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為什麼最高24
㈠ 電視上說新加坡的鞭刑最多24下,一般人4下就昏了。為什麼啊我爸抽我屁股時抽二三十下我都沒事
嗯,
新加坡執行鞭刑的時候,要把受刑者四肢牢牢固定在特製的架子上,脫褲子,由專業的執法者用特製的鞭子抽,目的就在於讓人痛不欲生,一輩子都不會再想經歷第二次,那種皮開肉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所以說會暈過去,有些人體制較差,可能只有一次一兩鞭,過幾個月再來第二次。為了防止抽死人,行刑時會有醫護人員在旁,他們也可以判斷是否繼續鞭刑幾次。能夠一次承受超過4鞭的體質絕對是過人的。
㈡ 新加坡女子如何鞭刑
根據新加坡鞭刑受刑原則,女犯只判監禁 ,不執行鞭刑。
新加坡的刑事執行條例規定,鞭刑在每次審判時最多可判24下。在實施鞭刑前,要對犯人進行全面體檢,如果犯人患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在執行中,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
在新加坡,聚眾斗毆、敲詐勒索、誤殺及傷人以及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後都可判處鞭刑。
執行鞭刑的犯人的年齡為18--50歲,罪犯不論他罪案的數量多少,在同一時間最多隻能被執行24下。死刑犯不執行鞭刑。
㈢ 新加坡法律鞭刑最多多少鞭,最少多少鞭鞭刑有沒有年齡
新加坡的鞭刑用的鞭子是特製的,而且還有配重,分為3公斤,5公斤等不同規格,基本上3鞭子就能使一個人昏死過去,是機器打不是人,所以絕對的公平!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對犯有強奸、嚴重傷人、破壞公物等社會危害較大的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一名罪犯最多可被判24鞭,但女性和50歲以上、18歲以下的男性不適用鞭刑。
鞭刑的對象為50歲以下的男性罪犯。成年犯最多可判處24鞭, 青少年犯(7歲以上,未滿16周歲)以10鞭為限。
所以在新加坡千萬別犯罪!我的回答你滿意嗎?
㈣ 新加坡的鞭刑是怎麼執行的
被執行鞭刑的人群:
1、男性(女性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會被處以鞭刑)
2、年齡18—50歲(未成年人和上了年紀的也是不會被判處鞭刑的)
3、身體條件允許(行刑前醫生會對受刑者檢查身體)
4、死刑犯人不執行(出於人薯芹道主義,不會讓死刑者行刑前再遭受身體的痛苦)
犯什麼罪執行鞭刑:
1、持利器搶劫(如匕首、長刀)
2、騷擾、強奸罪
3、攜帶毒品小於15g
4、逾期逗留超過3個月
5、亂塗鴉
一個著名的例子就是:1993年,18歲的美國少年Michael P.Fay在新加坡社區內戳破汽車輪胎,砸毀車窗和塗鴉,因不承認罪行,被判罰款3500新幣和鞭刑12下。當時震驚美國,時任美國總統柯林頓親自向新加坡政府求情,時任新加坡總統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態同意請求,將鞭刑調整為4下!
6、其他等等
鞭刑的介紹
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的前一晚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這是為了增加刑鞭的柔韌性,防止刑鞭斷裂,藤條上的木刺扎進犯人肉里。
行刑者:執行鞭刑的獄警都是受過特殊訓練的,他們身材高大、魁梧,鞭刑執行者要求用最大力氣執行,新加坡監獄長曾說:「執行鞭刑時,行刑獄警用的是全身力氣,他握緊刑鞭,掄圓胳膊,以腳為支點轉半個圈,重重出手。」一鞭下去皮開肉綻,一般每三鞭就得換一個乎手春行刑者。
鞭刑情景:鞭刑室非常寬敞,房間盡頭有列桌子,監獄官坐在桌子後面監督,房間的另一頭立著鞭刑架,高2米7左右,木製的特別牢固。行刑時犯人被赤條條綁在刑架上,護住腰和大腿,只露出屁股。兩個獄警分立兩邊,同時還有醫療人員在場,隨時判斷犯人狀況。
鞭刑的過程
被判處鞭刑的犯人不會被告知哪兒天執行,通常都是執行的當天才會通知,這樣做是為了讓犯人沒有心理准備,時刻生活在恐懼中。
2、每打完一鞭,醫生都會對犯人進行身體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便會停下來。
3、鞭刑的數量為3—24下,這是因為新加坡政府做過實驗,一般男性的屁股從頂端到末端可以不重復的排列24鞭。
4、鞭刑會在屁股上留下終身鞭痕。受過鞭刑的男子不可在軍隊中服役;擇偶時姑娘看到屁屁上的印記,就呵呵咯;此外,若再次觸犯法律,會因為屁股上的印記加重處罰。
鞭刑的誤區:
誤區一:打不完繼續打。
很多人說如果犯人不能承受所判鞭數,會等入院治療結束後接著打。這種說法是不對的,一般情況下,會把未執行的鞭刑轉換成相應的刑期。注意咯:這是在執行過程中,醫生判斷身體不能承受的情況之下才可將剩下的鞭數轉換,若想直接把鞭數改成坐牢,那是不可能的。
誤區二:遊客不會受到鞭刑。
無論新加坡居民、在新務工者、還是僅僅只是獅城的遊客,只要觸犯了新加坡的法律且符合鞭刑的條件,都會被執行。要不怎麼連柯林頓總統出面都沒有免除美國的塗鴉少年呢。
誤區三:攜帶口香糖會被執行鞭刑。
新加坡真沒有這樣的規定。雖然獅城不允許口香糖入境,但那隻是為了不污染環境,發現攜帶口香糖只是罰款啦,絕不會拉去打屁股。歲耐但是!!罰款的數額足以讓你買一箱口香糖,所以大家還是不要攜帶口香糖入境哈。土豪除外~
誤區四:刑鞭浸在鹽水或特質葯水中一晚,增加受刑者疼痛。
浸泡在清水中一晚以及行刑前給刑鞭消毒那是真的,這也是為了受刑者考慮。
法律依據: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典》對鞭刑的執行明確規定
第二百二十七條 實際執行過程中要求犯人必須穿防護衣,以免身體其他部位受不必要傷害。
《刑訴法》第230——233條規定限定單一判決對成年人所判處的鞭刑不得超過24鞭,對未成年人的判決不得超過12鞭。不得對婦女,判處死刑之人,五十歲以上男性,身體健康不允許者適用鞭刑。
1)成年罪犯介於18至50歲,並且通過體檢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監獄的法庭 ,如果他破壞監獄規矩。(不超過12下)
5)對許多輕罪來說,鞭刑是「可選刑」,是否鞭刑由法官決定。這些罪名包括聚眾斗毆、敲詐勒索、容留或組織賣淫、誤殺及傷人等。
6)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在2007年,大約95%的罪犯被執行。
7)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議會修改法律。
㈤ 新加坡鞭刑的受刑原則
1、成年男性罪犯介於18至50歲,並且通過體檢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監獄的法庭 (mini-court),如果他破壞監獄規矩。(不超過12下)
5、對許多輕罪來說,鞭刑是「可選刑」,是否鞭刑由法官決定。
6、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樣的罪行,情節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監禁,而男犯在監禁之外還要判處鞭刑。
(5)新加坡鞭刑為什麼最高24擴展閱讀
罪名: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時,已經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對至少3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
其中既包括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公共場所或公共設施上)、挾持人質、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幾率被判)、逾期逗留超過90天(俗稱跳飛機)。攜帶口香糖是不會被判鞭刑的,只會罰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㈥ 新加坡法律鞭刑最多多少鞭,最少多少鞭
新加坡是當今世界上仍然保留鞭刑的少數國家之一。翻看新加坡的報刊,有不少犯人被判鞭刑的報道。如一名男子冒充嫖客搶劫妓女被判監五年打12鞭,一名男子晚上行竊被判監兩年半打六鞭等。據說在新加坡每年有上千人被判鞭刑。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對犯有強奸、嚴重傷人、破壞公物等社會危害較大的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一名罪犯最多可被判24鞭,但女性和50歲以上、18歲以下的男性不適用鞭刑。基本上3鞭子就能把人打暈。
鞭刑是一種令犯人十分害怕的刑罰。有的犯人被判鞭刑時哀求: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但他們的要求從來不會被法官考慮。鞭刑所用的鞭子,長一米左右,是一根非常結實的藤條。平日浸泡在水裡,以防開裂。行刑的鞭手是經過專門挑選和訓練的,他們體格強壯,每一鞭子的力度高度一致。行刑時,鞭手站在離犯人一米多遠的地方,用全身的力量進行抽打,往往一鞭子抽下去,就會讓犯人皮開肉綻。
鞭刑的執行有嚴格的程序規定。在行刑前,醫師會對犯人進行身體檢查,以確定能否行刑。行刑時,先除去犯人的衣服,然後把犯人綁在一個 A 字形的木架的一側。行刑時,犯人的屁股上下方用墊子護住,以免打鞭時不小心傷及犯人腰部和大腿。每打一鞭,醫師都會上前查看情況。如犯人行刑時昏倒,則會停止行刑,但餘下的鞭數會另找機會補上。行刑結束後,醫師會在犯人傷口上塗上葯物,以防傷口感染。一般情況下,犯人挨鞭打後一兩個星期內都沒有辦法坐下,非常痛苦。據說鞭刑留下的傷疤永遠無法消除,所以新加坡姑娘擇偶時,先要掀開男方衣服驗看有無鞭痕。如果男子受過鞭刑,就很難找到老婆。鞭刑對犯人來說,不僅是一種殘酷的肉體懲罰,同時也是一種嚴厲的精神懲罰。由於鞭刑是一種酷刑,所以近些年來不斷有西方人士要求新加坡廢除鞭刑,但新加坡高層始終不為所動,而且絕大多數新加坡人也都贊成保留鞭刑。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幾年前在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采訪時曾談到鞭刑,他說:我們知道有時候把人關在監獄里,也於事無補,他不會因此而改過自新但是如果你鞭打他,他知道他的屁股將會承受痛楚,在一個星期內都沒有辦法好好坐下,那他就會三思而後行。
據統計,新加坡司法人員的年人均結案量達到 500多件,這樣的司法效率恐怕是全世界罕見的
㈦ 新加坡的鞭刑 是幾歲到幾歲,還有要打幾鞭
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解析: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規定,鞭刑對象僅限於50歲以下的男性(在這一點上倒還體現了對婦女的保護);對成年人最多可以鞭打24下;對7—16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鞭打10下!
在柯林頓還在擔任美國總統的時候,新加坡警察查明,新加坡某豪華住宅區的多輛高級小轎車被亂塗亂畫乃美國人麥克西等人所為,而且被這個美國人塗鴉的物品多達454件,由此他被新加坡法院判處4個月徒刑,外加罰款及6下鞭刑的處罰。
這一下可捅了"馬蜂窩"。美國人一向把自己看作世界老大,從來都是自信心爆棚,哪裡受得了新加坡人給他們的窩囊氣。於是,美國的輿論界大肆對麥克西進行聲援,認為鞭刑違背人道。美國參議院也鄭重其事地通過決議,要求美國 *** 阻止新加坡對美國人動用鞭刑。美國議會是立法機構,議院通過的決議有法律效力,笑碧運所以美國總統柯林頓通過外交途徑向當時的新加坡總統王鼎昌緊急發出呼籲。怎麼說美國也是世界頭號超級大國,新加坡總統不能不給美國總統柯林頓一點面子,所以對麥克西從輕發落:由鞭刑6下改為鞭刑4下,不可碰梁一世的美國人麥克西被打得哭爹喊娘,血肉模糊!這就是轟動世界的"麥克西事件"。
這一事件促使新加坡媒體進行了調查。新加坡最權威的海峽時報所作的民意調查顯示,新加坡90%的人認為應該繼續維持鞭刑,79%的人認為對塗鴉行為應該施以鞭刑,認為對 *** 犯應該處以鞭刑的人更是多達99%!
但是持反對意見的人也大有人在,就連曾經擔任過新加坡勞工陣線領袖的新加坡人戴維也認為:鞭刑制度是一種野蠻與荒謬慧虛的制度,它貶抑了個人尊嚴!
新加坡所特有的鞭刑制度將何去何從,我們只有拭目以待了。
㈧ 新加坡為什麼鞭刑如何執行要打多少下
盡管大赦國際堅決譴責這種刑罰,曾給新加坡政府寫信希望廢除鞭刑。但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只靠監獄是不能震懾犯罪的,只有鞭打才能產生實在長久的效果。 新加坡是法律嚴格,好人受保護的國家。這里沒有夜總會,沒有夜生活,沒有流浪漢,品牌店晚6點關門,百貨店9點關門,一人深夜獨行也不會出事。 新加坡之所以社會秩序良好,素質高,無假貨,犯罪率低,環境干凈等,與其重罰手段很有關系,在眾多刑罰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鞭刑。 新加坡判處鞭刑最高可12鞭或24鞭;15歲以下未成年犯,判處最多細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臀部。 每年都有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這些犯人不僅包括重罪犯,還有非暴力犯罪,如非法入境、販賣運輸槍支,在公共場合塗鴉、交通肇事、甚至作為涉及犯罪的公司法人代表,都不能逃脫鞭刑。在新加坡,鞭刑對於許多罪行是強制性的,即如被定罪,法律規定必須判處鞭刑,主審法官不能根據情節減免。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鞭打,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
㈨ 新加坡的鞭刑有什麼可怕之處,為什麼會比坐牢還讓人害怕
我國在古代的時候也有一些慘無人道的處罰,不過現在都已經被廢除了,會用法律來制裁那些犯罪的人,但現在的文明社會,新加坡還有鞭刑的存在,因為這太痛苦了,不管是心理上還身體上的,所以有人覺得比坐牢還可怕。
親歷者說,"我閉著眼,咬著牙,等著第一鞭打下來。然後我聽見'啪'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里流出來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那種疼痛無法形容,如果有比'慘'程度更深的形容詞,就該用那個詞。如果我在受刑時沒被綁著,我肯定會憑兩只手爬到牆上去。" 這是第一鞭的感覺。有的當地律師在談到鞭刑時說,"有當事人跟我要求,如果被判刑,我寧可多坐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 ,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不想烙印上污點,當然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