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虐待父母怎麼判
1. 為什麼新加坡鞭刑讓各國人害怕,究竟有多殘酷呢
相信不少愛看歷史的朋友都聽說過“十大酷刑”,它們是中國古代殘酷刑罰的代表,包括車裂、凌遲、烹煮等等,十分殘忍暴力,極具威懾力,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早就退出了歷史舞台。
對於新加坡鞭刑,各位讀者朋友是怎麼看的呢?
2. 虐待父母以及兄弟姐妹是什麼罪名,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虐待父母和兄弟姐妹,沒有構成傷害的,從法律角度算不上罪,但是從道德角度會受到譴責。不過中國最新法現在偏向於養老這一塊,但需要看父母的年紀和兄弟姐妹的具體情況而定。
3. 虐待父母罪,要判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虐待家庭成員包括父母。
4. 將5歲兒子關進貓籠毆打虐待數月死亡,新加坡夫妻為何要這樣殘忍
或許是因為他們身為父母,卻覺得養孩子卻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所以才會對自己的孩子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
我們都知道父母的愛是這個世界上最無私的愛,但是有些父母卻真的不配做父母。新加坡的一對夫妻阿茲林和里奇在2011年的時候,兩個人生下了一個兒子。但是兩個人並沒有撫養兒子,而是將孩子寄養在其他人的身邊。
可能在阿茲林和里奇認知里,就把孩子當作了跟自己一樣的成年人,甚至覺得他應該獨立自主,而不是依賴他們。但是這位孩子又做錯了什麼?難道是因為不夠早熟到讓父母滿意,就應該付出生命的代價嗎?
阿茲林和里奇這對新加坡夫妻因為自身的問題就將怨氣發泄到孩子身上,多次虐待孩子,最終導致孩子的死亡。相信等待他們的也將是法律的嚴懲,在之前的庭審中,兩個人也被指控謀殺,兩個人也或將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
5. 虐待父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嗎
要追究!一般是起訴了才會被追究!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遺棄老年人。」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虐待罪沒有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訴,法院才處理;引起重傷、死亡的,則由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6. 快說下新加坡法律對不孝子女是如何規定的
新加坡有專門的贍養父母法令,規定子女必須對父母盡贍養責任,法令賦予父母親可將不盡身為子女責任的孩子,提控法庭,且索取贍養費用。
7. 新加坡為什麼鞭刑如何執行要打多少下
盡管大赦國際堅決譴責這種刑罰,曾給新加坡政府寫信希望廢除鞭刑。但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他們相信只靠監獄是不能震懾犯罪的,只有鞭打才能產生實在長久的效果。 新加坡是法律嚴格,好人受保護的國家。這里沒有夜總會,沒有夜生活,沒有流浪漢,品牌店晚6點關門,百貨店9點關門,一人深夜獨行也不會出事。 新加坡之所以社會秩序良好,素質高,無假貨,犯罪率低,環境干凈等,與其重罰手段很有關系,在眾多刑罰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鞭刑。 新加坡判處鞭刑最高可12鞭或24鞭;15歲以下未成年犯,判處最多細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臀部。 每年都有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這些犯人不僅包括重罪犯,還有非暴力犯罪,如非法入境、販賣運輸槍支,在公共場合塗鴉、交通肇事、甚至作為涉及犯罪的公司法人代表,都不能逃脫鞭刑。在新加坡,鞭刑對於許多罪行是強制性的,即如被定罪,法律規定必須判處鞭刑,主審法官不能根據情節減免。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鞭打,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
8. 虐待父母是什麼罪
對父母進行虐待的行為首先是極其不道德的,同時也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是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情節嚴重者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憲法》第四十九條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遺棄老年人。」 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