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擺攤怎麼樣
㈠ 為何新加坡人寧願排隊吃「路邊攤」,也不在家做飯
有句話叫做「民以食為天」,在我們生活中,吃飯這件事情肯定比不可少,雖然不能保證全球的人都能吃到飯,但是慢慢發展下來,吃飯首先吃飽,最終吃到「精緻」「安全」。
按照這樣的線路來看,我國基本上早已步入了全國人吃飽的狀態之下,但是對於安全和精緻還有一些差距,當然了這些年相關部門都在不斷努力,地溝油等東西已經很少見了。
可是在新加坡這個國家,當地人卻與我們有些不同,他們十分喜歡出去吃「路邊攤」,反觀不會在家裡吃飯。
另外新加坡有90%以上的食品都是從國外進口,一般情況下,進口的東西較貴,可實際上,新加坡也對食品採取了一定的限制,當食物放在顧客的餐桌上,也不會貴到人們吃不起飯。
也就是說新加坡的美食不僅安全還挺便宜,至少算是均價,另外大多數的新加坡人也會為了節約時間,多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才會在外面吃,就像是上班族點外賣一樣。
綜上三個因素所述,新加坡人即使家裡有著十分完善的做飯設備,也「懶得」自己煮飯,畢竟菜品安全、便宜還能省時間!
㈡ 去新加坡擺攤要什麼手續
外籍人嚴禁在新加坡從事擺攤生意活動,沒有所謂要什麼手續,非法擺攤觸犯新加坡移民條例,為刑事罪行,一旦定罪,判於罰款或監禁,或兩者兼施,刑滿遣送回國,且禁止入境。
㈢ 沒有拿到綠卡的外國人可以在新加坡擺攤嗎
可以呀,你可以趁著辦新加坡旅遊簽證的時候擺擺攤,賺點外快咯
㈣ 新加坡「小販中心」,是怎麼成為一「景」的
對很多人來說,出國旅遊,大抵有兩個心願:一是能嘗到當地獨具特色的美食,二是花費能夠盡可能做到物有所值。新加坡的「小販中心」,不但讓這兩個願望盡數實現,其中透露出來的城市管理經驗也可供我們參考。
如今的小販中心已成為新加坡飲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景」,體現著一種城市的秩序,甚至被列為「每一個人有生之年必須到訪的一千個地方之一」。
也曾有隨意擺攤之擾
早在建國初期,新加坡也面對著小商小販隨意擺攤所帶來的困擾。李光耀在他的回憶錄中這樣描述:「數以千計的人在人行道和大街上售賣食物,完全不理會交通、衛生和其他問題。結果是街道垃圾成堆,造成堵塞,腐爛的食物散發出惡臭異味,四處凌亂污穢不堪,市區的許多角落都變成了貧民窟。」
這其實是殖民地時期,因殖民當局對街頭小販長期採取「雙不政策」,即不合法、不取締,而造成的後果。這種近乎於放任自流的政策,也給新加坡帶來另一個頭痛的問題,就是私會黨強收保護費。
他們通常劃定地盤,強迫小販繳納保護費,否則就鬧事、砸攤位,讓你做不成生意。久而久之,這就成了黑社會團體的重要收入,也成為各幫派時常火拚、搶地盤的一個重要誘因。
可是剛剛獨立的新加坡政府,並不認為上述問題可以單靠強化執法來根除。李光耀坦率表示,「(這要等到)我們能夠提供許多工作機會時,法律才得以執行,街道才得以整頓」。
對街頭小販進行登記
1968年,新加坡政府開始行動——對街頭小販進行登記。為了讓小販「固定」下來,政府也開展小販遷徙計劃。通過建屋局和市區重建局等機構建設水電設施完善、通風又衛生的小販中心,並以非常優惠的價錢分租攤位給街頭小販,吸引他們入駐。
政府提供的相關優惠配套一直持續到1990年。李光耀在回憶錄中說,「我們發出熟食小販執照,把小販從人行道和馬路上移到附近嚴格建造,備有輸水管、陰溝和垃圾處置系統的熟食中心。到上世紀80年代,所有小販都獲得安排。他們當中有好些廚藝一流,遊客聞風而至,幾個還成了百萬富翁,開賓士轎車,僱傭侍應生。」
在所有小販得到安置後,新加坡又開始實施攤位頂讓制,允許那些第一代以政府津貼方式獲得攤位的小販轉讓承租權,新接手的承租者須以市場價付租金給政府。這樣使小販對自己的攤位有了更大的自主權,甚至能夠在退出經營時獲得一筆收入。而政府也會定期把空置的攤位開放給公眾投標。對經營小販生意有興趣的國民,可以用市場價獲得小販中心的攤位。
不過,整齊劃一的集中式管理,後來也導致一些傳統街市的冷落。例如,曾被譽為新加坡唐人街的牛車水一帶,在新加坡人眼裡就失去了往日的風采,甚至讓一兩代國民感嘆集體記憶與傳統的消失。為此,新加坡政府後來採取應對措施,在牛車水等地設置有固定街頭攤位的美食街,並允許基層組織和工商聯合會等主辦夜市或年貨市場,設法讓一些商販在有序的管理下重返街頭。
保證小販持牌設攤
新加坡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所有的街頭攤販都必須持牌設攤的國家,除了對經營食品類的小販集中引入小販中心經營外,還頒發流動小販牌照,分為工匠、報紙、冰凍甜點、流動車以及其他類別共五種。新加坡政府對流動攤販實行有序、有限制的開放政策,限制流動攤販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經營,並且要符合一定的衛生健康標准。把市區劃分為「絕對禁止區域」、「相對禁止區域」和「疏導區域」幾類,分別採取嚴管、控制和規范等管理策略,根據路段管理標准來控制流動攤販。
新加坡有較完善的法規體系,僅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達400多種,使每項工作都有法可依。其中針對小販中心監管的法律就有環境水源部制定的《公共環境衛生(食品衛生)條例》,由新加坡國家環境局負責執行,並且制定了《公共衛生條例》,創新了「犯規記分制」管理辦法,為每個商販都發放了《食品衛生手冊》。
在接受管理、享有權利與義務的同時,很多流動商販也很注重維護自我權益。
新加坡的小商販通常都加入了相應的協會,受到行業協會保護。經營熟食店的張穎英就加入了市小食品銷售者行業協會,每周向協會繳納10新幣(約為人民幣46元)的會費,她認為這樣做非常有必要。她說:「錢交得不多,而且心裡很踏實,如果遇到什麼麻煩,行會就會出面交涉,比她自己解決簡單得多。」
在新加坡,工會和行會的勢力很大,是保護勞動者的重要力量。通常,工會成員向工會或行業協會反映問題,這兩個組織再將問題反映給政府部門。這樣就形成了民間和官方之間暢通的交流方式。張穎英說,小販中心已經成為了新加坡文化的一部分,每個小販中心都有各類商販的頭兒,他們對同行業商販進行管理,解決臨時出現的問題或矛盾。他們將市場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向行會反映,並能得到解決和幫助。
小販中心進入城市規劃
小販中心在城市中的選址也很有講究,一般建於組屋(公營房屋)或交通交匯處附近,隨著社區商業模式的發展,為居民提供生活配套服務的社區商業中心「鄰里中心」逐漸興起,政府也將小販中心作為新鎮鄰里中心的組成部分,在市區則以中期用途或地塊再開發設計要求之一的形式存在。就這樣,小販中心和鄰里商業步行街、社區小廣場一起構成了重要的社交空間。
新加坡的城市規劃和建設經驗歷來被世界各國稱道,其城市的概念性發展規劃為城市空間布局、產業發展提供了戰略指導,也創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新加坡的商業網點發展規劃共分5級,除中央商務區外,根據與市中心的距離分別規劃了區域中心、小型中心、邊緣中心,及分布在各住宅區內的鄰里中心。各級商業中心都有明確的功能定位,對網點的選址、布局規模具體到賣何類商品,均有細致規定。
新加坡將小販中心作為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還像醫院、學校等一樣納入政府的規劃,統一布局與選址,平均5.6平方公里就會設置一個小販中心,服務半徑在1.3公里左右。
新加坡推行的新模式鄰里中心與組屋的比例、內部的必備功能、商店組合、商品檔次都有周密規劃。目前,基本上是為1000—1200套住戶配套建設鄰區商店,為6000—8000套住戶配套建設一個鄰里中心。其主要商店組合為:普通日常商品商店、診療所、餐館和小販中心。典型的鄰里中心包含:35家商店,2家飯店,1個超級市場,1個菜市場,1-2台自動提款機。
「新加坡規劃之父」劉太格認為:「每個不同的城市應該有不同的特色,尊重不同城市身份的規劃才是合理的規劃。」新加坡也堅持做到了這點,始終立足國情,「以建設花園城市」為理念,著力打造「卓越的居住、工作與休閑城市」。
正如李光耀所描述的,小販中心慢慢發展成為新加坡飲食文化的一大特色。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新加坡旅遊局和電視等媒體把小販中心推介給全世界,後來得到各地不少旅遊作家的推崇。多次社會調查顯示,經濟實惠而又有多元多樣選擇的小販食品,已形成了新加坡人獨有的「出外用餐」文化。
千萬不要認為小販中心只是平民百姓吃飯的地方。在新加坡,上到國家總理、政要富豪,下至普通百姓,都有可能是小販中心的常客。如今,小販中心已成為新加坡人尋常的生活方式,讓很多人的一日三餐不再依賴家裡的廚房,做飯差不多也成了純粹的居家生活樂趣。人們在小販中心吃飯、喝茶、看報、閑聊,有的人就是叫杯咖啡,吹著風,看人來人往,看小鳥啄食;或是約上一兩個朋友,叫杯咖啡,消磨午後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