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對辱罵他人是怎麼處理
1. 新加坡法律法規辱罵他人是什麼罪
死罪
2. 辱罵他人可以告什麼罪
惡意辱罵他人,涉及侮辱他人,一般情況下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一般情節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惡意辱罵他人,涉及侮辱他人,構成侮辱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是告訴才處理的,但是如果侮辱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3. 辱罵他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網路上的侮辱與現實中的侮辱要承擔相同的法律責任。即如果侮辱情節較輕,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並賠償損失。如果侮辱情節嚴重,涉嫌構成侮辱罪的,可申請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人們在享受互聯網社交便利的同時,應當依法謹慎行使自己的權利。微信用戶有權在其朋友圈內正當、合法地表達觀點或發表其評論,但微信聊天記錄、朋友圈發布內容可在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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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辱罵他人損害名譽難免承擔法律責任
日前,廣西大新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名譽權糾紛進行判決,判決被告在其朋友圈登載致歉聲明,對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800元。
原告黃鈺與被告馮某雨都是年紀三十齣頭的青年婦女,多年前雙方通過朋友介紹相互認識。2015年雙方曾有過矛盾糾紛,被告馮某雨一直揚言尋機對原告黃鈺打擊報復。
2017年12月,在獲知原告在縣城擺夜攤後,被告即在其微信群里發信息,群聊中聲稱原告「睡她表弟多年,她表弟家裡人罵死了」、「她媽就是去廣東睡回來才生的那個黑憋(意指原告)」。還在朋友圈唆使男網友去強奸原告,並配發原告的個人照片。
當日晚上,得知被被告辱罵後,原告和家人與被告發生口角。次日,原告到被告店門要跟被告評理,一時沖動才動手打爛被告的廣告牌等。事後,公安機關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原告母女願意賠償被告財物損失,但被告拒絕對在群里發微信罵話一事承擔責任。
今年3月,原告起訴到法院,請求判決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8000元。被告馮某雨到庭應訴時則辯稱,原告訴稱並不屬實,被告沒有發布原告提供的那些微信聊天記錄過,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大新縣法院審理認為,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微信作為一種信息交流平台,具有公開性和傳播性。便捷快速,散播廣泛。被告在微信群中發布誹謗、侮辱、貶低原告的信息,並配發原告的個人照片,造成相關信息的公開傳播,引發他人對原告聲譽的猜測,致使原告的名譽權受到損害,侵害了嚴格的名譽權,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法院遂作出前述的判決。
4. 法律上對故意辱罵、侮辱他人是如何規定的
辱罵他人的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如果罵的內容屬於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5. 辱罵他人是否構成犯罪,被他人辱罵應該怎樣處理
如果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於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
6. 辱罵他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言語辱罵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是:行為人言語辱罵他人的,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行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7. 辱罵他人,如果構成犯罪的話,該怎麼法律什麼樣的懲罰
辱罵他人屬於違法行為,如果當事人報警,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予以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