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外交官怎麼看待中國
⑴ 新加坡到底有沒有守好「小國外交的本分」
回答這個問題可以有很多個層面。不同層面的看法會有差異。木叔呢,是關注到了不久前李顯龍訪華時中方媒體的輿論,特別是網路的輿情與動態。整體而言還是偏負面與揶揄。這也正常,網民素質參差不齊,很少有能力全面佔有中外資料,更沒有實踐與實際,從而理性客觀看待國際關系的。網路是自由空間,空想和搞笑的太多,因而確實沒必要太在意一些搏眼球的言論。
討論國際問題,確實需要一些帶有理性與客觀的分析,來盡可能去接近真相,比如新加坡外交這個話題就如此。其實嚴格意義上講,新加坡作為一個小國,在外交上八面玲瓏,做得很不錯了。至於本分是什麼,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先說第一層意思,木叔為什麼說新加坡外交做得不錯?
從上個世紀60年代與馬來西亞鬧分家伊始,新加坡就秉承了遠交近攻的策略。與西方國家密切關系,為新加坡帶來了重要安全保障,不用再擔心鄰國對其威脅與不解。如今新加坡也是非美國盟國的美軍東南亞的重要合作夥伴。既沒有成為美軍的直接駐軍基地,避免過度刺激相關國家,但又與美國維持高度協作,平衡玩的不錯,各方都能接受。一個例子是每年舉行的「香格里拉論壇」中美等多國軍方悉數參與,就是新加坡玩轉軍事外交的體現。
發展經濟上也依賴外交的互動。比如新加坡和中方的經濟交流十分深入,是東南亞與中方經濟外交最密切的國家。蘇州等三個產業園區基本奠定了新加坡在中方對東南亞經濟合作中的領先地位。
前一段木叔與新加坡駐華使館及促進局溝通時,對新加坡依然看好中方企業發展,特別是海外進取的意圖有所了解,覺得這個國家在東南亞對外經濟版圖中對華的意義無可取代。
新加坡的外交也夠意思。為了讓所有東盟國家與中方改善關系,新加坡要作為東南亞最後一個與中方建交的國家。中方和印尼外交關系恢復後的1990年10月,中新建交。
這件事讓這個東南亞小國在東盟中的信譽和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也讓包括中方在內的全世界看到,新加坡外交有自己的風格和操守而不會受制於人。
從這個延伸到第二個層面的話題:就是所謂小國外交的本分。
其實相信很多人看了木叔以上的介紹,會對新加坡哦外交的「本分」有一定的了解。確實,一個無資源、少人口、小國土的國家能周旋於各個大國和國家集團間,一定要有一些靈活度,但也要有基本的原則和態度。新加坡和中方建交就是一個例子。此外,新加坡的幾任高層都能與中方直言交流,中方高調宣傳與報道,同樣說明新加坡在中方外交中的分量和地位。
當然每個國家都有各自的利益,不可能完全契合,因而彼此有些摩擦很正常。這和所謂的本分沒關系,而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現象。
在木叔看來,外交的本分在於堅持自己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承擔一定的社會擔當,對本地區與國際發展盡到一定義務,為促進和平與發展貢獻力量,並得到多個相關國家的認同。無疑,新加坡大體上是做到的。與其他國家有些問題,也是在發展中可以解決的問題,而非必然矛盾。
至於有些網友對新加坡這個華人身份的國家,卻接近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戰略憤憤不平。這其實是多慮了。新加坡人從不認為自己的語言和皮膚代表中方利益,就如同英國與美國同文同種,但依然有矛盾和各自不同一樣。在沒損害到其他國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新加坡的平衡外交是還能繼續玩下去,並且依然會被各方接受的。
⑵ 外交官需要做些什麼
第一要愛國。愛國並不是只放在嘴上,而要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國家的利益所在。
第二要懂世界。外交就是與世界打交道,因此要了解對方的文化、需求,同時發現雙方利益的匯合點。
一個好的外交官不僅要了解世界的局部,也要對全局有總體的認知,懂得某個局部在全局中的作用。
第三要懂中國。因為中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外界對中國有些理解有些不理解。一名優秀的外交官要能把中國的事情對外界講清楚。
第四要會交流。一個外交官的職責說到底就是對外國人講中國,對中國人講外國,如果交流能力不行,就不能勝任。而中國外交官恰恰不大會交流,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是中國注重「敏於行、訥於言」的文化背景;其次在教育上對交流強調得不夠,因此現在把「交流學」引進了外交學院,把「在世界上怎麼與人打交道」的學問傳授給未來的外交官。
耳聽八方」是外交官必備的能力。善於交流一方面可以捕捉大使工作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非官方的途徑宣傳我國的文化和政治政策。
⑶ 外交官是一個什麼樣的職業
外交官是為一個國家從事外交事務的官員。外交官的任務是代表本國與其他國家進行雙邊或多邊談判。外交官職責是參加國際組織和會議,跟別的國家互派使節、進行談判、簽訂條約和協定等,通常與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代表國家對外進行交往活動。
外交官有臨時性的、只為商討一件特定事務而到他國去的,也有在另一個國家常駐的。常駐外交官的辦公地一般是一個大使館或一個領事館。常駐外交官往往還有為本國公民提供服務或管理本國公民事務的任務。
按照1961年4月18日簽署的《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外交官在他國享受豁免權,其所在的國家不允許將外交官加以逮捕、扣留或審問。外交官在進出國界時不被海關搜查,也不必交關稅。外交官在其駐在地享受治外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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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等級
1、特命全權大使
等級最高的外交代表。原為君主制國家中一國君主向另一國君主派出的全權代表,對外代表君主本人,享有極大的決定權。後成為國家首腦之間互派的最高外交代表、參見大使。
2、特命全權公使
等級低於大使的外交代表。原為君主制國家的元首向共和制國家的政府派出的全權代表,後演變為大國向小國派出的外交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根據所有國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則,各國開始向所有建交國家派遣大使。
3、代辦
來自法文「Chargé d'affaires」,原意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時臨時負責外交事務的外交代表,後在維也納會議中被規定為等級最低的外交代表。相當於一國外交部向另一國外交部派出的使節。
4、其他外交官員
武官:代表本國武裝部隊,與駐在國武裝部隊進行聯系的外交人員。武官的任命需要得到駐在國的同意。
公使:大使館中的官員級別,區別於擔任外交代表機構首腦的特命全權公使。
5、公使銜參贊
參贊和專員:與駐在國有關部門保持聯系和進行交涉的專業外交人員,如商務參贊、文化參贊、新聞專員、農業專員等
6、領事
領事區別於外交官,並不享有外交豁免權,但是在一些范圍內不受駐在國的裁判權管轄,如通信權益、免稅權益等。領事官員分為總領事、領事、副領事、名譽領事等級別。通常情況下,總領事在外交禮賓場合中的等級與代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