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如何補辦離婚證
⑴ 中國人在新加坡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綜述先在官方預約系統登記預約,在約定時間前去辦理即可。
請申請人來使館前先登錄海外中國公民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按照網頁提示逐項填寫當事人雙方姓名、護照號、國內身份證號、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等信息,選擇預約日期和時段,並於預約時段攜帶印有二維碼的預約單及相關申請材料來使館辦理。
註:申請人如為港澳居民,請提供本人所持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號;台灣居民提供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號。
如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可當日取證,未提前進行網上預約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辦理條件
1、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均為中國公民,且長期居住在新加坡。
2、結婚男女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結婚的各項條件,如男女雙方均無配偶、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等。
3、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使館自願提出申請,如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可當日取證。
所需材料
1、結婚男女雙方的中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中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有)。
2、結婚男女雙方的新加坡居留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男女雙方3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3.5cmx 5.3cm)。
4、離婚無配偶的當事人須提交離婚證(或法院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需附生效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若有關判決書系國外法院作出且離婚另一方為中國公民,須提供中國有關法院裁定承認該外國法院判決的裁定書。
5、喪偶的當事人須提交前配偶死亡證明、其與死者的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結婚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填寫並簽署《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各1份。
7、結婚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簽名、捺指印並領取結婚證。
以上內容參考:駐新加坡大使館-中國公民申請結婚須知(2021年5月26日更新)
以上內容參考:駐新加坡大使館-關於駐新加坡從7月15日起開展結婚登記在線預約辦理的通知
⑵ 誰知道新加坡人跟新加坡人離婚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才可以領到離婚證
1998年11月我前妻以不合理行為提出離婚,後來在隔年6月雙方同意分居、撤銷離婚
到了2001年11月,我以四年分居提出離婚,在2002年5月,正式離婚,取得離婚證。
一般情況,如果雙方同意,可在四個月內獲得離婚證
再回頭說,以我的例子:
如果對方不同意,最好以四年分居為由,除非對方能證明這四年的時間不正確
主動權在於你:只要你能證明確實有四年的時間,雙方沒有同床睡覺,沒有行房,就OK
這渠道,雙方都保住各自的尊嚴
如果對方對「四年分居」沒有異議,第一次上庭後,法庭就簽發「臨時離婚證」,文件中指出,如果對方在接下來的三個月內,無法提出這段婚姻「不應該被撤銷」的理由,離婚將「成為定局」
雖然取得離婚證,其他婚姻的「附屬」事件Ancillary matters的安排、處理和了結,可擇日再審(即孩子的撫養權、共有資產的分配)
取得離婚證,雙方獲得自由身,即可再婚,不必等到「附屬」事件的結果。
⑶ 跟新加坡人離婚需要怎麼解除
我國的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選擇協議離婚,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在婚姻登記機關進行了離婚登記或者在人民法院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書時,則財產分割方案以該離婚協議約定為准。
如果夫妻選擇訴訟離婚,在沒有財產約定的情況下,以夫妻平等分割共同財產為基本原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適度調整後判決。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婚前個人財產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如果雙方沒有書面財產約定,離婚時不分割婚前個人財產。
一、婚前個人財產的主要種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婚前全款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不動產、婚前已經取得的工資與獎金收入、知識產權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個人取得的財產性權利,包括物權性財產權利和債權類財產權利。
3、婚前個人財產產生的利息與自然增值。
4、雖於婚姻期間取得,但屬於個人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的財產。
二、注意事項
首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個人財產一般不因婚姻關系的存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雙方依法對婚前個人財產的歸屬有明確的書面約定,那麼法院一般會尊重雙方的書面約定內容。例如,夫妻雙方在婚內財產協議中明確寫明了某處財產或某個財產性權利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同意該約定。
第二,婚前個人財產於婚後產生的收益並不完全屬於個人財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個人財產產生的利息與自然增值部分仍歸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但是由婚前個人財產產生的投資性收益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予以分割。
最後,如果涉及到婚後變賣婚前個人財產的情況,要注意保留與婚前個人財產有關的證據、注意購買財產或財產性權利的時間節點,例如保留房產出資證明等,避免使婚前個人財產與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產生混同。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法定個人財產和約定為一方個人的財產外,一般情況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也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與婚前財產的歸屬。如果夫妻雙方存在書面約定,則財產歸屬以約定為准。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主要種類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等收入;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生產、經營、投資行為所取得的收益;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專利、商標、出版等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所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收益;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於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⑷ 辦理新加坡簽證必須提供婚姻證明嗎
其中如果申請者已婚,必須提供結婚證;如果申請者已離異,需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協議證明判豎鋒;如果申請者未婚、喪掘晌偶無需提供,此項證明就不許提供了。可見,申請者需要纖氏根據自己的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明。http://mepzx.com/zd/xx
⑸ 新加坡結婚登記資料曾用名不能證明怎麼解決
兩個方案一個去派出所把曾用名改成身份證上的正式姓名;要不就是讓派出所出具證明,然後去房屋所在地建委把房屋證上的姓名改成身份證上的姓名。
身份證、戶口本、房屋證三者姓名必須一致才算真正的合法。
那時才能夠拿你的房做一切事情。
要不你拿房屋證做的事情就是在違法
找社區居委會出證明是一樣的哈。還有你到派出所開證明需要拿證據出來三,你什麼也不帶去人家怎麼給你辦嘛。你就拿戶口、身份證、畢業證給派出所看,然後說一直用的這個名字。需要更正就可以了。啊,那就有點困難了。沒有任何一樣東西可以證明你用過李紅這個名字嗎?那隻有找點關系了。建議找居委會這樣方便點,也好說話點
。
需要准備的材料及注意事項如下: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如不方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復印件)3、如需委託他人代辦,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手寫委託書(寫明因何原因委託誰辦理何種公證,本人簽名,原件或傳真件均可)。4、申請人戶籍所在公安機關出具的曾用名證明;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登記的,可不用再出具證明。需提供原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新加坡結婚證、出生證公證認證辦理攻略
新加坡結婚證、出生證需在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結婚證認證,才可以拿到國內使用。
新加坡結婚證公證認證用途:
1.以夫妻名義購置房產;
2.給小孩辦理准生證;
3.想要其他國家或者國內辦理永居
4.想要用於簽證續簽。
新加坡出生證公證認證用途:
1.小孩簽證需要續簽;
2.出生證明用於國內落戶;
3.新加坡出生證明用於小孩上學。
新加坡結婚證認證所需的材料:
1)公證認證申請表
2)夫妻雙方護照復印件,申請人為中國公民的還需要提供在新加坡有效居留身份復印件
3)新加坡結婚證明的高清掃描件
新加坡出生證公證認證需要提交的資料:
1、出生證(紙)原件/副本
2、父母一方的護照掃描件
3、寶寶的護照掃描件
新加坡結婚證、出生證辦理流程;
1、首先委託新加坡當地的國際公證律師進行文件的公證
2、其次把公證好之後的文件送往新加坡外交部辦理認證
3、最後把文件送往中國駐新加坡使館辦理使館認證
新加坡結婚證、出生證認證費用包括:
1、申請副本的費用
2、新加坡律師費用
3、新加坡外交部費用
4、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費用
5、國際快遞費
6、文件製作
7、輔助費用
一般出生證公證是需要10到15個工作日左右
⑹ 中國公民在中國離婚。現在在新加坡再婚,需要出示中國之前那段婚姻的離婚證嗎
需要出示中國之前那段婚姻的離婚證。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梁激記處提出申搭橋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知渣猛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