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新加坡嚴苛的法律制度
A. 新加坡社會秩序很好嗎如果是真的,它的法律法規制度值得我們學習嗎適用於中國嗎
新加坡的社會秩序真的真的很好。其實新加坡人的素質也高不到哪裡去。。。很多情況下都要依靠嚴刑峻法的約束。也正是因為這樣,超過1/3的新加坡公民有過犯罪記錄(指服過刑,被罰款的則不記錄在案)。。
新加坡跟中國一樣都是大陸法系國家,也就是說假如沒有法條的話是沒法定罪的。但是新加坡的法律很健全,幾乎涵蓋所有領域。並且,新加坡擁有詳細、強力的反貪腐法律,這些法律的適用范圍非常廣泛,不僅僅局限於公務員;其次,新加坡擁有可謂全球權力最大的反貪機構,反貪機構只對總理負責,並且擁有獨立、完整、秘密的調查權;第三,新加坡特別注重規范國家相關工作人員的行為,其有許多嚴苛的規定,比如不許接受公眾的禮物、迫不得已接受禮物需要報告並上交、必須實時記錄自己活動以備核查等。在以李光耀為代表的新加坡第一代領導集體中,許多人都有在西方大學研習法律的經歷。這些領導人憑著強勢的政權,一直致力於法治的建立與制度的完善。目前,在土地補償、拆遷安置、城市規劃、公共衛生等幾乎所有領域,新加坡都是立法先行、依法而行,有著高度法治化的社會秩序。同時,新加坡許多領導人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法律制度。
我們的領導人呢。。。在這一點上中國照著新加坡差遠了。
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制定法律的權力屬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但是看看我們所謂的人大代表,除了商業精英,就是勞動模範,再就是奧運會金牌得主等等。。。天吶。。。他們中有多少人是真正懂法律的?這樣的人大代表怎麼能夠制定出嚴謹的法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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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中國可以借鑒新加坡的法律。但首要的任務是建立嚴密的監管機制。以杜絕執法不嚴,有法不能依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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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我不是學法律的,所以回答的不專業,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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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問下。。就我發表的上述言論,如果倒退50年的話,會不會被定位反革命啊~~
B. 你如何看待新加坡的鞭刑
新加坡鞭刑有利有弊 而且弊大於利。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
利:
第一、從政治上來看,新加坡實行鞭刑有助於法制建設,並且得到的效果比較好,同時也能維護社會穩定,減少社會犯罪率,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二、從維護罪犯的生命權來看,新加坡政府很少對罪犯判死刑,而是用鞭刑代替死刑,「只打人不殺人」,降低死亡率,以最小的傷害給罪犯最大的心靈懲罰。
第三、從防止二次犯罪的方面看,鞭刑能使罪犯記憶深刻,使他產生恐懼,從而能防止他二次犯罪,同時也可以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質。
弊:
第一,新加坡鞭刑太過殘忍,是一種酷刑,對人的身體上和心理上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而且有踐踏人格尊嚴的傾向。
第二,新加坡實行鞭刑對旅遊業和教育業都有一定的負面影響。由於遊客和留學生對鞭刑的恐懼,而使他們不再選擇來新加坡旅行和留學。
第三,變形也能造成新加坡人民的恐慌,以及讓罪犯仇視政府。
第四,從一定客觀條件來看,鞭刑也是歷史的倒退,是踐踏現代文明的一種表現。
C. 有哪些新加坡法律嚴格的例子
1、新加坡政府規定,若公務員違法貪污,他的全部公積金立即自動取消。因此,公務員一般不敢冒失去公積金的危險而違法貪污,尤其是工作時間很長的公務員更不敢輕易違法。這項制度對於制止貪污、保持公務員的廉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在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新加坡制定了許多嚴密的法規。交通法規的規定相當細致,如乘坐小車時,坐在前座的司機和乘客都要繫上安全帶,否則將罰款30新元;行人不按規定穿越馬路,罰20新元等等。
3、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入境遊客隱瞞居住地址不報的行為將被處罰最高2萬新元(約合10萬人民幣),或最高兩年監禁,嚴重的則兩罰並處。
(3)你如何看待新加坡嚴苛的法律制度擴展閱讀:
新加坡不僅制訂了覆蓋全社會的法律體系,而且重視執法和司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販毒、吸毒、色情、強奸、貪污、偷盜、搶劫等罪行採取果斷、嚴厲的措施。不管是新加坡人,還是外國人,不論是政府官員,或是平民百姓,違者一律照章處罰。
新加坡的執法隊伍相當強大,警察隊伍素質精良,大多數為法律專業畢業,訓練有素,以身作則,深受人民尊敬。一旦有人觸犯法律,具有現代化裝備的武裝警察便能迅速趕到現場,或罰款、或拘留、或坐牢、或處刑。
D. 聽說新加坡的法律很嚴格啊!
是的。
在新加坡大量道德內容寫進法律,政府「什麼都管」。
在中國的社會治理體系中,社會道德是先於法律的基礎性環節,違背道德固然不對,只有其中較惡劣的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新加坡,大量的道德內容被寫進法律,這就是法律的泛道德化。同時這些內容還涉及公民生活的每個細微方面,這就是極法化。
比如:口香糖被禁止在新加坡境內銷售(醫療用口香糖除外);使用廁所後未沖水、在非吸煙區吸煙、亂過馬路(不在指定的過路處過馬路,如不利用天橋或隧道過馬路)、地鐵上喝水或進食都會導致罰款;隨地亂丟垃圾則可能面對強制勞役,如被罰在公園打掃。人們的生活習慣,行為作風,兩性關系,只要被主流道德排斥,就會立法予以禁止。甚至還有在家裸體被外人拍到,不追究外人侵犯隱私,反而追究事主裸身的行為的。
新加坡獨有嚴刑峻法,死刑數量也十分巨大 。
既然違背道德就可能判刑,那麼更嚴重的罪只能用更重的刑罰。因此新加坡也擁有世界上獨樹一幟的嚴刑峻法系統。新加坡的禁毒法律可能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攜帶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販賣用途的主要刑罰為絞刑。此外對於成人男性犯罪者(16歲以上50歲以下)還可使用笞刑處罰。雖然大多數外國人無法理解這些嚴厲的刑法,一些新加坡人卻認為重罰可有效遏止犯罪或破壞性行為。
除美國部分保留死刑外,大部分主要英美法國家都已取消死刑。但在新加坡,死刑非但沒有取消,數量還非常高。據聯合國估計,在1994年到1999年間全球執行的死刑個案中,如果把各國個案數目與其人口相除,以新加坡的數字占最高,每百萬人口13.57宗死刑;遙遙領先第二名沙烏地阿拉伯,為每百萬人口4.65宗。這使得新加坡稱為每年國際人權組織關注的對象。
(4)你如何看待新加坡嚴苛的法律制度擴展閱讀
提起新加坡,幾乎人人都知道它「依法治國」成效顯著,都為其立法之細和執法之嚴而嘆服不已。多次去新加坡,該國的罰款、鞭刑等等處罰屢聽不鮮。新加坡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條文,使用最普遍、在老百姓心目中影響最深的要算是罰款。罰款有許多名堂,例如人們只能在上露天、下露地(稱之頂天立地)的地方抽煙,也就是說在餐廳、車上、商店、辦公室是不許抽煙的,否則罰款最重可達2000新元(約合人民幣9600元);
亂扔果皮、紙屑、垃圾罰款1000新元;破壞植物,罰款500新元。闖紅燈,罰;在公共場合嚼口香糖,罰;吃榴槤罰,……諸如此類,聽起來頭都大。對於當地老百姓來說,違法罰款已經深入人心,司空見慣了,一般不敢超越雷池一步。新加坡對那些違背社會公德者除了罰款外,還要將他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例如將亂扔垃圾者集合在一起穿上印有「垃圾蟲」字樣的黃色背心掃大街,將破壞公共衛生、被告上法庭的人的「大名」、「玉照」刊在報紙雜志上。
E. 據說新加坡的法律可謂世界最嚴,它們的法律究竟嚴苛到什麼地步
新加坡的法律非常苛刻,甚至被戲稱為世界最嚴。甚至連停車不熄火、自殺、大喊大叫等都要被處罰。
新加坡作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經濟也非常繁榮,並且社會環境優美,社會安定有序。並一躍成為了東南亞經濟實力最為強勁的國家。在中國也有很多留學生渴望到新加坡留學發展,但對於新加坡的法律,很多外來人員一不注意便會觸雷。
而像一些走私、偷竊或者是恐嚇,這一些本就違反法律的行為,在新加坡的法律里懲罰措施也更為嚴厲。因此作為不熟悉新加坡法律的外來人員或者是留學生而言,一定要非常注意以免給自己帶來不便的麻煩。
F. 新加坡法律為什麼那麼嚴格(求幾方面分析下)
亂世用重典,新加坡的治安可以說是東南亞地區國家的清流,周邊的國家沒有一個省油的燈,像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那都是治安非常混亂犯罪率非常高的地方,都是國際著名的毒品中轉站。生活在那麼個地方要想不被影響就只能用嚴法。
G. 新加坡有哪些嚴格到匪夷所思的法律
新加坡政府規定,若公務員違法貪污,他的全部公積金立即自動取消。因此,公務員一般不敢冒失去公積金的危險而違法貪污,尤其是工作時間很長的公務員更不敢輕易違法。這項制度對於制止貪污、保持公務員的廉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入境遊客隱瞞居住地址不報的行為將被處罰最高2萬新元(約合10萬人民幣),或最高兩年監禁,嚴重的則兩罰並處。
新加坡地鐵(含站台)、公交上吃東西喝水,是要罰款500新幣的,下面說一個與此相關的案例,一個菲佣在地鐵上喝水被地鐵管理人員當場指出,並要求執行罰款,菲佣當然是沒錢的(500新幣相當於菲佣一個月薪酬),後來該管理人員從輕處理,罰了菲佣10個新幣;然後被舉報了,該管理人員以公職人員受賄罪被捕並提起訴訟。(10新幣不會開具罰款單據,自己拿了)。不但有可能要被判監禁以及必然被判重額度罰款,關鍵是他的前途也沒了,至少在公職領域是沒飯碗了。
類似如上的範例,新加坡有段時間骨痛熱症比較流行(中國叫做登革熱),政府就強行促進全民滅蚊,有滅蚊督察隊,定期巡檢所有的攤販,工地,營業場所、私人住宅區,如不能完成政府要求的清潔目標(主要是不能有積水,不能有蚊蟲產卵的環境,有一系列指標),會被扣以重度罰款。那麼在一次巡檢中,有個做食品的攤販指標不合格,被督察員指出,當然,這個按規定罰款是很重的,結果攤販塞給了督察員幾十新幣(好像是50新幣),督察員讓他趕緊處理好,就沒有執行罰款。後來被舉報,該督察員以公職受賄罪被捕並提起訴訟。
下面說一下涉黃的,新加坡嫖妓並不違法(當然,是有一些前提限制的,後面還有案例來說明),有一次兩個預備役的軍人搭伴去嫖,找了一個妓女,談好價錢200新幣,付款後進入XX,完畢後出來,其一認為服務不滿意,不夠完整,要求再來一次,被妓女拒絕,此人非常不滿,於是從妓女手中搶回100新幣(支付了200,但搶回的是100。說明其目的主要是對服務不滿意。) 回去的路上,給同夥分了50新幣;妓女第二天報警,兩人被捕,第一人以搶劫罪被提起訴訟(重罪,一旦獲判很可能被打鞭);第二人以分贓罪被訴訟。 沒關心這種八卦下文,不知道最終怎麼判的,但是其司法嚴苛可見一斑。
新加坡妓女是允許合法存在的,但是僅限於政府頒發牌照的場所和頒發特殊准證的從業人員。其餘一概是違法的,那麼這里的違法,一般是從業人員違法,嫖娼的男性是無罪的。有段時間新加坡掃黃連續打出兩個賣淫團伙,雞頭是 肯定要重判的(判刑,罰款,打鞭子,一樣不會少),妓女一般情況下會被罰款+遣返,並且加入不歡迎名單,以後無法再進入新加坡。按理說到此位置,這個案子就算結了,但是這兩起不一般在於,發現兩個團伙里各涉及一名,年齡不滿18歲的妓女(好像是17歲,只差一歲),這下事大了!嫖妓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妓女低於18歲,那就是有罪了!於是根據妓女招供口供和通話記錄,各抓捕了幾十名嫖客,其中不乏名校教師、律師、金融行業的高級經理等等,而且,後續審理中,越不肯主動認罪的,被判的越狠。有人說問過妓女年齡了,對方表示19歲,法官對此不予採納。有人甚至說當時發現妓女年齡不足,於是沒有發生性關系,但法官仍以妓女口供為准駁回,最後是無一例外全部下判,監禁數月到數年不等,而且所有涉事人,都被 媒體曝光(連照片)。
說兩個多年前的舊案子,新加坡街頭塗鴉要被鞭刑的,有個美國小伙街頭塗鴉被新加坡抓捕,要處以鞭刑,當時的美國總統(是老布希還是柯林頓來著,很早了)求情,希望不要鞭刑,後來看在美國總統的份上,少打了一鞭。(好像是4鞭改成3鞭,還是5鞭改成4鞭,新加坡鞭刑是1鞭下去皮開肉綻,可以網路搜一下圖)。據說後來皮開肉綻的美國小伙回去把這個經歷寫了本書賣了發行權,還賺了一筆。 另一個好像是澳洲人,攜毒品新加坡轉機(沒有入境,還是轉機)被抓捕,死刑,澳大利亞總理求情,沒用。
H. 新加坡法律體制是怎麼樣的
新加坡,全稱為新加坡共和國。政治體制實行議會制共和制。
新加坡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移民國家,促進種族和諧是政府治國的核心政策,新加坡以穩定的政局、廉潔高效的政府而著稱,是全球最國際化的國家之一。
根據《新加坡憲法》,新加坡實行議會共和制。總統為國家名義元首,儲備國家第二把鑰匙,由全民選舉產生,任期6年。總統委任議會多數黨領袖為總理。總統有權否決政府財政預算和公共部門職位任命;可審查政府行使內部安全法令和宗教和諧法令所賦予的權力以及調查貪污案件。總統顧問理事會受委向總統提供咨詢與建議。總統在行使某些職權,如主要公務員任命時,必須先徵求總統顧問理事會的意見。總統和議會共同行使立法權。議會稱國會,實行一院制。議員由公民投票選舉產生,任期5年,占國會議席多數的政黨組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