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家暴報警電話怎麼打
Ⅰ 家暴打什麼報警電話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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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遇家暴,該如何報警
遇家暴報警要注意:第一時間撥打110;接聽派出所警察電話;與上門警察進行溝通;要做筆錄;到派出所開報警回執、作筆錄、開委託鑒定書;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理。
1、第一時間撥打110
電話都會撥,但是怎麼說有講究。通常情況下,警察同志都非常忙,出警是否迅速取決於案情的重要和緊急程度。接線員會將您說的每一句話,邊聽邊記錄在電腦上,然後將情況轉給相應轄區派出所,由派出所處理。
由此,對110言簡意賅說明被打情況,並且明確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強烈威脅和恐懼,是非常必要的!另外,很多受害者都會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擔心自己報警的事情會被他人所知,成為別人口中的談資,所以往往一忍再忍。反家暴法出台後,公安機關將對家暴報案人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不用再擔心有隱私泄露的風險了!遭遇家暴,就要果斷報警!
2、接聽派出所警察電話
只要接到報警,按規定警察同志都會處理,但不一定會留下詳細的報警材料。 到你家來之前,警察同志通常會打電話給你,詢問最新進展,也會勸慰你幾句。如果你開始動搖是否該讓警察上門,那麼警察同志會先去處理其他更緊急的警情。最後的結局就是:本次報警撤銷。
與以往做法不同,反家暴法明確了公安部門在面對家暴糾紛求助時的出警責任。自此,報警後警方應對家暴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所以說,當你報警後,必須堅持讓警察到現場。
3、與上門警察進行溝通
絕大多數的警察,通常情理兼備。因為是夫妻矛盾,只要不是頭破血流後果很嚴重,只要不是雙方現場再戰,警察同志都是以現場勸和為主。有時的勸,帶了點警察的威嚴,此時千萬不用害怕。
此時要做的,首先是冷靜陳述剛剛發生的家暴情形,再主動提出要求出具報警回執,要求給雙方作調查筆錄,要求做傷情鑒定!
4、要做筆錄
當然,如果你一定堅持馬上作筆錄,警察同志也是會考慮的!通常現場作筆錄的情況較少,因為需要兩名以上的警察在場,立即回派出所作筆錄是比較好的選擇。
之所以建議馬上作筆錄,理由是夜長夢多,第二天你可能已經動搖要不要去派出所了。而如此這般,也就縱容了一次對方,也錯失了一次本可以讓人民警察好好教育他的機會!更重要的是,世事無絕對,所謂的家暴往往就是在這一次次的一念之間,變得越來越習以為常。
5、到派出所開報警回執、作筆錄、開委託鑒定書
到派出所作筆錄,還是有點費時間,需要點耐性。記得一定要講述清楚事發過程,他如何對你進行傷害,要求警察秉公處理。筆錄是需要你本人確認簽字的,你要先仔細查閱內容,無誤後再簽字確認。
出具報警回執、進行傷情鑒定,警察應該依法辦理,無須擔心。當然,警察同志適當的規勸也是有的,你要做的,就是堅持自己的要求。
6、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理
鑒定結果出來了,如果是輕微傷,打人者可能需要承擔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輕傷,打人者將面臨「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當然,追究打人者責任的前提都是:你不原諒他!
對於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察同志可能會對加害者進行批評教育或出具告誡書。建議:一定要強烈要求警察同志出具告誡書!因為除雙方當事人外,派出所還會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的居委會、村委會,以便日後對當事人進行查訪、監督,避免傷害再次發生!所以說,對被害者而言,告誡書不僅是認定家暴重中之重的證據,也是防止自己再次受傷的盾牌!
Ⅲ 家暴中心電話多少
一、報警電話:110;
二、【家庭暴力與虐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Ⅳ 家庭暴力打什麼電話呀
法律分析:遭遇家庭暴力要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Ⅳ 家暴打哪個電話
法律分析:一是可以直接撥打110,110有反家庭暴力報警中心,可以處理這種情況。另一種是撥打婦女維權熱線,撥打後會有專業人員前來進行處理,利用專業手段解決家暴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Ⅵ 家暴打什麼電話
法律分析:家庭暴力打什麼電話?有家暴行為,要堅決報警,撥打110即可。報警記錄可以作為想離婚時候的證據,同時也是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的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家暴是可以離婚的、且家暴行為視為有過錯,受害方可以獲得精神損害賠償。所以,遭遇家暴一定要及時報警,保留好證據。也可以和家理律師事務所求助,獲得免費法律援助。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證和保護自己?(一)如何保護自己?第一、發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權利提出請求,所在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第二、對於正在實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機關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其中對於情節惡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對其給予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第三、實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輕傷以上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提起公訴,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第四、經常、持續實施家庭暴力,給受害人身體和正常生活產生嚴重影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二)如何取證?凡是能證明家暴的證據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證人證言、報警記錄、醫院診斷治療憑據、錄音視頻、家暴過後施暴者悔過寫下的保證書、懺悔書等都可以作為證據。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婦聯、居委會、村委會、單位等反映過家暴問題,相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