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如何打孩子
Ⅰ 我在新加坡,孩子也在新加坡,我如何給他打電話
你和孩子都在同一國家內,直接撥打你孩子的電話號碼就可以了唄。難道你還有什麼疑問?
Ⅱ 怎麼打孩子才是最狠的
首先,家長發現問題後,不要怒不可遏,連打帶罵,而應盡量控制自己。把孩子叫來,坐下來認真交談。讓孩子談是怎麼樣想的,花錢買了什麼東西,怎麼處理的。根據實情,給孩子重點分析兩方面問題:一是是非問題。聯系實際,給孩子講清如何對待錢會反映一個人的品質,小的毛病發展下去,會鑄成大錯。二是想花錢應該怎麼辦。告訴孩子,想買什麼跟家長說,家長給錢或不給錢是經過思考的,要錢就給對孩子成長沒有好處。如果家長平時忽視了孩子的某些合理需要,應該向孩子做自我檢討,讓孩子感覺家庭中的民主氛圍,讓孩子在與家長的交流引導中學會做人的道理。
其次,家長做好理財榜樣。有的孩子偷拿家裡的錢是發現家長對自己的錢沒有清楚概念,以為自己拿了家長也不知道,讓孩子鑽了空子。專家認為,家長有必要當著孩子的面對家庭收入支出,做比較詳細的記錄。一方面,可以培養孩子良好的理財習慣,另一方面,讓孩子知道自家的經濟情況,培養合理用錢意識。還有,應該給孩子適度的零花錢。給零花錢多少要從實際出發,看家庭經濟條件和孩子實際需要,而且要指導孩子怎樣花錢。
最後,改變孩子拿家裡錢的行為,出發點首先是尊重孩子的人格,切不可一下子把孩子看扁了,而且切忌不要當著外人的面來處理這件事,更不要把孩子曾經偷錢的事情掛在嘴邊,時不時「揭孩子的短」,隨意懲治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來看一下孩子網為大家的分析吧。
第一:當父母發現孩子偷錢的時候,一定不要一味的打罵,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打罵不能解決問題,要和孩子交談,了解他偷錢的原因,以及教育他讓他認識到錯誤所在,以後不要再犯。
第二:孩子也是有自尊的,當家長發現孩子偷錢的時候,千萬不要輕易的用偷字來說孩子,更不要當著外人的面說出來,要給孩子保留自尊。
第三:孩子拿錢後,父母要多和孩子溝通,問一下他拿錢的原因,以及錢都用在什麼地方了,可以教育孩子正當的開銷可以問父母要,讓他意識到自己是錯誤的。
第四:和孩子溝通以後每月自己有多少零花錢,要養成節約的習慣,自己需要花錢就要學會存錢而不是通過這樣的方式。
第五:給孩子講一些小時候偷錢,長大後犯罪的故事,讓孩子生動形象的了解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今後一定改正。
第六:對於偷錢後,主動承認錯誤的孩子,父母還是要及時的給予孩子鼓勵和表揚,知錯能改同樣也是父母的好孩子,這樣孩子會發自內心的改正壞毛病。
第七:父母一定不要把過去孩子偷過錢的事情經常說出來,以為是時不時的警示了孩子,其實這樣也會產生反作用,孩子會認為是揭他的短會傷害孩子的自尊。
第八:孩子偷錢怎麼辦還有一個方法是平時父母可以多教育一下孩子掙錢不容易,或者叫孩子當家買菜等,讓孩子體會到家長掙錢的辛苦,以及錢都該花在該花的地方。
Ⅲ 新加坡的鞭刑 是幾歲到幾歲,還有要打幾鞭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規定,鞭刑對象僅限於50歲以下的男性(在這一點上倒還體現了對婦女的保護);對成年人最多可以鞭打24下;對7—16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鞭打10下!
在柯林頓還在擔任美國總統的時候,新加坡警察查明,新加坡某豪華住宅區的多輛高級小轎車被亂塗亂畫乃美國人麥克西等人所為,而且被這個美國人塗鴉的物品多達454件,由此他被新加坡法院判處4個月徒刑,外加罰款及6下鞭刑的處罰。
這一下可捅了"馬蜂窩"。美國人一向把自己看作世界老大,從來都是自信心爆棚,哪裡受得了新加坡人給他們的窩囊氣。於是,美國的輿論界大肆對麥克西進行聲援,認為鞭刑違背人道。美國參議院也鄭重其事地通過決議,要求美國政府阻止新加坡對美國人動用鞭刑。美國議會是立法機構,議院通過的決議有法律效力,所以美國總統柯林頓通過外交途徑向當時的新加坡總統王鼎昌緊急發出呼籲。怎麼說美國也是世界頭號超級大國,新加坡總統不能不給美國總統柯林頓一點面子,所以對麥克西從輕發落:由鞭刑6下改為鞭刑4下,不可一世的美國人麥克西被打得哭爹喊娘,血肉模糊!這就是轟動世界的"麥克西事件"。
這一事件促使新加坡媒體進行了調查。新加坡最權威的海峽時報所作的民意調查顯示,新加坡90%的人認為應該繼續維持鞭刑,79%的人認為對塗鴉行為應該施以鞭刑,認為對強奸犯應該處以鞭刑的人更是多達99%!
但是持反對意見的人也大有人在,就連曾經擔任過新加坡勞工陣線領袖的新加坡人戴維也認為:鞭刑制度是一種野蠻與荒謬的制度,它貶抑了個人尊嚴!
新加坡所特有的鞭刑制度將何去何從,我們只有拭目以待了。
Ⅳ 新加坡哪裡可以打胎
解答:
正常墮胎最合適的是竹腳(KK)、中央醫院(General Hospital)、國大醫院(NUH)、障宜、伊麗莎白、鷹閣、康生、陳篤生等正規大醫院,尤其是前三家。
因為你的朋友持WP,最好去私人婦產科診所,這樣的診所每個區都有,不用擔心,它們的設備應付墮胎綽綽有餘。
你可以幫她先問一下,然後再前往,一般費用不會超過$500(新幣)。通常$400左右就可以擺平了。最好多問幾家。如果有中年婦女朋友最好,她們幫你們詢問最合適。
不宜聲張,以免WP被割。最好去較遠的區,以免後顧之憂。
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發消息過來,告訴你所需要的具體地址。
Ⅳ 如何打孩子
六種情況絕不能打孩子! 如今,信奉「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長」理念的人應該不在少數,持這種觀念的人肯定會反對打孩子,甚至認為打孩子是愚蠢的,是父母自己無能,是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種表現。 的確,在以下很多情況下,是不能打孩子的。 1.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著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做時,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泄自己的憤怒,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頭腦清醒了,再實施懲罰。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於游戲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展,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而3歲前的孩子,這一切都沒有出現,或者只是剛剛發展。即使是有的孩子過於頑皮,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對於1歲半以內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因為在這一年齡段,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歲的階段,孩子處在自主性與羞怯和疑慮之間搖擺的階段。兒童迅速學會走、爬、推、拉和交談等許許多多的技能,學會了如何抓握和放開。他們不僅把這些能力應用於物體,而且還應用於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換句話說,兒童現在能「隨心所欲」地決定做還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須按照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兒童行為的任務,而又不能傷害兒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體罰,兒童就會感到疑慮而體驗到羞怯。 育兒小貼士:在孩子3歲前的這一年齡階段,面對孩子的無理吵鬧,面對孩子幫倒忙,父母往往是最頭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體罰他們。怎麼辦? 您不妨採用以下辦法來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 ——冷處理。 當孩子無理吵鬧時,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給孩子以積極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鬧和大人滿足要求之間建立條件反射。 ——自然後果法。 對於喜歡亂碰東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體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讓他碰一碰煮熱的食物,讓他直接體會到其中的危害。 ——用生氣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為不對。 你可以把自己的憤怒寫到臉上去,這一階段的孩子,已經學會看大人的臉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憤怒表情,很多孩子會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講明道理。 給孩子講明一些簡單的道理,說清楚這樣做會給他帶來的直接傷害。比如,你亂碰開水瓶,會被燙著的,到時候會像打針一樣痛的。 6.6歲以後要盡量少打,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後就應盡量減少體罰,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6歲以後,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獨li自zhu意識有了較好的發展,自尊心越來越強,開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著憑借自己的能力、勤奮,不斷帶來各種成就。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的健康發展,養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進入青春期後,兒童在肢體運動、認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漸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統一的自我。他們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獨特的個體,具有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張揚自我的強烈要求。如果這時體罰孩子,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ta,產生強烈的抵觸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還會產生某種報復與逆反心理;而且,隨著知識的增多,他們會清楚知道父母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種違反法律的錯誤行為,因而會對父母產生不良印象,認為他們不遵守法律。 四種情況下可以打孩子 在中國,父母打孩子,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采訪現在的父母時發現:盡管有少數人不打孩子,但多數還是打的。如果你認為「不打不成才」,「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等觀點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經常不能通過積極的鼓勵,也不能通過講道理讓孩子遵守規則,那麼你可能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父母或許可以通過「打」的方式,給孩子以威嚇,使其改邪歸正。 1、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但由於孩子年齡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裡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時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將會發生不堪設想的後果。 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長大後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比如:從家裡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並以此為樂。 3、過於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從來不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不懂得要關心他人,長此以往,進學校後很難與同學相處,走上社會後,無法適應社會。對於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有規則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或者犯規後還絲毫不認錯,下次還想再犯時,可以打孩子。簡單地說,屢教不改時,可以打他。 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筆者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逮住哪裡打哪裡,不管是頭部還是臉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 在實施體罰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及時懲罰,不能倒算帳。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結。這樣,他以後再做這些錯事時,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2、講明道理,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麼做。懲罰時,要告訴孩子為什麼打他。打只能阻止錯誤行為再次出現,但它本身不能帶來正確行為。只有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誤以及造成的危害時,才不會再犯。由於孩子年齡小,即使這次真心說「下次不敢了」,但可能不知道下次應該如何做。因此,父母有必要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告訴他正確的做法。而且,還要考慮到自己提出的做法是不是超出孩子的界限,給他的建議是否容易做到的,而不是孩子根本做不到的。 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孩子盡管小,但有自己的臉面,尤其是在小夥伴面前,他是不甘落後的。一旦別人知道自己挨打了,稍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像大人一樣覺得這是奇恥大辱。 4、不能經常打孩子。俗語道:「常罵不驚,常打不怕。」孩子要是經常挨打,由於「久經沙場,千錘百煉」,就會變得「軟硬不吃,刀槍不入」。記住,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
Ⅵ 新加坡打人如何判
《新加坡刑法典》規定:傷害他人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下監禁、罰金或鞭刑。
新加坡判處鞭刑最高可12鞭或24鞭,15歲以下未成年人判處最多細藤條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
(6)新加坡如何打孩子擴展閱讀:
【環球網綜合報道】一名中國女子上月11日打算在新加坡樟宜機場3號客運大樓登機,她在櫃台領取登機證期間,疑因為護照和信用卡上的資料不符而無法領取登機證,且得悉無法實時取得賠償後發怒大罵工作人員,並拿起標示牌揮向工作人員被捕。當地法庭周一(24日)判她入獄24天。
香港東網7月24日報道稱,該33歲中國女子常某在當晚11時到新加坡航空的登機櫃位辦理手續時,被職員發現護照和信用卡上的資料不符,她解釋信用卡是屬於身處北京的家人,但無法證明卡主身份,只表示早前以這張信用卡訂購機票。
隨後,該名職員以無法確認卡主是否同意購票為由,拒絕向她發登機證,並建議她通知卡主,聯絡新加坡航空駐中國辦事處確認購票意願。
中國女子常某之後表示自己沒有手機,也無法聯絡該名家人。她要求航空公司賠償,對方表示要至少兩星期,才可退回機票費用。常某得悉後對著職員破口大罵,其後更拿起台上標示牌揮向職員,令其左眼眉毛及鼻樑受傷受血。警員其後到該中國女子所入住的酒店將她拘捕。
Ⅶ 怎樣可以在新加坡生孩子
父母雙方是非新加坡公民的在新加坡生小孩不能成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的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不管在哪裡出世。非公民和非永久居民在新加坡生小孩,生了之後,嬰兒在合理的時間內要離開新加坡回去自己父母的國家,不會賦予任何旅客外的權利。所以,在新加坡生小孩和在香港生小孩有很大的區別。
Ⅷ 如何打孩子要過程
打孩子這個事情上我認為是有必要的 當然如果你的孩子表現很好完全可以不打。有教育家曾經說過 「我們在討論打孩子的問題上不要去討論該不該打 而應該去討論什麼時候該打」 很簡單 如果不得不打 那必須要打 而且父母必須站在一條線上 否則一定適得其反 很多家庭都是父親打 母親不讓打 這樣孩子就皮實了 再想教育好就難了。
打孩子還要什麼過程呢?先跟他擺出道理 讓孩子自己都覺得自己該打 如果孩子認錯的態度好可以給兩次機會 如果超過兩次可就不行了 用尺子打屁股兩下就好 提倡不要打臉
12歲的話可就不好辦了 光是打幾乎解決不了問題 感化這個辦法最有效 也最難做 有父母的真誠和愛來感化她 讓她從內心了解自己的不對 這樣是最好的辦法 不過家長千萬要有耐心 一個人改正錯誤不是一朝一夕的 家長要有耐心
Ⅸ 新加坡有給兒童鞭刑的嗎
新加坡的鞭刑是比較殘酷的,一般一次處刑是一鞭,打的皮開肉綻的,然後回去養傷,等傷好以後再受第二鞭,可見對於罪犯的身體懲罰和心理震懾是非常嚴重的.受過鞭刑的罪犯再犯率很低.
是打屁股!
行刑的鞭子大約長1米,粗的一端由獄警握著,尖的一端將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執行鞭刑時,都有醫師在場檢驗,也會有幾名高級官員在旁觀看及做記錄。鞭打時,犯人的雙手及腳被綁成「大字」。每打一鞭,醫師必上前檢查,一直到該犯人的體力承受不住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時犯人承受不了,醫師就會上前檢查。若是醫師認為犯人的身體狀況目前不適合再承受鞭打,餘下的一鞭將留到下次證明可承受時再補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兩三下,再強壯的犯人都會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會昏倒。在承受鞭打後,犯人2至4個星期內都沒法坐下,醫師會定時檢查他的身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