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結婚需要什麼
A. 女是中國公民,居住在中國。想和西班牙男友在西班牙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在西班牙登記結婚,中國公民需要准備好出生證明,單身證明,並完成西班牙駐中國使館認證
拿到西班牙結婚證明後,在中國使用,需要經過中國駐西班牙使館認證。
B. 請問下與西班牙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你和西班牙人在西班牙民政局登記結婚後可以立即申請歐盟居留(PERMISO DE RESIDENCIA COMUNITARIA),居留有效期是五年。所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護照正本和復印件; 2.3張照片; 3.配偶身份證正本和復印件; 4.民政局出具結婚證明; 5.住家證明。 你的居留獲准之後,必須在西班牙合法居住滿一年後才可以申請西班牙國籍,在這一年的時間裡面,你不能和你的配偶法律分居或事實分居。和西班牙國籍的人結婚申請國籍需要以下材料: 1.出生公證、無罪公證(需翻譯成西班牙語、國內雙認證+西班牙外交部認證) 2.經濟收入證明(工作合同、工資單、VIDA LABORAL;或者036、稅單、RENTA等) 3.如有未成年子女,所有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公證 4.夫妻登記在同一住家的住家證明 5.本人居留正本復印件 6.護照正本復印件 7.民政部門的婚姻證明 8.配偶的出生證明。
C. 西班牙結婚登記用開戶籍證明嗎
不用開戶證明。
在西班牙結婚需要開的證明如下:1、登記雙方是中國國籍在西班牙民政局登記結婚的材料,大家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去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進行登記。如果結婚雙方都是中國人,需要的大致材料如下,申請表,申請表由當地民政局提供,裡麵包含了結婚宣誓書,需要填寫以及雙方簽名即可。雙方的居留以及護照,包括原件以及復印件。雙方的出生證明,需要進行雙認證。最後兩年的歷史住家證明。
2、中國國籍跟西班牙國籍結婚所需要的材料跟上面所說的大同小異:申請表,申請表由當地民政局提供,裡麵包含了結婚宣誓書,需要填寫以及雙方簽名即可。中國方的居留以及護照,包括原件以及復印件。西班牙方的身份證或者護照,包括原件以及復印件。中國方的出生證明,需要進行雙認證。西班牙方的出生證明,無需任何認證。由於民政局系統內部有記錄,部分民政局不需要提交,而是要求他們自己內部查詢。最後兩年的歷史住家證明。
D. 我在西班牙沒有居留但我未婚夫有居留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這是一般要求每個市政府的要求會有區別的:
持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正式文件的人,就可以與西班牙人結婚。不一定需要有在西班牙的合法身份。也就是說,只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的人,沒有合法居留也無妨.
然後到當地的民事登記局(Registro Civil),或者當地的民事法庭辦理登記手續。如果是天主教徒,可以通過教會結婚,婚後,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到民事登記局登記。如果,結婚的雙方,不在西班牙國內,便應當到西班牙駐該地的外交代表處,如駐中國的大使館和駐上海的領事館登記婚姻。
E. 與西班牙人結婚
1.到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登記結婚。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要攜帶本人的護照、有居留一方的居留證、住家證明、國內的未婚公證和在西班牙公證處做的未婚聲明書; 答:持中國護照的人在西班牙結婚有三種方法: 問:我有西班牙居留,我未婚妻沒有居留。我們想在西班
1.到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登記結婚。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要攜帶本人的護照、有居留一方的居留證、住家證明、國內的未婚公證和在西班牙公證處做的未婚聲明書;
答:持中國護照的人在西班牙結婚有三種方法:
問:我有西班牙居留,我未婚妻沒有居留。我們想在西班牙領結婚證書應該怎麼做?
2.到西班牙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預約時間,雙方到場,攜帶本人的護照、有居留一方的居留證、住家證明、國內的未婚公證、出生公證、西班牙的未婚聲明書以及兩個有居留的證人,婚博會 北京;
結婚後可以拿到結婚證明
3.到教堂結婚。必須是天主教徒,未婚(不能是離婚者),在西班牙的天主教堂結婚可以直接拿到libro de familia和結婚公證。
F. 如何辦理和西班牙人結婚的手續
如果是天主教徒,可以通過教會結婚,婚後,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到民事登記局登記。如果,結婚的雙方,不在西班牙國內,便應當到西班牙駐該地的外交代表處,如駐中國的大使館和駐上海的領事館登記婚姻。 3.結婚雙方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護照或居留證等) -首先雙方是未婚,喪偶或離異的。 -能夠出具證明近兩年的定居地點。 -如果是未成年(但須滿14歲),需要其監護者到場,表示同意。 -兩個有合法身份的證婚人。 -個人婚姻狀況聲明。按照西班牙的民法第364條規定,個人的婚姻狀況可以以個人或其親屬的聲明為准,所以,如果是雙方是西班牙國籍的,可以通過填寫官方提供的聲明書即可。但是,現在的馬德里民事局法官要求外國人提供在國內的婚姻狀況證明(經雙認證)。 -個人的出生證明(如果是中國出的,需經雙認證)。 -當地市區政府的住家證明。 -能夠證明申請人近兩年在西班牙或其他地方居住的文件(如兩年以上的住家證明,或從護照上可看得出來離境和入境日期,既可以認為在離開中國以前在中國定居。如果來西班牙以前曾在德國,要從德國開出相應的證明)。 -申請人所屬國駐西班牙的外交代表處(我駐西班牙大使館或駐巴塞羅那領事館)的領事注冊證明。以證明申請人婚前的國籍。 5.婚姻登記的程序。 -首先要有申請雙方到民事局或民事法庭填寫有關表格(申請書、個人婚姻狀況聲明),交驗所需文件。 -在法官審查了所遞交的文件後,雙方在兩個證婚人(官方翻譯)的陪同下,再去簽字,並選擇舉行婚禮的日子。 -在指定的日期和時間,雙方在證婚人(翻譯)及其親朋(自己決定)的陪同下,舉行民事結婚的儀式。 -法官向雙方宣讀民法第66、67 和68天的內容,並問雙方是否能遵法,並決定結為夫婦,再得到當時人肯定回答後,宣布雙方結為夫妻。新婚夫婦、證婚人和翻譯在登記冊上簽字。 -法官發給證書( Libro de Familia )。 儀式結束。 6.民法關於結婚的第66,67 和68條的大致內容: 66. 夫妻(丈夫和妻子)在權利和義務上是平等的。 67. 夫妻應當相互尊重,相互幫助,應共同為家庭的利益而努力。 68.夫妻必須同居,必須忠於對方,並在必要時實行互救。 7.如果是在西班牙境外結婚的,應當到西班牙駐當地(那個國家)的使領館重新辦理婚姻登記。 凡西班牙與任何外國人結婚,其婚姻為在西班牙民事局登記的,其婚姻不被承認。 所以,有的西班牙人到中國去娶親,再女(男)方所住的地方機關登記了婚姻,還要及時到北京的大使館或上海的領事館辦理西班牙的登記,領取Libro de Familia 。只有有了該登記,西班牙人才可以申請其配偶到西班牙來,光憑中國出的結婚公證書是不行的。 8. 西班牙人到中國去結親,需帶的文件。 - 本人護照 (最好翻譯成中文,並經我使館任正翻譯屬實)。 - 婚姻狀況證明(民事局出具的證明,經本大區該級法院認證,經西班牙司法部、外交部認證、翻譯成中文,經我駐西班牙大使館或駐巴塞羅那領事館認證)。
G. 西班牙結婚習俗你了解多少可以分享一下嗎
在西班牙,人們不僅追求戀愛自由,更追求婚姻自由。因此他們的婚姻大部分都是因為愛才結合。在他們看來婚姻不僅是愛情的歸屬,收到宗教的影響,婚姻在他們心中是一件庄嚴而神聖的事情。他們對待婚姻很慎重,大部分也會遵循西班牙結婚習俗中一些傳統習俗來舉辦自己的婚禮。
三、信奉宗教。在辦理完結婚的相關手續後,西班牙人大多會選擇在教堂完成一對新人的結婚宗教儀式。宗教信仰不僅與當地的風土民俗緊密融合,也深刻反映在西班牙結婚習俗當中。這一點從結婚需要舉辦的宗教儀式就可以很容易看出來。傳統的結婚宗教儀式一般會在下午的時候舉行,地點會選擇在庄嚴肅穆的教堂裡面。會邀請家裡的一些親人以及一對新人的一些好朋友來參加結婚儀式。
主要注意的是,在場的嘉賓都需要穿正裝出席,以表示對這場婚禮儀式的尊重。新娘穿婚紗,新郎穿禮服,並且由新娘的父親牽著女兒入場並親手交到新郎手裡。然後在神父的主持下完成宣誓環節,最後在親友的祝福下完成整個結婚儀式。隨後是去酒店參加婚宴。
H. 移民西班牙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在西班牙定居的華僑,可以按照中國的婚姻法也可按照西班牙的民法辦理結婚登記。 1、按中國的婚姻法結婚,可以到我國駐西班牙大使館或駐巴塞羅那總領事館辦理登記。結婚年齡是:男方22歲,女方20歲。所需文件如下:舉頌神
(1)證明雙方身份的證件(有效護照及居留證);
(2)國內有關方面出具的未婚(離婚、喪偶)證明;(如出國時,領取西班牙居留證前未滿結婚年齡者,不需國內的未婚證明)。
(3)西班牙民事登記處出具的未在西班牙任何地方曾登記結婚的證明。
(4)新人的三寸雙人相片三張。
在使館或總領館辦理了結婚登記後,應立即辦理一張西班牙文的結婚證明,並將此證明辦好西班牙外交部的認證手續,以備後用。
2、旅西僑民也可按西班牙民法關於結婚的規定,按宗教儀式結婚(指教民)或在地方法院或民事登記處辦理民事結婚登記。
(1)有效的身份證(護照或居留證);
(2)當地區政府的戶籍證明;
(3)使館領事注冊證明;
(4)當事人的出生證明;
(5)未婚(離婚、喪偶)聲明。
如果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尚屬未成年,須請家長到場簽字表示同意。
民事登記手續如下:
(1)當事人雙方及兩名證婚人(證婚人須是成年人,並在西有合法居留)到民事登記處辦理登記,交驗所需文件;
(2)若干天後,在經民事登記處法官審查文件以後,再去登記處簽字並選定結婚日期;
(3)在指定的日期和時間,新婚夫婦及證婚人到登記處禮堂,在法官的主持下舉行民事結婚的婚禮。
按照西班牙法律,辦理民事登記結婚者,主持婚禮的法官(或地方長官櫻並)須向當事人宣讀《民法(CODIGO CIVIL)》第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條的內容,要求夫婦雙方遵守。主持法官在得到夫婦雙方的肯定回答後,宣布從即日起他們已結為夫妻。新婚夫婦和證婚人在結婚登記簿上簽字,法官書記將結婚證明(也即家庭登記冊Libro de Familia)交給新人。Libro de Familia可用作證明夫妻關系,也可在日後隨時到登記處開出結婚證明,即由登記處把正虧由法官、書記、當事人及證婚人簽字的那一頁做復印,並蓋上確認章。如結婚雙方中一方或兩方均未掌握足夠的西班牙語,須由法定翻譯陪同。
I. 與西班牙人結婚手續步驟
中國公民在西班牙登記結婚,需要出具出生證和未婚證明,並辦妥西班牙駐中國使館認證,大部分情況下是無需提供無犯罪證明的。
在西班牙登記結婚後,在中國使用,還須完成中國駐西班牙使館認證。
J. 去西班牙結婚所需要的資料
可以按照中國的婚姻法也可按照西班牙的民法辦理結婚登記。如按中國的婚姻法結婚,可以到我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馬德里)或駐巴塞羅那總領事館辦理登記。結婚年齡是:男方22歲,女方20歲。
補充:在使館或總領館辦理了結婚登記後,最好立即辦理一張西班牙文的結婚證明,並將此證明辦好西班牙外交部的認證手續,以備後用。
A.證明雙方身份的證件----有效護照;
B.國內有關方面出具的未婚(離婚、喪偶)證明;(如出國時,領取西班牙居留證前未滿結婚年齡者,不需國內的未婚證明)。
C.西班牙民事登記處出具的未在西班牙任何地方曾登記結婚的證明;
D.新人的三寸雙人相片三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