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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怎麼加入

發布時間: 2023-07-17 05:11:36

㈠ 新加坡的執政黨叫什麼名字

新加坡的執政黨現是人民行動黨,
人民行動黨是新加坡的政黨,從新加坡於1959年的第一屆選舉開始就組織政府,是由由從英國歸來、受英語教育的中產階級於1954年成立。
新加坡,全稱為新加坡共和國舊稱新嘉坡、星洲或星島,別稱為獅城,是東南亞的一個島國,政治體制實行議會制共和制。新加坡北隔柔佛海峽與馬來西亞為鄰,南隔新加坡海峽與印度尼西亞相望,毗鄰馬六甲海峽南口,國土除新加坡島之外,還包括周圍數島。

㈡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的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概況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成立於1954年,是在英殖民地時期的立法議會選舉之前的半年。自1958年新加坡取得英聯邦內的自治以後,從1959年一直執政至今。該黨是世界上多黨制國家中對國家控制力強、執政時間長的政黨之一。在長期執政的過程中,該黨在治黨治國方面 積累了許多經驗,其強化黨內建設、鞏固社會基礎、加強執政地位的一些做法,值得研究。 根據不同歷史階段的具體情況,適時調整黨的綱領和方針政策,推動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1959年新加坡獨立後,人民行動黨就成為組織、領導並推動本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獨立之初,許多政治家和經濟學家都預言,沒有資源和市場的新加坡很難生存下去。人民行動黨根據新加坡地小國貧的實際國情,提出了「生存第一、經濟立國」的基本國策,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施政導向。人民行動黨先後擬定了四五個經濟發展的五年、十年計劃,包括以出口替代為主的五年計劃、以高科技為導向的十年計劃、以公積金為基礎的國民福利計劃等。40多年來,該黨在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中適時制定恰當的經濟政策,將發展計劃穩步向前推進,將經濟一步步推向新的台階。經濟發展為政治穩定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隨著社會結構的變化,及時調整和拓寬黨的社會基礎和成員構成,加強社會整合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在1954年成立之初是以一個講華語的工人黨的姿態出現的,它的創始人中就有7個傑出的工會會員。近年來,在全球化和新經濟浪潮的沖擊下,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現代化進程的演進,新加坡的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工業化造就了一個人數約佔新加坡全體就業人口一半以上的中產階級,他們不僅在經濟活動中起著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政治生活中也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是政黨主要的選票來源。新加坡的中產階級受西方教育的影響,比較贊成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希望有強大的反對黨制約和監督執政黨。為了贏得中產階級的支持,避免黨的社會基礎萎縮,人民行動黨推行一系列措施照顧中產階級的政治要求。隨著執政地位的穩固,人民行動黨廣泛從社會各階層中吸納新生力量,力圖使該黨成為代表各種族、各階層的「全國性運動」。這些社會階層和集團的人員主要包括手工業者、工人、店員、政府職員、教師以及工商企業界人士等。人民行動黨之所以能長期保持旺盛生命力,就在於其具有良好的社會環境適應能力,能夠吸納包括中產階級在內的各階層的新生力量和精英入黨,努力塑造大眾政黨的形象以尋求跨階級的支持,鞏固自己的執政地位。 注意加強黨的自身建設,規范黨的組織體系,加強黨的制度化建設,使黨內做到思想和步調一致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對黨的自身建設比較重視。該黨黨員分預備群眾黨員、普通群眾黨員、預備幹部黨員、正式幹部黨員四類。成為群眾黨員有嚴格條件,群眾黨員只有經過考驗、真正對黨做過貢獻才能被委任為幹部黨員,幹部黨員約占黨員總數的1%。只有幹部黨員才能被提名競選議員,這些公開競選議員的幹部黨員代表著人民行動黨的形象,他們進入議會後,成為人民行動黨領導國家的政治核心。為密切黨與選民的關系,人民行動黨在執政初期就制定了黨的議員定期訪問選民的制度並堅持至今。人民行動黨的議員均為該黨高層黨員,由他們出面接待選民,可以直接傾聽選民意見,縮短該黨高層與民眾的距離。該黨組織結構比較嚴密,中央執行委員會是最高決策機構,掌管黨的一切事務。下設總執行委員會,負責管理各級組織。總執行委員會下設九個不同職能的分委員會。人民行動黨在每個國會選區設有黨支部,一些大的選區還設有區域分部。該黨還在黨內設立青年團和婦女組織,吸引大批青年和婦女作為黨的儲備力量。該黨實行領導人核心小組會議機制,由黨內議員和政府要員參加,每月舉行例會,討論黨和政府近期政策,反復聽取議員們的意見,確保決策的科學性。
人民行動黨尤其注重接班人的培養和選拔。該黨不僅從黨內選拔人才,還積極物色黨外各領域精英,游說其入黨從政。新加坡的政治自我更新程序是獨有的,在接班人的選擇上,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新加坡政治領導人的挑選程序是相當嚴格的,要經過公共事務委員會的審查考試、參加黨選、接受群眾評判後才能擔當一定職務。人民行動黨先從5萬名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中挑選出1000名優秀分子,又從這1000名優秀分子中篩選出50名進行長期鍛煉和考察,最後從中選出30名分任政府或其他組織重要職務。新加坡領導層過渡和交接平穩順利,這在發展中國家是比較少見的。 採取多種措施約束黨員行為,保持執政黨的自身廉潔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成立時,提出「打倒貪污」的口號,把黨旗的基本色調定為白色,象徵廉潔。該黨要求廣大黨員幹部嚴於律己,以身作則。新加坡還成立了由總理直接領導的貪污調查局,政府賦予反貪局廣泛權利,該局可以在沒有逮捕證的情況下,拘捕涉嫌貪污受賄的嫌疑犯,有權沒收貪污犯罪的全部賄贓。新加坡執法嚴格,任何人,不論職位多高,一旦違法,就嚴懲不貸。新加坡還制定了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公務員進行有效監督。《公務員指導手冊》明確規定:公務員每年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自己和配偶的財產狀況,包括動產、不動產、貴重首飾、銀行存款、股票、證券等。公務員每天必須寫工作日記,記錄本人的各項活動,主管單位的常任秘書定期檢查其記錄內容,發現問題立即送貪污調查局核實。公務員不能接受禮品饋贈,不許接受宴請,不能向下屬借款。為了使公務員減少貪污受賄的誘惑,新加坡還推行「高薪養廉」政策,使他們過上體面的生活。 構建符合本國國情和政情的政治體制和執政方式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認為,實行民主政治必須結合本國國情,樹立與本國文化傳統相適應的民主觀。新加坡種族、宗教和文化差異很大,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易產生民族分裂和社會動盪。人民行動黨還認為,一黨執政有利於最大限度網羅人才,如果兩黨或多黨執政,有限的人才就會分散在眾多政治派別里,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因此新加坡沒有照搬西方式的多黨制,而實行人民行動黨「一黨優勢制」。新加坡法律雖然規定5個公民就可組織一個政黨,但李光耀及其他領袖並不主張實行反對黨制度。針對青年人對西方多黨民主政治的崇拜,李指出,那種反對黨政治是「為反對而反對」,並無實質意義。人民行動黨表面承認多黨民主政治,但卻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以及運用司法手段擠壓反對黨的活動空間。由於政府對反對黨採取了較嚴格的控制措施,例如除大選的10天之外,不允許反對黨舉行公開集會和發表反政府言論,議會中僅有的幾名反對黨議員雖可以在議會中自由發表言論,但因傳媒受到控制,其作用十分有限。相反,執政黨卻可以從反對黨的政見和群眾對反對黨的支持中了解民情,調整政策。
新加坡政治發展模式是一種東西交融的改良型模式。新加坡實行議會共和制,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都由成文憲法規定,各負其責。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實行一院制,議會與總統共同行使立法權。總統委任議會多數黨領袖為總理,並依據總理的提名任命內閣成員,內閣集體向議會負責。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及其下屬法院。由於人民行動黨長期占據議會中絕大多數席位,因而形成了內閣由黨的第一把手主持,議長由黨內其他領袖擔任的格局。憲法規定,總理只能從當選的議員中提名各部部長、政務長、政務次長組成內閣,因而事實上內閣與議會幾乎由同一班人馬組成。通過這種方式,人民行動黨同時控制了內閣和議會,政府的提案在議會中很容易就能得到通過。人民行動黨通過法律程序,把黨的思想路線變為國家意志,通過政府貫徹執行。該黨不以政黨名義發布號召、文件和命令。李光耀、李顯龍發表講話,也是以資政和總理名義。他們強調,公務員「忠於政府,不等於忠於執政黨」。表面上看不到以執政黨名義發布的綱領、路線和方針政策,淡化政黨,強化政府。但對人民行動黨黨員來說,忠於政府與忠於執政黨是一回事。對非執政黨來講,不管是否擁護人民行動黨,都必須執行政府決定,因為政府是人民選舉的,不是一黨一派的政府。這樣會減少推行人民行動黨的思想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的阻力,把非執政黨的行為納入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在新加坡,人民行動黨通過政府牢牢控制領導權。 提倡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融合,主張宗教間的和諧與容忍
新加坡是多元種族和宗教的社會,其中華人占總人口的77%,馬來人佔15%,印度人佔7%。華人大多信仰佛教、道教,少數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馬來人信仰伊斯蘭教;印度人信仰印度教。獨立前的新加坡種族仇恨極深,但自1969年以來該國從未發生民族動亂。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新加坡選擇了多元一體化這一獨特的處理民族關系的道路。所謂多元化,是指尊重各民族特性和文化,讓各民族按照自己的習俗去選擇自己的生活。所謂一體化,是指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達成認識一致,從而使民族意識與國家意識重合,進而形成一個民族——新加坡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命運」是新加坡政府在實現國民一體化的過程中所要努力達到的目標。為達到這一目標,在政治上,政府反復宣傳祖國感情,要求人人認識到自己是新加坡人,而不是某一種族集團成員,號召「不分種族,都要在國旗下效忠」。在經濟上,大力發展生產力,為各民族提供均等的參與經濟建設和享受經濟成果的機會。為促進民族和睦,新還實施了組屋計劃,變種族聚居為種族混居。這種住房分配政策,便於不同種族的居民相互了解。

㈢ 新加坡政黨叫什麼

新加坡執政黨為人民行動黨。

新加坡實行「一黨長期執政、多黨並存」的政黨制度。在新加坡,除人民行動黨外,還有多個政黨合法存在,但人民行動黨一直是國會中最大的和單獨組閣的政黨。

上世紀60年代中期,人民行動黨一黨長期執政的格局定型。在此後的連續四屆大選中,其得票率保持在70%左右,且囊括了全部議席。

進入80年代後,新加坡法律承認反對黨的合法地位,允許反對黨進入國會。但人民行動行碧沒黨的得票率仍保持在60%以上,而且穩固地佔有國會中絕大多數議席。90年代至本世紀進行的四次大選,人民行動黨的得票率也仍維持在60%以上,2001年更達到75%。

(3)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怎麼加入擴展閱讀:

多黨並存

新加坡法律規定,5人以上可以組成政黨。目前登記的政黨有21個,除人民行動黨外,其他政黨主要包括:民主聯盟、民主黨、工人黨、民主進步黨等。上世紀70年代以來,每次大選都有6個以上政黨參加競選。

新加坡多黨並存的政黨制度,給予了非執政黨生存的空間,滿足了民眾要求對執政黨的權力有所監督的願望。國會的非執政黨議員使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有了宣洩的渠道,有助於減輕對執政黨的怨氣,避免了因對政府某一具體政策的不滿引發的感情因素轉化為不支持執政黨的理性因素。

非執政黨以弱勢群體代言檔納人的面目出現,從而督促執政黨照顧社會底層民眾的利益。執政黨也從非執政黨的政見和民眾對非執政黨的支持中了解民情,調整政策,獲益匪淺。同慧乎時,非執黨扮演著執政黨監督者的角色,特別是公共政策的監督。

非執黨的存在使人民行動黨更加謹慎地執政,更注意自我約束,更注重全面照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這又反過來鞏固了人民行動黨的執政地位。

㈣ 新加坡的權力機構及其運作方式

沒有軍隊!只有政府和人民

㈤ 新加坡的政黨是什麼

新加坡已注冊的政黨有24個。主要有: (1)人民行動黨(The Peoples Action Party):執政黨。1954年11月由現任內閣資政李光耀等人發起成立,奉行既非資本主義、又非共產主義的民主社會主義思想路線。人民行動黨綱領是維護種族和諧,樹立國民歸屬感;建立健全的民主制度,確保國會擁有多元種族代表,努力建立一個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社會。人民行動黨自1959年至今一直保持執政黨地位。李光耀長期任該黨秘書長,1991年吳作棟總理接任秘書長至今。 (2)工人黨(The Workers Party):1957年11月創立。主張和平、非暴力的議會斗爭。1971年重新建立領導機構,提出廢除僱傭制,修改國內治安法,恢復言論和結社自由。近年來在群眾中影響有所擴大。在1991年、1997年和2001年大選中各獲1席。秘書長惹耶勒南(Jeyarepnan)。 (3)新加坡民主黨(Singapore Democratic Party):1980年7月成立。主張反對黨聯合起來,打破人民行動黨的一黨統治,積極爭取工人支持。在中、上層知識界有一定影響。在1991年大選中獲3個席位,在1997年大選中未獲席位。秘書長徐順全(Chee Soon Juan)。2001年大選中,民主黨和新加坡人民黨、國民團結黨和工人黨結成新加坡民主聯盟,人民黨秘書長詹時中和工人黨助理秘書長徐程強各獲1個席位。在過去的40多年中,人民行動黨一直是唯一的執政黨,在議會中也鮮少有能夠形成監督力量的反對黨。外界普遍認為,人民行動黨對反對黨以及異議分子的打擊是毫不留情的,包括在選舉前重新劃分選區、運用行政資源以及訴諸法律行動等。但同時不容否認的是,人民行動黨確實在新加坡民眾中擁有很高威望,在建國後的歷次選舉中該黨的總得票率從未低於65%。

㈥ 新加坡的政體是怎樣的

議會制共和制
根據憲法,新加坡是一個類似於英國的單一制、議會民主制國家.

國家元首
新加坡的政治體制追隨的是英國的威斯敏斯特體系,因此總統是國家元首,只擁有象徵性的權力。在1991年以前,總統由議會任命。1991年憲法修改後,總統由民選產生,任期6年。修正後的憲法也賦予總統更多的許可權,包括否決所有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或種族和諧的政府法案,在總理的推薦下任命內閣官員和部門首長,以及啟動腐敗調查程序。但是總統在採取這些行動前必須首先咨詢總統顧問理事會(Council of Presidential Advisers)的意見。

新加坡歷史上的首次總統民主直選於1993年8月28日舉行,當選者為王鼎昌。現任總統塞拉潘·納丹是於1999年經選舉上台的第六任總統。

總統顧問理事會是1991年憲法修正案所建立的機構,憲法明確規定,總統在動用任何權力之前必須首先咨詢該理事會的意見。該理事會由6名成員組成,其中2名由總統本人任命,2人由總理推薦任命,1名由最高大法官推薦任命,還有一人由主管公務員的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推薦任命。現任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沈基文是淡馬錫控股的董事,他在總統無法行使元首職責時代理元首行使職責。在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也不能代理元首職責時,由國會議長代理行使。

議會

新加坡擁有一個一院制的議會,其中大多數成員由平均5年一次的民主直接選舉產生。議會與總統構成了完整的新加坡立法機構。議會中的多數黨黨魁將獲總統任命為政府總理,然後再由總理推薦內閣部長和部門首長,經總統任命後組成內閣與政府。政府對議會負責,並接受議會的監督與質詢。一屆議會(以及政府)的任期最長為5年,但是總理可決定提前解散議會,舉行大選。大選必須在議會解散後的3個月內舉行。

議會議長在議會首次召集開會後選舉產生,當總統和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均因故無法行使國家元首職責時,將由議會議長代為行使職責。

現有的議會共有94名議員,其中包括84名選區議員(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1名非選區議員(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以及9名官委議員(Nominated Member of Parliament)。由於長期以來人民行動黨主宰了議會,1991年修正後的憲法規定,議會內必須有至少3名反對黨議員,如反對黨議員未達法定人數,必須由政府委任得票最高的反對黨議員進入議會(見下)。

目前在94名議員中,只有3名反對黨議員,其中2人是單一選區議員,另一人則是政府根據選舉法律所委任的得票第三高的反對黨候選人。批評者認為人民行動黨擁有了議會的絕對主導權,使得權力制衡受到破壞,反對黨根本無法發揮監督作用。但是新加坡政府則指出,絕大多數的人民行動黨議員都是直選產生,而且法律已經努力保障議會中有反對黨的聲音存在。

內閣

內閣成員由總理從政府部門首長中選出,內閣由總理負責,設2名副總理。1991年李光耀下台後設內閣資政,由李光耀擔任;2004年吳作棟下台後,李光耀繼續留在內閣內擔任內閣資政,而吳作棟則出任國務資政。國務資政與內閣資政的位階高於副總理。由於現任總理李顯龍是內閣資政、前任新加坡總理李光耀之長子,兩人同在內閣中工作也引起許多人的批評。

內閣成員同時也是議會議員,其中多名內閣成員兼任多職(如李顯龍擔任總理,兼任財政部長)。

㈦ 新加坡這個華人為主的國家,當初到底是怎麼成立的呢

新加坡,可以算是中國人最熟悉的東南亞我國了,她是世界除中國外唯一一個以中國人為主的我國,也是我們能想到的除歐美國家外為數不多資本主義國家之一。而這個總面積都還沒香港大一點的東南亞弱國,之所以能在短短30年的時間里一躍成為世界領先的產業化和現代化國家,國父李光耀自始至終是一個繞不過去的角色。

客觀的說,新加坡會有李光耀這樣一個國父,是幸運的,同時又是不幸運。並沒有李光耀就沒有新加坡現今光彩照人,可也正因為李光耀,新加坡變成「李家坡」。可是卻2020年新加坡總統大選的情況來看,人民行動黨的優點在變弱,畢竟在21新世紀,並沒有人會容許一個家族操縱一個國家的狀況長時間存在。

㈧ 新加坡語言政策

新加坡語言教育政策之轉變

李懿芳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比較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在眾多亞洲國家中,新加坡為少數以英語作為主要溝通語言的國家,然而就
一個由多種種族組合而成的國家而言,這樣的決定並非一蹴可成,為顧及各種族
的利益,其間經歷許多溝通與協調,均反應在一連串的語言教育政策上面。正由
於新加坡具有多種種族的特徵,為了避免引起種族間的沖突,教育一向被政府列
為敏感的話題,因此我國國內有關新加坡語言教育政策的資料,也相形鮮少,僅
片面了解其實施雙語政策,並有顯著的英語教育成果。我國的語言教育政策自光
復以來多有變化,國語與母語之間的關系從對立演變至共存、第一外國語(英語
)教育在八十六學年度起,開始延伸至小學階段……,這些種種的變革值得我們
加以深思與關注。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新加坡在語言教育上的努力與經驗
,值得我們進一步的了解。本文擬先從新加坡語文環境著手,探討其種族、文化
、歷史等社會背景與語言政策發展的關系,再探究自一九六○年代以來,新加坡
所實施主要的語言教育政策內容,以期了解新加坡整體語言教育政策發展與轉變
,做為我國未來語言教育政策發展的參考資料。

新加坡的語言環境

新加坡為一蕞爾小國,位於東南亞中心,總面積約為633平方公里。分析新
加坡的地理要素,其中影響語言發展者主要有二:第一、位於太平洋與印度洋的
航運要道上,又有天然良港的條件,成為水路交通的重要樞紐,由於鄰近各地的
人種往來頻繁,使其形成一多種種族、多種語言的社群;第二、在地形上與馬來
半島連成一體,二者之間密不可分,舉凡政治、文化、語言、生活、歷史發展等
方面,均深受其影響。

新加坡的歷史尚短,原為一人口稀少的漁村。一八一九年元月二十九日,英
人萊佛士登陸新加坡,把新加坡開辟為一自由港,成為英國殖民地,為新加坡歷
史的起源。新加坡成為一貿易自由港之後,吸引外地勞工前來,主要以中國、印
尼、印度三地居多。其中印尼與馬來人本屬同種,因此新加坡居民以華人、馬來
人、及印度人為主,號稱三大民族。根據一九九七年統計,新加坡人口中以華人
比例最大,佔77.4%,馬來人次之佔14.2%,印度人佔7.2%,其他種族佔1.2%


新加坡多種種族的背景,是構成語言多樣化的重要因素之一。雖然新加坡的
人口以華、巫、印三族為主,但是各族內又存在許多小族群,根據一九五七年人
口普查,新加坡華、巫、印內部大大小小的種族共有二十五個之多,而且無論種
族的大小,都有自己的語言,其間語言之復雜由此可見。

由於外在因素與內在因素的考量,英語在新加坡社會越形重要。就內在因素
而言:一、新加坡種族多、語言雜,三大族群中,沒有一種語言有近半數的他族
人懂得,選擇任一族語言做為主要語言,均會引起他族的不滿。英語雖本為殖民
地的語言,但有過半數的各族人懂得,較易為各族人所接受;二、新加坡政治權
力與英語關系密切,統治階級的語言、法律的規定系以英語為主,也奠定了英語
不可動搖的社會地位。就外在因素而言:第一、英語為商業及國際貿易用語,此
為新加坡的經濟命脈;第二、英語也是現代科技的主要用語,對追求最新科技不
遺餘力的新加坡而言,是不可缺少的能力。

新加坡的語言教育政策

根據學者W.Stewart的分析,多元民族的社會在建國過程中,對語言計劃所
採取的政策,可歸納為兩大類:第一、獨尊一種語言:利用教育及法律等手段消
除其他語言,而獨尊一語作為國語;第二、多種語言並存,而擇一或若干種做為
官方語言,及不同族群間溝通的語言(郭振羽,1995:57)。新加坡的語言教育
政府基本上是採取第二種策略。以下即自新加坡獨立以前為起點,探討一九九七
年以前重要的語言政策,以期獲得整體的概念。

一、一九五六年「各黨派教育報告書」強調平等對待所有語言

一九五○年代,基於社會文化及政治因素的導向,新加坡眾多語言已經發展
成為四個主流-英語、華語、馬來語及淡米爾語。根據一九五○年各種語言源流
學校學生注冊人數統計,當時華語學校為72,951人、英語學校為49,690人、馬來
語學校為8,579人、淡米爾語學校為1,205人(Dudley, 1980:204)。在教育系
統中,華語使用比例雖高居第一,然而若以就業機會來計算,英語則位居首位,
使得越來越多華語學校的畢業生面臨就業困難,尤其在一九五四至一九五六年間
更形嚴重。因此「各黨派委員會」(All Party Committee)於一九五五年開始
著手調查華語學校的情況,其報告書為新加坡第一個國家語言教育計劃,主導新
加坡日後語言政策發展的方向。

「各黨派教育報告書」最重要的建議之一:不論各學校所使用的語言為何,
一律平等對待。為確保本土語言面臨英語的沖擊不致消失,並增加對本國語學校
的經費補助。雖然各黨派報告書對華語學校情況進行深入調查,但其主要目標是
在打破英語被其他本國語言學校排擠的障礙,並建立一個能對新加坡忠誠、且具
有馬來亞意識的教育制度。委員會認為新加坡的發展,必然走向與馬來西亞聯邦
合並的結果。對日後人民行動黨(People's Action Party)在語言與教育方面
的宣示,產生極大的影響,如平等對待英語、華語、馬來語及淡米爾語,尊重各
種語言源流學校並存發展的形態,指定上述四種語言為官方語言,並規定馬來語
為國語等措施。

二、因政治考量,採取以馬來語為主的多語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亞非各地紛紛興起了獨立自主的運動,新加坡於一
九五○年代開始,在人民行動黨的領導之下,爭取獨立。當時由於政治策略上的
考量,領導階層以謀求與馬來亞聯邦合並為最終目標,在語言政策上也採取相對
應的措施-即以馬來語為主的多語政策。

新加坡政府於一九五九年成為一自由邦,人民行動黨在普選後得到多數支持
,成為執政黨。同年,自治邦憲法宣布馬來語為「國語」,政府並繼續以各種措
施,推廣及提高馬來語的地位,為「合並」做准備。其中較為重要的措施如下(
郭振羽,1995:60):

1.成立「馬來語語言及文化協會」。

2.教育部成立「馬來語教育諮詢委員會」。

3.規定在政府學校任教的教師,須具有第一級馬來語程度:公務員程度則須
有第二級馬來語程度。

4.開辦中學程度馬來語課程,並成立馬來文中學。

一九六三年新加坡如願地加入新成立的「馬來西亞聯邦」,更加積極推廣國
語(馬來語),例如成立國語行動理事會、推行「國語月」和「國語周」運動、
增加媒體播放馬來語的時間、政府公告及公文,開始使用馬來文等。

雖然積極地加強馬來語的教育,但事實上新加坡政府在教育上仍然堅持四種
語文源流學校平等並重的多語政策。所以盡管在政策上新加坡力求與馬來西亞聯
邦一致,但在基本語言政策上,二者之間仍存在無法彌補的鴻溝。由於馬來西亞
只承認一個國語(馬來語),因此星馬之間語言和教育政策的分歧,以及二者在
文化和民族政策上的差異,造成了一九六五年新加坡被迫脫離馬來西亞聯邦而完
全獨立。

三、星馬分離,語言政策再次調整

表面上,脫離馬來西亞聯邦對新加坡語言政策沒有很大的影響,依舊維持雙
語政策、國語仍為馬來語,並和英語、華語及淡米爾語共列為官方語言。然而,
當新加坡確定脫離馬來西亞聯邦時,語言政策也產生了些許改變。

首先,一九六六年起,馬來語不再被視為國家學制中主要的教學語言,也失
去做為主要工作語言的功能;其次,媒體轉移焦點到其他語言上。例如:一九七
七年二份主要的英語日報定期刊載學習華語的方法、發行量最大的二份中文報,
在每日的雙語版中刊載華語及英語的教學內容、廣播媒體也經常性的播出英語課
程等,這些種種措施與一九六○年代早期倡導馬來語為國語時有明顯的不同。這
時,馬來語的國語地位只是象徵性的地位。

此時期有二方面的改變值得注意:英語成為主要工作語言,以及對母語保存
的重視。由於英語在新加坡為一中立語言,沒有偏袒任何一個族群,並對新加坡
成為國際商業中心、地區金融中心等角色提供相當大的助力,因此漸漸成為當地
主要的工作語言。另一方面,新加坡人意識到母語的保存,不但能發展文化的根
源、提供次國家層次的統整,並能培養「情感上的歸屬感」。

四、雙語政策的評鑒與改革

一九七○年代影響新加坡語言教育政策最主要的文獻,即為「一九七八年教
育部報告書」(the Report on the Ministry of Ecation 1978)。一九七八
年八月,新加坡副總理Goh Keng Swee博士領導的教育研究小組針對新加坡的教
育制度及語言政策進行檢討與評鑒。研究小組提出了「一九七八年教育部報告」
,對新加坡有關教育方面的語言政策,提出詳細及權威的評論。其中重要的發現
如下:

1.讀寫能力低:至少有25%的小學六年級學生未能達到最低的讀寫能力標准

2.一九七五至一九七七年間,參加小學離校考試的學生,62%未能通過第一
或第二語言考試。
3.學校於各種測量能力表現的途徑-測驗、報紙及書本閱讀中,表現不佳。
4.幾項提升語言程度的策略,經評估後成效不佳。

簡而言之,這份報告發現由於對語言能力要求過高,使得雙語政策未能普遍
有效的實施。新加坡政府認為有必要為不同學習能力、學習態度及學習興趣的學
生,安排不同學習課程,因此著手實施學制的改革,亦即於小學及中學階段實施
分流制度。

依照新教育制度,小學前三年的課程主要以語言學習為主,使學生在此階段
能為將來學好數學、科學和其他課程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小學三年級結束後,
學生依分流考試成績及雙語能力分配至「正常雙語課程」(normal)、「擴大雙
語課程」(extended)、「單語課程」(monolingual)。中學階段則依小學離
校考試,將學生分流進入「特別」(special)、「快捷」(express)及「普通
」(normal)課程,特別及快捷課程學生學習兩種語言,四年級結束時參加GCE
'O' level考試,通過者可進入大學預備學校學習;能力較差的普通課程學生,
四年級末接受GCE 'N' level考試,通過考試者可以再學習一年後參加'O' level
考試,未通過者則參加職業訓練或就業。

五、語言標准化問題-語言本文的轉變

學者Kloss將語言計劃分為兩類:一是「語言本文計劃」(language corpus
planning),指針對語言的設計和處理,包括新字匯和術語的釐定、字典的編撰
、新拼音方式或書寫方式的設計等;一是「語言地位計劃」(language status
planning),針對語言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功能,做適當的處理和調整,以達到某
些既定的目標(郭振羽,1995:67-68)。

語言本文計劃涉及語言標准化的問題,由於新加坡早期系由外來移民所組成
,使用的語言均為「外來語」,這些語言經過長期使用自然與他種語言相互「干
擾」及「借用」,出現與原來語言有異的本土化特色,因此乃有「新加坡華語」
、「新加坡英語」的出現(郭振羽,1995:68)。由於新加坡是一個開放的國際
都市,若堅持以本地特色的語言做為標准,會造成語言上與外界隔絕的情形,因
此語言標准必須遵循外來(原來)的規范,亦即不涉及主動設計或文字的改革,
而只是在政策上決定採用何種外來規范,或外來的文字改革,以做為本地的標准
。以下分別介紹四種官方語言所涉及的語言標准問題。

華語所涉及的「本文計劃」引起的問題最多,影響也最大,其中特別值得注
意的是「簡體字」的使用及「漢語拼音」的推行。新加坡一九六○年代開始使用
簡體字,為符應政策實施雙語政策的一項改革。由於華語最困難的就是書寫能力
的學習,簡體字可節省書寫及學習的時間,因此以簡體字取代繁體字,可簡化華
語的學習(Dudley, 1980:217-218)。

在拼音方面,早年新加坡華語教學系以「注意符號」為准,自一九七○年代
中期開始,隨著中國「漢語拼音」辦法的公布實施,新加坡教育當局也決定全盤
採用,規定華族學生必須用華語姓名的漢語拼音,做為學校使用的英文姓名,以
減少方言的影響。但此措施帶來極大的反彈,對於不少華人而言,華語姓名慣以
方言發音,因此不論姓Tan(陳)或姓Teo(張),他們的姓氏已成為身份認同的
一部分。由Tan改為漢語拼音的Chen,或由Teo改為Zhang,雖然都是華文「陳」
或「張」,但對他們而言乃是強制改變世代沿用的姓氏,侵犯其基本人權。然而
盡管面臨輿論的反對,新加坡政府仍堅持於一九八○年開始在小學實施,並擴及
全國中小學(郭振羽,1995:70)。

馬來語本文的轉變主要依循馬來西亞及印尼二國。印馬兩國均使用馬來語為
國語,並各有其語言策劃機構,負責馬來語標准化和現代化的工作,在印尼的機
構稱為「語言與文學機構」(Institute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在馬
來西亞的機構稱為「國立語言發展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Language
Development)。為協調雙方關於馬來語的語言計劃,印馬政府組織一個「馬印
語言理事會」(Majlis Bahasa Malaysia/ Indonesia),負責協調兩國語言發
展的決策。新加坡原則上全盤接受語言理事會的決定,將其實施於學校、大眾傳
播及政府相關公告文書等。

淡米爾語由於使用人口少,政治及經濟效益低,在新加坡一直未受到政府的
重視。印度馬德拉斯(Madras)為淡米爾語的中心,對語言計劃議題有很大影響
,例如過去直接借用英語的情況相當頻繁,未來將逐漸以翻譯的方式取代。在馬
德拉斯開展的文字改革,經由期刊、雜志等影響新加坡的淡米爾語;本地的淡米
爾報紙在傳播上也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英語涉及的語言標准問題,主要是英語方言-「新加坡英語」。政府當局主
張必須推行國際標準的英語,亦即以英國廣播公司所代表的BBC English為准,
文法和拼音也以英國本土的標准及規范。然而一些語言學家Tongue(1974)、
Platt(1975)等的研究,發現新馬地區的英語雖非標准,但有其特色及社會功
能,不必完全否定本土英語的地位,甚至可適當承認其存在。盡管如此新加坡政
府仍積極推動標准化英語,如招募講道地英語者任職中小學及訓練本地教師、經
常性的舉辦在職課程及座談會提升英語水準、教育部也透過語言計劃中心提供學
校教師有關提升英語使用的課程等。

六、全國性學制的公告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登記華語源流學校的小學新生,自一九五九年的46%降
至一九八四年的0.7%。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教育部提出,由於少於1%的小學新生
登記華語源流學校,而且已經沒有學生登記就讀馬來語及淡米爾語學校,因此公
告所有學生在一九八七年將以英語做為第一語言,為全國性學制的實施。此措施
引起相當程度的爭論,其中主要是來自受華語教育者的抨擊,認為華語程度將為
此下降。政府則聲稱若有足夠的家長要求學童進入華語源流學校,則會重新開辦
以華語為第一語言、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學校;並增加以華語及英語為第一語言的
小學。

七、改進小學教育報告書

一九九一年三月,教育部發表「改進小學教育報告書」(Improving
Primary School Ecation Report)對中小學教育產生深遠的影響。根據調查
當時的教育制度存在幾項缺失,急待改進:1.學習能力較差的學生需要更多時間
學習雙語;2.小學生轉到不同分流課程的比率持續偏高,有延緩一年分流的必要
;3.進入職業暨工業訓練局的單語分流學生未具充份准備,且中輟者多。有鑒於
此,改進小學教育報告書主要建議如下:

1.提供三階段、七年的小學教育(包括一年學前教育,小一至小四基礎階段
,小五至小六定向階段)。

2.重新修訂小一至小四課程分配時間:英語佔33%、母語及道德教育佔27%
、數學及其他課程各佔20%。

3.調整小學離校考試,以「安置性測驗」取代「失敗-通過性測驗」。

4.小三分流延至小四結束時舉行,並在小五及小六時提供三種語言分流課程
,分別為EM1(英語和母語均為第一語言程度)、EM2(母語為第二語言程度)、
EMO(母語以口語型式學習)。

結語

由上述可知,新加坡語言教育計劃受政治、族群、經濟、文化等因素影響深
遠。綜合分析,今日新加坡的語言政策,系以下列幾點為主軸:1.華語、英語、
馬來語及淡米爾語四種官方語言並存;2.堅持雙語政策,英語為各民族學生必須
學習的共同語言;3.英語為工作語言,並具有國語的實際地位(de facto
national language);4.各族學生均需學習母語,做為保留傳統文化的媒介。
新加坡經歷三十多年的變革,突破種族間的藩籬,在語言政策上找到了一個平衡
點,雖然無法滿足所有種族的需求,但多數均能接受這樣的安排。新加坡多年來
處理語言政策的經驗,值得做為我國思考這類問題的參考。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雲惟利(1995)。語言環境。載於雲惟利編:新加坡社會和語言。新加坡:中華
語言文化中心。
郭振羽(1995)。語言政策和語言計劃。載於雲惟利編:新加坡社會和語言。新
加坡:中華語言文化中心。
英文部分
Dudley De souza (1980). The politics of language: Language planning in
singapore. In Evangelous A. (Ed.), Diachronic perspectives
(pp.203-232).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Gopinathan S. (1994). Language policy changes 1979-1992: Politics and
pedagogy. In Gopinathan S. (Ed), Langauge, society and ecation in
Singapore: Issues and Trends. Singapore: South East.
Singapore Legislative Assembly Debates (1956-58). Official Report,
(Vol. 2,) 1st Series, p.71.

㈨ 新加坡模式的簡要介紹

新加坡於1959年成立自治政府,1963年並入馬來西亞聯邦,1965年被迫獨立建國,經過短短40年的發展,從貧窮落後發展到和諧繁榮,這一切都與其所走過的發展道路、採用的經濟模式以及所制定的政策密切相關。
2004年,新加坡執政黨人民行動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一項決議:新加坡「國父」李光耀的長子李顯龍被推選為新加坡總理吳作棟的接班人,出任新一屆政府總理。 作為新加坡歷史上第三任總理,李顯龍上任之初就因其父親的特殊身份而備受關注。盡管是精心挑選的接班人,但在當時就有分析認為,他將繼續低調地延續父輩的政策,而不是激進地改革。 新加坡已經建立一套精英治國機制,擁有一支具有多領域專業技術的行政隊伍,行政決策過程已經有一定的軌道和程序;再加上李顯龍擔任副總理已經14年,是行政決策中心的一員;因此,一般預料李顯龍或許會作出政策調整,但會基本延續現有政策。
據了解,新加坡國會實行一院制,議員由公民投票選舉產生,任期5年,占國會議席多數的政黨組成政府。現任總理李顯龍領導下的人民行動黨自新加坡1965年獨立以來一直是執政黨,在新加坡的政治生態中穩如泰山。不僅如此,從得票率來看,行動黨一直代表主流民意,與主流媒體也關系融洽,象徵著整個國家權力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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