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稱呼西班牙女王
① 伊莎貝拉是什麼意思
Isabella n. 伊莎貝拉(女子名)
伊莎貝拉一世 [Isabella I]
別名天主教的伊莎貝拉(Isabella the Catholic),西班牙語作Isabel la Catolica。
(1451.4.22,卡斯蒂利亞 馬德里加爾-德拉斯阿爾塔斯托雷斯~1504.11.26,西班牙 坎波城)
卡斯蒂利亞女王(1474~1504年在位)和阿拉貢女王(1479~1504年在位)。她是卡斯蒂利亞-萊昂國王約翰二世的女兒,1469年與費迪南德五世結婚。伊莎貝拉在內戰的烽火中度過即位最初的幾年(1474~1479)。1479年卡斯蒂利亞王國和阿拉貢王國以兩國統治者的名義合而為一,盡管兩個王國依然分開管理。在長期的戰斗(1482~1492)中,伊莎貝拉與費迪南德成功地征服了穆斯林在西班牙的最後據點格拉納達王國。1492年伊莎貝拉批准支持哥倫布的新大陸探險。同年在異端裁判所的說服下,伊莎貝拉參與驅逐猶太人。她與她的宗教顧問一起,改革了西班牙的教會。
伊莎貝拉二世 [Isabella II] 西班牙語作Isabel。
(1830.10.10,西班牙 馬德里~1904.4.9,法國 巴黎)
西班牙女王(1833~1868)。費迪南德七世之女,她繼承王位引起的爭議導致第一次卡洛斯戰爭(參閱擁護卡洛斯運動[Carlism])。伊莎貝拉未成年時期(1833~1843),由其母親和埃斯帕特羅將軍攝政。1843年埃斯帕特羅被軍官們廢黜,伊莎貝拉宣布成年。開明派對該政權專制主義的抵制,有關她私生活問題的各種流言蜚語,以及她對朝政橫加干涉,導致了1868年的革命,迫使她流亡。她宣布退位,由其子阿方索十二世繼位。
② 西班牙女王胡安娜為何會有「瘋女」之稱呢
胡安娜,歐洲最憋屈的女神,被沾花惹草的丈夫活生生逼瘋。話說,胡安娜出世在彪悍家中,爸爸媽媽是「三料王」,爸爸是阿拉貢君王裴迪南二世,母親「戰士女神」伊莎貝拉一世。兩口子創建起強勁的西班牙帝國,還適用哥倫布飛渡大西洋找尋新世界,組織著讓人懼怕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
做為強國的小公主,胡安娜是那時候歐洲皇室男人的親睞總體目標,和她完婚就代表得到西班牙援助。更何況,胡安娜小公主是漂亮美女一枚!結果,胡安娜的婚姻生活讓眾人很消沉,由於她的丈夫是渣男。偏要胡安娜很痴心,在丈夫的凌虐下,慢慢神智不清。
阿拉貢君王裴迪南二世,以閨女胡安娜精神實質異常為托詞,妄圖將卡斯蒂利亞合拼到阿拉貢。腓力一世自然不願丟掉嘴中的贅肉,帶上胡安娜和部隊前去卡斯蒂利亞。在西班牙內戰一觸即發的情況下,腓力一世卻詭異的去世了,有人說是喪生於斑疹傷寒,有人說是被老丈人危害。懷著丈夫的遺體,胡安娜痛不欲生,她不允許一切女士貼近。有一個教友告知她,14年之後腓力一世將重返人間,胡安娜竟然耐心地等候。14年過去,而腓力一世沒有死而復生,備受傷害的胡安娜完全瘋掉。
現在你知道答案了嗎?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
③ 誰能介紹一下(西班牙女王)伊莎貝爾一世~高手答~~!
伊莎貝爾一世IsabelI(西班牙女王,1474—1504年在位),原是卡斯特王國的公主兼繼承人。她自己作主的與阿拉貢王國繼承人斐迪南的婚姻促成了兩國合並,成就了西班牙的統一。她對世界歷史影響最大之舉,她資助了哥倫布遠航,使1492年成為永遠載入史冊的偉大一年,從此兩個隔絕的世界聯結成一體。憑借美洲殖民地源源不斷的黃金供應,西班牙也藉此在此後百餘年間成為世界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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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跪求古代歐洲貴族稱號
【歐洲貴族稱號】
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
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
公爵(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
伯爵(Graf, comte,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
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
勛爵 (Lord, lord)、騎士/士爵/爵士(knight,sir) 要全名的話例如,英國女王唯一的女兒安妮公主的全名是:Anne Elizabeth Alice Louise安妮伊麗莎白愛麗絲露易絲
女王的全名是:ELIZABETH II Alexandra Mary伊麗莎白亞歷山德拉瑪麗
英國王儲的全名:Charles Philip Arthur George查爾斯飛利浦亞瑟喬治
威廉王子的全名:William Arthur Philip Louis
威廉亞瑟飛利浦路易斯
丹麥女王的全名是:MARGRETHE II Alexandrine Thorhilr Ingrid瑪格麗特二世亞歷山德里娜莎希多英格麗德
丹麥王儲的全名是:Frederik André Henrik Christian
弗雷德里克安德烈亨利克克里斯蒂安
瑞典國王的全名是:CARL XVI GUSTAF Folke Hubertus卡爾古斯塔夫福柯胡波特斯
瑞典王儲的全名是:Victoria Ingrid Alice Désirée維多利亞英格麗愛麗絲德斯麗
比利時國王的全名是:ALBERT II Felix Humbert Theodor Christian Eugène Marie阿爾伯特菲利克斯胡波特西奧多克里斯蒂安歐仁瑪麗
比利時王儲的全名:Philippe Leopold Louis Marie 飛利浦利奧波德路易斯瑪麗
⑤ 女王用各種語言怎麼說
英文:Queen
義大利:Imperatrice女王:Regina
拉丁語:Imperatrix女王:reginam
葡萄牙:Imperatriz女王:rainha
土耳其:imparatoriçe
阿拉伯:إمبراطورة
法語、愛爾蘭:Empress女王:Reine
荷蘭:keizerin
德語:Kaiserin 女王:Königin
挪威:keiserinne女王:dronning
芬蘭:keisarinna
瑞典:kejsarinna女王:drottning
波蘭:cesarzowa
匈牙利:császárnő
波斯:ملکه
俄語:императрица
菲律賓:emperatris
西班牙:emperatriz
韓語:황후
日語:皇後
羅馬尼亞:împărăteasă
孟加拉:সম্রাগ্গী
泰語:จักรพรรดินี
希伯來:קיסרית
希臘:αυτοκράτειρα
印尼:permaisuri女王:ratu
越南:hoàng hậu
⑥ 關於歐洲王室的稱謂
1、女王的丈夫
第一種稱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語,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權利」。這種「國王」是在妻子成為女王後得到加冕的,他們與女王共同統治這個國家,相當於是共治者。
他們正式被稱為「某某幾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載入史冊。但一旦妻子去世,他們就會喪失權力,王位將由女王的繼承人繼承。
第二種情況是「king consort」,相對應於「queen consort」。這種「國王」沒有統治國家的權力,也不能稱「某某幾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國家元首。
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國女王瑪麗一世後成為了英國的「king consort」,但是沒有統治英國的權力。
2、國王的母親
最常見的情況是「queen dowager」,直譯過來就是「孀居的王後」。即使新國王是太後的兒子,太後的地位仍然低於王後。
太後還有一個稱謂,叫「queen mother」。得到這種頭銜的太後一定要具備兩個條件:首先,她必須曾經做過王後;其次,新國王必須是她的兒子。
3、國王的孩子
純粹的家庭私人之間,就是父親、母親,父母對子女直呼其名。如果有外人在場或正式場合,根據需要會稱父母為「my king」(國王陛下)或者「my queen」(母後)。反過來王對子女會稱xx王子(公主),子女有封爵則稱名字+爵位名。
4、古羅馬退位的皇帝
羅馬歷史上的兩位太上皇,並且有稱號: Diocletian - Aeternae Augusto (Eternal Emperor)和 Maximian - Semper Augusto (Always Emperor) 。
這個Aeternae與Semper是有一定區別的,都是「永恆皇帝」的意思,但是前者較有神秘感。 Maximian比較像中國的太上皇,因為他退位之後還在親生兒子統治下。 -羅馬歷史上除了兩位太上皇,沒有其他主動退位的皇帝了。
5、近代退位的國王
英國Edward 8th(愛德華八世)。現在女王的伯伯。 他統治英國一年左右(1936年)。因為愛上了美國平民女孩(又是天主教女孩,更不適當)選擇把皇位讓給弟弟喬治了。
後來活到了1972年,包括16年在弟弟統治下,20年在侄女統治下。退位後根本沒什麼特殊太上皇稱號,只被封一個「溫莎公爵」。
荷蘭Juliana女王,Beatrix女王。分別是現在荷蘭國王的媽媽、外婆。 Juliana,1948-1980年統治。讓位給女兒。 Beatrix,1980-2013年統治。讓位給兒子Alexander。
兩個女王退位以後,只保留了「Princess」(公主)稱號。因為這是他們加冕之前的稱號。可能還有民間的「Queen-Mother」(太後)之類的說法。
⑦ 象徵著 公主 女王 女神的英文名
Victoria 英女王 Elizebeth 英女王 (Elizebeth I) Catherine 女沙皇 (Catherine II) Isabel 西班牙女王 (Isabel I) Sheba 示巴女王 Alexandria 亞歷山大的陰性形式 以上都是些著名的女王
⑧ 西班牙語中,說……女王時,先說Reina還是先說名字
先說Reina.這個我上次看電影聽到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⑨ 關於西班牙女王。
西班牙的胡安娜.
胡安娜(西班牙語:Juana,1479年11月6日—1555年4月12日),出生於托萊多,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和卡斯蒂利亞女王伊莎貝拉一世之次女。
她是卡斯蒂利亞女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之母。她妹即阿拉貢的凱瑟琳,英國國王亨利八世之首任妻子。
3樓
生平
1496年,胡安娜在里爾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之子美男子菲利普結婚。1500年2月,其子查理生於根特。她唯一的兄弟約翰,以及長姐葡萄牙王後伊莎貝拉與其子米格爾相繼去世,使其成為西班牙諸王國王位的唯一繼承人。1502年,卡斯蒂利亞和阿拉貢的貴族議會——「科特」均承認她和她的丈夫是未來的君主。
不久以後,胡安娜逐漸開始喪失理智,她開始瘋狂地想念自己的丈夫菲利普,最後不得不趕往佛蘭德爾與他會面。而當她到達那裡之後,卻發現丈夫並不忠誠於婚姻,這使她陷於絕望的嫉妒之中,導致了自己凄慘的結局:菲利普操縱當地法庭認定胡安娜精神失常,將其囚禁。
1504年11月,其母伊莎貝拉女王去世,菲利普偕其回國,以冀能以其丈夫的身份獲得卡斯蒂利亞的王位。途中,他們的船隻在英格蘭海岸沉沒,但是夫妻二人倖免於難,並作為英王亨利七世的客人訪問了溫莎城堡。之後他們再度登程,並於1506年抵達拉科魯尼亞。可是就在此時,胡安娜之父斐迪南二世宣布:因為胡安娜實際上已經成為菲利普的囚徒,所以應該是他本人,而不是菲利普,方能成為卡斯蒂利亞的共治君主。翁婿二人的爭執險些釀成西班牙的內戰。菲利普當年9月在布爾戈斯死於斑疹傷寒,這雖然使內戰的危險消弭無形,但卻使得胡安娜徹底瘋狂,拚命愛撫著他的腐爛發臭的老公:美男子費力普一世的屍體,人們幾乎斐迪南二世設法使胡安娜承認了他的共治權,之後,就將其囚禁在托爾德西里亞斯城堡之中。
無法將其從其夫的屍體邊拖走。
胡安娜是出身於西班牙本土王室的最後一任君主,之後所有的西班牙君主均帶有國外王室血統。大部分歷史學家認為胡安娜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她的病症被她最親近的三個人:父親、丈夫、兒子無情的利用。她的一生中從沒有朋友或者是可以信賴的人。她的親人們對他並不誠實,將其拘禁在黑暗之中,她只不過是親人們爭權奪利的一件道具。名義上,直到死去,她都是卡斯蒂利亞的女王,這使得她所有的親人都要利用她才能獲得合法的統治權。
她共有六個子女:
埃萊奧諾,初為葡萄牙曼努埃爾一世王後,後為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王後
查理五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西班牙國王
伊莎貝拉,丹麥克里斯蒂安二世王後
斐迪南一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瑪麗亞,匈牙利拉約什二世王後
凱瑟琳,葡萄牙若昂三世王後
⑩ 西式女士貴族應如何稱呼
寶貝,親愛的,公主,女士,夫人,由於各國、各民族語言不同,風俗習慣各異,社會制度不一,因而在稱呼與姓名上差別很大,如果稱呼錯了,姓名不對,不但會使對方不高興,引起反感,甚至還會鬧出笑話,出現誤會。
一、稱 呼
在國際交往中,一般對男子稱先生,對女子稱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稱夫人,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婚姻情況的女子可稱小姐,對戴結婚戒指的年紀稍大的女士可稱夫人。這些稱呼可冠以姓名、職稱、銜稱等。如"布萊克先生"、"議員先生"、"市長先生"、"上校先生"、"瑪麗小姐"、"秘書小姐、""護士小姐"、"懷特夫人"等。
對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為部長以上的高級官員,按國家情況稱"閣下"、職銜或先生。如"部長閣下"、"總統閣下"、"主席先生閣下"、"總理閣下"、"總理先生閣下"、"大使先生閣下"等。但在美國、墨西哥、德國等國沒有稱"閣下"的習慣,在這些國家可稱先生。對有地位的女士可稱夫人,對有高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閣下"。
君主制國家,按習慣稱國王、皇後為"陛下",稱王子、公主、親王等為"殿下"。對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稱爵位,也可稱閣下,一般也稱先生。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等學位的人士,均可單獨稱"醫生"、"教授"、"法官"、"律師"、"博士"等。同時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師先生"、"博士先生"、"馬丁博士先生"等。
對軍人一般稱軍銜,或軍銜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與名。如"上校先生"、"莫利少校"、"維爾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國家對將軍、元帥等高級軍官稱閣下。
對服務人員一般可稱服務員,如知道姓名的可單獨稱名字。但現在很多國家越來越多地稱服務員為"先生"、"夫人"、"小姐"。
對教會中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教會的職稱,或姓名加職稱,或職稱加先生。如"福特神父"、"傳教士先生"、"牧師先生"等。有時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也可稱"閣下"。
凡與我有同志相稱的國家,對各種人員均可稱同志,有職銜的可加職銜。如"主席同志"、"議長同志"、"大使同志"、"秘書同志"、"上校同志"、"司機同志"、"服務員同志"等,或姓名加同志。有的國家還有習慣稱呼,如稱"公民"等。在日本對婦女一般稱女士、小姐,對身份高的也稱先生,如"中島京子先生"。
二、姓 名
外國人的姓名與我國漢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區別之外,姓名的組成,排列順序都不一樣,還常帶有冠詞、綴詞等。對我們來說難以掌握,而且不易區分。這里只對較常遇見的外國人姓名分別作一簡單介紹。
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後。如John Wilson譯為約翰·維爾遜,John是名,Wilson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譯為愛德華·亞當·戴維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與家庭關系密切者的姓作為第二個名字。在西方,還有人沿襲用父名或父輩名,在名後綴以小(Junior)或羅馬數字以示區別。如John Wilson, Junior, 譯為小約翰·維廉,George Smith, Ⅲ, 譯為喬治·三世;史密斯第三。
婦女的姓名,在結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結婚後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瑪麗·懷特(Marie White)女士與約翰·戴維斯(John Davis)先生結婚,婚後女方姓名為瑪麗·戴維斯(Marie Davis)。
書寫時常把名字縮寫為一個字頭,但姓不能縮寫,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頭稱呼一般稱姓,如"懷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場合一般要全稱,但關系密切的常稱本人名。家裡人,親友之間除稱本人名外,還常用昵稱(愛稱)。
以英文為本國文字的國家,姓名組成稱呼基本與英、美人一樣。
法國人姓名
法國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後,一般由二節或三節組成。前一、二節為個人名,最後一節為姓。有時姓名可達四、五節,多是教名和由長輩起的名字。但現在長名字越來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譯為:亨利·勒內·阿貝爾·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簡稱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詞,de等介詞,譯成中文時,應與姓連譯,如La Fantaine拉方丹,Le Goff勒戈夫,de Gaulle戴高樂,等。
婦女姓名,口頭稱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爾熱瓦(Jacqueline Bourgeois)的小姐與名弗朗索瓦·馬丹結為夫婦,婚後該女士稱馬丹夫人,姓名為雅克琳·馬丹(Jacqueiline Martin)。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節,前一、二節為本人名字,倒數第二節為父姓,最後一節為母姓。一般以父姓為自己的姓,但少數人也有用母姓為本人的姓。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譯為迭戈·羅德里格斯·德席爾瓦-貝拉斯克斯,de是介詞,Silva是父姓,y是連接詞"和",Velasquez是母姓。已結婚婦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頭稱呼常稱父姓,或第一節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諾·埃梅內希爾多·特奧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節為個人名字,倒數第二節為父姓,最後一節為母姓。簡稱時,用第一節名字加父姓。
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節組成,前一、二節是個人名字,接著是母姓,最後為父姓。簡稱時個人名一般加父姓。西文與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結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結尾。冠詞、介詞與姓連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