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哪些不可思議的處罰
❶ 新加坡的奇葩規定,不知道就會被罰款,這是怎麼一回事
新加坡在公交車上是不能喝水的,如果被人舉報,就要面臨罰款,這個規定也是相當奇葩的了。在我們出門旅行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隨身帶水。而在新加坡這么炎熱的一個國家,如果不喝水的話真的是讓人非常難受。但是如果你在公交車喝水的話,舉報你的人會獲得獎金,俄日就需要被罰款。
因此你如果想要到新加坡旅行的話,一定要提前了解這個國家的規定,否則你很容易就會被無故罰款的。這個經濟實力強大的亞洲國家,雖然有著不少的奇葩規定,但是優美的風景以及好的福利待遇都是挺不錯的。
❷ 新加坡有哪些罰款規定除了坐地鐵不能喝水吃東西,還有什麼
非法入境 處3個月以上2年以下監禁、3鞭以上鞭刑;再次非法入境處1年以上3年以下監禁、6,000新元罰金。
非法滯留 非法滯留90天以內的,處4,000新元以下罰款或6個月以下監禁,或兩者並罰;非法滯留90天以上的,處6個月以下監禁、3鞭以上鞭刑(或6,000新元以下罰金)。
賣淫 無證賣淫按非法打工加重處罰,如涉及非法滯留,則按非法滯留加罰。
盜竊 可處3年監禁或罰金,或兩者並罰,最高可處10年監禁並處鞭刑。
詐騙 可處3年監禁或罰金,或兩者並罰。
公共場所打架斗毆 處1年監禁或1,000新元罰金,或兩者並罰。
傷害他人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下監禁、罰金或鞭刑。
恐嚇 可處2年監禁或罰金,或兩者並罰。
行賄 向政府或大機構行賄可處100,000新元以下罰金或5年以下監禁,或兩者並罰。
偽造文件 可處2年以下監禁或罰金,或兩者並處。為獲得工作或某項批准,向政府部門提供假材料,可處1年以下監禁或4,000新元以下罰金,或兩者並罰。
酒後駕車 處1,000-5,000新元罰金或6個月以下監禁;再犯處3,000-10,000新元罰金或1年以下監禁,並吊銷駕照。
亂穿馬路 在巴士轉換站、終點站停車處亂穿馬路,可處500新元罰金。嚴重者如被控上法庭,可處1,000新元罰金或3個月監禁;再犯處2,000新元罰金或6個月監禁。
隨地吐痰 第一次處1,000新元罰金,第二次處2,000新元罰金,第三次處5,000新元以上罰金。 亂扔煙蒂、垃圾 亂扔煙蒂、小件垃圾處200新元罰金;亂扔大件垃圾處12個小時勞改。
在新加坡可以和不可以做的事:
1.與別人相處時一律使用姓,而不是名。在新加坡這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則。
2.在公共交通用具、電梯、戲院、電影院、政府辦公廳、有空調的餐廳和購物中心裡吸煙是犯法的。初犯者可能被罰款,最多1000新元。雖然在設有空調機的場所吸煙是不被允許的,但在空調酒吧、舞廳、卡拉OK場所和夜間場所是可以吸煙的。
3.在為別人或在清真寺、寺院拍照是要詢問並獲得允許後方可進行,以示禮貌。 在進入新加坡人的房子或清真寺前要脫鞋。不要用左手吃東西或將任何東西遞給穆斯林教徒,而且永遠不要和穆斯林教徒握左手。
4.交換名片應在會議開始前進行,要記住用雙手遞過或接收名片。接過名片時應禮貌的將其瀏覽一番並在談話時手持名片。
5.歷經20年以上的公共教育與針對亂扔垃圾的嚴厲措施形成了新加坡今日整潔、充滿綠色的新面貌。對於任何形式亂丟垃圾的初犯者法律規定罰款1000新元,而對於有前科者則處罰2000新元並當眾清理一處公共場所以示警告。由禁止亂丟垃圾而延伸到在新加坡進口、販賣或擁有任何口香糖是被禁止的,因為口香糖實在很難清理干凈。
6.在新加坡隨地吐痰也是被完全禁止的,所以下次在你想要清理喉嚨時要注意了。
7.在用過廁所後卻沒有沖水的行為會被罰款75元新元,但被發現的機遇是非常小的。但是如果在電梯里小便可能會被鎖在裡面直到警察的到達!由於許多廁所都不供應衛生紙,所以隨身攜帶一些是必要的。
❸ 新加坡究竟有哪些奇葩的法律,讓人看了忍俊不禁
新加坡是一個高度發達的國家,其實對於新加坡高度文明的背後,也有很多奇葩的法律,讓人忍俊不禁,其實實施法律者的本身也是為了完善大家的行為,比如說在新加坡有這樣一條法律是不允許咀嚼口香糖。在我們看來嚼口香糖是一個很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在新加坡卻是違法行為,但是在新加坡嚼口香糖不會面臨監禁的處罰,而是面臨罰款,最高可以處罰1000元。
還有一個比較奇葩的法律,那就是在新加坡是不可以蹭WiFi,也就是不可以蹭網。曾經有一則新聞,一少年因蹭網被判18個月的刑法,但是被緩刑執行,從這一點也能夠證明新加坡的法律有多麼的嚴謹,我想蹭網這個事情對於大多數人都有這種情況的存在。
❹ 新加坡交通違規罰的狠么
相當狠,嚴格的處罰制度也保證了新加坡的交通秩序。在新加坡,交通違規者除了要交罰款外,還可能面臨被吊銷駕照甚至坐牢的處罰。按規定,司機闖紅春粗燈、不系安全帶和亂停車等違章行為型棚都將被扣分或罰款;酒後或在葯物作用下駕車的司機除被扣分和罰款外,還會被判處6個月以扒租鎮下監禁;多次違章者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http://mepzx.com/zd/ym
❺ 據說新加坡的法律可謂世界最嚴,它們的法律究竟嚴苛到什麼地步
新加坡的法律非常苛刻,甚至被戲稱為世界最嚴。甚至連停車不熄火、自殺、大喊大叫等都要被處罰。
新加坡作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經濟也非常繁榮,並且社會環境優美,社會安定有序。並一躍成為了東南亞經濟實力最為強勁的國家。在中國也有很多留學生渴望到新加坡留學發展,但對於新加坡的法律,很多外來人員一不注意便會觸雷。
而像一些走私、偷竊或者是恐嚇,這一些本就違反法律的行為,在新加坡的法律里懲罰措施也更為嚴厲。因此作為不熟悉新加坡法律的外來人員或者是留學生而言,一定要非常注意以免給自己帶來不便的麻煩。
❻ 新加坡的鞭刑有什麼可怕之處,為什麼會比坐牢還讓人害怕
我國在古代的時候也有一些慘無人道的處罰,不過現在都已經被廢除了,會用法律來制裁那些犯罪的人,但現在的文明社會,新加坡還有鞭刑的存在,因為這太痛苦了,不管是心理上還身體上的,所以有人覺得比坐牢還可怕。
親歷者說,"我閉著眼,咬著牙,等著第一鞭打下來。然後我聽見'啪'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里流出來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那種疼痛無法形容,如果有比'慘'程度更深的形容詞,就該用那個詞。如果我在受刑時沒被綁著,我肯定會憑兩只手爬到牆上去。" 這是第一鞭的感覺。有的當地律師在談到鞭刑時說,"有當事人跟我要求,如果被判刑,我寧可多坐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 ,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不想烙印上污點,當然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
❼ 新加坡有哪些嚴格到匪夷所思的法律
新加坡政府規定,若公務員違法貪污,他的全部公積金立即自動取消。因此,公務員一般不敢冒失去公積金的危險而違法貪污,尤其是工作時間很長的公務員更不敢輕易違法。這項制度對於制止貪污、保持公務員的廉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入境遊客隱瞞居住地址不報的行為將被處罰最高2萬新元(約合10萬人民幣),或最高兩年監禁,嚴重的則兩罰並處。
新加坡地鐵(含站台)、公交上吃東西喝水,是要罰款500新幣的,下面說一個與此相關的案例,一個菲佣在地鐵上喝水被地鐵管理人員當場指出,並要求執行罰款,菲佣當然是沒錢的(500新幣相當於菲佣一個月薪酬),後來該管理人員從輕處理,罰了菲佣10個新幣;然後被舉報了,該管理人員以公職人員受賄罪被捕並提起訴訟。(10新幣不會開具罰款單據,自己拿了)。不但有可能要被判監禁以及必然被判重額度罰款,關鍵是他的前途也沒了,至少在公職領域是沒飯碗了。
類似如上的範例,新加坡有段時間骨痛熱症比較流行(中國叫做登革熱),政府就強行促進全民滅蚊,有滅蚊督察隊,定期巡檢所有的攤販,工地,營業場所、私人住宅區,如不能完成政府要求的清潔目標(主要是不能有積水,不能有蚊蟲產卵的環境,有一系列指標),會被扣以重度罰款。那麼在一次巡檢中,有個做食品的攤販指標不合格,被督察員指出,當然,這個按規定罰款是很重的,結果攤販塞給了督察員幾十新幣(好像是50新幣),督察員讓他趕緊處理好,就沒有執行罰款。後來被舉報,該督察員以公職受賄罪被捕並提起訴訟。
下面說一下涉黃的,新加坡嫖妓並不違法(當然,是有一些前提限制的,後面還有案例來說明),有一次兩個預備役的軍人搭伴去嫖,找了一個妓女,談好價錢200新幣,付款後進入XX,完畢後出來,其一認為服務不滿意,不夠完整,要求再來一次,被妓女拒絕,此人非常不滿,於是從妓女手中搶回100新幣(支付了200,但搶回的是100。說明其目的主要是對服務不滿意。) 回去的路上,給同夥分了50新幣;妓女第二天報警,兩人被捕,第一人以搶劫罪被提起訴訟(重罪,一旦獲判很可能被打鞭);第二人以分贓罪被訴訟。 沒關心這種八卦下文,不知道最終怎麼判的,但是其司法嚴苛可見一斑。
新加坡妓女是允許合法存在的,但是僅限於政府頒發牌照的場所和頒發特殊准證的從業人員。其餘一概是違法的,那麼這里的違法,一般是從業人員違法,嫖娼的男性是無罪的。有段時間新加坡掃黃連續打出兩個賣淫團伙,雞頭是 肯定要重判的(判刑,罰款,打鞭子,一樣不會少),妓女一般情況下會被罰款+遣返,並且加入不歡迎名單,以後無法再進入新加坡。按理說到此位置,這個案子就算結了,但是這兩起不一般在於,發現兩個團伙里各涉及一名,年齡不滿18歲的妓女(好像是17歲,只差一歲),這下事大了!嫖妓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妓女低於18歲,那就是有罪了!於是根據妓女招供口供和通話記錄,各抓捕了幾十名嫖客,其中不乏名校教師、律師、金融行業的高級經理等等,而且,後續審理中,越不肯主動認罪的,被判的越狠。有人說問過妓女年齡了,對方表示19歲,法官對此不予採納。有人甚至說當時發現妓女年齡不足,於是沒有發生性關系,但法官仍以妓女口供為准駁回,最後是無一例外全部下判,監禁數月到數年不等,而且所有涉事人,都被 媒體曝光(連照片)。
說兩個多年前的舊案子,新加坡街頭塗鴉要被鞭刑的,有個美國小伙街頭塗鴉被新加坡抓捕,要處以鞭刑,當時的美國總統(是老布希還是柯林頓來著,很早了)求情,希望不要鞭刑,後來看在美國總統的份上,少打了一鞭。(好像是4鞭改成3鞭,還是5鞭改成4鞭,新加坡鞭刑是1鞭下去皮開肉綻,可以網路搜一下圖)。據說後來皮開肉綻的美國小伙回去把這個經歷寫了本書賣了發行權,還賺了一筆。 另一個好像是澳洲人,攜毒品新加坡轉機(沒有入境,還是轉機)被抓捕,死刑,澳大利亞總理求情,沒用。
❽ 新加坡生活中有哪些違反法律的事情
新加坡的嚴峻刑罰在文明國家裡,是少有匹敵的。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也要被重罰好幾千塊錢,還要被起訴。著名音樂大師喜多郎因為留著長發(在新加坡,頭發遮住耳朵是違法的),也被拒絕入境,被迫取消了專場音樂會。
在眾多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體刑罰——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新加坡鞭刑使用的是皮鞭,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開,疼痛難忍。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其中既包括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牆上噴塗油漆或者重犯在牆上張貼廣告、海報)等。
對許多輕罪來說,鞭刑是「可選刑」,是否鞭刑由法官決定。這些罪名包括聚眾鬧事、敲詐勒索、容留組織賣淫、誤殺及傷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後也可判處鞭刑。盡管對有些罪,鞭刑是非強制刑,但法官一般會無一例外地判處鞭刑。比如「非禮(即所謂侮辱婦女)」,大法官曾表示如果罪犯接觸了被害婦女的陰部,至少應判9個月3鞭。
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樣的罪行,情節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監禁,而男犯在監禁之外還要判處鞭刑。刑事執行條例規定,每次審判最多可判鞭刑24下。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個。
執行鞭刑的獄警是受過專門訓練的,獄警知道怎樣才能在犯人身上製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時產生最小程度的永久傷害。
大赦國際堅決譴責這種刑罰,曾給新加坡政府寫信希望廢除鞭刑。但這些信沒有回應,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鞭刑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當地行政長官解釋說,「我相信,對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濫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對那些環境惡劣,赤著雙手混飯的人來說,監獄生活未嘗不愜意……只有鞭打才能產生實在、長久的效果。」新加坡社會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位作者這樣為鞭刑辯護:「新加坡民眾多數支持鞭刑。……鞭刑的結果是在他們的屁股上留下終身鞭痕,這正好達到教育的目的,永遠提醒他們再也不能犯罪。」新加坡當時的監獄局長說:「鞭痕是除不掉的,這將伴隨他們一生,是他們一生的恥辱。」這使得鞭刑不僅是一種刑罰,更是一種恥辱記錄,類似中國古代在囚犯的臉上刺字。姑娘擇偶,先得掀開男方衣服,驗過有無鞭痕。倘有鞭痕,斷無婚配之理。
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議會修法。
受過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許在新加坡軍隊中服役的。但這對於有些國家的人來說,也許剛好給那些想逃避兵役的人提供了機會,受點眼前苦,換來一世安。往往,臉面不能不敢也不好意思承擔的重任都交給了屁股來完成,屁股在一生中不能承受之痛苦不可謂不艱辛,真是禍福相依啊!
十幾年前,有一美國男子在新加坡塗鴉,被法官判處鞭刑6鞭。當時,美國政府得到該消息後,美國總統出面求情,新加坡總理說:「看在美國總統的面子上,減去2鞭,但必須執行4鞭。」該美國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後來該美國男子說:「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中國也有人受過此鞭刑,有一男子簽證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賺錢,後被警察查到,被判處4鞭,再被遣送回國,該男子後來說:「我想,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了,因為它在讓我領略了天堂般的繁榮和富庶時,也讓我體驗了地獄般的痛苦與酸楚。」
新加坡適用鞭刑的罪名很多,既包括嚴重暴力犯罪也包括非暴力犯罪。有些罪行在西方國家看來非常輕微,在新加坡這個連吃口香糖也是犯罪(不是適用鞭刑的罪),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也要被起訴罰款的集權國家,當然成了重罪。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政客們一直在媒體上鼓吹鞭刑,要增加鞭刑的使用。改造罪犯的想法已經被公開拋棄,至少司法高官們早已拋棄了這種理想,大法官袁鵬豪曾公開表示:「『改造罪犯』是一件我永遠不理解的事……我的理想、熱情多年前就被扔到窗外了。現在我只主持正義。」(見「對待犯罪立場應強硬」 馬來西亞 星報 1996年5月5日)
作為強制刑 (必判鞭刑,不能減免)
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其中既包括強奸(法定最少鞭刑12下)、搶劫(持械搶劫法定最少12鞭)、販毒等重罪,也包括較輕的罪行如非法擁有武器(長刀、匕首等都算)、塗鴉(包括在牆上噴塗油漆或者重犯(第二次)在牆上張貼廣告、海報),以及販賣、運輸、進口槍支等。
在新加坡,非法入境或簽證過期非法滯留90天以上必須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