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拘留如何處理
⑴ 西班牙怎樣續學生拘留需要什麼材料
可電話咨詢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
⑵ 西班牙的五年拘留在國內可以呆多久,急急急啊
連續不能超過12個月。也有一個說法是10個月。
⑶ 西班牙拘留證已批了,國內還需做什麼
居留還是拘留……
居留如果下來了,你就可以在西班牙合法呆一段時間了,國內不需要做任何事了
⑷ 西班牙紮根拘留需要什麼材料
在西班牙居住滿3年,一般需要住家登記來證明居住時間,如果沒有住家登記的話,也可用其他證明,比如交水電費的單子,甚至罰款單之類以證明你在這一段時間是待在西班牙的。
有人為你出具一份工作時間不低於一年且為全天的預備工作合同
有市政府的融入證明,每個市政府對此的嚴格程度不一樣,一般說來,外國人不太多的市政府比較容易出具這個證明。要拿到這個,最好你會說一點西班牙語,能拿出一份曾經在某個比較官方的地方學過西班牙語的證明,有醫療卡,還有借書證等東西,越多越好,證明你在積極主動地融入西班牙社會。
⑸ 西班牙長期居留出境超期,居留被廢如何解決
但是由於居留證有效期為五年,往往會出現忘記更換居留的時間,而誤了大事。居留證延期申請什麼情況下會被作廢,如何防止或回復。
1. 非長期居留持有者被允許在外停留時間是多少?
答:非長期居留,即有效期為一年或兩年的居留許可,不管是家庭團聚來的,還是通過紮根辦理得到的許可,只允許持證人在一年的時間內,離開西班牙(歐盟)最多是6個月。注意,這里提到的一年的時間:這里沒有指自然年,也就是說,不是2012年,或2013年, 卻是指一年的時間,也就是說在365天或366天(閏年)內,離開西班牙的時間總和不得超過6個月。在更換居留時, 警察局(外國人事務辦公室)如果在護照上發現持證人頻頻出入境,就會仔細計算在外停留的總天數,而這個所謂的一年的時間,他們往往會從第一次出去的那天起算。所以,有關僑胞要記住,不要以為我去年(2013年只回國了四個月,2014年我也只想回國三個月,但是,如果,你這兩個階段相加超過了6個月, 而從2013年那次出境起算的一年裡,你就是違反了外國人法規第162條2.e)之規定,因此,居留就會被作廢,而不得更新。
2. 一旦非長期居留因上述情況而被廢,還有辦法恢復嗎?
答:否。非長期居留被廢後沒有恢復的可能。只有通過法律允許的途徑重新申請。比如,持證者在西班牙已經超過三年了, 或有直系親屬在西等條件,可以考慮申請紮根居留。如果沒有三年以上的停留證明, 則只有回國,然後再申請家庭團聚或oferta de trabajo,因為oferta de trabajo 對於那些非法停留的人是不可行的。前者比較容易些,後者在目前情況下,比較不現實。
3. 歐盟公民家屬居留持證者,可以離境時間是多少?
答:也是一年內不得超過六個月,雖然居留證有效期是五年的, 但不屬於長期居留。
4. 如果歐盟公民家屬在境外停留時間過多,不能再入境,或更換時出問題,該怎麼辦?
答:由於是歐盟公民(西班牙籍公民)直系親屬,申請來西的簽證十分容易,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就能得到。所以,不必做任何努力企圖上訴,還是直接回國,再次向西班牙駐華使領館申請來西簽證,一旦入境,在一個月內重新申請居留證。一般不會有問題。
5. 長期居留持有者離境時間最多有多少?
答:長期居留持有者,一次離境時間,注意,是指居留證有效期五年內的任何時間里,在境外(歐盟外)連續停留超過12個月。憑這樣的居留證和護照,將被拒之門外,即不讓入境。即便入境了,在更換居留時會出現問題。長期居留持有者,可以不斷地進來出去,只要沒有一次性連續達12個月就行,沒有累積的說法。比如持證者可以連續出境11個月,或回國11個月零20天,回到西班牙呆一段時間,再出境,在國內停留11個月。這種情況不能算作廢除長期居留的理由。
6. 長期居留許可被廢,如何失而復得?
答:2011年第557號皇家法令第158條a)規定:如果長期居留是因為該法規第166條第1款中的c 和d 點而丟失的, 可以失而復得。
那麼法規的第166條第1款c和d是什麼內容呢?
此款的c點是指連續12個月在歐盟境外停留而失去長期居留許可。而d點是指持證人原來的長期居留(UE)是在另一個歐盟國家獲得的。
這兩種情況,主要的是c點的情況,居留被廢除,可以辦理恢復手續。手續辦理依據本法的第159條之規定:
- 由原長期居留持有者親自用官方表格申請。
- 申請遞交申請人打算定居的所在地外國人事務辦公室(Oficina de Extranjeria), 如果當事人在境外,則可向西班牙駐華使領館送交。如果人在境外,只有在恢復長期居留被批准後,經本人申請,在駐華使領館獲得入境簽證方能入境,入境後辦理居留證。
- 申請恢復長期居留需要以下文件:
- 有效期不少於4個月的護照。
- 國內的無犯罪記錄公證書,雙認證,並翻譯成西班牙語。
- 健康公證。
申請送交後,會有一張回執。有關當局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並處理當事人的事情,並作出決定。三個月的時間的計算是從申請交到當地外國人事務辦公室的日子起算。因此,如果在境外遞交的, 使領館會當時給予回執,但不能從送進的日子算三個月的期限。
一旦得到恢復居留申請的批准,即可辦理居留證的申請手續。
7. 長期居留有效期是五年的,如果沒有在規定期內申請更換,是不是就作廢了?
答:長期居留許可之所以叫長期的,是因為這一居留許可是長期有效的。就如R.D.557/2011第147條關於長期居留許可的定義時說:有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被允許在與西班牙人相同的條件下永久地居住和工作。這是一種權利,是沒有期限的。你想住多久就多久 (當然是排除犯罪後引起的被驅逐的可能)。
但是,有長期居留許可的人手裡的居留證是有有效期的,其年限是五年。因此,每五年要更換的是居留證,而不是居留許可。 如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有效期10年,那就是說,10年後要去辦新證,並不是說,不辦新證就不是中國公民了。同樣的,西班牙人的身份證,現在是十年有效的, 而70歲以上的公民換來的身份證就是永久的(卡上是有效期至9999年)。那就是說,70歲以下的公民,在其身份證到期後要去換新的,而70歲以上持有永久身份證的,就可以一卡用到死了。所以,R.D.557/2011關於長期居留證的更換的第150條說:「長期居留者身份證的更新」。其1款稱:「那些持有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每五年應該更新外國人身份證」。這里要更換的不是許可,而是tarjeta de identidad de extranjero,外國人身份證,也就是平時稱的居留證。如果仔細些比較一下該法律前面提到的非長期居留許可的更新時的用詞就明白了,前面提到的是 renovacion de la autorizacion, 更新的是許可,而不是證。接下來的第2款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更換居留證的申請時間是居留證到期前的60天至到期後的90天這個期限。但是,請注意,在本條的第3款又說: 「3. La no presentación de solicitud de renovación de la Tarjeta de Identidad de Extranjero en los plazos establecidos en el apartado 2 no supondrá en ningún caso la extinción de la 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de larga ración.」 沒有在第2款所指的期限內呈送更新居留證的申請,絕不意味著長期居留許可的廢除。那麼,如果一個有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沒有能在居留證到期前60天和到期後90天送更新申請,不等於他就沒有了長期居留在西班牙的許可。只是他手裡的居留證過期了。在前60天和後90天內送申請的,那張申請回執起到了「延長」原居留證有效期的作用。並且當局在收到其申請後必須在三個月內處理解決。但是,如果在到期後90天之後送的, 他手裡的回執就沒有「延長」有效期的作用了,什麼時候能夠解決也沒有法定時間。該當事人由於居留證的過期,會有很多困難。比如,他不能出境旅行,又比如,在某些場合需要用有效居留證時,他只能用他的護照,而有些時候,護照起不到居留證相同的作用的。如果他人在西班牙國境外,憑著這張過期的居留證就不能輕易再回來了,等等。
⑹ 我想咨詢下西班牙法律打人怎麼處罰,最好能詳細回答到輕微傷,輕傷,重傷,謝謝。
對於故意毆打、傷害違法行為,明顯不構成輕傷的或者經法醫鑒定不構成輕傷的按照治安案件處罰。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調解由公安派出所主持,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參與。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 機關 可以 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 成協議後 不履行的 ,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 就民事爭議依 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行政拘留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
(6)西班牙拘留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 重傷 造成 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⑺ 本人在西班牙擁有兩年拘留。現在想回國。如何將西班牙拘留轉回中國拘留
移民法有關居留證的離境法律規定: 1年、2年、 5年家庭居留、有效期居留證非永久居留的持有者,在國外的滯留時間為:每年連續或累計都不能超過6個月。 5年有效期永久居留證: 每次離境時間不超過12個月,5年累計離境時間不超過30個月。 最近歐盟為了配合歐盟各國的移民法,在進入歐盟海關時,進行強硬手段,對於在境外停留超過移民法規定的時間的,進行居留證沒收,拒絕進入歐盟,遣返回中國。 海關沒收居留證,遣返中國,如果遭到這樣的情況,非常不詳,雖然律師可以在西班牙提出申訴,但是根據目前西班牙的經濟狀況,而且是明顯違反移民法中的法律條例,很難重新獲取居留,無論是臨時居留還是5年的永久居留都很困難。
⑻ 中國人在國外被拘留怎麼辦
方法有三:
一、你們匯錢去把他保釋出來;
二、在那個國家請律師辯護;
三、找我國在那個國家的領事館交涉;
建議你採用第三種方法!
⑼ 西班牙拘留,本人現在在希臘拘留已經批下來了下周回西班牙,但是舊卡已經過期,可以回西班牙嗎
一般情況下沒問題,注意要坐直航的歐洲航班。憑這些紙頭是可以在申根國自由來去的。還有就是千萬不要把兩個國家的居留證同時出示。把希臘的放好。如果要你出示西班牙回鄉證,你告訴他們回鄉證是給在申根國以外的,而希臘是歐盟。放心吧。有問題再問我
⑽ 在西班牙拘留情況
不會 但是 會影響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