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留學居留被拒回國簽如何辦理
⑴ 西班牙留學歸國證明該怎麼辦理
你好,關於西班牙留學歸國證明該怎麼辦理
1、留學人員到西後需要在教育組網站上注冊報到,回國前在同一網站上補全回國證明信息。這樣,個人信息完整地錄入系統後才可以辦理回國證明。
2、所需材料:申請表(可在教育組網站下載),護照首頁及有效信息頁(簽證頁、出入西班牙簽章頁)復印件。需帶原件以備查驗。學生居留復印件。需帶原件以備查驗。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或注冊單或邀請函復印件,主要是上面需要顯示具體的入學時間。需帶原件以備查驗。教育部認證過的學位證或者臨時畢業證復印件。需帶原件以備查驗。
3、過程:現場排隊辦理。一般當場可以拿到。如果當天辦理人員太多或者負責老師有事,可能會需要把材料留在那裡,10個工作日之後前往領取。也可以選擇郵寄辦理。
4、在西班牙留學6個月以上並獲得學位,且畢業時間不超過三年方可辦理。教育組只會針對一個學位開具證明。
⑵ 正在留學的學生西班牙居留證被拒簽了
現持西班牙的學生簽證不等於申根旅遊簽證。所以,在進入西班牙之後,此學生簽證便會在短期內失效(有效期上海領館簽發4個月,北京使館簽發3個月),因此必須立即憑此簽證去辦學生居留證。持學生居留證方可出境旅遊(限歐盟成員國)。在移民局已經審核好當事人的材料並且批准後,便會通知學生到警察局去按手印採集指紋,如此方可獲得學生居留證。此後如需回國,可到警察局申請一張返回西班牙的證明,這樣方可返回西班牙。
另,為辦理學生居留證,必須提供一年內在西班牙的存款證明,並且只能是西班牙某銀行的存款證明,移民局要求至少5000歐元的存款,但是因學生已經交了學費,故可適量減免,但也要3000歐元左右,所以學生赴西班牙需准備3000歐元。天道留學專家
請學生及家長要做好臨行准備,必須在學生到達後的2個月內將上述款項存至學生在西班牙的帳戶。如果不能一次性連同生活費帶至西班牙,則可以匯票的方式帶去,學生至西班牙後可憑護照領取。
⑶ 西班牙簽證拒簽理由,之後怎麼辦
首先,確定自己是否確實被拒簽。拒簽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去大使館拿簽證,使館給你的不是簽證而是拒簽信。其他的情況比如簽證處理時間長、使館發簡訊說簽證已有結果、查詢系統里查到已有結果等,都不代表你被拒簽。
接下來,檢查拒簽原因,根據簽證信里的拒簽原因回想自己在面簽過程和材料中是否有這些問題。如果確實自己有這些問題,那麼申訴也沒有意義,建議隔幾個月准備完善後重新簽證。如果認為自己的情況比較冤枉,可以思考一下是不是自己的某些材料或陳述誤導了簽證官,然後有理有據地撰寫申訴信,在期限內提交給使館。
關於拒簽後的申訴信怎麼寫,其實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模板,因為每個同學的個人情況都不一樣,也不能套用他人的陳述,至於申訴信的格式,按照正常西語信件的格式寫就好,重要的是內容而非形式。
⑷ 急急 西班牙留學簽被拒 怎麼辦
先回答你的問題:
西班牙的學校如果是語言學校可以修改開學時間,所以簽證的早晚不是問題。最多學校可能會要求你補交一份修改好日期的錄取通知書。雖然我不知道你是怎麼辦理的簽證申訴,但是我很無語的是你在決定遞交申訴的時候為什麼不直接修改錄取通知書的時間並且遞交電子版新版修改日期的通知書?
依然有電話的可能。所以請務必留下知情人和曉得怎麼回答的人在電話旁。或者在電話旁邊貼上紙。
一般多久給消息?快的話兩周。慢的話1個月。
什麼叫更好的辦法?你當然申訴的時候就沒有想到錄取通知書可以改期么?
⑸ 在西班牙留學回國簽證問題
你在這里可以申請學生居留,向你居住的城市移民局網上預約申請交材料的時間.具體的流程我就不清楚了.
我去年是通過中介,由所在的語言學校幫助辦理的,新的居留我是在去年2月10號按的手印,17號就拿到居留卡了.
需要的材料大概有:住家證明,上學的繳費單,銀行流水,保險.可能還有其他的東西,我就不確定了.
現在一般的學生居留截止日期和你的課程結束時間一樣.一般不好超過一年.等你辦好了學生居留,聖誕節就可以直接通過居留卡回國了,再回西班牙也沒有什麼問題,只要一年離開西班牙不超過3個月.
⑹ 西班牙留學簽證被拒簽以後怎麼辦
可以去申訴。申訴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下幾點:補充更多的流水(至少6個月), 雖然是材料要求, 但是經驗之談 一般都會讓學生准備8個月或者一年;親屬關系公證重新提供;申訴信寫得誠懇一些,告知自己有足夠的資金,只是沒有經驗,提供的不夠,懇請再給一次機會什麼的等等。簽證簡介:簽證(visa),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注式的證明。概括的說,簽證是一個國家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例如移民局或其駐外使領館),對外國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簽發的一種文件。
⑺ 西班牙留學簽證被拒簽了怎麼辦
西班牙留學簽證被拒的因素有很多。首先要了解到是哪裡出現問題了,然後及時解決問題准備提出申訴。 您可以提出申訴,或者遞交一份新的申請。如果您決定遞交一份新的申請,您以前的簽證申請記錄將被考慮在內。如果您認為簽證結果不正確,您可以向申訴官提出申訴。 在第一次申請時,對於一些申請,我們可能只對其中部分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然後作出決定。但是在申訴時,申請材料的每一方面都會被重新核實。當您得到簽證結果的通知後,您會收到一封拒簽信,其中詳細列舉出您的拒簽原因。您應該書面向申訴官對每一條拒簽原因進行闡述。對於第一次申請中的任何不足之處,您都可以提供更清楚、更有力的相關材料來支持您的申訴申請。如果您的申請被拒簽,拒簽信會明確寫出您是否有權提出申訴。註:傳真或email申訴不予受理。請寫申訴信給申訴簽證官。
⑻ 西班牙留學居留被擱置時間過長,回國重簽在西班牙需要開一些什麼證明帶帶回去么
需要學校的證明,自己你的在讀,住宿,還有你的銀行流水等文件
⑼ 西班牙續居留被拒怎麼辦
但是由於居留證有效期為五年,往往會出現忘記更換居留的時間,而誤了大事。居留證延期申請什麼情況下會被作廢,如何防止或回復。
1. 非長期居留持有者被允許在外停留時間是多少?
答:非長期居留,即有效期為一年或兩年的居留許可,不管是家庭團聚來的,還是通過紮根辦理得到的許可,只允許持證人在一年的時間內,離開西班牙(歐盟)最多是6個月。注意,這里提到的一年的時間:這里沒有指自然年,也就是說,不是2012年,或2013年, 卻是指一年的時間,也就是說在365天或366天(閏年)內,離開西班牙的時間總和不得超過6個月。在更換居留時, 警察局(外國人事務辦公室)如果在護照上發現持證人頻頻出入境,就會仔細計算在外停留的總天數,而這個所謂的一年的時間,他們往往會從第一次出去的那天起算。所以,有關僑胞要記住,不要以為我去年(2013年只回國了四個月,2014年我也只想回國三個月,但是,如果,你這兩個階段相加超過了6個月, 而從2013年那次出境起算的一年裡,你就是違反了外國人法規第162條2.e)之規定,因此,居留就會被作廢,而不得更新。
2. 一旦非長期居留因上述情況而被廢,還有辦法恢復嗎?
答:否。非長期居留被廢後沒有恢復的可能。只有通過法律允許的途徑重新申請。比如,持證者在西班牙已經超過三年了, 或有直系親屬在西等條件,可以考慮申請紮根居留。如果沒有三年以上的停留證明, 則只有回國,然後再申請家庭團聚或oferta de trabajo,因為oferta de trabajo 對於那些非法停留的人是不可行的。前者比較容易些,後者在目前情況下,比較不現實。
3. 歐盟公民家屬居留持證者,可以離境時間是多少?
答:也是一年內不得超過六個月,雖然居留證有效期是五年的, 但不屬於長期居留。
4. 如果歐盟公民家屬在境外停留時間過多,不能再入境,或更換時出問題,該怎麼辦?
答:由於是歐盟公民(西班牙籍公民)直系親屬,申請來西的簽證十分容易,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就能得到。所以,不必做任何努力企圖上訴,還是直接回國,再次向西班牙駐華使領館申請來西簽證,一旦入境,在一個月內重新申請居留證。一般不會有問題。
5. 長期居留持有者離境時間最多有多少?
答:長期居留持有者,一次離境時間,注意,是指居留證有效期五年內的任何時間里,在境外(歐盟外)連續停留超過12個月。憑這樣的居留證和護照,將被拒之門外,即不讓入境。即便入境了,在更換居留時會出現問題。長期居留持有者,可以不斷地進來出去,只要沒有一次性連續達12個月就行,沒有累積的說法。比如持證者可以連續出境11個月,或回國11個月零20天,回到西班牙呆一段時間,再出境,在國內停留11個月。這種情況不能算作廢除長期居留的理由。
6. 長期居留許可被廢,如何失而復得?
答:2011年第557號皇家法令第158條a)規定:如果長期居留是因為該法規第166條第1款中的c 和d 點而丟失的, 可以失而復得。
那麼法規的第166條第1款c和d是什麼內容呢?
此款的c點是指連續12個月在歐盟境外停留而失去長期居留許可。而d點是指持證人原來的長期居留(UE)是在另一個歐盟國家獲得的。
這兩種情況,主要的是c點的情況,居留被廢除,可以辦理恢復手續。手續辦理依據本法的第159條之規定:
- 由原長期居留持有者親自用官方表格申請。
- 申請遞交申請人打算定居的所在地外國人事務辦公室(Oficina de Extranjeria), 如果當事人在境外,則可向西班牙駐華使領館送交。如果人在境外,只有在恢復長期居留被批准後,經本人申請,在駐華使領館獲得入境簽證方能入境,入境後辦理居留證。
- 申請恢復長期居留需要以下文件:
- 有效期不少於4個月的護照。
- 國內的無犯罪記錄公證書,雙認證,並翻譯成西班牙語。
- 健康公證。
申請送交後,會有一張回執。有關當局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並處理當事人的事情,並作出決定。三個月的時間的計算是從申請交到當地外國人事務辦公室的日子起算。因此,如果在境外遞交的, 使領館會當時給予回執,但不能從送進的日子算三個月的期限。
一旦得到恢復居留申請的批准,即可辦理居留證的申請手續。
7. 長期居留有效期是五年的,如果沒有在規定期內申請更換,是不是就作廢了?
答:長期居留許可之所以叫長期的,是因為這一居留許可是長期有效的。就如R.D.557/2011第147條關於長期居留許可的定義時說:有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被允許在與西班牙人相同的條件下永久地居住和工作。這是一種權利,是沒有期限的。你想住多久就多久 (當然是排除犯罪後引起的被驅逐的可能)。
但是,有長期居留許可的人手裡的居留證是有有效期的,其年限是五年。因此,每五年要更換的是居留證,而不是居留許可。 如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有效期10年,那就是說,10年後要去辦新證,並不是說,不辦新證就不是中國公民了。同樣的,西班牙人的身份證,現在是十年有效的, 而70歲以上的公民換來的身份證就是永久的(卡上是有效期至9999年)。那就是說,70歲以下的公民,在其身份證到期後要去換新的,而70歲以上持有永久身份證的,就可以一卡用到死了。所以,R.D.557/2011關於長期居留證的更換的第150條說:「長期居留者身份證的更新」。其1款稱:「那些持有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每五年應該更新外國人身份證」。這里要更換的不是許可,而是tarjeta de identidad de extranjero,外國人身份證,也就是平時稱的居留證。如果仔細些比較一下該法律前面提到的非長期居留許可的更新時的用詞就明白了,前面提到的是 renovacion de la autorizacion, 更新的是許可,而不是證。接下來的第2款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更換居留證的申請時間是居留證到期前的60天至到期後的90天這個期限。但是,請注意,在本條的第3款又說: 「3. La no presentación de solicitud de renovación de la Tarjeta de Identidad de Extranjero en los plazos establecidos en el apartado 2 no supondrá en ningún caso la extinción de la 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de larga ración.」 沒有在第2款所指的期限內呈送更新居留證的申請,絕不意味著長期居留許可的廢除。那麼,如果一個有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沒有能在居留證到期前60天和到期後90天送更新申請,不等於他就沒有了長期居留在西班牙的許可。只是他手裡的居留證過期了。在前60天和後90天內送申請的,那張申請回執起到了「延長」原居留證有效期的作用。並且當局在收到其申請後必須在三個月內處理解決。但是,如果在到期後90天之後送的, 他手裡的回執就沒有「延長」有效期的作用了,什麼時候能夠解決也沒有法定時間。該當事人由於居留證的過期,會有很多困難。比如,他不能出境旅行,又比如,在某些場合需要用有效居留證時,他只能用他的護照,而有些時候,護照起不到居留證相同的作用的。如果他人在西班牙國境外,憑著這張過期的居留證就不能輕易再回來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