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小區如何避免公地悲劇
⑴ 公地悲劇
2019年12月5日。
公地悲劇,最初有英國人哈定於1968年提出,因此公地悲劇也被稱作為哈定悲劇。
具體內容是指在公享公有物的社會中,每個人,也就是所有人都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這就是悲劇所在,每個人都被鎖定在一個,迫使他在有限的范圍內無節制的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毀滅使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通俗的講就是芹鏈在公共的物品中,所有的人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不顧及公有財產的保護,最後導致所有人都沒有利益可談。目前的明顯的例子就是沒有物主的物品經常會遭到莫名其妙的毀壞,伏首物如共享單車,公園里的花草水果。最終導致所有人都不能有效的出行和欣賞優美的景色。
如何走出「公地悲劇」的漩渦呢?
世界上公認的理論有三條:
第1條,就是最大可能的使這些物品私有化。只要是有主的物品,就不會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壞。但是讓所有的公共財產私有化也是不可能的,這一種只是一種有效的方式,但不是最缺液有效的。
第2條,增加這種公共物品的准入條件。說白了就是現在公共資產所採用的常見的方式就是雇傭人進行管理。使用的人有付出一定的代價,或者進行一定的限制。這樣可以避免他們無節制的使用和無節制的索求。
第3條,就是用行政管理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辦法,來最大限度的減少「公地悲劇」的發生。行政管理很好理解,就是政府從行政的角度對這些公有物品進行管理,損壞的要造假賠償,可以無償使用使用。市場經濟就是可以增加,同類物品的替代品,這種品種多了人們就有選擇的權利,可以分流一部分人,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對這種物品的破壞。
公地悲劇是對人性的一個考驗,更是對管理的一個考驗,只有做到周密的籌劃,才能避免公地悲劇給大家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⑵ 避免出現公地悲劇地措施有哪些如何判斷歇歇措施優劣
將公地私有化或加強管理。
這些措施具體地說,就是將這塊沃土交到私人手裡,或封住草地的入口。比如管理,就意味著由國家制定規則:也許是收取使用費,也許是進行時間限制,也許是根據眼睛的顏色(或眉毛、奶牛的顏色)來決定誰享有優先使用權。
關於判斷措施優劣:這些措施都有一個共同的劣勢點,有些人會特別重視他們的行為對人類和經濟體系的影響,但在這種自我負責基礎上制定政策是盲目的,我們不可以指望人類的道德理性。
⑶ 公地悲劇的概念是什麼
公者返地悲劇是:公共物品因產權難蔽慎以界定而被競爭性地過度使用或侵佔。這一個概念經常運用在區域經濟學,跨邊界資源管理等學術領域。
出自:1968年,英國學者哈丁(Hardin)在《科學》雜志上發表的一篇題為《公地的悲劇》的文章
其中「公地」指:作為一項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中的每一個都有使用權,但沒有權利阻止其他人使用。
「悲劇」是因為每個當事人都知道資源將由於過度使用而枯竭,但每個人對阻止事態的繼續惡化都感到無能為力。而且都抱著「及時撈一把」的心態加劇事態的惡化。
「公地悲劇」的典型例子:
過度砍伐的森林、過度捕撈的漁業資源及污染嚴重的河流和空氣
(3)新加坡的小區如何避免公地悲劇擴展閱讀:
避免「公地悲劇」的方法:
盡可能地將資源或企業的所有權明晰,並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明確責任和義務。科斯定理證明,一旦產權明確規定,而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聯絡、談宏嫌敬判、簽約等等的成本足夠低,則無論將產權劃歸給誰,最終總能達到該資源的最優配置和使用。
同樣道理,只有做好企業的產權安排,才能避免「公地悲劇」的發生。對國有企業而言,應明確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必須指出的是,產權穩定和產權明確同等重要。如果產權不穩定,即使產權明確,也會對資源進行掠奪性的使用。
網路—公地悲劇
⑷ 《墨菲定律》走出「公共悲劇」
現實生活中,公地悲劇多發生在人們對公共產品或無主產權物品的無序開發及破壞上,如近海過度捕魚造成近海生態系統嚴重退化等。
英國解決這種悲劇的辦法是「圈地運動」。一些貴族通過暴力手段非法獲得土地,開始用圍欄將公共用地圈起來,據為己有,這就是我們歷史書中學到的臭名昭著的「圈地運動」。但是由於土地產權的確立,土地由公地變為私人領地的同時,擁有者對土地的管理更高效了,為了長遠利益,土地所有者會盡力保持草場的質量。同時,土地兼並後以戶為單位的生產單元演化為大規模流水線生產,勞動效率大為提高。英國正是從「圈地運動」開始,逐漸發展為日不落帝國。
土地屬於公有產權,零成本使用,而且排斥他人使用的成本很高,這樣就導致了「牧民」的過度放牧。我們當然不能再採用簡單的「圈地運動」來解決「公地悲劇」,我們可以將「公地」作為公共財產保留,但准許進入,這種准許可以以多種方式來進行。比如有兩家石油或天然氣生產商的油井鑽到了同一片地下油田,兩家都有提高自己的開采速度、搶先奪取更大份額的激勵。如果兩家都這么做,過度開采會減少他們可以從這片油田收獲的利益。在實踐中,兩家都意識到了這個問題,達成了分享產量的協議,使從一片油田的所有油井開采出來的總數量保持在適當的水平,這樣才能達到雙贏的目的。
有人可能會說,避免「公地悲劇」的發生,就必須不斷減少「公地」。但是,讓「公地」完全消失是不可能的。「公地」依然存在,這就要求政府制定嚴格的制度,將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這樣,在「公地」里過度「放牧」的人才會收斂自己的行為,才會在政府幹預下合理「放牧」。
在市場經濟中,政府規定和市場機制兩者有機結合,才能更好地解決經濟發展中的「公地悲劇」。
1998年,邁克爾·赫勒在《哈佛法律評論》上發表《反公地悲劇:從馬克思到市場轉型中的產權》一文,正式提出「反公地悲劇」的理論模型。他認為,生態學家加勒特·哈定之前創造的「公地悲劇」雖然很好地說明了公共資源被過度核友利用的惡果,但他卻忽視了資源未被充分利用(或稱「使用不足」)的可能性,而這導致的資源浪費、效率低下、收益減少的情況更為嚴游擾重。於是,便提出了「反公地悲劇改磨槐」。
2003年,復旦大學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研究中心報道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應用經濟學系主任陳抗博士題為「從公地悲劇到反公地悲劇」的學術講座。陳博士在講座中也清晰地解釋了「公地悲劇」和「反公地悲劇」的概念。當資源或財產被許多人擁有時,這些擁有者每一個人都有權使用資源,但沒有人有權阻止他人使用,於是便導致資源的過度使用。這就是「公地悲劇」。例如,現實中的草地的過度放牧、海洋資源的過度捕撈、空氣的嚴重污染等。與之相反,當資源或財產被許多人擁有時,這些擁有者每一個人都有權阻止其他人使用資源,但沒有人擁有有效的使用權,資源或財產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就會大大降低,甚至出現資源浪費。這就是「反公地悲劇」。如某些發明所導致的專利問題,由於專利權利太多,使後面的研發難以為繼。
總之,一味地困守於資源或財產的完全「公共」或完全「反公共」,都會導致相應的悲劇。我們只有懂得採取相應的措施,有效平衡資源或財產的「共有」和「私有」,才能從根本上避免悲劇的發生。
⑸ 如何判斷避免公地悲劇措施的優劣
公地悲劇是指資源共享問題中的一種典型情況,即由於每個人都自私地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最終導致共同資源遭到破壞。為了避免公地悲劇,需要採取一些適當的措施和制度,例如規制、獎勵和懲罰等。
以下是判斷和選擇避免公地悲劇措施的優劣盯改數的幾個方面:
1. 效果:在選擇措施時需要考慮它們能否真正有效地解決公地悲劇問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殲態
2. 可行性:措施的可行性是指其實施是否具有現實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考慮其所需的資源、技術和政策支持等因素。
3. 公正性:措施應該公平公正,不應凱首對某些群體或個人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盡可能保證公平和公正,避免任何一方占據過多的資源或權益。
4. 持續性:措施應該有長期可持續的性質,即能夠長期維護資源的穩定和持續利用,並防止再次出現公地悲劇問題。
5. 經濟性:措施應該實現合理的投入產出比例,保證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總之,在選擇避免公地悲劇措施時,需要全面考慮其效果、可行性、公正性、持續性和經濟性等因素,以確保其能夠真正解決公地悲劇問題並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⑹ 如何判斷避免出現公地悲劇措施的優劣
公用地悲劇意思是公共物品因產權難以界定而被競爭性地過度使用或侵佔,從而造成資源枯竭、環境惡化等後果。
解決方案如下:
相關政府部門在進行公共資源利用具體管理時,可以通過制定關注利益受損者的適當合理的補貼政策和常規有效的處罰政策,補貼與處罰相結合,兩者互為依靠和補充,使各方的博弈趨於集體理性>由非理性競爭走向理性合作。
補貼與處罰政策結合使用,改變了以往以處罰為單一手段的禁止型管理,既處罰了違規者又考慮並保護了合理使用者的利益,提高和鼓勵合理使用公共資源的熱情,使合理使用公共資源成為大家的自發行為。
從而,在合理有效的政策地規范和引導下,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確保公共資源得合理使用,使「公用地悲劇」不再發生,實現可持續發展。
(6)新加坡的小區如何避免公地悲劇擴展閱讀:
公地悲劇的成因
說到哈丁的「公地悲劇」或曰「公有資源的災難」,那是對個人在利用公共資源時存有私心的確證。哈丁將這一狀態模型化:一個向眾人開放的牧場,在其中每個牧羊人的直接利益取決於他所放牧的牲畜數量的多少。
由於在缺乏約束的條件,當存在過度放牧問題時,每個牧羊人雖然明知公地會退化,但個人博弈的最優策略仍然只能是增加牲畜數量,久而久之,牧場可能徹底退化或廢棄,這就是「公地悲劇」。
「公地悲劇」的發生,人性的自私或不足只是一個必要的條件,而公產缺乏嚴格而有效的監管是另一個必要條件。
「公地悲劇」展現的是一幅私人利用免費午餐時的狼狽景象——無休止地掠奪,「悲劇」的意義就在於此。
根據哈丁的討論,結合我們對掙扎在生活磨難中的人們的理解,「公地悲劇」的發生機理似乎可以這樣來理解:勤勞的人為個人的生機而算計,在一番忽視遠期利益的計算後,開始為眼前利益而「殺雞取卵」,沒有規則,沒有產權制度,沒有強制。
最後,導致公共財產——那個人們賴依生存的搖籃的崩潰,美國學者認為,公地悲劇發生的根源在於:「當個人按自己的方式處置公共資源時,真正的公地悲劇才會發生。
「公地悲劇」的更准確的提法是:無節制的、開放式的、資源利用的災難。就拿環境污染來說,由於治污需要成本,私人必定千方百計企圖把企業成本外部化。
這就是赫爾曼·E.戴利所稱的「看不見的腳」。「看不見的腳」導致私人的自利不自覺地把公共利益踢成碎片。所以,我們必須清楚——「公地悲劇」源於公產的私人利用方式。其實,哈丁的本意也在於此。
事實上,針對如何防止公地的污染,哈丁提出的對策是共同贊同的相互強制、甚至政府強制,而不是私有化。但理論上最好的方式是界定產權,私有化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