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球員肖像權怎麼避稅
1. C羅逃稅案,還有哪些球員曾被起訴逃稅
西班牙媒體《每日體育報》爆出了C羅逃稅案的庭審中,西班牙財政總局稅務犯罪部門的主管戈麥斯曾經要求法官判罰C羅進監獄的一段對話,戈麥斯認為比C羅偷稅少很多的人都已經入獄,而C羅如果逃脫牢獄之災難以想像。
在去年的年底,西班牙媒體曝出了C羅涉嫌偷稅1470萬歐元的新聞,在今年的七月份,C羅也出席了關於逃稅案的庭審,面對西班牙稅務部門的指責,C羅否認了所有的指控,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沒有觸犯任何一條法律。
同時C羅更是強硬的表示不會接受罰款和解一事,而是要與西班牙稅務部門斗爭到底。
那除此之外還有什麼球員曾被起訴逃稅呢?
梅西逃稅:
巴塞羅那當地法庭認定,阿根廷前鋒梅西及其父親豪爾赫-梅西涉嫌偷逃稅款罪名成立,兩人均判處入獄21個月。當然,無論是梅西還是他的父親,都不太可能真的去坐牢。
在一份官方聲明中,這一巴塞羅那地方法庭表示,如果梅西父子對於最終的審判結果不滿意,那麼他們可以前往西班牙高等法庭提起上訴。根據西班牙的法律規定,兩年以下的刑期可以被緩刑,因此梅西和他的父親都極有可能無需經歷牢獄之災。
此外,法庭還要求梅西支付大約200萬歐元的罰金,而他的父親則因逃稅而需要繳納150萬歐元的罰款。
希望這些球星可以引以為戒,盡早恢復他們在球迷心中的好形象。
2. C羅被判兩年監禁,明星偷稅漏稅何時休
近日,無數網友被一條C羅的新聞嚇傻了:西班牙法院判了C羅兩年監禁!?明星偷稅漏稅再上熱搜!
C羅此次面臨的指控中,最為關鍵的是他的海外肖像權收入。C羅在西班牙皇家馬德里球隊效力期間,用代言等方式通過自己的肖像權賺取廣告費。
長期以來,西班牙稅務機構對球員這種境外的收入是不聞不問的。
貝克漢姆法案
2003年,皇馬為了引進貝克漢姆,弗洛倫蒂諾說服時任西班牙首相的阿斯納爾,設立一條減少外籍員工稅收的條款。
符合條件的外籍球員,只需繳納24%的個人所得稅,而本土球員的稅率高達43%。
因為這項法案,西班牙足壇迎來繁榮,各國家大牌球星湧入西甲,享受低稅率的福利。
但2009年11月,西班牙首相薩帕特羅廢止了「貝克漢姆法案」,自2010年1月1日生效,但對2010年以前所簽合同的稅率,仍可享受不超過5年的優惠稅率。
避稅架構
C羅09年7月加盟皇馬,剛好沾到了貝克漢姆法案最後的優惠,優惠期5年。
C羅經紀人門德斯也自然懂得如何「合理避稅」,
3. C羅逃稅案:貝克漢姆法案救得了他嗎
貝克漢姆人稱「外人迷」,C羅一度人稱「新貝克漢姆」。盡管職業生涯無交集,但C羅和貝克漢姆還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2003年7月1日,小貝以3750萬歐元身價由曼聯轉投皇馬。同年8月12日,C羅以1900萬歐元身價轉會曼聯。作為小貝在曼聯的接班人,C羅穿上了他留下的「紅魔」7號球衫。2007年7月1日,小貝轉會洛杉磯銀河。2009年7月1日,C羅由曼聯轉投皇馬。這次的C羅逃稅案跟貝克漢姆也有聯系,C羅方面在做辯解時,以西班牙2005年通過的「貝克漢姆法案」作擋箭牌。於是問題來了:《貝克漢姆法案》能救得了C羅嗎?
貝克漢姆簽約皇馬
實際上是《貝克漢姆法令》,不是《貝克漢姆法案》
在中國,絕大多數人把那個法律條款翻譯成《貝克漢姆法案》。在中文裡,法案是提請立法機關審查通過並加以頒布生效的法律草案,生效之後就成了法律,不能再叫法律。因此,《貝克漢姆法案》這個名字不恰當,應該叫《貝克漢姆法案》。但為了通俗起見,還是將錯就錯,依舊稱它為《貝克漢姆法案》吧。
實際上,《貝克漢姆法案》也只是俗稱,它的真名叫《第687/2005號皇家法令》(Real Decreto 687/2005)。2005年是年份,687是法律序號。《貝克漢姆法案》於2005年6月10日通過,它是西班牙政府為了吸引外國人才而在西班牙個人所得稅法中增補的一個針對高收入外國人的稅收優惠條款,從2004年1月1日開始生效。
按照西班牙稅法,在一個稅務年度中,凡在西班牙居住183天或更多天數的外國人均被視為居民納稅人(Tax Resident)。因此,只要一年在西班牙居住達183天或以上,到西班牙踢球的外國球員就自動成為西班牙的居民納稅人。作為西班牙居民,他們應該根據自己在全球范圍內的收入和財產進行納稅。
《貝克漢姆法案》通過後,來西班牙的外國人可以自主選擇是作為西班牙居民納稅,還是作為非西班牙居民納稅。這一選擇從抵達西班牙那年生效,可以在隨後的5年持續有效,因此最多可以享受6年。作為非居民納稅人,外國人只需就在西班牙的收入和資產進行納稅。
西班牙政府通過《貝克漢姆法案》的本意是吸引高水平、世界一流的科技人才和工程師,但它當初沒料到的是,受惠最多的是到西甲踢球的外國球員。2003年7月加盟皇馬的貝克漢姆成為該法令的第一批受益者,為了通俗起見,該法令乾脆俗稱《貝克漢姆法案》。
小貝和C羅們為什麼那麼喜歡《貝克漢姆法案》?
按照西班牙稅法的規定,個人所得稅採取累進制,從最低的15%到最高的43%,高收入人群的稅率從24%到43%(後來調高到52%)。可按照《貝克漢姆法案》,年收入超過60萬歐元的外國人只需繳納24%的個人所得稅,而不是最高的43%。
年薪數百萬歐元甚至上千萬歐元的外國球星,和月工資1000歐元的普通西班牙人「一視同仁」,在西班牙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都是24%(後調高到24.75%)。誰跟錢過不去?來西班牙踢球的外國球星對《貝克漢姆法案》喜愛有加便可想而知了。
實際上,由於《貝克漢姆法案》,西班牙向外國球員徵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低,那引得好多高水平球員到西甲踢球,C羅就是其中之一。法國的個人所得稅非常高,從100萬歐元起,稅率就是75%,《貝克漢姆法案》的24%當然非常有吸引力。
可這樣的法律不公平,尤其是對普通西班牙人不公平。2009年下半年,西班牙政府對《貝克漢姆法案》進行修改。那次修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外國球員成為《貝克漢姆法案》的主要和最大受益者。
所做的修改於2010年1月1日生效,按照修改後的《貝克漢姆法案》,年收入60萬的外國球員還可以繼續享受24%的稅率,年收入在60萬歐元以上的外國球員必須按照43%的稅率納稅。也就是說,哪怕你月收入600001歐元,也得交43%的個人所得稅。2012年,西班牙政府進一步調高稅率,將該稅率由43%提高到52%。
但52%的新稅率只對新合同有效,也就是中國人經常說的「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在2010年1月1日之前簽了合同的高收進球員,仍繼續享受24%的個人所得稅率。對於稅率的調高,C羅等「老人」不用擔心。但像2013年加盟巴薩的內馬爾,就得適用新稅率。
2015年1月1日,西班牙再次進行稅收改革。那次修改是根本性的,對外國人稅收優惠條款不再適用於運動員,因此該法案再叫《貝克漢姆法案》已經沒有根據了。
梅西和C羅都深陷逃稅門
梅西為什麼不適用《貝克漢姆法案》?
《貝克漢姆法案》適用於C羅和貝克漢姆,卻不適用於梅西。《貝克漢姆法案》規定,要想適用該法令,申請者必須是第一次到西班牙居住的外國人,到西班牙是因為工作合同的緣故,而且此前10年沒在西班牙居住過。
而梅西的情況則是,2000年,13歲的他就到了巴塞羅那,之後在巴薩梯隊踢球,2003/2004賽季升上巴薩二隊,2004/2005賽季升上巴薩一隊,2005年他又取得了西班牙國籍。
不能享受外國人免稅優惠,梅西要繳納56%的個人所得稅。在巴薩所在的加泰羅尼亞地區,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可達56%。而在西班牙其他地區,年收入30萬歐元的人得按52%的稅率納稅。
2010年1月1日的修改生效之後,對於外國球員之外的其他外籍勞動者,《貝克漢姆法案》所規定的24%的稅率依舊有效。不過,對於這部分人群,《貝克漢姆法案》也做出了修改。它沒有規定可以享受24%稅率的最高月收入上限,但它對享受的年限進行了修改。在前5年(而非原來的6年),月收入達60萬歐元的外籍勞動者可以享受24%的稅率。滿5年之後,稅率就調高為45%。
C羅是怎麼「逃稅」的?
由於還沒有進行審判,還不能說C羅就有罪,因此應該推定他是無罪的。但無風不起浪,如果一點違規都沒有,西班牙司法當局不會對他進行立案調查。C羅「逃稅」有兩個主要的方式:誇大在西班牙之外賺到的收入在總收入的比例;採取應對措施,在《貝克漢姆法案》已經失效的情況下仍根據它獲益。
2008年,由曼聯轉會皇馬前一年,C羅的團隊建立一套體系,以幫助管理C羅的肖像權。據有的說法是,C羅的經紀人若熱·門德斯是出點子的人和整個體系的控制者。
在英屬維京群島,建立了Tollin Associates Ltd公司。它擁有C羅的肖像權,C羅簽的廣告合同的收入都給它。英屬維京群島稅收法律不透明,利用這一點,若熱·門德斯就可以誇大C羅通過在西班牙之外的廣告代言合同獲得的收入。據Tollin公司說,C羅廣告代言收入的80%來自在西班牙之外的合同,因此根據《貝克漢姆法案》,它們不用在西班牙納稅。
通過這一手段,C羅連續4年少繳稅。2011年,他少繳稅140萬歐元,2012年少繳170萬歐元,2013年少繳320萬歐元,2014年少繳850歐元,4年合計下來,他總共逃稅1470萬歐元。
21世紀第一個10年,世界陷入嚴重的經濟危機,西班牙也受到嚴重的影響。2009年,西班牙政府決定取消《貝克漢姆法案》。但對於因它受惠的人,給了一個過渡期,舊合同依舊享受減稅優惠。2009年7月加盟皇馬時,C羅簽的是6年合同。這就意味著從2015年6月30日起,C羅就不再受《貝克漢姆法案》的保護。
面對這種情況,2014年11月,若熱·門德斯又想出一招兒來。2014年12月,在C羅和皇馬奪得世俱杯冠軍幾天之後,在《貝克漢姆法案》失效之前,C羅從Tollin公司收到了大約1.5億歐元,而這筆錢是銷售C羅肖像權的收入。Tollin公司剛剛把C羅之後6年的肖像使用權賣給了不久前在維京群島創建的另兩家公司,一個叫Adifore,另一個叫Arnel。
1.5億歐元都向西班牙稅務部門進行了申報,但其中的約一半(7500萬歐元)是2015年至2020年的肖像使用權收入,而另一半是2009年至2014年的肖像權收入。2009年至2014年的肖像權收入還可以按照《貝克漢姆法案》繳稅,2015年至2020年的收入不應該再按24.75%的稅率繳稅。
但C羅方面還是那樣做了,1.5億歐元只交了560萬歐元的稅,稅率相當於3.73%,還不到4%。盡管《貝克漢姆法案》已經失效,但1.5億歐元收入的一半兒(2015年至2020年肖像權收入)還是按《貝克漢姆法案》所規定的低稅率繳稅。
而C羅方面認為那樣做沒有問題,2015年至2020年的肖像權收入按《貝克漢姆法案》繳稅也正確,因為它是在2014年12月,該法案失效前報的稅率,所以還應該按原來的稅率納稅。如果C羅方面這一論據不成立的話,他逃稅的金額就不只是1470萬歐元,而是更多。
4. 梅西偷稅是怎麼回事
西班牙稅務部門不久前在調查後指出,梅西在2007、2008、2009三年一共逃稅410萬歐元。梅西把肖像權生意交給注冊在避稅天堂的公司打理,因此得以在上述三年逃稅410萬歐元。後來發生的事情是,梅西希望用補繳稅款的方式,避免遭遇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