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人身份證怎麼拿
Ⅰ 從西班牙的身份證怎麼知道他多大
這個不是問題,看他的出生年月日即可,一般西班牙西班牙人得身份證寫的是日、月、年。你就找這個即可,nacido,是我出生的意思,一般會縮寫,你仔細看看一定知道的。
Ⅱ 西班牙簽證 身份證問題
您好,如果需要您補材料的話,會通知您的哈。如果因為這個拒簽,您也可以申訴一下哦,說忘記了或者重新辦理簽證哦。
如果之前被拒只是因為自己材料沒有準備完善,那麼好好准備,材料准備得有把握一些再去簽證,被問到之前被拒的經歷也不要迴避,大方如實答復就可以,也是有很多之前被拒簽,再次簽證成功的案例的!
Ⅲ 請問下與西班牙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你和西班牙人在西班牙民政局登記結婚後可以立即申請歐盟居留(PERMISO DE RESIDENCIA COMUNITARIA),居留有效期是五年。所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護照正本和復印件; 2.3張照片; 3.配偶身份證正本和復印件; 4.民政局出具結婚證明; 5.住家證明。 你的居留獲准之後,必須在西班牙合法居住滿一年後才可以申請西班牙國籍,在這一年的時間裡面,你不能和你的配偶法律分居或事實分居。和西班牙國籍的人結婚申請國籍需要以下材料: 1.出生公證、無罪公證(需翻譯成西班牙語、國內雙認證+西班牙外交部認證) 2.經濟收入證明(工作合同、工資單、VIDA LABORAL;或者036、稅單、RENTA等) 3.如有未成年子女,所有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公證 4.夫妻登記在同一住家的住家證明 5.本人居留正本復印件 6.護照正本復印件 7.民政部門的婚姻證明 8.配偶的出生證明。
Ⅳ 跟西班牙人結婚多久可以拿西班牙身份證
詳細如下 望採納答案
如果跟西班牙籍人結婚只需1年就能入籍,但是如果在婚後5年內離婚的話好像會有問題,解決辦法是結婚以後轉成工作簽證。
結婚所需文件是(一方西班牙籍,另一方在西有身份但未入籍華僑的情況):
單身聲明(雙認證)
出生證明(雙認證)
兩個證婚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大使館出具的登記證明
結婚雙方證件照
按照《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Ⅳ 外國人怎麼拿到中國身份證
1、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託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
2、由被委託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託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4、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後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5、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三個月。確因實際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國累計居留滿三個月的,需經長期居留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但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一年。
身份證怎麼辦理??
一、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居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二、辦理申領手續,應當交驗戶口簿,採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三、繳納證件工本費。
法律依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