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大火怎麼賠償
❶ 新加坡法律是怎麼解決工傷賠償
如果工人在工作中受傷,可通過以下兩種渠道之一申請索賠:通過新加坡政府人力部根據《工傷索賠法令》索賠,或委託律師根據新加坡《民法》索賠。
根據新加坡《工傷索賠法令》,各類僱主必須為工人投保工傷賠償保險,以確保工業意外發生後,工人可以根據該法令向人力部申請賠償。發生工業意外後,僱主必須安排工人去醫院檢查治療,同時也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意外通知人力部或保險公司。
如果僱主不按規定及時將意外報告人力部或保險公司,工人應該向新加坡人力部反映,請其督促公司盡快申報。
根據《工傷賠償法令》或《民法》申請索賠的主要差別是,在《工傷賠償法令》下,無論導致工傷的原因在僱主還是在工人,工人都會得到賠償。
而在《民法》下,只有導致工傷的原因在僱主時,工人才有可能得到賠償。如果導致工傷的原因在於工人,工人不但不能得到賠償,而且還要支付有關律師費用。
(1)新加坡大火怎麼賠償擴展閱讀
新加坡雇員因工受傷可享有病假工資及醫葯費。若因工造成永久性傷殘或導致死亡,還可索要永久性傷殘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僱主有責任支付以下工傷賠償利益:
1、醫葯費
由發生意外當天開始計算一年內的醫葯費,頂限為25,000新元。在頂限范圍內,僱主須支付所有向新加坡注冊醫生或任何政府批準的醫院尋求治療的醫葯費。僱主須直接支付這些醫葯費給醫療機構。
醫葯費包括醫生咨詢費、治療費及治療開銷、第一份估計雇員受傷程度的醫葯報告和葯費,以及醫生證實所需之義肢及外科治療器具。
在醫葯費超出了上述頂限的情況下,如果雇員要獲賠全部的醫葯費,則只能選擇進行民事訴訟追討損失,而不應該向人力部申請索取工傷賠償。雇員若選擇索取工傷賠償,則超出上述頂限的醫葯費全部由雇員自己承擔。
2、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包括門診病假(全薪, 頂限為14天)以及住院病假(全薪, 頂限為60天)。超過上述頂限天數的病假, 工資為正常工資的三分之二, 直至意外發生起的一年為止。
公共節假日、休息日、非工作日不得計入病假天數。雖然工傷賠償法令不將公共節假日劃入帶薪病假的范疇, 但雇員仍然可以按照僱傭法的有關規定獲得病假期間的公共節假日工資。僱主必須將病假工資在一般發薪日或之前支付給雇員。
3、永久性傷殘賠償
永久性傷殘賠償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永久性傷殘賠償數額=雇員月收入*增加系數(詳見附表)*損失工作能力%
賠償金額設有頂限及底限:
頂限= 180,000新元*損失工作能力%
底限= 60,000新元*損失工作能力%
若雇員遭受完全永久性傷殘(100%), 則還可額外獲得相等於永久性傷殘賠償額四分之一的賠償額(即完全永久性傷殘賠償額將按125%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