」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由於老年人身體機能的緣故,需要投入大批量的資金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健康等等問題,資金的數量也是相當驚人的。
新加坡主要採用「輕福利政策減輕政府養老負擔」!你沒有看錯,是減輕政府負擔!看到這有些小夥伴估計要驚呼了!怪不得新加坡有那麼多老人,都皺紋爬滿臉了,還在工作。
在新加坡,最主要的養老保障為中央公積金體系(CPE),相當於國內的「三險一金」,只不過新加坡進行了統一稱呼。CPE為強制儲蓄,主要提供包括醫療、教育、養老、住房等綜合性的保障服務。
CPE一般分為3個賬戶:
①普通賬戶可用來購房、購買CPE保險、投資和子女教育;
②特別賬戶用於養老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
③保健賬戶則用於支付醫療費用。
而一旦會員達到退休年齡,政府則會為其設立一個新的退休金賬戶,符合要求者可在65歲後按月領取退休金,退休後賬戶要求有最低存款額,達到要求的,在65歲後,每月便可以領取1200新元的退休金,一共可以領20年。但往往到了退休年齡,新加坡的老人不願意退休!也就是剛才提到的,走在新加坡大街上會發現老人員工非常之多,這和國內絕對是天壤之別!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①薪金
新加坡法定退休年齡是62歲,重新受雇退休年齡是65歲,但越來越多的新加坡老年人過了這些年齡後,依然活躍在工作崗位上。去年,65-69歲年齡段的新加坡人中,有超過40%的依然在工作,這個比例相較於2006年的24%,多出整整16個百分點。而老人就業增加,正是得益於政府政策、就業市場緊綳和人們的壽命和健康年份延長的諸多因素。新加坡規定:員工的重新受雇年齡為62歲到65歲。而目前,幾乎所有到達62歲的員工都獲得重新受雇。而且,只要重新受雇者工作職責不變,他們甚至也沒被削減基本工資。2014年,62歲以上的就業老人的98%沒有被削減薪金,有10%還獲得加薪。
②年齡
新加坡每十年人均壽命就會增加3年。2014年,新加坡男子的平均壽命為80.5年,女子為84.9年。由於壽命延長,人們擔心自己是否有足夠錢的繼續應付退休生活,因為新加坡的退休金職能領20年。老人有了收入,就能在財務上獨立,無需依賴子女。
③鼓勵
政府本身推出政策,鼓勵企業聘請年長員工。年齡超過60歲的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擔任的工作包括清潔工、機械操作員、服務和銷售員工。如果企業聘請超過65歲的員工,政府也會津貼企業。年齡超過60歲的員工的月收入的中位數,從2006年的1160新元,增加到了2015年的2000新元。這樣一來,企業覺得聘請年長員工其實很劃算。同時,由於新加坡收緊外國員工的流入,導致勞動力市場緊綳,僱主也開始認真考慮聘請年長員工的課題。去年,65歲以上的新加坡人中,有25%受雇。而2006年,這個比例只有13.8%。有人預言,未來10年,老年人就業率將很容易達到30%。
④心態
很多人老人明白,老人就業、哪怕兼職,也能讓老人與社會進行互動,正是因為有這種互動,老年人就不會不被禁錮在家庭內,反而能夠享受相對豐富的老年生活。而且延遲退休還都是民意所為,隨著人均壽命的逐漸提高,新加坡曾多次延遲退休年齡至62歲,2011年通過返聘條例,員工在退休後可在自願的基礎上繼續工作,僱主須向符合健康條件的62歲以上員工提供三年的返聘合同,增加了退休年齡的彈性。同時,積極幫助中老年人提升就業能力,鼓勵他們干力所能及的工作,40歲以上的員工參加培訓費用全免,50歲以上的員工在崗位上干滿6個月可以獲得政府獎勵的工資,計程車司機可以干到70歲。值得注意的是,工運領袖最近多次提議,把重新受雇年齡上限提高至67歲,讓更多人盡量延長受雇,從一定意義上代表了現實民意。
而為了避免老年人在職場上受到歧視,政府今年修改規定,宣布從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允許僱主為年滿60歲員工減薪的法律規定。該規定是新加坡政府在1999年將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至62歲時提出的。在該規定下,僱主可以在延長員工退休年限時為其減薪最高10%。這一規定的取消為老年人重入職場暢通了道路。
其次,老年計劃
新加坡總人口為547萬,65歲以上的人口比例接近13%,而且由於出生率持續低迷,近年來,一名老人對應的工作公民已從2004年的7.6人下降到5.2人。這意味著目前新加坡僅有不到6名工作公民負責供養一名老人,而且供養的老人還在增多,而工作的公民在減少,反差不斷加大。然而,單純依靠政府提供養老顯然會造成較大的財政負擔,因此,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幫助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其中包括組屋套現的補貼計劃,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家庭參與養老組屋補貼計劃,興建針對老年人的樂齡公寓等。
組屋套現是指擁有組屋的居民可以通過屋契回購計劃、大屋換小屋以及出租組屋等方式每月獲得額外的收入,這主要針對經濟困難的居民。政府近年來不斷提倡和強調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作為福利性質供應給本地居民的組屋,就在設計建造時專門設計了適合幾代同堂的戶型,並在購房價格上給予優惠。這種戶型類似打通了的兩套住宅,以客廳相連接,兩戶既分又合,使長輩和晚輩能夠和諧共處。另外,對於願意與父母住得近的子女家庭,在購買政府組屋時政府會提供高達4萬新元的現金減免。而單身人士購買組屋若與父母同住,也可享受2萬新元的公積金房屋津貼。
僅僅是解決了養老的問題還不夠,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才是更加關心的課題。事實上,新加坡社會的養老設施已經比較完善了,從日常生活上可以說是最適合老人居住的國家之一。例如,多數公共交通工具均可以實現輪椅上下,司機和乘客會耐心幫助行動不便的老人上下車;每座組屋都為老人和兒童設立了活動區,還設立有食閣和公車站,屋主下樓就可以吃飯,而從家門口到車站均建有封頂的綠色廊道,方便居民雨天出行,這也大大減少了老年人滑倒事故。2016年3月,新加坡又針對老年人推出了「幸福老齡化計劃」。政府將投入30億新元,推動涵蓋醫葯保健、退休、就業、住屋和交通等12個領域的超過70項計劃。
從該計劃披露的內容來看,新加坡政府在關懷老人上真正做到了周到細致。首次在完整報告中出現的新計劃包括,將在非尖峰時段,把地鐵車廂門的開關時間延長2秒至6秒,讓年長者有更多時間進出車廂。此外,巴士站和的士站將更換成裝有扶手的座椅,助年長者起身。人民協會將藉助現有設施和社區網路,在健樂項目下提供醫療服務、推廣保健教育和樂齡學習,目標是在每個社區打造一個健樂中心。
這種關注細節的做法也體現在政府近年來修建的樂齡公寓的設施上。例如,樓梯和走廊兩側添加了扶手,在所有改變方向和高矮的地方用顯眼的色彩提示。考慮到老人彎腰駝背,開關、門鈴和門窗把手等設施的位置都適當降低。老人視力、聽力一般都不太好,因此公寓房間的照明度是普通住宅的兩倍,煤氣等各種開關上的字很大,報警系統的音量也適當提高等。此外,每個樂齡公寓都設有鄰里聯系站,老年人可以到這里來參加各種唱歌、讀書等活動,也可以相互之間聊天打發時間。
對於不住在樂齡公寓的人士,新加坡的每個選區也都設有民眾俱樂部、社區聯絡所以及康樂中心,這些場地由政府撥款並承擔部分營運經費,定期舉辦文化、社交、休閑活動,並提供健康檢查、信息咨詢、日常護理等服務。此外,新加坡也有日托養老和各類社會養老機構。對於無暇照顧老人和孩子的家庭,新加坡成立了「三合一家庭中心」,將托老所和托兒所有機地結合在一起,讓「老小孩」和「小小孩」共同生活。老少集中管理,即順應了社會的發展需要、解決年輕人的後顧之憂,又滿足了人們的精神需求,增進了人際交往與溝通。
⑺ 在新加坡多少歲能領養老金
67歲。
新加坡人力部政務部長陳振泉8日在國會宣布,政府將在2017年7月1日起將重新受雇年齡頂限從現階段的65歲延長至67歲。
新加波政府宣布從2018年7月1日起,取消允許僱主為年滿60歲員工減薪的法律規定。該規定是新加坡政府在1999年將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至62歲時提出的。在該規定下,僱主可以在延長員工退休年限時為其減薪最高10%。
新加坡人力部政務部長陳振泉陳振泉表示,年長員工在嚴格的工齡工資制度下缺乏薪資上的競爭力。從那時起,政府、僱主和工會三方一直致力於推動增加靈活的績效工資制度。今後,員工的薪資將取決於其工作價值,而與年齡無關。
(7)新加坡怎麼養老的擴展閱讀:
新加坡政府於2012年年初實行了《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在該法令下,凡是年滿62歲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只要健康狀況和工作表現良好,僱主都有法律義務為他們提供重新受雇的選擇,直到他們65歲。
新加坡人力部的數據顯示,目前,幾乎所有滿62歲的員工都獲得重新僱傭。而在2015年,65至69歲年齡段的新加坡人中,有超過四成依然在工作,這個比例大大高於2006年的24%。因此,政府近年來一直在考慮再次提高重新受雇年齡頂限。
⑻ 你會選擇在新加坡養老嗎
不會
新加坡人最怕就是退休,因為退休意味著他們沒有工作。平時我們在一些餐館吃飯,或者去商場購物,甚至在大馬路上散步,都少不了會看到有一群60多歲以上的老人在工作,甚至有的老人已經聽力不大好了,還是得繼續工作。
新加坡主要採用「輕福利政策減輕政府養老負擔」!你沒有看錯,是減輕政府負擔!看到這有些小夥伴估計要驚呼了!怪不得新加坡有那麼多老人,都皺紋爬滿臉了,還在工作
⑼ 三千萬移民去哪裡養老好
新加坡。三千萬移民去新加坡養老好。新加坡移民之所以有比較好的養老,主要得利於新加坡制定的養老制度。新加坡的養老政策非常有特色,它採用公積金計劃來實現社會保障制度,退休人士依靠公積金既能滿足退休之後的生活保障,又能將錢用來投資,這樣就能實現獨立養老,讓退休生活過得更加舒適。
⑽ 新加坡移民可以享受什麼養老福利
1、新加坡的養老社會設施非常完善,可以說是最適合老年人居住的國家之一。
2、在新加坡,最重要的養老保障是中央公積金制度,在當今世界眾多傳統社會福利保障制度中是較為成功的。CPE為員工提供全面的保障服務,包括醫療、教育、養老和強制儲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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