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年以上房子如何處理
㈠ 新加坡房產產權你知道多少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新加坡房產產權你知道多少?
新加坡的房子分成政府組屋、私人公寓和獨棟別墅。境外投資者(非永久居民)可以選購每一個公寓樓(包含全部99年、999年至永久性土地公寓樓),及其超過5層有地住房。但是不能選購政府組屋、全部公寓項目、閑置的住房土地、及其低於5層有地住房。
一般處理辦法(二):
政府取回土地資源,便以那時候價格行情賠付。
新加坡政府因工徵收土地,其實就是En-bloc(新加坡版動遷),它能夠是通過開發商進行,還可以是由業主委員會進行,十年以上房齡的老樓80%業主允許就能賣,10年之內要90%,採用少數服從多數標准。自然政府會按照市場價賠付,業主也會有一些能力在同地段買同類的房子。因而,在新加坡就有人買老樓博En-bloc,獲得股權溢價。
新加坡房產的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最流行的處理辦法:
新加坡領土面積不大,建房子不可以橫向擴展,只有往高處建。所以一般30很多年以上房子便會有房地產商來回收,以超過那時候市價15%-30%的價錢回收你房間,前提是你要徵求該新樓盤90%之上業主的願意。隨後大家可以買別的一個新的房子了,或者買原地不動將要新建設房子。
新加坡回購步驟:
90%業主允許,金融機構開展定價,彼此議價。房地產商一般會以超過那時候市價15%-30%的價錢回購。回購以後業主是不會再具有原來房屋產權證明,假如仍想住著原來地區,需重新選購。開發商回購收取的價格有可能買到的新房子,也可能很難買到,那應該依據回購的價格、地區、那時候的市場行情等很多方面看來,即便很難買到,住戶都不需使用大量存款來買房,僅需補充一小部分價差就可以,但居住條件獲得大幅度改進。這也是新加坡維持房產市場魅力的一種方式,都是政府支持的方法,同時又是發展與住戶願意接受的形式。
新加坡房產的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以上是小編為您推薦的新加坡房產的房屋產權年限難題,如今新加坡樓市中,產權年限房地產偏少,老外選購還要政府嚴苛審核,不僅挑選少,並且辦理手續不便。新加坡房產期限到期時的處理方法早已給大家分享了,希望用本文閱讀的,可以使您得到收獲。
㈡ 我們買的房為什麼只有70年產權那70年之後怎麼辦
一,70年產權房首先是依據房屋基本壽命給出的。在正常情況下,房屋經過70年就要給重修翻新或重建,否則就會變為危房。試問,誰願意住危房?因此只能重蓋。由誰出錢重蓋?你認為該誰出錢重蓋?!要知道,你只有7O年房權期限!特別是城市樓房,到了70年需要扒掉重建,你就必須離開。就這一點來看,70年,你只是一次付清住房租金。這是本質!
中國房屋管理依舊是國有制。如果出現70年以後此房還可以住,而且你還在裡面住,由那時候給出的政策決定。
有人把資本主義私有制套到住房中,認為房屋永遠是自己的。這是完全錯誤的!既便是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它們也沒有永遠,這是因為房屋是受壽命限制的。
設想你的住房到期後成為危房,誰出資重建?要國家嗎?國家會出錢給你修房建房嗎?請不要痴心妄想了。若是你個人如能出的起這筆資金,為什麼不另買一套?
二,70年產權房還是根據人囗變化狀態提出來的。實行商品房管理是2000年前提出來的,當時全國人口為12億,其中30%為城市人口並需要住房。70年後(暨2070年)國家城市人口如何變化,那時候是看不到的。因此2000年只能決定70年內的國家房地產政策。2070年以後政策由那時候的當政人根據人口變化再決定。但是房屋屬於不動產,而中國是 社會 主義國家,這筆不動產的主權永遠是國家所有,所有的人都是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繳納房租方式可以變化,或一次性,或分批,或安揭貸款,或按年月交租,還是根據那時候的 社會 購買力等實際來決定吧。
我們買的房子,不管是高層,還是洋房、別墅,產權都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權交一次錢只有70年!用更通俗的解釋就是國家租地給你用70年,租期到了國家無條件再租70年,原則上續期沒有次數限制,只要房子能一直安全居住,就永遠都是你的。
第一、對城鎮住房70年產權的全面理解01、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城鎮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出讓一次為70年。
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國家無條件再續70年,但前提條件是你得繼續交錢。要是不繼續交錢的話,即便房子還能住人,也不能再得70年!根據「房隨地走」原則,到期不續交土地出讓款,房子將隨同土地一起被收歸國有。
02、如何形象理解70年期限?
這要從我們國家的土地所有制說起!
我們國家在1949年建國後,曾經執行過土地國有制、私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並存的三種混合所有制形式。
土地集體所有制是建國前我黨「打土豪、分田地」口號對農民階層的承諾,這種所有制形式至今沒有動搖!以後估計也不會!只是在耕地經營上,在改革開放之後變換了經營方式,從集體組織領導的人民公社經營轉變為家庭聯產承包經營。
1949年建國後,基於 歷史 原因存續下來的部分土地私有制,在54年《憲法》和早期的土地法中都是允許的。現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出台後,這些私有土地被依法取締了,僅保留了集體所有制和國有制兩種形式。
國家掌握了除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之外的所有土地所有權,也就是城市市區的土地和郊區工礦企業等的土地所有權。
但城市要發展,國家就得讓渡土地使用權供產業、居住、教育、國防、辦公等用途需要,基於這種需求,國家將所有的土地以兩種形式讓渡出來:
一是劃撥,主要是給予行政機關、軍事機構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使用,這類機構使用國有土地的期限是無限的,可以永久使用,也不用付費,屬於純公益目的使用。
二是出讓,也就是根據不同的營利用途,有償出讓不同的期限。比如,居住用地就是70年。但說出讓土地使用期限,可能很多人都不能完全理解,最直白的話就是租地!國家根據使用人的申請,將國有土地出租給需要的人,如果蓋居民樓,那租地的租期就是70年,70年期限到了,繼續交租金,無條件再給70年租期。
所以,不管是高層,還是別墅、洋房,作為居住用的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只要交錢,都是可以無條件繼續使用70年的。而「房隨地走」,只要土地能繼續使用,那土地上的房子自然也就是自己的,誰也拿不走。
第二、與房子相關的其他年限問題除了土地使用權70年期限,還有其他一些年限問題需要注意:
01、房子的產權年限
不管是什麼類型的房子,比如,住房、商鋪、寫字樓、倉庫之類的,作為所有權年限而言,都是永久的!
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房產都是鋼筋、混泥土之類的混合物,是業主真金白銀花錢買下來的,作為所有權而言,是沒有年限限制的,也就是永久的!
02、房子的使用壽命
一般來說,房子的使用壽命是難以准確預估的,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70年,具體能使用多少年,也就是具體能住多少年?取決於當地氣候條件,房子的維護、保養情況,等等因素。
03、房子的設計壽命
按照國家住建部的國家標准看,設計壽命是「不低於50年」!
也就是說,國家對建築物設計標準是不低於50年!建築商在建蓋住房時,不得低於50年的使用壽命,實際正常使用下來要是低於50年,將會被追責!屬於劣質工程!
綜上所述,房子在設計上看,不低於50年的使用壽命,但實際使用下來的年限究竟是多久?無法准確知道,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50年以上的其他年限。
第三、70年到期後怎麼辦?分兩個方面說明:
01、70年土地使用權
上面已經說了很多,70年到期後,只要交錢,就可以無條件再獲70年期限。
02、70年土地沒到期,但50年後房子就成了危房;或者70年到了,房子也不能住了,怎麼辦?
從國際經驗看,大致有四種處理方式:
①原址重建
像新加坡組屋,在房齡滿30年,或者50年後,政府就會將部分組屋按市場價回購,發給回購補貼資金,並在原址上重建,再免費分配給被拆遷的業主。
當然,鑒於我國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房地產開發模式,商品住宅在成為危房後(可能不到70年),地段好的、土地價值大的、重建收益大於拆遷成本的,獲得原址重建的概率很大,拆遷賠償跟現在拆遷賠償和開發模式應該是大同小異的。
②房子廢棄、土地政府收回
70年到期後,房子已經成為危房,無法居住,重建成本高,投入和收益不成比例,房子只好被廢棄,土地到期後由於沒有續期,土地將被國家收回,房子作為廢棄物也收歸國有。
③修繕繼續使用、土地再續期
不管是別墅、洋房,還是高層住宅,使用壽命超過70年是完全可能的,因為新加坡的組屋壽命就是99年!
但要注意,新加坡組屋是5年一次小修,10年一次大修,組屋在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升級和保養做得是相當到位的!這樣精細的維護和保養,致使新加坡組屋能最大限度地使用到99年,如果99年到期後還能繼續安全居住,仍然得由政府收回,作為國有財產,要麼由建屋發展局繼續出售出租,要麼拆除重建。
也就是說,結合我國實際國情,隨著住宅國家標準的不斷完善和優化,建築物在設計之初會預留下升級和改造的空間,以保證隨著 社會 進步、技術革新,對建築物使用提出新的功能要求。房子在接近設計壽命後,具備修繕條件的,可以聘請專業機構修繕,延長建築物的使用壽命,如果70年土地到期了,再續70年即可。
④其他方式
比如,土地期限沒到,但房子已經不能住了,有的想升級修繕,有的想重建,有的直接不想要了,怎麼辦?
目前政策看,沒有答案,也沒有公布解決方案!我認為可能是目前時機還不到,作為管理者而言,後手方案應該是有的,畢竟,管理者還是智慧的。
就個人設想而言,遇到這種情況,可能分情況決定:直接不想要的,好辦,簽好棄權承諾書退出即可;剩下修繕的和重建的,表決方案,然後招標建築方即可。
當然,修繕的話,維修基金應該就能應付了。關鍵是重建的,維修基金不足以支付重建費用,可能還要每人先湊錢。有的人放棄了,重建時候又可以拉高容積率,將多餘的住房再出售,用再出售的住房收入彌補之前的建房損失。
第四、置業建議我們始終要明白一個道理:在我們國家,排在第一位值錢的,永遠不是房子,而是土地!土地價值決定房產價值!
有兩點建議,供參考:
01、加快置換速度
也就是說,差不多住10年左右就置換更新的住房,盡量不要持有房齡超過30年以上的住房。房齡越老,地段、配套、學區之類的也都不好,以後願意投錢拆遷重建的人就越少,或者自己集資重建的成本就很高,重建難度就很大,房子的價值就會越來越低。
02、盡量購置容積率低的住房
洋房、別墅之類的建築,容積率低,同樣土地到期了,拆遷賠償的代價越低,重建獲取收益就越高,願意投資拆遷重建的人就會越多,這類房子就更保值。
另外,要是沒有人願意來投錢拆遷重建,業主就那麼幾戶,自己續交下土地出讓金,再續70年後,自己集資也可以輕松地重建,重建難度更小。
因此,買高層的話,還是建議買優質地段、配套、學區之類的,土地價值越大,以後到期後越好處理;反之,就要加快置換速度,或者乾脆就持有洋房或別墅之類的低密度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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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買的房產只有70年產權,70年之後怎麼辦?
肯定地說,仍然是你的,70年後不用擔心。 一、對房產證年限概念的正確認識作為普通老百姓說的房產證的產權證年限,都認為是房產本身的年限,實際上你購買的房產的所有權是永久的,是沒有年限限制的。
為何坊間又有房產證的年限一說呢?主要是對房產、土地使用權概念的混淆。 房產的年限實際上指的是房產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在我國,土地的所有權的權屬性質有兩種,一是國家所有,二是集體所有。
通常房地產開發所佔用的土地的使用權,都是國家、或者是國家通過徵收集體土地給予補償後變更為國家所有,政府再把土地使用權賣給開發商進行房地產開發,開發商把房子連同土地使用權賣給老百姓。政府在確定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時,一般都根據土地規劃用途分別確定的。比如:
商業用地、工業用地一般土地使用權年限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具體到各個各個地方可能會有一點差異。
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咋個處理作為普通老百姓,非常關注70年後咋個辦?實際上就是土地使用權70年期滿後,房子是不是就不是自己的了,土地是國家所有,那麼還要不要另外交錢再購買土地使用權?
明確的說,房子所有權永遠是你的,土地所有權依然是國家的,你只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在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至少現在看到的是不需要再交錢(使用土地的錢)。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
綜上所述,需要買房時,就放心買房,只要是住宅用地,到期後自動續期,沒有後顧之憂。
一般50年就拆遷了,如果可以達到70年,產權可以續接。。國家有法律法規,可以查詢下
因為現在國家土地使用目前最高70年,也就是說我們的不動產證上70年,現在也有政策說明的了,70年後自動續期,費用不超過5位數的價格!
買房子對於很多家庭來說都是一件大事,畢竟依照現在的房價來看對於很多家庭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負擔,當然也會關心房子的產權問題。
首先: 介紹一下土地使用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土地使用權屬於國家,而且是有期限的,一般民用住宅年限是70年,商品房屋年限是40年。房屋所有權屬於業主,畢竟土地是國家的,屬於國有土地,簡單點說就是你租用國家的土地蓋房,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
其二: 我有必要講一下產權的計算時間,中國的商品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起算,比如開發商2020年拿地,2022年建成,購房者2025年買房,其實產權的使用年限是2020+70=2090年,而並非是從你購房日期開始計算。
其三: 至於為什麼是70年,是政府在改革開放以後借鑒香港作出的調整,發展了幾十年了也沒有出現什麼大的問題,就這樣一直執行到現在。
其四: 70年之後怎麼辦,一般能買得起房子的人有可能70年之後就已經離開了,但是這也是我們面對的另一個問題,就是70年後房子的歸屬問題,其實我們買房買的是土地使用年限,70年後只要房子不倒塌房子還是屬於你自己,土地使用權期滿,會自動續期,大可不必擔心。
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許可權,房屋是我們花錢買的,就永遠都屬於我們。
土地是國家的,使用年限70年,到期可續期。《物權法》第149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國家對住宅用地的使用許可權可達70年。房子是我們花錢買的或者蓋的,國家是不會干涉我們的。正常情況下,土地使用期限到達70年之後,是可以繼續續期的,續期所需費用暫時並未提及。如果國家要回收或者徵用,也會給予我們房子上的賠償的。而且這個土地使用許可權是從第一次拍地建房子開始計算,後期使用均為累積,與房子本身的交易次數無關。
《民法典》第35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民法典》於2021年實行,並廢除《物權法》。《民法典》等於給我們吃下來定心丸,起碼我們能夠確定,土地到期後還能繼續續期。至於費用雖然沒有公布,但是我們也能夠想像的到不會太多。試想500平方的土地上一幢高樓有好幾百用戶,而國家只收這500平方的使用權,幾百號人平攤500平方的地,到每人手上出的就很少了。之前據消息透漏說是不會超過五位數。也就是最多也只有幾千塊錢。換言之,數以萬計的住戶,如果續期費用很高的話,自然會有人站在前面申訴的,不用我們去操這個心。
我們只要清楚,70年之後我們可以繼續續期,就可以了。少操無謂心,多做有益事。
你好,房屋是永久擁有的,所以房本寫的是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只有使用權,所以咱們拿的是土地使用證。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後,如果房屋還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續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土地。如果政府規劃要拆房,就會補償。
所謂的70年產權是指土地使用權為70年,是從開發商拿到地開始算,再扣除房子的建設周期,一般從具備收房條件起至到期,最多隻有六十五至六十九年。問題是一般民用住宅的設計使用壽命只有五十年,就算加固,估計用的使用壽命不會超過七十年的,畢竟不可能無休止地進行加固。所以70年到期時,估計房子都給拆了
1、首先要給大家來解釋一下70年的產權到底是怎麼回事,產權之所以是70年是因為開放商只購買了國家土地70年的使用權,也就是說,在70年後,土地依然是國家的,可在這並不代表房子不屬於你。
2、因為房子是你的私有財產,你是擁有永久的使用權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居民產權到期後自動續約,所以大家根本不用擔心自己的住宅問題,只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進行續約,而不需要再次辦理相關證明。
3、《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限屆滿,可以自動續期。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從上面可以看出,當房子到期時,它可以更新。房屋使用權必須由個人所有,但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
4、那麼,到底要繳納多少金錢呢?在70年房子產權到期後是應當補交一定金額,但是在繳納金額的時候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繳納,而具體到房產到期續產權要交多少錢並沒有什麼明確的規定。
5、所以,買了房子的朋友也不用擔心70年後的問題,到時候根據法律會自動進行續約,而要繳納的資金雖然沒有規定,但相信也不會太高,到時候,即使土地因為某些原因國家進行拆遷,國家也會給予一定的補償,不會讓你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