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王為什麼會打敗蒙古
㈠ 混江龍李俊後來成為暹羅國主在歷史上是真的假的
在歷史上是假的。
混江龍李俊是小說《水滸傳》中的人物,廬州人氏,原為揚子江艄公,兼販私鹽,是揭陽嶺一霸。
後參與營救宋江,大鬧江州,是白龍廟二十九英雄之一。梁山大聚義時,排第二十六位,上應天壽星,擔任水軍頭領。征四寇時統領水軍,屢立戰功。
平定方臘後詐病歸隱,與童威等人遠赴海外,成為暹羅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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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出處:
宋元時期的《大宋宣和遺事》中,宋江三十六部下中有「混江龍李海」,便是李俊的原型。
而同時期龔開的《宋江三十六人贊》中,李俊亦在其中。
這兩部文學作品都被認為是《水滸傳》的雛形或藍本,也應是李俊這一人物形象可考的較早出處。
有研究者認為,李俊出海稱王的結局,借鑒了唐傳奇《虯髯客傳》的故事傳說。
另外,百二十回本中「混江龍水灌太原城」的情節,可能取材自《宋史》中宋太祖趙匡胤水淹太原的史實。
此外,南宋初年的著名海盜鄭廣綽號」滾海蛟「,也被部分人認為可能是李俊的原型之一。
㈡ 花剌子模的戰鬥力也很強,為什麼最後會敗給蒙古呢
據史料記載,花剌子模在歷史上是一個文化悠久的國家。在之後很長的時間裡面,統治中亞的民族換了一個又一個,然而花剌子模扮演的角色始終是一樣,就是給列強當附庸。那麼擁兵四十萬,軍隊戰鬥力又如此強大,稱雄中亞的花剌子模在蒙古人面前為何又如此不堪一擊,導致最後敗給蒙古呢?
這樣一來,蒙古軍在整體兵力上的劣勢就化為了局部的優勢。再加上蒙古軍在攻打金國和西夏的過程中,學會了使用炸葯和攻城器械攻城的技術,花剌子模軍根本就無力阻擋蒙古的攻城。最終花剌子模以失敗而告終。花刺子模的滅亡,其實是當時所有國家的悲哀,但卻又無能為力。
㈢ 泰國的政治局勢這么混亂,泰王為什麼會無動於衷
國王雖然沒有實權,但是是絕對的精神領袖。
1932年政變,第7世王被迫退位。軍人政權保留。名義上是民主主義國家,其實體制沒變。社會依然是分為國王-官員-中層-低層。其中,大量華裔,華僑都是中層。
最有意思的是,無論是政府組織還是反政府組織,都是大量的華裔,華僑支持。
軍隊是為了自身利益而效忠國王的。因為國王擁有土地和很多資產。而且絕大部分是壟斷。
包括泰國國家經濟發展政策1-10都是由軍方意願制定的,不可能實現的經濟發展政策。其目的還是壟斷。
此次政變的反政府力量還提出廢除選舉制度,要求70%的推舉制度。而且反政府力量的頭目就是軍人。
其實不過是軍人和他信之間的利益沖突罷了。而國王也想保住王族的利益。所以沒必要和軍人沖突。
㈣ 概述泰國九世王主要歷史功績
泰國九世王的名字是普密蓬·阿杜德,普密蓬國王的主要歷史功績是:
六十年來,普密蓬國王足跡遍及泰國的各個角落。他用王室經費興修水利、建電站,還在御苑內自種實驗田,設立水稻、奶牛場、淡水魚良種培育和研究中心。
最受國際社會所稱道的是他在泰北山區實施的罌粟替代種植項目。過去,那裡盛產鴉片,不僅貧困落後,而且許多人吸毒成癮。國王1969年考察山地部落後成立基金,幫助山民推廣種植油茶、夏威夷堅果、茶葉、咖啡等三百多種經濟作物,超過十萬人從中獲益。
鑒於普密蓬國王在農業方面的突出貢獻,2006年5月26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親赴泰國,為普密蓬國王頒發了全球第一個「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人類發展終生成就獎」。
普密蓬國王還是快艇和風帆好手,曾代表泰國參加國際快艇賽得過獎牌,還曾駕風帆橫渡泰國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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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九世王的家庭情況
1、1950年4月與詩麗吉·吉滴耶功王後結婚,育有子女四人。
2、烏汶叻公主, 1951年4月5日生於瑞士洛桑。
3、瑪哈·哇集拉隆功王儲,生於1952年7月8日。
4、詩琳通公主女王儲,生於1955年4月2日。
5、朱拉蓬公主,生於1957年7月4日。
泰國九世王的財富
普密蓬國王被評為世界上最富有領導人,但泰國政府對於國王被評為世界上最富有領導人卻存在爭議,他們認為那些並不都是國王的個人財富,而是國家的財富。
2015年2月,據《福布斯》周刊的最新統計數據,泰國國王普密蓬·阿杜德個人財產在225.86億歐元左右。除了屬於泰國王室家族而非國家所有的數不清的王室住所,例如位於曼谷的富麗堂皇的皇宮,普密蓬還有很多不動產、私人銀行股份以及農業用地和牧場,可謂資產無數。
㈤ 史上最狂的皇帝,狂妄程度超過成吉思汗,硬抗蒙古時還在四處挑釁嗎
稍許對歷史或軍事有研究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大凡歷史上的成功人士,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不會讓自己樹敵過多。
成功者即使面對很多敵人,也都會在能力范圍內,或隱忍,或聯合,絕不會在同一時間或同一事件中,同時對多個敵人發動進攻,帝王將相概莫如是。
國家也是如此,強如唐朝,唐太宗李世民發動對突厥的戰爭時,不會在進攻突厥的同時,也進攻契丹、高句麗,哪怕他們的實力比突厥弱。
當然,日本最後的結局也跟金國一樣,金國在蒙古、南宋的聯合攻擊下滅亡,日本被美軍攻佔,如果他們能拉攏任何一個周邊的國家做盟友,結果或許都會大不一樣。實在想不通,在缺少錢糧、資源並面對不可抗的壓力時,他們為何還要如此囂張?
㈥ 關於泰國芒萊王及芒萊法典的信息
偉大的芒萊王生於公元1239年,卒於1311年。在1261-1296年作為Ngoen Yang城,現在的泰國清盛縣第二十五位國王,在他治內於公元1296年創立了偉大的蘭納王朝(1296-1558),並成為首位蘭納王,並以清邁市為中心。
芒萊王出生在Ngoen Yang城,現在的泰國清盛縣。芒萊王是當時統治者寮孟和允景洪(現在雲南省景洪市)的公主Ua Ming Chommueang的兒子。芒萊王在公元1261年繼承了父親的王位,繼位後,他統一了蘭納北部和寮國北部的城市,成為了第一個獨立城的國王。在芒萊王統治下的王國,通過結盟和吞並鄰國迅速向南方擴張,在1262年他創立他在角河流域新首都的清萊市。在公元1287年,芒萊王與素可泰國王蘭甘杏和帕夭王甘孟締結和平協議,共同抵禦蒙古帝國的入侵。在公元1292年,芒萊王擊敗了駭黎朋猜國(現今的喃奔府),駭黎朋猜最後一位君主--伊巴,被迫逃往喃邦。
在公元1296年,芒萊王再次移建蘭納王國的首都位於萍河西岸的清邁城。幾年後,伊巴的兒子喃邦王Boek率領大軍攻打清邁城,但是芒萊王和他的二兒子克蘭還以痛擊。在靠近喃奔的一個名叫Khua Mung的小村莊,克蘭王子駕下的大象和喃邦王Boek的坐騎進行了遭遇戰。遭遇戰中,喃邦王Boek丟失了他已經撤離的軍隊,因此,Boek在喃奔和喃邦之間的坤丹山脈中被俘獲並處死了。在芒萊王的軍隊佔領了喃邦之後,伊巴國王再次逃亡,這一次是彭世洛。
芒萊王於公元1311年在清邁逝世,他死得很戲劇性,是在清邁市的一個市場上被雷電所擊中而死。他的兒子克蘭繼承了王位,作為猜頌克蘭王成為蘭納國新一代君主。
《芒萊法典》是以泰國歷史上一位英武人物芒萊王的名字作法典之名,這是仿照古印度的《摩奴法典》以摩奴的名字命名的方式。但摩奴只是傳說中的「人類始祖」,而芒萊卻確有其人。
芒萊王所制定的法規,當時在西雙版納也長期保有法律效力。在西雙版納一部後人匯輯整理的傣文史書中稱: 「刀芒萊成人後聰慧過人,他對百官所定之訓言沿襲至今。」這里指的就是芒萊王在世時所制定的《芒萊法典》,數百年後仍為人們所遵循。可見其影響之深遠。
《芒萊法典》在西雙版納及孟連等地保存著很多抄本,書長41公分,寬21.5公分,,全書包括好多內容,《芒萊法典》占其中21頁。與其他各種抄本相比,此一抄本主旨明確,語言古奧,文字簡略,案例較少,而且紙質陳舊,字跡古樸,是一個比較古老的本子,具有較大的文獻價值。
這部《芒萊法典》所包含的內容,大體可分為斷案的基本要求和處罰條文,在處罰條文中還包括一些案例分析。由於《芒萊法典》在傣族社會有很高的權威性,後來的許多法典法規大多以此典的內容和體例為規范來制定,所以將這部法典的內容和它所反映的社會情況作簡單的介紹和分析,就可見傣族法律法規情況之一斑。
這部法典的第一部分是判斷案件的一些基本要求。這部分分量不大,屬於總綱性質。
首先,法典指出,眾位文武官員要懂得正確判斷各種案件,要遵守十二條法理:
1.要細心傾聽人家的話,了解情況;
2.不發怒;
3.不偏袒一方;
4.不收受賄賂;
5.不對被告一方施加壓力;
6.不該夜間斷案;
7.不該在荒僻處斷案;
8.不該有不嫻熟經典者及不懂古規者陪同斷案;
9.不要離開經典的規則;
10.不該想入非非,猶豫不決;
11.不該自己沒有弄懂就斷;
12.不該以催逼的方式定案。
此外,還強調斷案人要像秤和天平那樣公平,不應使該勝訴者敗訴,使該敗訴者勝訴,還特別規定不該牽扯教門中修行的僧人。其次,總綱中強調斷案人的個人修養: 要去請教聰慧明智的學者;應該正確領會地方法規的精神;應該明察別人的偽裝和偽證; 自己不要萎靡不振;不要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話和不得要領的話;不要輕率、不要匆忙。接著,又要求斷案人要善於觀察犯罪人的表現,如:話多,哄騙;說話不穩實; 心發顫;愁容滿面; 話多賣弄;驚慌失措; 耳朵發硬。有這些表現的,可能是有罪的。
無罪者有八種表現: 說話時不顫抖; 說話明智; 有威嚴; 較堅強;不吵不鬧; 臉清; 氣平;不隨便發誓。
法典的第二部分是處罰條文。這部分佔很大篇幅,如果按內容歸類,大致有以下這些方面:對戰爭中逃跑或反叛者的處理;戰爭中立功獎賞的辦法;借物不還所要賠償數額;不同等級聯姻其子女的地位;狹路相逢讓路的規定,撞船的賠償和處罰;大象傷人的處罰;奴隸逃跑及窩藏的處罰;偷盜的處罰;牲口破壞莊稼的賠償數額;破壩偷水的處罰;放田水捉魚的處罰;托帶東西發生意外(被竊、火燒、沉船、戰爭等)的處理辦法;不該殺者(即不該處以死刑者)的范圍;不該受理的糾紛;離婚財產處理;破壞水渠的處理;破壞水神祭壇的處理;破壞田埂的處理;象、馬、牛行道寬窄的規定;村社不動產不得作個人遺產的規定等等。其中有些是原則的規定,如對犯罪而不能處以死刑者的范圍作如下規定:犯了罪不該殺者,有五種情況;
1.寺院中的出家人,醫生,陰陽家(占卜者),地方史志的修撰人,審判官及有學問的博學者;
2.多年來多次多處出力或者屢建功勛的文臣武將;
3.婦女,兒童;
4.醉漢及失去理智的人;
5.國王親屬及其子侄。
其說明是佛教僧人犯了罪應予放逐,使逃離本地;婦女犯了大罪,要給以別種懲罰;小孩不懂事不該殺;醉酒而忘我的人不應殺;失去理智的人也不該殺,國王親屬及其子侄犯大罪,要按其親族身份給予懲罰。而對這五種人之外的普通人,該殺的就要殺,如果他拿銀子給官員來贖身,那是不應該要的。再如官員們不必受理的糾紛有:父子糾紛,夫妻糾紛、兄弟糾紛、主奴糾紛、祖孫糾紛、師徒糾紛等,認為這些糾紛都不應該受理。此外,對斷案者還要求細心明察和區分功過,說到有人犯罪而不知道有罪,有些人有功
而不知道自己有功,有些人把別人的罪當成是自己的罪,有些人把自己盲從當成是領頭的,有些人把自己領頭當成是盲從。因此,斷案人必須細心分別是非輕重。在其他具體條文中,比較突出的是對戰爭中逃跑或反叛者的處理,對財產糾紛的處理,對破壞生產的處理和對偷盜者的處理。例如在戰爭中有任何逃跑或反叛行為,一般都格殺勿論;對破壞生產者的懲罰還包括防止牲口破壞莊稼等,但重點是維護水利設施,嚴禁破壞水渠和破壩偷水、放
水捉魚行為,要保護水神祭壇,因為水神是保護水利設施的。對偷盜行為規定很細,處理較重,一般是偷一樣東西要罰九倍的錢,而規定得比較細的是偷盜豬、狗、雞、鴨、鵝及首飾等物。狗還分有主人的狗、無主人的狗、官家跑出來的狗。偷無主人的狗只罰狗價的兩倍,偷有主人的狗要罰狗價的九倍,再如偷一隻雞330銖,如果是抱蛋的雞要罰3000銖,若是斗雞則要罰900拔銀子。可見維護私有財產在當時已是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
法典中有些規定是屬於道德范圍內的事情,如狹路相逢要讓路,到底誰讓誰?其規定很有意思,例如在村子裡年輕人要讓村老(寨老),空手人要讓挑擔人。另外,商人要讓衙門中人,步兵要讓騎兵、騎兵要讓象兵,象兵要讓駕牛車的駕車手,駕車手又要讓商人,好像是個大循環。
㈦ 二戰時期的為數不多的中立國蒙古、瑞士、瑞典、西班牙、泰國、土耳其是如何躲避了戰爭的禍害
蒙古中立了嗎?它可是出兵參加了蘇聯紅軍對德作戰了哦。況且當時承認蒙古是個獨立國家只有蘇聯和日本兩國。其它國家連承認它是個國家不是,何談承認其為中立國呢?日本在諾門罕被蘇軍暴打一頓,就斷了對外蒙的念頭,後來簽訂《蘇日中立條約》,蘇聯承認滿洲國,日本承認蒙古。
西班牙是德意扶持的佛朗哥執政的法西斯國家,德意當然不會動它了。但是佛朗哥挺鬼,只是派出志願軍參加德軍進攻蘇聯。所以它名義上是中立國,但是德意夥伴國。二戰結束後,蘇聯曾經提議動西班牙,但是被擔心西班牙赤化的英美斷然拒絕。所以直到1975佛朗哥掛了,才把政權交還給前西班牙王朝的王子胡安卡洛斯,西班牙恢復君主制。
瑞士長期為德國提供金融服務,幫助其從國際市場采購重要戰略物資,瑞士常常和瑞典一起作為德國的外交利益代表出面處理德國在交戰盟國的領事事務。
瑞典也是一個親德國的國家,不僅公開允許本國的法西斯政黨活動,而且是德國鐵礦石的主要供應國。
泰國更可笑。本來泰國是英法共同的保護國,但是在1940年5月英法大潰敗後,為了自保,泰國宣布中立。但是在日本進兵法屬印度支那後,日本以仲裁人身份在處理柬埔寨和泰國邊界糾紛中強壓法國印支殖民當局吧柬埔寨西部6省割讓給泰國。泰國得日本這個恩情,開始親日,親日派軍人上台執政。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進駐泰國。日本勾結泰國親日軍人集團暗殺了國王拉瑪八世,泰國軍政府宣布加入軸心國,對英美中宣戰。但是在1945年8月9日,日本駐瑞士外交機構向盟國通報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後,次日,8月10日,泰國軍隊解除駐泰日軍武裝,宣布退出軸心國。美英出於對東南亞戰後安排的考慮,宣布不承認泰國為交戰國,讓泰國逃脫了戰敗國的命運。
至於土耳其,它一直是德國拉攏的對象,它也和德國打得火熱,對其予取予求。不過它在一戰壓錯寶慘敗後,心有餘悸,一直沒敢參戰。
所以你說這幾個中有2個不是中立國,3個有中立國之名而無其實,基本都是德國的准盟國。
㈧ 蒙古人在歐洲是被哪個國家打敗的
蒙古帝國西征過程中並未受到戰略性失敗。
蒙古帝國共有三次西征,戰略目標全部達成。三次西征的終止都是因為領導人(大汗)過世,繼承者回國爭權導致的。
蒙古帝國的三次西征中,由太宗窩闊台領導的第二次西征在攻打匈牙利地區時,因為對帛斯忒城久攻不下,形成持久戰,導致蒙古軍軍力損失嚴重,雖然在後面的賽約河之戰殲滅匈牙利主力,但是蒙軍已無力繼續進行西征。不久後太宗窩闊台病逝,拔都為回國爭奪汗位,率軍返回,第二次西征結束。
㈨ 泰國歷史上被稱為七大帝的是哪幾位
依序為開國祖藍甘杏大帝,納黎萱大帝、納萊大帝、鄭皇,一世皇、四世皇和五世皇。
泰國已有700多年的歷史和文化,原名暹羅。
公元1238年建立了素可泰王朝,開始形成較為統一的國家。先後經歷了素可泰王朝、大城王朝、吞武里王朝和曼谷王朝。泰國北部的素可泰,是泰國歷史上第一個獨立王朝——素可泰王朝(公元1238年到1356年)的都城,素可泰在泰語中意為「幸福的黎明」。
原來只是柬埔寨吳哥王朝下轄的一個城市;後來當地泰族人起義,奪城掠地,在這里創建起泰國的開國王朝。歷史記載,素可泰王朝時期的泰國繁榮昌盛,疆域遠遠超過現版圖。
尤其是蘭甘杏大帝在位時首創泰國文字和暹羅最早的宋加洛陶瓷業,開創了泰國歷史的新紀元。南宋末年,宰相陳宜中兵敗走占城,以後又轉避暹邏,終老暹地。
(9)泰國國王為什麼會打敗蒙古擴展閱讀
泰國是華人移民(以漢族為主)在「下南洋」中一個重要的遷入地。與暹羅女子通婚融合歷史由來已久。最早移民泰國的大多是少數在當時泰國境內各港口作短期停留或中長期僑居的漢民族商人。
13世紀,在泰國北部先後形成過三個以泰族為主體的國家。素可泰王國、清邁王國、帕耀王國。國力最強、疆域最廣的素可泰王國在中國文獻中被稱為「暹羅」。
在素可泰王朝時期(公元1238年~1438年),華人移居泰國的情況主要有兩種:
1、是宋元之際不願向元帝國投降而逃到暹羅的宋帝國遺民。南宋(公元1127年~1279年),不少遺民因不服蒙古人統治而逃到國外去。鄭所南《心史•大義略敘》:「諸文武臣流難海外,或仕占城,或婿交趾,或別流遠國。」
等到元兵攻安南、徵佔成的時候,流亡在這二地的宋人有的就走入暹國。《宋史•陳宜中傳》雲:「益王立,復以(陳宜中)為在丞相。井澳之敗,宜中欲奉王走占城,乃先如占城諭意:度事不可為,遂不反。二王累使召之,終不至。
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大軍伐占城(今越南南部),宣中走遏,後沒於暹。」與此同時,與南宋丞相陳宜中一起逃到暹國的人中,還有一批他的親信和隨從。
2、是聘請到暹羅從事陶瓷業的中國工匠。據泰國文獻記載,素可泰王朝第三位國王藍甘杏大帝在位時期(公元1287~1317年),「泰國國內政治統一,局勢穩定,經濟發展,貿易昌盛。
在其與中國來往的貿易貨品中,陶瓷器具成為最受注意的東西,大帝決心在泰國進行生產,特地聘請中國技師,並在素可泰、彭世洛及北欖坡等處建立製作火爐進行生產。」
傳說中國陶瓷師傅發現素可泰北面50英里處的宋加洛瓷土,是製作瓷器的優質材料,經藍甘杏大帝批准,把窯址遷移到宋加洛。宋加洛燒瓷窯,是素可泰王朝時代中國元代工匠到泰國燒制瓷器處所。