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絞刑是什麼
1. 絞刑步驟
絞刑室設置在監獄中,分上下兩層。監刑官、劊子手在上層,法醫一個在地下那層,一個在上層。獄警有在上面的有在下面的。絞刑用的繩子長度是根據犯人身高、體重和頸部肌肉強度決定的。
獄警押著犯人到絞刑室,犯人一般都是赤腳、雙手反銬。前面有個教誨師為他懺悔,誦經禱告(如果有這方面信仰的話)。然後犯人被帶到活板上,站在活板正中間,一名獄警負責把犯人雙腿綁上,劊子手拿出一個黑色的頭套套在犯人的頭上,然後把絞索套在頸上,拉緊。劊子手用最快的速度按下按鈕,活板打開,犯人自由落體。在犯人身體懸空的那一剎那,由於重力加速度導致 頸部樞椎骨折呼吸神經受損,呼吸驟停,深度昏迷。犯人沒有痛苦和感覺了。外加犯人雙腿雙手被縛,基本不會有掙扎的現象,有的話也是在頸部受壓那一剎那壓迫神經後下意識運動。之後屬於窒息過程(被絞刑的人還是死於窒息,只不過感覺不到痛苦)。獄警會拍照,屍體大概被吊個10分鍾之後,地下那層的法醫會上去檢查,看犯人是否有心跳,瞳孔是否擴散(規定必須腦死亡後屍體才允許被解下來),如果沒死,繼續吊著,如果死了,就通知上面的人,上面的獄警按電鈕,屍體自動被吊上去。然後獄警把屍體放下來,上面的法醫還要在檢查一下犯人是否死亡,簽字,獄警還要拍照,簽字。然後監刑官和法醫就走了。最後,獄警給屍體掛TOE TAG,把屍體推到冷庫,等家屬認領。
目前新加坡、美國和日本等用這種絞刑,是合法死刑。有點是:全屍、無血,無痛苦。缺點是:用時較長。但是比中國的槍斃強多了。
2. 新加坡死刑犯怎樣處決
冷酷的新加坡死刑制度
1963年,華人佔多數的新加坡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後,正式並入以馬來人為主體的馬來西亞。但由於與聯邦政府的嚴重矛盾和種族沖突,1965年8月9日,新加坡宣告獨立,脫離了馬來西亞聯邦。這個以華人為主體的彈丸小國,經過四十多年的奮斗,獲得巨大成就,甚至成為「小國崛起」的典範。但如同諸多島國一樣,新加坡政府充滿危機意識,其國內苛刻的限制自由的相關立法經常成為民主國家攻擊的靶子,包括對不仁道的鞭刑和死刑的推崇。
死刑(death penalty)是剝奪犯罪人生命權利的刑罰方法,它是幾千年人類刑罰史上領銜的主刑。1764年,義大利刑法學家貝卡利亞提出:「在一個組織優良的社會里,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人們可以憑借怎樣的權利來殺死自己的同類呢?」從而引發了一場世界范圍內、長達兩百多年的死刑存廢之爭。時至今日,各國對於死刑的人道性和犯罪預防的有效性基本達成共識:死刑是不人道的,並且在犯罪預防方面也不比其他刑罰措施更為有效。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目前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國家已經在制度上廢除了死刑,或者實際上停止了死刑的執行。相對而言,新加坡政府是最大聲號召支持死刑的政府之一,並且認為:「死刑並不是一個人權問題,用何種法律措施和刑罰來有效地與嚴重犯罪作斗爭完全是一個國家主權的事情。」因此,新加坡政府保留並大規模的執行死刑。
新加坡死刑制度是極其冷酷的,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死刑罪名較多,《新加坡刑法典》中規定可以適用死刑的犯罪行為包括:國事罪中的從事、企圖從事或者教唆從事反政府的戰爭行為,對總統人身的犯罪;海盜罪;與武裝力量有關的犯罪中的煽動叛亂罪(既遂);提供或者製造偽證意圖使某項可判處死刑的犯罪成立;謀殺罪;教唆兒童或者精神病或者自殺;企圖謀殺;為了謀殺而進行綁架或者劫持,結伙搶劫中的殺人等。尤為引人注意的是,新加坡法律規定,對於達到一定數額的毒品犯罪必須適用死刑。據統計,在新加坡,70%的死刑是適用於毒品犯罪人的。
其次,實際執行人數較多。新加坡是世界上死刑執行率最高的國家,據政府所透露的數字表明,在1991年至2000年間,被執行死刑的犯罪人有340人。新加坡按每100萬人口的年度處決比率高達13.33,這在世界范圍也是比較罕見的。
第三是採用絞刑這種殘酷的執行方法。1984年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制定的《保障措施》第9條宣布:「判處死刑後,應以盡量減輕痛苦的方式執行。」在大多數保留死刑的國家,執行死刑的方法是絞決或槍決,一些地區還保留比較殘忍的石刑或刀劍斬首的方式執行死刑。在美國,電椅和毒氣室被認為是繩索的更現代、更有效和更人道的替代,直到1977年注射毒葯首次作為執行死刑的方法,隨後注射毒葯的執行方式不會產生劇烈痛苦的這一點得到普遍認同。這一方法逐漸被較多的保留死刑的國家所接受。相對而言,絞刑這一方式還是比較殘酷的。
盡管新加坡的死刑制度被一些人權組織所詬病,但政府仍堅持強硬的態度,並且受到其國民的大力支持。因為更多人認為新加坡的低犯罪率和法治化社會秩序正是嚴厲死刑制度作用的結果。
3. 世界上居然還有比中國禁毒更嚴的國家
眾所周知的,我國是一個禁毒很嚴的國家,但有一個國家竟然比中國禁毒更嚴,沒錯這個國家就是新加坡。
不過說白了,在哪個國家攜帶毒品都是很危險的,大家一定不用碰這種東西,害人害己。
4. 絞刑一般多久死亡
絞刑在日語里叫_首刑、假名標記為こうしゅけい。
江戶時代就已經有了所謂的「絞刑」,只不過當時是勒死。具體是2個人握著繩子兩端,然後把死刑犯的頭套進去,勒緊致死。這種方法一般是窒息致死,從開始執行到犯人失去意識的幾分鍾到十幾分鍾里,犯人呼吸苦難,拚命掙扎的過程簡直慘無人道。
明治維新後,雖然引進了絞刑柱,但是偶爾會有生還現象發生,施刑沒有那麼乾脆迅速。於是,當時的日本政府,模仿英國領地香港,新加坡的施刑方式,於1873年向全國通告,採取下圖所示的「_罪器械」實施絞刑。
具體操作方式是:待死刑犯的頭掛在繩子圈裡後,執行人員一拉拉手,死刑犯腳下的板子被打開,死刑犯懸空縊死。
這種裝置,死刑犯必須登上台階走到刑台上規定的地方才能施刑。但面對死亡,有幾個人能不腿軟。很多死刑犯靠自己根本登不上去,必須由刑場的執行人員架上去才可以施刑。
後來實行絞刑的刑場移到室內去了,但從1960年大阪拘置所的內部樣式來看,還是保留了大體的樣式。
日本全國共有7個刑場(分布在札幌,仙台,東京,大阪,名古屋,廣島,福岡),除了國會議員和特殊職務者,沒有人見過刑場的真面目。2010年8月曾首次公開過,但也是要按照既定路線,走馬觀花似地游覽一遍。
首先,死刑犯先進入 教誨室。如下圖所示。
在 教誨室,犯人會被詢問有沒有遺囑要留下,死後遺留的東西該怎麼處置等。隨後根據犯人的信仰(佛教,基督,無信仰等)來安排教誨師談話。犯人也可在此吃一些東西,喝點茶。
前室里有一個佛龕,裡面有一尊小金佛像。在前室里,犯人被告知即將執行死刑,然後將其眼睛蒙住,帶上手銬。
隨後,死刑犯被帶往旁邊的執行室。前室與執行室之間用藍色的簾布隔開。
執行室的旁邊,有個狹窄的小房子,是按鈕室
這里邊有3個按鈕,執行死刑時,三個人同時按下,哪一個按鈕起到作用,誰也不知道。這樣做,可以減少執行人員的心理壓力和負罪感。
執行死刑的時候,在執行室對面的立會室里,會有檢察官和拘置所長官負責監察。
在執行室下面的這片空間里,確認死亡5分鍾後,拘置所工作人員講屍體裝進棺材裡。有人認領的,就讓其帶走,沒有人認領的,死前簽過捐贈器官協議的,可以進行捐贈或者直接為醫學事業獻身了。
5. 新加坡毒品犯罪多少克會被判死刑死刑是槍斃,注射還是其他什麼請出示官方依據~謝謝~O(∩_∩)O~
首先,個人極為鄙視毒品、毒販和一切沾毒事物
其次,回答一下有關新加坡的毒品犯罪條例:
適用人群:年滿18歲的任何國籍公民
適用范圍:新加坡境內
觸法劑量:攜帶有15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30克嗎啡、或者500克大麻
刑法條款:強制執行死刑
刑法方式:絞刑
以下這個是新加坡的同事告訴我的
從92年到08年,新加坡一共執行死刑大約600人,其中420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執法機關執行了死刑。
新加坡是全世界死刑執行率最高的國家,每百萬人的年度處決比率高達13%左右,領先第二名10+個百分點。
6. 聽說新加坡的法律很嚴格啊!
是的。
在新加坡大量道德內容寫進法律,政府「什麼都管」。
在中國的社會治理體系中,社會道德是先於法律的基礎性環節,違背道德固然不對,只有其中較惡劣的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新加坡,大量的道德內容被寫進法律,這就是法律的泛道德化。同時這些內容還涉及公民生活的每個細微方面,這就是極法化。
比如:口香糖被禁止在新加坡境內銷售(醫療用口香糖除外);使用廁所後未沖水、在非吸煙區吸煙、亂過馬路(不在指定的過路處過馬路,如不利用天橋或隧道過馬路)、地鐵上喝水或進食都會導致罰款;隨地亂丟垃圾則可能面對強制勞役,如被罰在公園打掃。人們的生活習慣,行為作風,兩性關系,只要被主流道德排斥,就會立法予以禁止。甚至還有在家裸體被外人拍到,不追究外人侵犯隱私,反而追究事主裸身的行為的。
新加坡獨有嚴刑峻法,死刑數量也十分巨大 。
既然違背道德就可能判刑,那麼更嚴重的罪只能用更重的刑罰。因此新加坡也擁有世界上獨樹一幟的嚴刑峻法系統。新加坡的禁毒法律可能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攜帶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販賣用途的主要刑罰為絞刑。此外對於成人男性犯罪者(16歲以上50歲以下)還可使用笞刑處罰。雖然大多數外國人無法理解這些嚴厲的刑法,一些新加坡人卻認為重罰可有效遏止犯罪或破壞性行為。
除美國部分保留死刑外,大部分主要英美法國家都已取消死刑。但在新加坡,死刑非但沒有取消,數量還非常高。據聯合國估計,在1994年到1999年間全球執行的死刑個案中,如果把各國個案數目與其人口相除,以新加坡的數字占最高,每百萬人口13.57宗死刑;遙遙領先第二名沙烏地阿拉伯,為每百萬人口4.65宗。這使得新加坡稱為每年國際人權組織關注的對象。
(6)新加坡絞刑是什麼擴展閱讀
提起新加坡,幾乎人人都知道它「依法治國」成效顯著,都為其立法之細和執法之嚴而嘆服不已。多次去新加坡,該國的罰款、鞭刑等等處罰屢聽不鮮。新加坡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條文,使用最普遍、在老百姓心目中影響最深的要算是罰款。罰款有許多名堂,例如人們只能在上露天、下露地(稱之頂天立地)的地方抽煙,也就是說在餐廳、車上、商店、辦公室是不許抽煙的,否則罰款最重可達2000新元(約合人民幣9600元);
亂扔果皮、紙屑、垃圾罰款1000新元;破壞植物,罰款500新元。闖紅燈,罰;在公共場合嚼口香糖,罰;吃榴槤罰,……諸如此類,聽起來頭都大。對於當地老百姓來說,違法罰款已經深入人心,司空見慣了,一般不敢超越雷池一步。新加坡對那些違背社會公德者除了罰款外,還要將他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例如將亂扔垃圾者集合在一起穿上印有「垃圾蟲」字樣的黃色背心掃大街,將破壞公共衛生、被告上法庭的人的「大名」、「玉照」刊在報紙雜志上。
7. 新加坡有死刑嗎
全球判處死刑比例最高的國家是新加坡。該國在2001年共執行了70次死刑,而同年美國只執行了66次。而且新加坡的死刑判決是絞刑,這在大多數國家已經被廢除。新加坡的死刑是在每星期五早上執行的,而且死囚家屬往往在執行之後才獲得通知。
不過聽說那裡懲罰人的方式很獨特,是有鞭刑哦.新加坡的鞭刑是比較殘酷的,一般一次處刑是一鞭,打的皮開肉綻的,然後回去養傷,等傷好以後再受第二鞭,可見對於罪犯的身體懲罰和心理震懾是非常嚴重的.受過鞭刑的罪犯再犯率很低。
(7)新加坡絞刑是什麼擴展閱讀
聯大曾經在1994年與1999年討論過死刑的廢除問題,但都因為成員國的意見分歧,不了了之。新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上台伊始就表示,聯合國基於對生命權的尊重,反對執行死刑。
而一些歐盟國家對推動廢除死刑問題亦非常積極。早在1月份,歐盟就醞釀發起一項行動,期望能在聯合國框架下,推動普遍暫停執行死刑及最終能完全廢除死刑的訴求。
但是,很多國家也對這一問題表示質疑。新加坡就在聯合國人道委員會發起的投票中投了反對票,新加坡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石明光指出,聯合國《人權宣言》並沒有禁止死刑,《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規定,在還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可以對最嚴重的罪行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