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境外務工需要辦理什麼
Ⅰ 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條件的完整介紹
關於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條件的完整介紹
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的條件介紹。對於選擇西班牙留學的留學生來說,留學西班牙都需要打工,那麼下面西班牙留學我就為您介紹一下,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的條件:
【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的條件介紹--學生申請打工許可所需文件】
申請學生工作許可第一次要由老闆或公司遞交,需要的文件為:
公司方面:工作合同:須註明每日每星期每月每年的工作時間,如果是全日工不得超過3個月;公司在社會保險局的注冊文件;老闆的'DNI或公司注冊代碼。如果公司是有法人代表的,必須有公司股東老闆授權給法人代錶行使權利的文件;
學生方面:申請表;有效護照;有效學生居留;學校開的證明工作不妨礙學習時間的文件;西班牙文憑或經認證的文憑。
這個工作許可是跟著學生居留的有效時間的,居留到期許可自動停止,續工作許可由學生自己申請即可,所需要的文件和上面介紹的差不多,如果是同一家公司,提供公司的老闆居留和工作合同就可以了。
【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的條件介紹--學生居留換工作居留的條件】
學生居留是可以換成工作居留的,條件為:至少在西班牙學習三年以上;已經完成學習;沒有接受過自己國家公立組織或私立組織的獎學金或補助;oferta de trabajo;在工作許可到期前三個月可以憑此去換工作居留。
【西班牙留學生合法打工的條件介紹--學生居留換工作居留所需文件】
公司方面:申請表;oferta de trabajo;DNI o CIF;公司在社會保險局的注冊文件;如果是法人代表必須出具經授權的文件;
學生方面:有效護照復印件;有效居留復印件;文憑或能證明專業能力的文件;如果換工作居留時已換了行業或公司,必須提供在原公司工作六個月以上的證明。
;Ⅱ 出國打工需要辦什麼手續和證件
法律分析:1、護照(Passport)
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國家通常也頒發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
2、簽證(visa)
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注式的證明。概括的說,簽證是一個國家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例如移民局或其駐外使領館),對外國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簽發的一種文件。簽證一般都簽注在護照上,也有的簽注在代替護照的其他旅行證件上,簽證一般來說須與護照同時使用,方有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二十三條 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Ⅲ 個人去西班牙的勞務簽證如何辦理
勞務簽證的辦理:
申請西班牙出國勞務簽證者要親自來申請或者通過擁有其授權的代表人攜帶公證過的授權書來申請。但申請者本人必須親自來領取。申請者所持護照必須是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因公護照的持有者不得申請此簽證)。申請人需年滿16周歲。
應遞交的材料:
1.填好簽證申請表並將兩張證件照片貼在上面。
2.有效期120天以上的申請人普通護照(原件及所有頁的復印件)。
3. 翻譯並認證過的無犯罪公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此文件的有效期為3個月。
4.本使館領事處指定醫療機構所開的健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證明申請人不患有國際醫療組織規定的重大疾病。
5.工作居留許可的原件,此原件應有西班牙相關機構正式印章(原件及復印件) 。
6.工作合同的申請單,或者工作合同的正式文本,提交的文件應有西班牙勞工部相關代表處的正式印章。
7.兩個寫有申請人國內詳細地址和郵編的信封。
8.戶口所有頁的原件及復印件。
Ⅳ 西班牙居留和打工需要哪些條件
西班牙居留和打工需要哪些條件
學生居留
在西班牙的某學校或做研究機構學習超過90天以上,並且以取得某個學位或證書為目的學生持有學生居留。學生居留的有效期通常都為一年,每次到期可以申請延長一年。申請和延長學生居留時需要提供學校的證明,資金證明,保險購買證明等。學生居留並不被允許正式工作,但在符合條件,與學業無沖突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打工許可。
工作居留
工作居留是允許外國人在西班牙合法居住和工作,並且可以繳納社會保險享受西班牙的福利的一種居留。工作居留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打工居留(permiso de trabajo por cuenta ajena),申請時需要提供工作合同以及僱主方的公司材料。另一種是俗稱的老闆居留(permiso de trabajo por cuenta propia),也就是在西班牙投資,開店,開公司等人申請的居留,申請時需要存款證明,公司或店面營業執照等。
工作居留首次都是1年有效期,第二次更換為2年有效期,第三次更換同樣為2年,第四次更換時便為5年有效期,也就是俗稱的長期居留,此時就不再細分為打工或老闆居留,對於是打工還是做老闆都不再有限制。
家庭居留
家庭居留是在西班牙居住的申請人的家人享有的一種居留。申請者在為國內直系親屬申請家庭團聚居留時,移民局會考核申請者的經濟實力是否能夠負擔其家屬的生活,申請者需要提交親屬關系證明,經濟證明,住房條件證明等。被申請出來的家屬只有居住權,不可以工作,居留到期時間通常跟所依附人的居留到期時間一樣。但是在符合申請工作居留的條件後,也可以申請將家庭居留更換成獨立的普通工作居留,獲得工作居留的權利。
紮根居留
紮根居留是西班牙政府實現非法移民身份合法化方面提供的一種渠道,也就是說這種居留是授予給在西班牙沒有合法身份,但已經居住滿3年未曾長時間離開過,並且已經相當融入到西班牙社會中的人。紮根居留本身分為工作紮根,老闆紮根和家庭紮根,申請材料包括其居住時間的證明,融入報告,以及各類紮根居留本身要求的其他一些具體材料(比如工作紮根需要工作合同,家庭紮根需要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等)。紮根居留需要每年更換,但在獲得紮根居留以後,也可以根據要求更換為普通工作居留。
Ⅳ 西班牙工作簽證
西班牙現在工作簽證難度加大了,6個月好像沒什麼希望了。一般手續審批3-4個月。還有你可以叫西班牙方面質詢下勞工部門。
Ⅵ 出國打工要辦一些什麼證件呢
出國打工沒有邀請信或介紹信是不能出國打工的,可以到當地正規的外派勞務公司去找找有沒有招工信息。有紋身不影響出國打工的。
出國打工的手續包括國內手續和國外手續,下面詳細說明:
1、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證、出境證明、培訓證等,去有的國家和地區還要打預防針,以免得傳染病。有的國家須在批准入境前先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辦理這些手續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照片等等。
2、國外手續包括入境許可、工作準證等,由外國僱主負責。至於費用方面,需要自己負擔的費用有:體檢費、適應性培訓費、護照簽證費、服務費(勞務經營公司將提供組織和服務管理所發生的費用,不超過你在國外工作期間合同工資的12.5%)等。
辦好上述手續,就可以出國工作了。因經營公司或外方僱主原因不能派出去,經營公司要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如屬個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國手續費不予退還。
出國前,自己需要負擔並不再退還的費用有:
1、體檢費:體檢可以由你自己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也可統一由經營公司組織進行。費用按醫院實際收取支付,並留下收據;
2、培訓費:培訓費由你直接交給培訓中心,也可以交給經營公司;
3、護照、簽證費:按規定支付;
4、機場燃油附加費:按規定支付;
5、打預防針:按防疫部門實際收取支付;
6、與派遣公司所簽合同的公證費:按收據金額支付。
出國勞務人的待遇一般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法定和公休假日工資、增加和減發工資規定等);
2、勞動保證和保險待遇(保括勞動保證措施、衛生保健制度、醫療保險辦法、勞保用品標准、工傷事故責任、人身意外保險等);
3、生活待遇(包括住宿標准、伙食標准、交通工具等級等);
4、工作與休假待遇(包括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休假期限、輪班規定等);
5、其他待遇(如家屬探親待遇、培訓待遇等)。
入出境手續包括:
1、邊防檢查:這項檢查很多國家由移民局(外僑警察局)負責。入出境者要填寫入出境登記卡片(有時航空公司代發卡片,可提前填寫),交驗護照和簽證。
卡片的內容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國籍、民族、婚否、護照種類和號碼、簽證種類和號碼、有效期限、入境口岸、日期、逗留期限等。護照、簽證驗畢加蓋入出境驗訖章。
2、海關檢查:海關檢查人員一般僅詢問有否需申報的物品,但有的國家要入出境者填寫攜帶物品申報單。
海關有權檢查入出境者所攜行李物品,有的海關對個人日用品、衣物等的檢查不十分嚴格,對持外交護照者可以免驗。各國對入出境物品管理規定不一,煙、酒、香水等物品常常按限額放行。
文物、武器、當地貨幣、毒品、動植物等為違禁品,非經允許,不得入出國境。有些國家還要求填寫外幣申報單,處境時還要核查。
3、安全檢查:近年來,由於劫持飛機事件不斷發生,因此對登機的旅客採取安全檢查措施越來越普遍,手續也日趨嚴格。
主要是禁止攜帶武器、凶器、爆炸物、劇毒物等。檢查方式包括安全門,用磁性探測器近身檢查,檢查手提包,搜身等。我國也實行國際上通用的安全檢查方法。
出國打工的程序包括:選擇正規的外派勞務公司——獲得出國勞工信息——報名——面試——體檢——培訓——考試——簽訂合同——繳費——辦理出國手續——赴國外工作。
出國務工需要辦理國內手續和國外手續,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出境證明、培訓證等,去部分國家和地區還要打預防針,以免患上傳染病。
部分國家須在批准入境前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安全檢查往往根據當時的局勢,國際的狀況以及其它方面的各種因素而定,所以有時較嚴,有時較松。
4、檢疫:交驗黃皮書。很多國家對來往某些國家、地區的旅客,免驗黃皮書。但對發生疫情地區,則檢查特別嚴格,對未進行必要接種的旅客,則會採取隔離、強制接種等措施。
(6)西班牙境外務工需要辦理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應當為勞務人員辦理出境手續,並協助辦理勞務人員在國外的居留、工作許可等手續。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組織勞務人員出境後,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中國駐用工項目所在國使館、領館報告。
第十五條: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勞務人員應當遵守用工項目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和文化傳統。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勞務人員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
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14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14種情形是: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簽訂書面合同。中介向出國務工人員承諾的工作地點、職業工種、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福利保障等內容,無論嘴上說得多好,如果不用一紙合同予以確定,都是白說。
拒絕簽訂合同或者以個人名義胡亂寫上幾句都是黑中介慣用的「套路」,實質就是迴避承擔法律責任。簽訂的合同也要妥善保管,它將是出國務工人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護身符」。
參加外派培訓。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出國勞務人員應當接受培訓,只有參加培訓並通過考試的勞務人員才能派出。
培訓能幫助出國務工人員進一步了解有關國家的情況,了解出國工作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助於受訓者更快適應國(境)外工作。
出國勞務, 亦稱勞務出口, 是指勞務出口國(輸出國)向勞務進口國(輸入國)提供勞動力 或者服務, 以謀取經濟利益, 獲得外匯收入。出國勞務可以說是一種無形的勞務貿易。
中國公民申請勞務出口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是專業技術工作要適合海外,專業不對口,技術不熟練者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
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修養,遵守前往國的法律和勞動紀律;
三是要有健康的身體,能夠適應前往國的氣候條件和勞動環境;
四是要有必要的語言能力,尤其是直接和外方打交道的外語水平,但一般集體從事勞務者可不必強調外語能力。
Ⅶ 西班牙工作簽證申請!!!
根據西班牙勞工法 ,非歐盟國家公民到西班牙工作 ,必須辦理工作簽證以及工作和居住許可證。西班牙勞工部根據工作的性質及時間發放不同類型的工作許可證。自1996年4月23日起開始使用的工作許可證類型如下:
工作許可證類型 工作性質 時間
A 雇員 9個月
b(首次) 雇員 1年
B(續辦) 雇員 2年
C 雇員 3年
d(首次) 個體經營者 1年
D(續辦) 個體經營者 2年
E 個體經營者 3年
F 邊境工人 5年
註:個體經營者的意思是自己僱傭自己。
除上述各類工作許可證外,還有一種長期的工作許可證,可發予已持有C類或者D類許可證的個體經營者或者工薪人士 。盡管這種長期許可證不確定時間 ,但要求持證人必須每五年續辦一次。
此外,對擁有西班牙籍的配偶的外國人,及有必要由國外引進的外籍工作人員還設有某些特別優先的許可證類別。
凡合法在西班牙工作的外國人與西班牙公民擁有勞動法規定的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享有包括選舉權、免費接受教育和醫療等待遇。並且該居留許可在「申根條約」國內通行。
所有尚未在西班牙合法居留的外國人,為了獲得工作許可證,需要先獲得一種特殊的為工作而居留的簽證。申請工作許可證的的第一步應在到達西班牙之前從原所在國開始。這種特殊齊整的申請必須提交給原居住國西班牙使領館。
工作許可證申請書,並附上簽證申請書的復印件及其他文件(體檢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由本人直接提交西班牙勞工部門。一旦獲得西班牙勞工部的工作許可,申請書將被交給西班牙內務部,有內務部負責發放工作和居留許可證。西班牙的勞工部門通過外交部通報當地的西班牙使領館,然後該外籍人士就可從西班牙使領館領取特殊簽證,隨後到西班牙內務部領取工作和居住許可證。想在西班牙居住但不打算在這里工作(包括受雇於人或者成為個體經營者)的外國人,在定居及領取居住許可證之前必須先獲得居住簽證。
申請西班牙工作簽證應遞交的材料有:
1. 填好簽證申請表並將二張證件照片貼在上面。
2. 有效期120天以上的申請人普通護照(原件及所有頁的復印件)。
3. 翻譯並認證過的無犯罪公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此文件的有效期為3個月。
4. 本使館領事處指定醫療機構所開的健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證明申請人不患有國際醫療組織規定的重大疾病。
5. 工作居留許可的原件,此原件應有西班牙相關機構正式印章(原件及復印件) 。
6. 工作合同的申請單,或者工作合同的正式文本,提交的文件應有西班牙勞工部相關代表處的正式印章。
7. 2個寫有申請人國內詳細地址和郵編的信封。
8. 戶口所有頁的原件及復印件。
所以,你要申請西班牙工作簽證,首先要保證你能提供國外公司給你發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