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民沒收入怎麼辦
『壹』 新加坡wP五千月薪能去銀行貸款嗎
可以的
近些年來新加坡政府為了防止新加坡房產市場過熱和穩定金融市場,出台了幾輪調控措施,其中就包括了更為嚴格的貸款管理條例,例如調低LTV頂限和設定總償債比率(TDSR)。最新一輪降溫措施是2018年7月6號開始施行的調控政策(見下圖)。
根據2018年7月6號開始施行的最新貸款政策,個人第一個房貸的LTV頂限是75%,也就是說第一個房貸最多可以貸款到銀行估價或買價的75%,兩者取低值為准。例如,一個公寓的估價是180萬,買價是160萬,最多貸款是120萬。
第二個房貸 LTV頂限則是45%,第三個房貸最高可申請到35%。具體貸款額度也會受到貸款人年齡和借貸期限的影響,例如,第一套房貸如果借貸年限超過30年或還貸到超過65歲,LTV頂限是55%。舉個例子,王先生今年將滿33歲,他第一次買房申請房貸,他選擇30年還貸年限,他適用的LTV頂限為75%。如果他選擇35年還貸年限,他適用的LTV頂限則為55%。
房屋貸款年限
在新加坡,組屋的貸款年限最多30年,私宅則是35年。年紀越輕貸款期限就能越長。較長的貸款期通常意味著每月還貸額較小,反之亦然。不過,如上所述,如果借貸期限超過30年,房貸頂限會降至物業估價或買價的55%。
個人房貸額度
除了房貸頂限,個人貸款額度也會受到總償債率(Total Debt Servicing Ratio 簡稱TDSR)的限制。
為了確保購屋者能合理貸款並減少過度舉債的系統性風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2013年引入總償債率(TDSR)框架。目前總償債率(TDSR)上限為 60%,即借貸者每月還款總額(包括正在申請的這套房貸以及信用卡、車貸等其他各類個人貸款在內的所有貸款)不得超過每月總收入的60%。
銀行會根據貸款人總償債率TDSR,貸款年限和3.5%的預設利率(金管局規定)來計算貸款人的最高房貸額度。可變動收入如獎金、租金、傭金等在計入每月總收入時須打30%的折扣。
舉個簡單的例子,張先生今年40歲,第一次買房,固定月薪為新幣 $10000, 年終獎(Bonus)為新幣$30000,目前每月車貸新幣 $1000,無其它貸款。
計算:
合格的每月收入:
$10000 + ($30000 x70%)/12 = $ 11750
總償債率( TDSR)框架下他每月可用來支付房貸的最高金額為:
$11750新幣 x 60% - $ 1000 = $6050
按最高貸款LTV頂限 75% ,張先生的最高貸款年限是25年,以3.5% 年利率計算,每月還貸 $6050新幣。我們可以推算出張先生最高房貸額度約為 $1,208,493萬新幣,可以買161萬新幣左右的房子(75% LTV)。
外國人可以申請房貸嗎
外國人可以在新加坡申請房貸,而且跟新加坡本地人享受一樣的利率。在本地工作的外國人可以用本地收入申請貸款,和新加坡人一樣最高可以貸到75%。
至於在新加坡沒有收入或者收入不夠的外國買家,還是可以申請貸款。外國人貸款最常用也是目前最簡單的的貸款方式是pledge loan 和 unpledged loan。貸款人只需要將貸款總額所需要的最低月收入為基礎的4年總收入存在銀行4年就可以了,憑借這一定期存款來貸款,這叫Pledge Loan。這個定期存款必須以新幣的形式存在新加坡的銀行,通常也就是買家申請貸款的銀行。
如果覺得4年太久,另一種選擇就是申請unpledged loan。貸款人在銀行存一筆錢,只需要在申請貸款時及貸款發放時,提供存款證明給貸款銀行看。Unpledged loan的存款額要求是pledge loan的3. 33倍。通常銀行要求提供新加坡銀行的新幣存款證明,個別銀行也接受國外大銀行的存款證明,例如在中國的工商銀行人民幣存款證明或者新加坡銀行在中國的分行的存款證明。
Pledge loan 和 unpledged loan也適用於沒有收入或者收入不夠新加坡公民與永久居民。有些銀行要求pledge loan 和 unpledged loan同時使用。
IPA(In-principle Approve 原則批准)
以上所舉的例子只是粗略的計算,通常會建議有意購房者在開始看房的同時,到銀行先做一個IPA(In-principle Approve 原則批准)。IPA是銀行對貸款申請人進行的貸款預評估,銀行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來評估個人最高貸款年限和最高可貸款金額。當然,IPA不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文件,它的有效期一般為30天。IPA能讓有意購房者知道他最高可以貸到多少,以便更精準的預算出所購房需要的現金流量。
申請房屋貸款所需資料
房者在下了定金取得選購權書(Option to Purchase)後正式向銀行申請貸款。做過IPA的在其有效期之內大大縮短了貸款批准過程,實際貸款金額可能與IPA的金額不同,基本上都是IPA批的額度內。
申請貸款需要提交給銀行的資料包括:
1. 貸款申請表格
2. 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 選購權書(Option to Purchase)
4. 3-6個月薪水單
5. 1-2年個人所得稅單
6. 過去12個月的公積金單
7. 銀行信用卡/車貸信息
8. 其他債務信息
選擇房貸配套
在正式申請購房貸款時,買家也需決定拿什麼房貸配套,鎖定幾年。新加坡現有住房貸款利息配套主要分為兩大類:固定利率 (Fixed Rate) 和浮動利率(Variable Rate)
固定利率 (Fixed Rate)
固定利率配套,銀行承諾將會在一定年限內按照合約中規定的固定利率來收取,一般上是首兩年或三年的利率固定不變,之後會和SIBOR、定期存款利率或銀行現行利率(Board Rate)掛鉤。
如上圖中的例子,如果銀行承諾固定年利率1.8% (三年),那麼在合約內的前三年,不管大環境利率如何升降,銀行都得遵守這個承諾的年利率1.8%。
固定利率取決於銀行對接下來2-3年利率走勢的預期,一旦分析錯誤利率走勢,便會虧損,所以與浮動利率配套相比,固定配套的利率往往比較高,因為它含有一些利率成本未知數的風險。固定利率配套提供一定的穩定性,壞處是若利率開始走低時,貸款人可能會被比較高的利率「鎖」住。
浮動利率(Variable Rate)
浮動利率配套有好幾種,目前市場上比較常見的是新元銀行同業拆息率SIBOR配套、新元掉期利率SOR配套和銀行現行利率(Board Rate)配套。
和SIBOR 或 SOR 掛鉤的配套
新元銀行同業拆息率SIBOR(Singapore Interbank Offered Rate)是指銀行之間互相借貸的利率,每天更新,只要上網搜索,就能知道目前的SIBOR是多少。和三個月SIBOR 掛鉤配套的利率,每三個月會根據市場利率調整,若三個月SIBOR下跌0.1個百分點,貸款利率便會自動降低0.1 個百分點。與一個月SIBOR掛鉤的,則是每個月調整
『貳』 移民新加坡享受哪些福利
1、養老金保障
新加坡建立了獨具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公積金計劃。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CentralProvidentFund,CPF)最開始是由英國殖民政府創立的,雖然英國本身有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但是因為新加坡非常特殊,所以在殖民地採取了一種不同的替代政策,即僱主和雇員都需要交費。
隨著保障功能的擴展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公積金的繳費率也不斷提高。1955年,繳費率只有雇員工資的10%,其中雇員和僱主各出5%;後來曾經一度高達40%,雇員和僱主各出20%,現在的繳費率又降到了33%,僱主出13%,雇員出20%,每月的最高繳費基數有封頂線。由於這個制度是完全積累制的,所以僱主和雇員的繳費必須按月上交。雇員的繳費要由僱主從其每月的工資當中預扣,而僱主如果沒有按時繳費的話,則必須向中央公積金局提出正當的理由。
雖然CPF最初只是一個養老計劃,後來它的作用也延伸到允許提取存款用於其他目的。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還是購買房子(擁有一個家)。後來,公積金存款也被允許用於高等教育,醫療以及健康保險。現在還能在股票投資市場上進行投資。此外,購買房屋也被很多新加坡人看作是老年時期的一種有效的收入保護手段。因此,在新加坡的社會政策當中,住房和社會保障就不可避免的被連在了一起。其他國家類似的積累基金一般只用於提供退休收入,新加坡的CPF推動了一個龐大的住房計劃,從而推動了新加坡物質和社會上的變革。
退休養老是中央公積金制度設立的最先動因,也是這一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早在1955年7月,中央公積金局便推出了養老儲蓄計劃。新加坡的養老保險採取全部繳納的制度,即僱主和雇員分別按一定比例為雇員存儲退休金。當公積金會員年齡達到55歲並且退休賬戶達到最低存款額這兩個要求後,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若最低存款未達到規定數額,可選擇推遲退休以繼續增加公積金賬戶積累,或用現金填補差額,或由其配偶、子女從各自的公積金賬戶中轉撥填補。政府鼓勵已達退休年齡但身體健康的會員繼續工作,以使他們積蓄更多的公積金存款。
這么做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看到公積金賬戶是一個綜合賬戶,覆蓋居民很多方面,政府其實是在幫助居民進行一種類似於金融理財的工作。隨著中央公積金使用范圍的逐步放寬,為避免公積金過多用於住房、醫療、教育等其他項目支付而影響養老金的積累,確保會員有足夠的存款保障晚年生活,1987年中央公積金局推出"最低存款計劃"。規定公積金會員在年滿55歲提取公積金存款時,必須在其退休賬戶中保留一筆存款作為最低存款。此外,新加坡政府還利用東方人孝文化的傳統道德,在養老保險上注重家庭養老保險。1987年中央公積金局同時推出了"最低存款填補計劃",規定公積金會員可在父母年齡超過55歲而公積金存款少於最低存款額的情況下自願填補父母的退休戶頭,填補金額是最低存款額和他的父母年齡達55歲時退休賬戶結存額之差。從1995年7月起,會員也可以為配偶填補以保障其晚年生活。
2、醫療保障政策
在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制度是世界上非常有特色的醫療保障制度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公積金局制定了多項醫療保健計劃,主要包括"保健儲蓄計劃"(Medisave)、"健保雙全計劃"(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計劃"(Medifund),簡稱為"3M"計劃。
(1)"保健儲蓄計劃"。1984年4月,公積金局推出"保健儲蓄計劃"。在該計劃下,公積金會員每月須把部分公積金存進保健儲蓄賬戶。繳費比例因投保年齡不同而不同,年齡越大,相應繳費比例越高。公積金會員可以動用保健儲蓄賬戶的存款,為本人或是任何一個直系親屬如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支付在當地的醫療費用,主要支付公立醫院和獲准私人醫院的住院費和某些門診費。1992年7月,公積金局還推出自僱人士保健儲蓄計劃,以保障自僱人士在急需時有能力支付其醫療費用。
(2)"健保雙全計劃"。"保健儲蓄計劃"對發生一般醫療費用的居民來說已經能保障,但對因患重病和慢性病等花費多的國民來說,賬戶資金可能不夠。為此從1990年7月開始,公積金局又實施了"健保雙全計劃"。這是一項大病醫療保險計劃。它允許會員以公積金保健儲蓄賬戶的存款投保,確保會員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療和長期住院而保健儲蓄不足的費用。自1990年開始,所有75歲以下的保健儲蓄儲戶除非選擇不參加這項醫療保險,否則都被自動納入該保險計劃內。
1994年7月,公積金局又推出了"增值健保雙全"計劃。與"健保雙全計劃"相比,"增值健保雙全計劃"須繳付的保費稍高,相應的支付待遇也較高。
(3)"保健基金計劃"。盡管"保健儲蓄計劃"和"健保雙全計劃"覆蓋了絕大多數新加坡人口,但仍有少部分貧困國民無力支付醫療費。為此1991年新加坡提出了由政府撥款建立專項基金的設想。1992年1月《醫療基金法案》獲議會批准。1993年4月醫療保健基金正式設立以援助在"保健儲蓄計劃"和"健保雙全計劃"外仍無法支付醫葯費用的貧病者,實際上是對他們實施醫療救濟。
上述三重醫療保障安全網確保了新加坡國民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
3、住房保障計劃
新加坡是一個城市國家,國土面積狹小而人口密度很大。1959年自治時面臨著嚴重的"屋荒",當時200萬人口中有40%的人居住在貧民窟和窩棚內,惡劣的住房條件導致公共衛生狀況惡化和一系列社會問題,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為解決居住及其引發的社會問題,1960年新加坡政府宣布成立建屋發展局。1964年又推出"居者有其屋"的政府組屋計劃。
首先,新加坡政府主導組屋的開發與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土地和資金保障。新加坡是市場經濟國家,但住房的建設與分配並不完全通過市場來實現,而是由政府主導。新加坡政府十分明確自身在解決住房問題上的責任,制定了符合其國情特點的住房政策和分階段建房計劃,採取了一系列行政、法律、金融和財政手段,大規模興建公共住房。
土地是國家財富之源,也是組屋建設的基礎和命脈所在。1966年新加坡政府頒布了《土地徵用法令》,規定政府有權徵用私人土地用於國家建設,可在任何地方徵用土地建造公共組屋;政府有權調整被徵用土地的價格。根據該項法令,新加坡政府協助建屋發展局以遠低於市場的價格獲得土地開發權。
在資金方面,新加坡政府以提供低息貸款的形式給予建屋發展局資金支持,支付大筆財政預算以維持組屋順暢運作。此外,為保障普通老百姓能夠買得起組屋,其售價是由政府根據中低收入階層的承受能力來確定,而不是靠成本來定價的,因此遠遠低於市場價格,並造成建屋發展局的收支虧損。這部分損失政府核准後每年都從財政預算中給予補貼。據統計從政府開始撥款計算,累積的政府補助金總額已達159億新元。政府財政支撐是新加坡組屋政策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
(2)實行"公共住屋計劃"。為解決低收入者無力購房的難題,1968年9月中央公積金局推出了"公共住屋計劃"。在這一計劃下低收入會員可以動用其公積金普通賬戶的存款作為首期付款之用,不足之數由每月交納的公積金分期支付。如果普通賬戶的存款不足支付,可向建屋發展局貸款,用將來的公積金來償還。
(3)以家庭收入水平為依據,實行公有住宅的合理配售政策。自1968年新加坡大力推行政府組屋出售政策以來,購房者日益增多,如何搞好公房合理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合法權益,為此,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縝密而嚴格的法律法規,對購房人條件、購買程序、住宅補貼等均作出嚴格規定,按照公平原則進行合理分配。政府制定了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購屋准入政策,並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斷調整收入上限。比如在20世紀70年代,規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請購買組屋;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隨後到3500新元,目前放寬至8000新元,以接納更多人購買。這樣基本保證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夠購買到廉價的組屋。
出台法律嚴格限制炒賣組屋,確保組屋政策順利實施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嚴格限制炒賣組屋的行為。建屋發展局的政策定位是"以自住為主",限制居民購買組屋的次數。規定新的組屋在購買五年之內不得轉售,也不能用於商業性經營。如果確實需要在五年內出售,必須到政府機構登記,不得自行在市場上出售。一個家庭同時只能擁有一套組屋,如果要再購買新組屋,舊組屋必須退出來,以防投機多佔,更不允許以投資為目的買房等等。由於嚴格執行了上述一系列措施,新加坡政府有效地抑制了"炒房"行為,確保了組屋建設健康、有序地進行。
據建屋發展局的最新統計自1960年以來,建屋發展局共興建組屋990320套,目前約有82%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政府組屋中,組屋政策真正成為"普惠性的政策"。
4、教育福利
1989年6月,中央公積金局推出教育計劃。會員可動用其公積金戶頭里的存款,為自己或子女支付全日制大學學位或專業文憑課程的學費。可動用的款項是扣除最低存款額之後總公積金存款的80%。學習畢業後一年需還本付息,分期付款的最長年限為十年。這項計劃使公積金功能擴大到教育保障,有利於國民教育水平的提高,促進了新加坡教育事業的發展。
我們總結新加坡法定福利,可以概括出以下幾點:
首先,新加坡的制度很適合也只能適合新加坡這樣的城市國家。政府所謂的保障更多的是幫助公民進行金融理財,所以彈性特別大,細節特別多,差異性和個性化也很強。
其次,新加坡的意識形態還是偏向於自由主義,國民社會保障水平取決於個人的工作收入而非社會的再分配,也就是在以政府責任為主的傳統社會保障中強調更多的個人責任,新加坡政府主張"人民的事由人民自己掏錢",從保障資金的來源上強調個人對自己的福利保障承擔足夠的責任。這一點與西方國家盛行的福利型社會保障,即政府每年要提供大量補貼和撥款相比截然不同。
另外,新加坡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按照"效率優先,機會平等"的價值理念而設計的,在以關注公平為主的傳統社會保障模式中加入更多的效率機制。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視協調社會發展的公平和效率之間的關系。李光耀強調指出:"如果從工作和進步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利益,沒有公平地讓全體人民分享,我們就不會得到他們全心全意的合作和參與。""不能聽任自由競爭造成社會不公引致局勢緊張",但同時又謹記效率是社會發展的根本,"重新分配不能過頭,以致造成浪費和濫用,卓越者不再奮發圖強"。正是抱著這一理念,新加坡政府雖然主張通過國家的力量給予低收入階層一些照顧,扶弱濟困,以縮小社會的貧富差距,但卻反對實行歐洲福利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以避免"泛福利"現象的發生。
這一價值理念在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和住房保障制度中得到了鮮明的印證和體現。醫療保障制度通過實施"3M"計劃,不論公務員或私人企業雇員,不論富有者還是貧困者都有能力負擔自己和家庭的醫療保健費用,從而得到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保證了社會公平。同時劃入個人醫療保健儲蓄賬戶的資金以會員的工資為基數,這使得醫療保健儲蓄與個人工作收入緊密相聯,會員越是努力工作,醫療保健儲蓄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的醫療服務就更好,這又體現了效率原則。而住房保障制度在對社會較脆弱階層給予補貼、滿足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的同時,也不是人人享受同樣的福利、買到同樣的房子,而是根據自己的能力來選擇購買大小、檔次、舒適程度不同因而造價也不同的住房。
最後我們要說,新加坡的制度特別強調家庭本位--強調家庭互助共濟,具有濃厚的儒家文化色彩,由於歷史原因,新加坡深受傳統儒家文化思想的影響,儒家文化中的"孝悌"觀念在這里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因此新加坡十分注重發揮家的社會功能,強調以家庭為中心維護社會穩定,要求國民充分履行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義務,鼓勵家庭成員互助共濟。這一理念充分反映在中央公積金制度中。多數公積金計劃都涉及到一家三代人,鼓勵全家人守望相助、互相支持。其中,"保健儲蓄計劃"是指會員儲蓄以保障個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的醫療費用。會員不但可以保障自己,,而且惠及配偶、父母和子女,盡到孝道與責任。"最低存款填補計劃"和"家庭保障計劃"、"家屬保障計劃"的推行強化了家庭保障功能,使家庭成員之間的社會障利益相聯,增強了子女對父母、國民對家庭及社會的責任意識,從而密切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增強了家庭凝聚力,提高了社會穩定性。
『叄』 無工作申請新加坡簽證需要提供什麼財產證明
由於沒有工作者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移民或者在國外打黑工的情況要高一些,所以在辦理簽證的時候新加坡使館對財產方面的要求也相對高一些,他們要知道你的收入是否能支付你本次出國的費用。
無工作者需要提供: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記錄的工資卡或儲蓄卡對帳單(蓋銀行公章) 余額:建議5萬元以上,行程越長建議余額額度相對高,能支付此次旅遊所用費用,如余額不足且之前沒有大金額的進出帳記錄,可提供多張銀行卡證明,不建議最後一筆大金額存入,最後一筆交易日期在送簽日期前30天內。
無工作申請新加坡簽證主要就是要證明自己的收入問題,你的收入達到新加坡使館的要求的話基本出簽就沒有什麼問題了。但如果你的財產方面沒有達到要求那麼想要申請下來就比較困難了
『肆』 新加坡有哪些稅收政策
新加坡的稅收制度是使這個國家吸引眾多外國投資者和知名企業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除了誘人的企業稅率之外,還有許多更有利的稅收計劃和激勵措施。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採用屬地稅制。具體來說,在這個國家成立的公司只對以下收入征稅
以新加坡為基礎的收入來源(產生於新加坡境內)
匯往新加坡的外國收入來源
企業稅率方面,1997年為26%,之後逐年下降,2010年達到17%,之後17%的統一稅率一直保持到現在。與其他國家相比,新加坡目前的稅率相對較低,是世界上最優惠的稅收制度之一。
此外,新加坡的稅收制度是單層的。特別是,公司的營業利潤只徵收一次稅,常駐公司向股東支付的股息不需要再繳納任何稅。新加坡還取消了資本利得稅。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
任何在新加坡境內賺取收入的個人都要在這個國家繳納個人稅。個人稅可能因人而異,取決於他們的居住身份。
新加坡納稅居民的個人所得稅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即為新加坡稅務居民:
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
在新加坡居住不少於183天的外國人
新加坡對納稅居民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累進稅率,從0%到22%。
新加坡非稅收居民的個耐並人所得稅
如果一個人在新加坡停昌行跡留的時間少於183天,則被視為非稅收居民,適用於非稅居民的稅率。
停留不超過60天,稅率為0%。但以下情況除外:
董事、非住宅專業人士和公共演藝人員,以及
在新加坡缺勤是新加坡工作要求的一部分的情況。
停留61-182天,稅率為15%或累進稅率(0%-22%),以稅收較高的結果為准。
至於董事、非住宅專業人士及非住宅公共演藝人員,稅率由15%至22%不等。個人也可以合法地利用稅收減免(減免、退稅、開支和捐贈)來降低應付稅款。
新加坡的商品和服務稅
商品和服務稅(GST),又稱增值稅(VAT),是對進口商品徵收的消費稅(由新加坡海關徵收),並對新加坡境內提供的幾乎所有商品和服務徵收。目前,商品及服務稅的稅率為7%,但預計未來幾年將升至9%。
盡管如此,仍有一些商品和服務是不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具體如下:
商品
1.零稅率供應品
出口貨物
2.豁免供應品
住宅物業買賣及出租
投資貴金屬的進口和本地供應
3.消費稅范圍之外的供應
將貨物從海外銷售到另一個海外目的地
私人交易
在自由貿易區和零 GST 倉庫內銷售貨物
服務
1.零稅率供應品
國際服務(根據 GST 法案第 21(3) 條)
2.豁免供應品
GST 法案第四附表中的金融服務
數字支付令牌
3.消費稅范圍之外的供應
將貨物從海外銷售到另一個海外目的地
私人交易
在自由貿易區和零 GST 倉庫內銷售貨物
GST 要求
有兩種情況:
如果企業在一個公歷年度的最後12個月的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美元,或在未來的任何時候,公司預計其未來12個月的收入將超過100萬美元,則必須注冊商品及服務稅。
如應稅營業額不超過100萬元,商戶可自願登記參加商品及服務稅。
新加坡預扣稅
預扣稅是指從新加坡來源方支付給新加坡非稅收居民的款項中預扣的百分比。預扣的金額將被匯給政府用於納稅。對於新加坡的預扣稅,非居民包括個人和公司。
非居民個人(在新加坡停留時間少於183天)被分為三類,徵收不同的稅率。
非居民董事:薪酬的22%
非居民的公共演藝人員:收入的15%
非居民專業人員:總收入的15%,或凈收入的22%
非居民公司(在新加坡控制和管理的公司)將根據不同的收入類型徵收不同的預扣稅稅率:
與貸款和債務有關的利息、傭金或其他付款——15%
使用動產的特許權使用費或其他付款——10%
使用動產的租金或其他付款——15%
使用科學、技術、工業或商業知識或信息付費——10%
技術援助和服務費——17%
管理費——17%
雙重征稅協議
新加坡認為,雙重征稅對新加坡自身的經濟地位和世界貿易構成了巨大的障礙。這導致新加坡與80多個國家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DTA)協議。
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收入來源從新加坡轉移到另一個國家時被徵收兩次稅。此外,這些雙重稅收條約還為兩個簽署國提供適用於某些特定類型收入的減稅和優惠稅率。
至於范圍,雙重征稅協定適用於兩個簽署國(稱為締約國)的居民,其中有新加坡。以下是一個典型的DTA協議所涵蓋的主要收入類型:
不動帶備產的收入
商業利潤
海運及空運
關聯企業
股息
感興趣
技術服務的版稅和費用
資本利得
獨立的個人服務
依賴個人服務
養老金
政府服務
其他收入
締約國雙方居民均有資格享受《雙重避稅協定》規定的所有有利條款。
以上就是新加坡稅收的相關介紹,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詳情,歡迎一起溝通和交流。
『伍』 有誰知道作為新加坡的公民,政府究竟有沒有補助發給不工作的人
新加坡沒有直接頒發發補助給不工作的人。
無工作者某種程度上可以向政府的一些救助基金申請救助金(如Public Assistance Scheme, Interim (Short Term) Financial Assistance, Rent and Utilities Assistance
Scheme and Medifund)。但這些救助金主要是要協助」不幸「(比如家庭成員遇到意外而喪失工作能力等)的一群,而不是去給無工作者發錢。
『陸』 無業怎麼辦新加坡簽證
新加坡簽證申請人若無工作,則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沒有具體要求但銀行簽發日期必須是簽證申請遞交日期的1個月內。此證明應能夠如實的反映經濟能力。
申請新加坡簽證所需資料:
1、護照: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復印件。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日期開始計算),並至少有一張空白簽證頁。
2、Form14A簽證申請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寫完整,並有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申請表格。
3、彩色照片:二張(一張貼在表格上,另一張供掃描用)。
4、中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簽證費:簽證費為每人30元新幣,簽證費一概不退。
6、申請簽證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a、在職證明:申請人若為在職員工,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註明公司同意其休假,並詳細註明申請者在該公司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系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章。
申請人若無工作,則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沒有具體要求但銀行簽發日期必須是簽證申請遞交日期的1個月內。此證明應能夠如實的反映您的經濟能力。
b、戶口簿:申請者戶口簿(全本,每頁:原件及復印件)。如為集體戶口,可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或在警察局辦理戶籍證明。
(6)新加坡公民沒收入怎麼辦擴展閱讀
新加坡入境注意事項:
新加坡入境檢查站設有紅色與綠色兩種通道。新加坡關稅局規定,赴新者若攜帶超出規定消費稅或關稅免稅優惠數額及其它須繳稅的物品、管制性或限制性物品、禁運物品,須使用紅色通道,管制性物品須有入口准證或有關管制機構簽發的授權書方可入新;若未攜帶上述三種物品,則使用綠色通道。
關卡人員有權在綠色通道進行選擇性檢查。若有任何疑問,可到紅色通道尋求協助。應完整並准確無誤申報,錯誤申報是犯法行為,違例者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新元或監禁。
販毒在新加坡屬於嚴重罪行,販毒者在新加坡法律下可被判處死刑。切勿替他人攜帶物品,若所攜帶物品為(或者包括)禁運、受管制、限制性或需繳稅物品,攜帶者必須為這些物品負責。
『柒』 養老難題,新加坡是如何做的
養老是當今許多國家面臨的共同難題。我國老年人口規模龐大,人口老齡化進程正在加速並逐漸走向峰值。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有2.6億人。面對如此龐大的老齡化人口,養老如何從機制上做好應對?
縱觀全球,西方社會國家大多選擇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由政府統一保障養老問題,但結果不盡如人意。而作為老齡化嚴重的國家之一,新加坡在美世和CFA發布的全球養老金指數報告中已經連續13年亞洲排名第一。
養老是當今許多國家面臨的共同難題。
人老以後,失去了生產能力,沒有了收入,如何能保證一個基本、體面的生活?
答案無外乎三個:
自己年輕時候儲蓄,老了自給自足;
簡轎禪養兒防老,老了由子女贍養;
社會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由政府統一保障養老問題。
隨著家庭結構的變化和福利社會的興起,西方社會越來越多地採用了第三種方式。
但結果往往是入不敷出,老人的期望值很高,而社會根本沒有——或者是沒有能力——拿出足夠的資源供養日漸壯大的老年人人群。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的一項分析,全球8個主要經濟體2015年養老金儲蓄缺口已經超過70萬億美元,是這些國家當年GDP總和的1.7倍。
新加坡的養老金問題則要小得多。據新加坡統計局披露,截至2020年底,新加坡住戶部門總資產約2.5萬億新元,總負債只有3184億,平均每個新加坡居民(只包括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凈資產約53萬新元。
總資產中攔塵,公積金儲蓄4621億新元,平均每個賬戶余額10.7萬新元,其中,65歲以上老人平均每個賬戶約7萬新元,80歲以上老人約2.2萬新元。
形成這種差異的根本原因在於新加坡在養老問題上沒有陷入政治正確,而是運用了其「超級理性主義」,從本質上認識養老問題的症結所在,通過政府政策激勵社會和個人發動積極能動性,系統性地解決養老和儲蓄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新加坡的判斷有以下幾個要點:
1. 西方的福利社會制度不可持續,只有老百姓及家庭自己擔負起養老儲蓄的基本責任,才不至於入不敷出。
2. 人們大多是短視的,往往由於現實生活的壓力,不會自覺自願地為養老儲蓄到足夠的金額,從而帶來老年時期的貧窮。所以養老儲蓄必須有政府強制的成分。
3. 大多數老百姓沒有足夠的知識做好儲蓄的投資判斷,所以政府可以代為管理,但管理過程透明。
4. 對於真正沒有能力的社會底層人群,政府應該通過轉移支付保障基本的生活標准。
西方福利社會制度或不可持續
在社會保險的養老儲蓄上,歐美國家大多選擇的是現收現付制,即以當前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繳費來支付同一時期已經退休的一代人的生活開支。
出於政治正確,西方社會一方面在增加對老年人群的福利承諾,而另一方面卻因為人口結構的重大變化使這種制度面臨嚴重帆指挑戰。
新加坡養老金實行的是個人基金制,由個人每月將自己一部分工資收入存入公積金局的個人賬戶,退休後依靠所積累的繳費金額和投資收益安排老年生活。
這一制度源於李光耀對人性的洞察以及「政府不搞施捨」的政治主張。
他認為人的產權意識是天生的,強制每個人為自己儲蓄,個人不僅會珍惜自己的財產,還會因擁有產權而產生歸屬感。
由政府包攬的養老制度必然懶漢滋生、資源浪費,沒有哪個政府可以在不提高稅收的情況下承擔如此龐大的責任。
李光耀認為大多數人缺乏良好的自我約束力,很難主動儲蓄,也不具備投資能力。因此,新加坡政府強制要求每個人自工作之日起就為自己的住房、醫療、退休生活而儲蓄,所有賬戶存款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
李光耀回憶道「一個國家不論多麼富有,也不可能挑起保健、失業和養老福利的重擔而不必大量抽稅.......60年代和70年代,歐洲福利國家的失敗還不是不言自明的,它的害處需要兩代人的時間才會顯現,包括個人表現差、增長率停滯不前和預算赤字提高」。
「社會上總有一些不負責任或能力不足的人......我們應盡量設法讓他們能夠獨立生活,更重要的是拯救這些人的子女,使他們不再重復上一代的生活方式。我們做出適當安排,以確保那些十分需要援助的人獲得福利照顧」。
為了減小養老壓力,新加坡自1999起將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至62歲,並延續至今。
2012年,新加坡發布《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規定凡是年滿62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只要健康狀況和工作表現良好,僱主都有法律義務為他們提供重新受雇的選擇,直到他們65歲。
2017年又將新受雇年齡從65歲延長至67歲。據新加坡人力資源部統計,2019年,新加坡65~69歲老人中46%仍在工作,70歲及以上老人中17.6%仍在工作。
2019年,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國慶演講時宣布,政府將在未來10年內將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僱傭年齡再分別延長3年:
從2022年7月1日起,退休年齡從62歲延長至63歲、重新僱傭年齡從67歲延長至68歲;
到2030年,退休年齡逐步延長至65歲、重新僱傭年齡逐步延長至70歲。
政府還宣布從2021年開始上調年滿55歲和60歲者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上調後的比例與未滿55歲人群一致。
受儒家家庭倫理觀的影響,公積金局允許會員為配偶或父母等直系親屬填補公積金存款。
公積金局規定,會員可以將自己公積金儲蓄中的余額轉給配偶、父母、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等其他親人。
許多新加坡退休老人都擁有組屋,公積金局為此設計了三種計劃幫助退休老人提高退休收入。
第一種是樂齡安居花紅(Silver Housing Bonus),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以出售現在居住的組屋,購買戶型更小的組屋,用售賣組屋的凈得填充退休賬戶。
第二種是屋契回購計劃(LBS),對那些希望繼續居住在現有組屋的年長家庭,可以把部分屋契售賣給政府,自己只保留30年,售賣所得凈額補充公積金賬戶。
第三種是將組屋整間出租或只出租空餘房間。
政府強制儲蓄
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由英國殖民政府於1955年創立,當時只是個簡單的養老計劃,新馬分家後,新加坡政府開始擴大這一計劃。
一方面,它為公積金設立不同賬戶,嚴格規定每個賬戶的提取和使用范圍。
另一方面,它不斷提高公積金繳存率,從最初的10%一路上升,峰值時曾達到50%(1985年),目前最高一檔的繳存率為37%。
目前,每個在職的新加坡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在55歲之前都擁有三個公積金賬戶:用於購買住房的普通賬戶(OA),為老年生活儲備現金的特別賬戶(SA),以及用於支付醫療費用的保健儲蓄賬戶(MA)。
年滿55歲時,會員還會增加一個退休賬戶(RA),該賬戶的用途是購買一份由政府背書的年金計劃。
公積金局為不同年齡段設置不同的繳費率,不同年齡段所繳納的公積金在不同賬戶間的分配比例也不同。
總體而言,年齡越輕,公積金繳存率越高,存入普通賬戶的比例也較多,隨著年齡增長,公積金繳存率下降,存入特殊和醫保賬戶的比例逐漸提高。
這樣的設計符合人一生的收入和消費規律,一個人的勞動收入主要形成於20至60歲之間,這段時間住房支出是主要花費,醫療支出相對較少;60歲以後收入銳減,但仍然要負擔日常生活開支以及大筆醫療支出,自年輕時積累的儲蓄變得十分重要。
新加坡公積金不同年齡段公積金繳存率及在不同賬戶間的分配(單位:%)
出於對個人自我約束能力的懷疑以及長壽風險的挑戰,長期以來,中央公積金局不斷調整政策,竭力避免會員出現「賬戶提早花光」的情況。
早年新加坡允許會員於年滿55歲時全額提取公積金。隨著預期壽命不斷提高,公積金局開始擔心儲蓄會被提前花光。
1984年公積金局曾提議,將提取公積金的年紀從55歲提推遲至65歲,結果引發社會騷亂。
權衡之下,CPF於1987年出台「最低存款額計劃」(MS),保留會員於55歲領取公積金的權利,但是必須在賬戶上保留最低存款額。最低存款額逐年提高,1987年為3萬新元,2015年已經提高至16萬。
然而,經過多年觀察,公積金局發現,能夠達到最低存款額標準的會員比例經常不到一半,最低時(2008年)只有34%的會員達標。
2014年約6000新加人舉行集會,抗議養老金制度。2016年,中央公積金局做出改革,年金計劃不再對保留金額作出硬性規定,會員只需用保留的金額購買政府提供的年金產品。
政府用透明的方式做資產管理
個人儲蓄的養老金由個人投資管理是大多數國家的選擇。
例如美國的401K計劃就是將投資的主動權交予員工,員工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選定投資方式,企業按照員工的選擇將資金委託金融機構代為運作。
但是,新加坡的公積金則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和投資。
很長一段時間,公積金局都不允許會員自行投資,直至1978年才首次允許會員用不超過5000元的公積金來購買新加坡巴士服務公司的股票,而後投資條件逐漸放開。
目前,公積金局允許會員將普通賬戶和特別賬戶的資金,在留出規定的金額後(普通賬戶為4萬新元,特別賬戶為2萬新元),取出剩餘的購買200多種經核準的金融產品(公積金投資計劃,CPFIS)。
然而,從現實情況看,只有約25%的會員選擇自己投資,大部分會員選擇將資金留在公積金局由政府代為投資。
公積金局將公積金存款以特別存款的形式存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由MAS去購買新加坡政府特別債券(SSGS),政府再將這些錢轉交給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進行長期投資。
GIC是除淡馬錫外新加坡第二家政府性投資機構,主要任務是管理新加坡外匯儲備,實現高於全球通脹的長期良好回報。
相比淡馬錫,GIC投資偏保守, 固定收益類資產佔65%,權益類只佔35%。從GIC披露的年報看,GIC的投資回報率遠遠高於公積金存款利率。
從1999年至2019年,GIC 20年年均投資回報率5.5%,扣除全球通脹後的實際回報率為3.4%,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響,GIC投資回報率有所下滑,名義和實際回報率分別為4.6%和2.7%。
公積金局為不同公積金賬戶提供不同水平的利息收入,普通賬戶的利息率為2.5%,特別賬戶、醫保賬戶以及退休賬戶的利率均為4%。這一利率水平自1999年實施以來從未變更。
不過,從2016年開始,公積金局針對每個會員公積金總存款,提高了前6萬新元的利率水平:前3萬新元享受6%的利率,接下來的3萬享有5%的利率,剩餘存款仍遵循各自賬戶規定的利率。
對社會底層的經濟救助
社會上總會有一些個人或家庭真正沒有足夠的能力自助,需要政府在社會保障中承擔最後一道防線。新加坡政府為貧困人群提供了各種救助計劃。
如就業補助計劃、樂齡補貼計劃、社區援助計劃等,這些計劃適應不同年齡段的低收入者,包括老年人。
這些計劃同樣遵循以個人自力更生為前提的原則,在新加坡只要就業,就能同時獲得僱主為其繳納的公積金以及政府的補貼。
新加坡規定,對於有工作但月收入低於750新元的雇員,僱主必須為其繳納公積金,繳納的比例與其他收入水平的員工一致,但是雇員自身不需要繳納公積金,或者只需繳納很少的比例,這相當於幫助低薪工人獲得更高的實得工資。
舉例來說,一個年紀超過65歲、月收入700新元的老人,每月僱主需要為其繳納52.5新元的公積金(繳存率7.5%),他自己只需繳納30新元;
對月收入低於500新元的雇員,無論年紀多大,每月都能得到僱主為其繳納的公積金,自己無需繳納。
新加坡於2007年推出了就業補助計劃(WIS),為那些年滿35歲、含獎金津貼在內的平均月總收入不超過2300新元的低收入者提供政府補貼。
年紀越大,獲得的補貼金額越高,60歲以上的老人每年可獲得4000新元,如果是自僱人士,每年可獲得2667新元。發放的WIS補貼中只有40%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剩下的60%存入CPF。
2016年新加坡針對老年人推出樂齡補貼計劃(SS),為那些年滿65歲、終身工資低、從工作直至年滿55歲公積金總繳款額不足14萬新元、又缺乏家庭支持的老年人提供現金補貼。
該補貼不需要申請,由公積金局審查會員資格後對符合條件者自動按季度發放。補貼金額根據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情況以及居住的房屋類型而不同,最高每年可獲得3600新元。
對於那些因生病、老齡或殘障而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沒有固定收入,又缺乏家人的支持和照顧的人,新加坡政府提供了不同類型的社區援助計劃,包括社區關懷緊急援助基金、社區關懷中短期援助計劃、社區關懷長期援助計劃,資助金額視家庭狀況而定。
小結
養老和儲蓄之所以是個全球性的問題是因為它牽扯到人性的兩個薄弱點:
由於人的短視,人們往往只顧現在的享樂或生活壓力,而忘記了要為越來越長的老年生活儲蓄足夠的資產;
而看到沒有足夠儲蓄老人的貧窮生活,出於同情心和政治壓力,社會又往往走上福利社會狀態通過對年輕人的稅收來補貼老人。
越理想化的社會,這種補貼的強度就越大,直到人們意識到這種挖東牆補西牆的做法實際無法持續——等年輕人老了,將來的年輕人又不多,誰來補貼將來的老人呢?
新加坡之所以能很好地解決養老儲蓄的問題是因為它清醒地認識到了這些人性的弱點,像一個醫生一樣,用手術刀把這些社會痼疾不帶感情色彩地——處理掉。
有人把新加坡政府看成是一個極其理性的嚴父,其實不無道理。但反過來我們可以問:除了用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難道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嗎?
本文是系列研究「新加坡模式」之一。「新加坡模式」是在長江商學院與新加坡管理大學東盟研究中心的資助下完成的對新加坡經濟、商業中獨特管理模式的系統性研究,旨在總結經驗,為中國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改革開放提供借鑒。
(劉勁為長江商學院會計與金融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